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學年度各系所碩士班甄試暨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招生

一、本校參加碩士班甄試招生共計有82個系所,178個招生組別,招生名額共計1358名,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招生共六個班組,招生名額共計180名。

二、各系所碩士班甄試招生之報考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並符合招生簡章所訂其他有關之條件者得報考一般生(在職生之報考資格請參閱簡章):(一)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符合各系所訂定學業成績或名次之限制者(各系所組規定之學業成績或名次之限制,請見簡章內頁該系所組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欄。)(二)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經本校擬報考系所主任簽准報考者。(三)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已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四)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後,或符合同等學力報考資格後,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可出示證明正本。

三、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招生之報考資格: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二)得有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後起算至93年9月1日止,具備有各班組規定之報考資格及工作年資,並可出示工作年資證明之正本者。(三)EMBA班招生之班組有高階公共管理組(分一般行政、國防管理及生物科技管理三組)、商學組、會計與管理決策組、財務金融組、國際企業管理組及資訊管理組。

四、其他各系所碩士在職專班另行辦理招生,於93年2月中旬發售簡章,3月初辦理報名。

五、報名日期:92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三天,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六、報名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校總區普通大樓地下室。

七、簡章發售:兩項招生簡章合併編印發售,自92年10月20日起至11月15日止,每日24小時於本校正門口(羅斯福路與新生南路交叉口)入口處內右側之自動販賣機發售,考生請自備50元零錢。

八、簡章函購方法:(一)將工本費(每份50元)劃撥匯入本校帳號:17653341,戶名:國立臺灣大學,再將收據正本及大型B4回郵信封乙個(貼足20元回郵)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大總務處收。(二)函購洽詢電話:臺灣大學總務處(02)23924717。

九、招生事項洽詢電話:臺灣大學研教組(02)23634225轉402至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