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度優秀青年遴選 元月17日前受理推薦

本校91年度優秀青年遴選作業,即將展開,凡符合優秀青年遴選辦法第三條:「凡本校品學兼優、身心健全之學生(包括研究生)其上學期學業成績之平均為75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0分以上,具有(一)敦品勵學,研究學術而有創見之具體事實者(二)舉辦愛國、愛校活動而有具體之事實者(三)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而有具體之事實者(四)擔任社團幹部,致力推展社團活動而有優良之具體事實者(五)其他優秀具體之事蹟,足資青年楷模者」之同學。推薦表可於課外活動組網站上下載或親自至課外組領取,推薦表填寫完畢並附上師長推薦信函、90學年度第二學期前之成績單影本、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及最近一年生活照等資料,經老師簽名後,於92年元月17日前,繳交至課外活動組,嗣後經由各院代表組成優秀青年遴選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公開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