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消毒兩天前 通知周圍館舍或系所

總務處事務組表示,為維護校園安全及環境保護,各單位在施藥除蟲或作環境消毒前,請事前函知該組,以免因校園病媒防治工程,因未先預告,施藥異味引起師生恐慌。請各單位在施作前一星期,將相關施作計劃書乙份函送總務處事務組備查。病媒防治施作前,並於兩天前通知周圍館舍或系所施作時間。施作時除應疏散人員、物品等外,於施作現場務必設立明顯之施作告示。有關施作病媒防治相關注意事項,可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址:WWW.epd.gov.hk/epd/)環境用藥管理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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