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服務中心信箱

*農藝系洪國棟提:

1.體育館正門前約五十公尺處之地磚,疑似遭租用場地之單位貨車重壓陷落,請校方修復,以免行人踩空絆倒。並建議日後外租場地時,應請租借單位支付場地保證金,俟活動辦理完成,經檢視場地未有缺損後,將保證金退回,否則維修費應由租用單位承擔。2.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口側門之導盲磚動線設計與機車出入口交錯處,已有多塊導盲磚因機車之輾壓而脫落或碎裂,請校方修復,以免絆倒行人。3.請學校修復工學院綜合大樓東側人行道之地磚,該處地磚已有多塊嚴重龜裂,對行人行路安全有極大威脅。

*共同教育委員會體育室答:

有關第一項建議事項,本館已於3月19日通知營造商地磚陷落事宜,並促請該工程相關人士(包括營繕組)儘快發包施工改善。另有關保證金問題,在國立台灣大學綜合體育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主球場相關要點中已有相關規定,且與租用單位之合約中皆有載入,予以說明。*總務處營繕組答:有關上述辛亥路側門導盲磚以及工綜館東側人行道地磚之修繕問題,本組已於五月十日發包施工,並將於近期修復,以利行安。(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回覆提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