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3/31前受理通信申請

行政院勞委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92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已展開,凡符合資格學生請依公告時間、地點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內提出申請。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1日。2.申請地點:一律採通信申請。受理窗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信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洽詢單位: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5-7)辦理,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申請書表請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該會網站:www.cla.gov.tw直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