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儀器設備費採購案 10月底未完成採購程序經費由校方統籌分配

總務處購運組表示,本校辦理92會計年度圖書儀器設備費採購,截至7月底止執行率僅達33﹪,請各單位依相關規定積極配合辦理,依據教育部92年8月18日台會(四)字第○九二○一二一九四三號函轉行政院主計處92年8月8日處會一字第○九二○○○五一一○號函指示,各單位應於92年10月底前完成採購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者,經費將由校方統籌分配。各項購置案請依「政府採購法」及「國立台灣大學及附設單位採購內部辦理程序表」等相關規定辦理。有關採購表格可逕至總務處購運組網站下載使用,網址為http://www-ms.cc.ntu.edu.tw/~~amy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