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04國際交換生聯合甄選說明會10月23日登場
日期:91年10月23日(三)時間:中午12:00 ~ 13:30地點:農化新館第四會議室參加對象: 本校所有學生,本說明會歡迎全校所有同學自由參加,不需事先報名。1.報名時間:91年11月11日-14日每日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5時;各學院學生需依以下時間繳交申請表,逾期或未依規定辦理者,概不受理。
*91年11月11日:不限學院。*91年11月12日:限文學院、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91年11月13日:限管理學院、理學院、工學院、機資訊學院。*91年11月14日:限社會科學院、法律學院、農學院。
2.報名地點: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第二行政大樓四樓402室)。3.報名費用:每人新台幣參佰元整;凡經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退費。4.報名方式:以親自攜帶申請資料至該中心報名為原則,並繳交報名費。第一志願學校為美國、加拿大、亞洲地區者,報名請洽郭芠小姐;第一志願學校為歐洲、澳洲地區者,報名請洽徐千偉先生。報名應繳交所需文件,以備審查,如有缺件,則予退回。經審查基本資料不符規定者,報名費悉數退還。口試經錄取後,因其他原因而不得前往者,該中心得取消其錄取資格,所繳費用概不退還。未錄取同學資料限一個月內來中心索退;逾期,概不退件。申請各志願時,請務必詳查本中心及各校網站資料,以確認該志願之正確性。5.考試資格、限制:限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碩士班二年級以上或博士班二年級以上,90學年度在校總平均分數達73分以上,符合各交換學校標準,並通過系所推薦。語言能力符合各交換學校要求之最低標準,未達標準者不得將該校選為志願學校。(詳細標準請參考各交換學校申請資格一覽表及該中心網站)英語組:英文能力須達IELTS 6.0以上或托福207分以上;(成績單需於兩年有效期內,若成績單正本還未收到,但已以電話查詢到正確成績,仍可報名;不接受以range分數報名)日語組:通過日文檢定考,或具備可證明日文能力之文件 (如已報名參加今年年底之日文檢定考,請於申請表上註明參加級數)。無檢定考證明者,需提出日文能力證明信(可證明申請人日文能力之教授撰寫推薦信,註明學生修讀日文期間、日文程度、成績等,不限定日文系或本校教授)限中華民國國籍(雙重國籍不在此限制內),進修推廣部、外籍生及僑生不得報名。尚未服兵役之役男,可參加此交換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