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註冊繳費單即日起由各系所轉發

繳費方式增為:臨櫃(含中信銀及郵局) 自動提款機(ATM) 網際網路 電話語音 匯款

本校學雜費代收銀行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費方式增加為五種:臨櫃 (含中信銀及郵局)、自動提款機(ATM)、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繳費方式說明及第一階段注意事項印於繳費單背面,繳費二聯單正面所印繳費期限等注意事項,請同學詳細閱讀並遵照辦理。請各系所同仁協助廣為宣導全方位繳費方式。辦理退、休學之學生,退三分之二學雜費之最後日期為92年3月27日;退三分之一學雜費之最後日期為92年5月6日;92年5月7日以後(含當日),不予退費。本學期學生(包含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同學)學雜費繳費單已於92年元月10日起依往例請各系所轉發。為減少郵寄費用支出,繳費單以不郵寄為原則,若有需要郵寄者,請務必在繳費單上填明郵寄地址並加蓋各系所章後,交由總務處文書組收發室寄送。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同學收費原則請參閱http://cashier.cc.ntu.edu.tw/繳費標準及注意事項或教務處「選課注意事項及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http://reg.aca.ntu.edu.tw/selcou/912sel.htm之E、H。凡選修教育學程、語言實習、生技學程課程者及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同學學分費之收繳,將在加退選確定後一個月另行發單通知繳納;其繳費單仍依往例交由各系所辦公室發放〈不郵寄〉。欠繳上學期學分費者,次學期不得註冊。本學期學雜費繳費明細資料可於台大網頁/info/行政資訊服務/學雜費繳費明細查詢;亦可直接下載、列印後可據以繳費。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鍵入欲查詢之學號及身分證號碼(僑外籍生同學請以護照號碼、居留證號碼或西元出生年月日加英文名字前兩個字母)即可。繳費資料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

有關收費標準已經本校第2251次行政會議通過、退費標準表、注意事項及學雜費繳費單。收、退費標準公告網址:http://cashier.cc.ntu.edu.tw。各項業務主辦單位聯絡電話:

﹡教務處註冊組:(02)23634225-202至220「學士班註冊、選課、成績、退、休學等業務」,課務組:(02)23634225-302至308「學生課程及抵免等相關業務」,研教組:(02)2364225-402至412「研究所註冊、成績、退、休學業務」﹡學務處生輔組:(02)23630231-2214「申請減免、助貸、平安保險費等業務」,住服組:(02)23630231-3677「辦理宿舍申請、退宿等業務」,僑外組:(02)23630231-2218「辦理僑生、外籍生保險及申請退保費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