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入校停車手續免換證直接抽取停車計時票卡

為簡化訪客入校停車手續,本校自92年3月24日起採入校直接抽取停車計時票卡,免換證,並可自不同門崗繳費離校之方式,相關作業事項,敬請配合遵行。

一、本校將依系所教師人數,酌量分配免費公務停車計時票券,供系所送予貴賓使用(例如專題演講、重要會議、學術活動、演講人、主持人等)。二、對於一般公務訪客,各系所可視重要性於計時票卡背面加蓋單位印章,予以優惠折價(每小時三十元計算)。三、各系所使用校園停車計時票券,不足時可向事務組交通股購買使用,每本三十張計450元整,每張可抵用三十分鐘,未支付票券者,仍以每三十分鐘收費30元整。四、論文審查口試委員,持 校長聘函者(置於前車窗內明顯處),免予計費。五、若有特別重要貴賓訪校,請先以公函或單位便簽送總務處,經核可後,以特別方式免抽計時票卡與結帳方式辦理。六、本校部份地區停車位有限(椰林大道尤為嚴重),請各系所於會議通知單上大力宣導與會者多利用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來校,儘量避免開車前來。對於必須開車者,請宣導其優先停於綜合體育館地下室(每小時40元)、二活停車場(每小時30元)、水源校區(每小時30元);如進入校園(每三十分鐘30元),請停於辛亥路訪客停車場、新總圖東側訪客停車場、行政大樓訪客停車場三處之專用藍色車格。七、本校交通資訊詳見網址http://wwwms.cc.ntu.edu.tw/~~buhome/index.htm,請通知訪客停放於訪客專用停車場。八、本校教職員工生未辦理校總區停車證(或持有外圍停車證)之車輛,入校接送,請依規定於門口抽取計時票卡,三十分鐘內離校免費;接人者,請於離校時在門口出示有效證件(教師證、職員證、服務證、學生證);送人者,請在門口抽取票卡時,即出示有效證件,經執勤人員(駐警或交助員)於票卡上核章後,離校時繳回票卡即可。九、校園白色車格供持用本校教職員工、兼任老師、廠商汽車停車證及持有校函、校發開會通知單、邀請函或總區授課證明、未取計時票卡者停放,藍色車格僅供外賓、洽公、送貨臨時停車使用。非上班時段及星期例假日,開放藍、白車格互停(身障車格除外)。十、車輛禁止於紅線、殘障車位、出入口、人行道、腳踏車專用道、草坪及併排違停。未依規定位置停放者,車輛經加鎖,應繳交開鎖費新台幣伍佰元整後放行。十一、本項管理措施將於實施一段期間後,隨時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