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順利委外會議中心營運不中斷 一、二樓空間八月全新開張

第二學生活動中心於85年完工啟用後,其中一、二樓緊臨羅斯福路之千餘坪商場空間,原為照顧當初被徵收之地主及拆遷戶,同意優先出租予原住戶合組之公司經營,後因拆遷戶意見難以一致,導致長達六年之閒置,備受各界關注,本校特組成專案小組與該公司經過漫長之談判協商,迄至91年,終達成一億七仟餘萬元由本校買回租賃權共識,嗣經報奉行政院同意以貸款方式辦理後,交由總務處經營管理組積極著手規劃委外經營作業。

因透過民間參與經營並結合校方資源之方式,可有效引進企業化機制,提高服務品質,經多方評估後,認為與現有地下國際會議中心一併委外較具效益,乃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程序辦理,先招開籌備說明會釋放委外訊息、蒐集民間意見,並委請專業先期規劃廠商進行市場、財務、法律等可行性分析評估作業,91年11月報部審查通過後,依法成立甄審委員會,研議委外招商須知及契約要項,密集展開各項招商準備作業。

首次招商於91年底公告,共1家廠商投標,92年2月12日招開甄審會,認因資格不符宣告流標,經分析因素並調整招商對策後進行第二次招商,於92年4月15日進行評選作業,共2家廠商投標,評決結果最優申請人為波若國際有限公司,並於92年4月22日正式完成簽約,廠商除應概括承受並維持地下國際會議中心營運不中斷外,亦將積極進行一、二樓空間之營運裝修,預估8月份即可正式開幕營運。

本案之順利委外,除可節省場地管理人力約10餘人外,所收每年定額權利金850萬元及營業收入3%以上之經營權利金,將有效解決一、二樓商場當初為收回租賃權所支付公館公司一億七千餘萬元貸款之還款負擔,減輕校務基金壓力。另依業者之營運企劃,除引進民間會議業者以提昇地下國際會議中心之專業服務品質,並將在一、二樓層規劃餐飲、便利商店、金融、平價咖啡、資訊商品等業種,未來可提供師生多元化之生活服務,與尊賢館及周邊形成「新公館文化教育商圈」,提升校園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