遺失手機案已結案

有關本校學生90年4月11日遺失手機乙案,為求慎重、毋枉毋縱,本校業於9月14日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偵辦,該署已於本(91)年5月1日以北檢茂出九十他四四八0字第一九九0四號函知本校,該案因查無不法事證,已予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