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液10月30日清運

本校環安衛中心訂於91年10月30日辦理91學年度第一次實驗室廢液清運,相關單位請填寫「國立台灣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第一次實驗室廢液清運數量統計表」,於91年10月28日前送回環安衛中心彙整,並配合相關清運事宜。各單位之清運時間可參考「國立台灣大學91學年度第一次實驗室廢液清運行程表」。為掌握廢液所屬單位等資料以便於日後清運處理,如未依本校實驗室廢液分類標準分類;或以鐵桶盛裝;或未懸掛及確實填寫本校統一製作之廢液分類標籤;或有分層現象、不知成份及未達半桶之廢液,將不予以清運。清運當日因時間較難掌控,為節省清運時間,請於清運時間前一小時,將廢液集中放置一樓,以利清運。本案如有疑問,可洽環安衛中心楊進燦先生,校內分機:2880或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