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腳踏車應配戴專用安全帽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蘇南桓檢察官於92年7月致函教育部表示,由於擔任檢察官職務,故常相驗學生車禍死亡案件,其中騎機車部分,因法律強制戴安全帽,死亡率年有降低,但學生騎腳踏車部分,則因法律未強制戴安全帽,致生重大傷亡,實令人扼腕。依據臺北醫學院傷害防治研究所統計,近年來急診室因腳踏車事故所導致頭部外傷之病人,有日益增加現象,足證加強宣導學生騎乘腳踏車的行車安全確有必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籲請各系所運用各種適當時機,宣導並鼓勵學生騎乘腳踏車配戴專用安全帽,以減少因騎乘腳踏車所發生之意外傷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