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跨院系學程系列報導之(1)
91學年度「基因體醫學學程」簡介
1.學程設立目的
生物醫學是生命科學中最重要的一個學門,對解開生命現象與增進人類的福祉有重要的影響。隨著生物醫學研究的快速進步,在人類及各種生物基因體遺傳因子的解碼已於公元2002年完成之際,更突顯出”基因體醫學”的研究在基礎生物學、病理學、分子生物學以及臨床醫學上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本校醫學院醫學系、生物化學研究所、臨床醫學研究所及分子醫學研究所等有鑑於學程教育已成為二十一世紀高等教育體系的主流。因此,唯有整合本校及本院所開設有關遺傳學、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疾病學、遺傳流行病學、蛋白及核酸化學、及分子醫學等基礎及臨床課程,規劃成為一個完整的”基因體醫學學程”,才能因應跨世紀教學及研究的新趨勢。本學程視實際教學及培養基因體醫學研究人才之需要,將相關的課程規劃為「基礎課程」、「進階課程」及「專業課程」等三部分提供本校醫學院學生修讀。修讀學生在修畢所定學分之後由本校授予學程證明書。
2.課程規劃的特色
(1)以基因體研究有關的課程的講授為主軸包括遺傳學、細胞暨分子生物學、蛋白化學及遺傳工程等(詳見課程表)。(2)規劃以基因體研究有關的最新期刊論文作為討論題材的”基因體醫學書報討論”為必修課程。本課程為每學期開課,每人至多可修讀兩次。(3)為謀本學程的實際應用,特別規劃"生物技術及實驗課程",學生可自行報名參加醫學院的暑期課程,或是校總區的相關的實習課程。(4)在專業課程的階段,修讀學生必須到本學程委員會所推薦的基因體醫學研究的實驗室研習並參與指導教授的研究工作一段時間,並繳交工作報告。其成績由學程委員會聘請專家評審之。(5)本學程的課程規劃及最低修讀學分數詳見下頁表格。課程規劃必要時得做適當調整。
3.修讀學程應注意事項
修讀資格之限制(1)本校醫學院學生修讀。(2)本校其它院系學生需修過二學分以上之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相關課程方可報名。修讀人數之限制:每年招收30名學生為原則。學程最低修習學分數:至少二十學分。(請參考課程規劃及必修學分數表)
4.申請及核可程序
(1)符合就讀資格的學生,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向教務分處或分子醫學研究所索取申請表,經就讀單位主管(系主任或所長)同意之後,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電腦選課第一階段選課截止日前(九十一學年度為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前),親自將申請書繳交本學程委員會辦公室(分子醫學研究所)。(2)經學程委員會同意,上呈醫學院院長核可後即可修讀。(3)依國立台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第五條之規定,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本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兩年為限。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之規定。(4)學生於修畢規定學分後,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向分子醫學研究所所辦公室申請學程證明書。聯絡方式:台大醫學院分子醫學研究所李芫伶助教,電話(02)2312-33456轉5701。
資料來源:本校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