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腳踏車將拖吊至水源校區保管
違規停放腳踏車的車主請注意,4月1日起之違規腳踏車,事務組將拖吊至水源校區保管,次日將於總務處網頁公告車號,並透過電子郵件系統主動通知車主領回腳踏車,有習慣違規停放腳踏車者,務必利用年度識別貼紙或鋁製車牌表明身分,以便通知領車,保障自己權益;一般使用者亦請利用前述貼紙或車牌表明身分,以防腳踏車遭人移置,又遭事務組拖吊而無法通知領車之情形發生。
違規遭拖吊保管之腳踏車經公告通知車主逾三個月未領回,或無法通知車主經保管三個月後,將視為廢棄物,予以拍賣,請車主勿以身試法。總務處籲請大家配合,將腳踏車停放在車架或地面標有腳踏車停放區標示之停車區,以免遭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