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就醫證已換發並使用新證

8月1日起若持舊證就醫 附設醫院將不予優惠

為配合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就醫優惠措施,本校教職員工就醫證自91學年度起應換發新證。請各單位同仁配合換發並使用新就醫證。新就醫證已於本(91)年8月1日開始使用,同仁如仍持舊證就醫,附設醫院將不予優惠。又本學年度新證有效期限至92年7月31日止,下學托衒N另行通知辦理校正。「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就醫證領用清冊」請各單位所屬同仁簽名後於8月10日前送回人事室第三組。如冊列人員巳於本(91)年8月1日前離職,請註明後將新證併同繳回。本案若有未盡事宜,校總區同仁可洽人事室第三組,聯絡電話:直撥23691341或校內分機2048、2049;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同仁可至社會科學院人事組辦理;技工、工友可洽事務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