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起未張貼新證之機車依法可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

總務處事務組表示,93年新的機車停車證已於去年底開始發放,尚未領證之同學、同仁請配合至事務組首頁http://ccms.ntu.edu.tw/~~axyz/p-1.htm登錄基本資料,完成後即可至事務組領取新證,5月4日起未張貼新證之機車,將視為違規車輛,予以移置保管,若依新通過之交通管理辦法,可收取移置費200元及保管費 (每日50元累計),故請儘速上網登錄並至事務組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