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評鑑活動 4月2日前報名 4月8日前繳審查資料

為輔導學生社團健全發展,鼓勵社團提高活動品質,增進社團榮譽,促進社團間的交流與觀摩,並獎勵優秀社團,學務處特別舉辦社團評鑑。依據「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社團評鑑分二階段執行:第一階段為資料審查;第二階段為設置展示會場展示成果。報名參加第一階段資料審查之各社團自即日起至4月2日(星期五)前送報名表予課外活動組。第一階段評審資料於4月10日前繳至課外活動組,於5月7日公告錄取社團名單。第一階段錄取之社團參加第二階段評審,各社團於5月29日上午8時至12時於舊體育館佈置完成,逾時以棄權論。當日下午1時至4時,由社團評鑑委員會委員評審。

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時間:93年5月29日(星期六)地點:校總區舊體育館及四周 參加辦法:1.本校學生社團除自治性社團外,申請成立滿一年,並在當學年繳交學生社團基本資料卡者,且接受學校活動補助費或學校設備之出借或其他行政支援者。皆可報名參加社團評鑑。2.評選類別:各社團依據社團性質,自行選定類別參加評鑑,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學術組;康樂組;服務組;學藝組;聯誼組;綜合組;體適能組

3.評鑑方式:評鑑分二階段執行:第一階段為資料審查;第二階段為設置展示會場展示成果。查詢本案可電洽課外活動組韋樹仁先生,聯絡電話:33662063~5;e-mail:sjwei@ntu.edu.tw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各社團應準備書面基本資料(1.社團基本資料2.社團章程3.社團年度計畫或年度行事曆4.社團簡史5.與校外團體或公家機構合作之紀錄6.得獎紀錄7.活動紀錄等資料,除1.2.項外,每項資料以書面書寫,原則上每項資料以一頁為原則)送課外活動組。第一階段評鑑審查通過,將參加第二階段展示評鑑第二階段評鑑:第一階段評選出之社團參加第二階段評鑑,各社團於5月29日上午8時至12時於舊體育館及四周佈置完成,逾時以棄權論。當日下午一時至四時,由社團評鑑委員會委員評審。 第二階段評鑑項目一、社團檔案資料(社團簡史、幹部、社員名冊、章程、改選交接、會議記錄)。二、社團帳目及財產設備保管狀態。三、社團活動及績效。四、社團辦公室及借用場地之整理 。五、社團規模及社員參與情形。六、指導老師對該社團之評鑑。七、綜合評鑑。評鑑委員於評鑑前召開評鑑會議,凝聚當年度對評鑑的共識,並決定評鑑項目各項所佔之百分比。4.社團資料取回:參展社團於當日下午5時至7時取回,逾時未取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5.參加社團評鑑活動之社團應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報名表。6.評審小組:依據『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選出之評鑑委員。

獎勵辦法1.獎項名額:特優等獎:各類組錄取前百分之五。優等獎:各類組錄取前百分之十五。社團評鑑得視實際狀況設特別獎項:最佳領導獎、最佳活動獎、最佳創意獎、最佳經費運用獎等2.獎勵特優等獎:得獎社團各頒「特優社團獎牌」乙座、負責人頒發獎狀乙紙。優等獎:得獎社團各頒「優等社團獎狀」乙紙、負責人頒發獎狀乙紙。甲等社團頒發「參加獎獎狀」乙紙。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4月2日(星期五)前

第一階段評審資料繳交期限報名起至4月10日止

第一階段錄取公告日期5月7日(星期五)

第二階段資料展示評鑑日期5月29日(星期六)

活動說明報到及資料佈置1.活動期間會場設有服務台,5月29日參加第二階段評鑑社團先至服務台報到,領取相關資料後,再進行資料佈置。2.參加評鑑社團應將各項資料、相片等檔案,分別整理,並標明資料名稱,以利評審作業。3.承辦單位提供參展社團每社長180公分、寬60公分長桌一張。4.各社團應派代表一人於指定位置待命,以便向評審委員展示並解說社團資料,未派員解說,概由評審委員依展出資料考評,該社如因而權利受損,不得據以提出異議。5.社團如攜帶電腦等設備,應於報名表內註明,以便安排電源及位置,若無註記,承辦單位將不安排,且為避免插座數量不足,請自行攜帶延長線。

課外活動組承辦人:韋樹仁聯絡電話:33662063~5e-mail:sjwei@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