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學院徵院長

☆條件:崇高的學術地位,適當之行政經歷,對國內學術環境有所了解,至2003年7月31日止未滿62足歲。☆應徵方式:採候選人自薦、具教授資格三人以上連署推薦二種方式。☆應備資料:自薦人或推薦人應於2003年3月10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將候選人學經歷、著作目錄、學術成就(含受獎紀錄)等相關書面資料檢送中華民國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教務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