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家隔離者的生活需知

飲食方面用餐原則:1.應與家人採分食原則,且避免與其他人共用食器,盡量使用可丟棄餐具、食皿。無法丟棄之物品用後應以清潔劑及熱水清洗後,才可再度使用。2.請在房間內用餐,勿與家人共食。3.吃剩的食物,應以塑膠袋密封,丟入紅色垃圾袋中。(勿再放入冰箱,勿隔餐使用)

日常生活方面個人衛生方面@請使用個人物品,勿將自己的物品給他人使用。@應戴口罩以保護周遭親人,日常生活除盥洗及飲食的短暫時間外,請務必戴上一般口罩(包括睡覺期間)。@個人衣物請與家人分開清洗。洗衣時,請先將衣服浸泡於漂白水中〈濃度依瓶罐上說明〉30分鐘,再依一般洗衣原則清洗、晾乾。@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擤鼻涕等個人分泌物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應經常洗手,特別是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並依濕、搓、沖、捧、擦正確洗手步驟執行。@應每天早晚監測體溫,若有發燒 (耳溫> 37.5℃或腋溫>37℃ ) 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立即通報專線電話2388-9617 (台北市衛生局) 或 0800-024-582、0800-030-598 (衛生署),由專人安排就醫及檢查、並告知接觸史。@如廁及洗澡過後,用0.05%漂白水清潔環境設備,包括水龍頭及門把。@應盡量單獨使用衛浴設備,如無法與家人分開使用時,請務必遵守環境清潔消毒之原則(以0.05%漂白水擦拭清潔)。

與他人接觸方面@盡量減少離開房間的次數及與家人的接觸。@離開自己的房間時,請務必戴上一般口罩及手套。@盡量減少和家人的直接交談,若無法避免時,請雙方皆著口罩並相隔1公尺。@與家人從事任何活動時,如:共同欣賞電視,請與家人相隔1公尺,避免近距離之接觸。應備有個人固定座椅,且須於使用完畢後以0.05%漂白水擦拭清潔。

環境衛生方面@家庭環境,每天需至少用0.05%漂白水擦拭二次。外出方面1.僅可於下列狀況得准予外出,且外出時必須戴上口罩:1)須經衛生所人員同意。2)就醫(請先聯絡當地衛生局或打119,並說明為居家隔離對象,等待救護車接送,請勿自行前往。3)在自家空曠場所運動。2.外出者須留存外出紀錄,以供日後追蹤之需。

漂白水使用注意事項1.稀釋及使用漂白水時均請穿戴橡皮手套。2.若漂白水所含次氯酸鈉濃度約為6%,可稀釋120倍使用。例如使用有刻度的量杯(一般奶粉或洗衣粉罐中均附有),量取25毫升加3,000毫升水成濃度約為500ppm之稀釋液,再擦拭室內地面、牆壁、廚房、浴室及廁所等處所。3.請依需要泡取適量稀釋漂白水,並以擦拭方式消毒;避免以未稀釋漂白水沖洗物品或地面。清潔時請先用清水洗淨髒布,再浸入漂白水,避免污染漂白水。4.消毒任務完成後,剩餘漂白水可回收,適當密封保存,或將未使用完之漂白水再稀釋大於一百倍後,倒入廚房污水道或戶外水溝中;請勿倒入馬桶,以免影響化糞池中細菌功能。5.請勿使用不透氣之玻璃瓶長期盛裝6%漂白水,以避免累積氣壓而爆炸,應使用塑膠瓶盛裝。6.漂白水應放置於陰涼及兒童拿不到的地方。7.漂白水易使衣物褪色,使用時請小心勿碰觸衣物。8.不小心濺及眼睛時,請立刻用大量清水沖洗。9.誤飲時,請立即用手刺激喉嚨催吐,並飲用牛奶或生雞蛋。緊急時請立即送醫急救。10.漂白水與鹽酸不可混合,以免產生有毒之氯氣。◎當你或家人在居家隔離期間,有下列感受或狀況時,請趕緊就醫或求助。1.恐懼,無法感覺安全2.對自己或是其他任何人失去信心3.自尊喪失、感覺羞恥、痛恨自己4.感覺無助5.感覺空虛6.感受變得遲鈍及麻木7.變得退縮或孤立8.睡眠狀況惡化如果有不能明瞭的地方,且想瞭解自己的狀況時,可以打電話至下列任意機構諮詢。市立療養院心情專線:2346-6662張老師台北諮商輔導中心:2716-6180臺北市生命線協會:2505-9595生活調適愛心會:2759-3178財團法人基督教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2369-2696、2369-7933(星期一至五下午二時至九時三十分)或參考以下相關網路資訊: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資訊網http://www.cdc.gov.tw/atyp/加拿大心理學會SARS網頁http://www.cpa.ca./SARS.htm全國921災後心理輔導與諮商資訊網http://heart.ncue.edu.tw/921/921guidanc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