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學年度專任研究人員升等案 相關資料6月30日前送人事室彙辦
92學年度研究人員升等名額及原則已經本(92)年4月1日第二二八六次行政會議通過。各單位請於限期內提出擬升等研究人員名單、升等推薦表、著作審查意見表及相關資料等送人事室彙辦。(前開升等推薦表及著作審查意見表比照適用教師規定表格並斟酌使用《例教師升等推薦表中關於教學部分如無則免填》)各學院及校屬研究單位小數部分之升等員額,如需保留或預借,應於本(92年)6月底前專案報校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另依91年4月23日第二二四0次行政會議共識:前開C欄如為負數,不得預借。「提請升等研究人員名單」(院、會填送)請依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等級,及各等級推薦順序排列以利審查,並請一律以A4紙彙整繕打,由各相關院、系(科)所、室主管簽章後報校;另「升等推薦表」之學院(單位)意見頁(第八頁)請各學院明列所屬院、處、所各級研究人員送院之申請人數與院教評會通過之人數。水工試驗所係工、生農學院合設,依二0九六次行政會議決議其研究人員之升等由工學院辦理,惟仍應知會生農學院。相關表格請逕至人事室網址:http://ccsun57.cc.ntu.edu.tw/~~persadm/table1/12028.doc下載使用。如有疑問請逕向人事室業務承辦人洽詢(凝態中心洽王棻立小姐(電話:33665938);工、生農學院洽凌雪花小姐(電話:33665933);醫學院洽醫學院人事組張逸琳小姐(電話2356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