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在職專班招生

一、報考資格: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一)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二)符合第一項規定後起算至92年9月1日止須至少滿3年,且至報名當日具有同一機構連續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之在職者(各系所另有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v(通訊報名不予受理)。三、報名日期:3月2日、3日(星期日、一)兩天,0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四、報名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大校總區普通大樓地下室。五、簡章發售:2月1日起至3月3日止(廿四小時發售),至本校校總區正門口之自動販賣機購買。六、簡章函購方法:(一)將工本費(以每份50元計)劃撥匯入本校帳號:17653341,戶名:國立臺灣大學。(二)再將劃撥收據正本(背面註明購買碩士在職專班簡章)及大型B4回郵信封乙個(貼足二十元回郵)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總務處收。(三)函購洽詢電話:~v臺灣大學總務處~E02-23924717。七、招生事項洽詢電話:臺灣大學研教組02-23634225轉402至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