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安衛中心陸續完成無照及不明輻射性物質之處理

環安衛中心歷年努力尋求解決途徑,藉由每年舉辦之輻射操作實驗室訪查、環安衛訪問團訪視、輻射防護協調會議召開、及各類調查機會,抽絲剝繭,終於得到相關正確資料,同時與持有者及使用者相互溝通,進而宣導輻射性物質的安全防護管理。為解決各單位所提出不同問題之需求,該中心在輻防組張雅君副教授召集下多次討論協商,分別研擬各處理方式,並獲得原能會鼎力協助,在本年度於遵循相關法規規定下,由合格廠商代為處理,陸續完成無照及不明輻射性物質之補照及廢棄作業,解決此一良久困擾問題。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使用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輻射作業,應依主管機關之指定申請許可或登記備查。因本校歷史悠久,早於相關法規訂定前已使用放射性物質,後因相關法規相繼頒定,原有之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均應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補申請相關執照;但本校輻射性物質種類繁多,又在資源相互流通之下,清查相當不易,致使校園中仍存有部分無照及不明輻射性物質亟待處理。

附註:為維護校園的安全、加強輻射防護管理,並增進校園內教職員工生對輻射性物質有更多瞭解,環安衛中心每年均舉辦新進人員輻射防護講習,本學年已預定於9月18日舉行,希望大家踴躍參加。若對本校輻射防護管理還有任何疑問,請洽環安衛中心顏小姐,校內分機2880或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