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國家清潔週 元月14日至20日實施

教育部來函表示,93年國家清潔週訂於元月14日(星期三)至元月20日實施(元月21日為農曆除夕),請各單位配合加強綠美化及環境清潔維護,國家清潔週加強清潔維護之項目分述如下:

1.辦公室-門窗及走廊窗戶、地板、桌椅、櫃櫥、燈泡、燈罩、窗帘、百葉窗、沙發套等均應洗滌。牆壁與天花板灰塵均應清除。2.研究室及實驗室-實驗室內儀器及玻璃瓶等應排列整齊,並擦拭乾淨,其他注意要點同辦公室。3.教室--上課桌椅應排列整齊,地下紙屑煙蒂等應隨時打掃,污漬拖拭乾淨。教室內不得堆置廢棄桌椅,黑板、窗戶必須擦拭、粉筆灰等均應清除乾淨;其他注意事項要點同辦公室。4.校園及景觀-花木與草坪應修剪整齊。水溝應予疏通避免積水。

垃圾分類架及果皮箱應清除乾淨。廢品及不用物品應妥為處理,不得隨地散置。廁所環境清潔應督導承包廠商或自行確實清洗。

5.院系所館舍之中庭、館舍四週之環境清潔應確實維護外,各館舍門口及週邊腳踏車應加強管理整齊擺放,違規停放之腳踏車,請聯絡總務處事務組拖吊,以維護行人權益。

為使國家清潔週之校園清潔維護工作確實落實,總務處事務組將加強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