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職工聯誼會推動籌組「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說帖

「結社」為我國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之一,由於公務人員與國家存在「特別權利關係」,公務人員對國家負有服從的義務,因此公務人員並無結社權可言,直到民國92年1月1日「公務人員協會法」經立法院通過及總統公布後,才開啟了公務人員的結社權。對於憲法及公務人員協會法所賦予的結社權,公務人員不應忽視,應該積極主動申請成立。尤其在當前主政者對於公務人員權益每多漠視,各項人事政策的變革,諸如考選、任用、退休、考績、休假措施等制度的變革,往往不利於一向慣於服從的公務人員,甚或輕蔑公務人員的尊嚴。基此,公務人員不應繼續做沈默的羔羊,尤其從事攸關教育的公務人員,必須有積極作為,推動籌組「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確有其必要性,藉由團體的聲音,充分表達意見,透過團體的力量,維護合法權益,改善工作條件,並有助於士氣的提昇。~)

「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後,對於辦公環境改善、行政管理、服勤方式及起迄時間等事項,得提出協商。協商不成時,得向其主管機關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立時,得向其主管機關申請爭議裁決。爭議裁決有拘束爭議當事人及其他關係機關的效力。未依裁決辦理者,銓敘部應檢具證據將違失人員移送監察院依法處理。此外,對於公務人員前述權益的其他攸關事項,得提出建議,透過公務人員協會建議的效果,不容忽視。一旦「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後,對於攸關會員各項權益事宜,必將極力爭取與維護,以期發揮最大功能。~)

依據銓敘部資料,教育部本部及附屬機關、國立大學(含技職專科學院)及公立高中職學校的現有員工人數為一五、二三六人,而公務人員協會法第十一條規定,「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之召開,於招募會員人數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三分之一時,始得為之。」因此,「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的成立,必須超過五、○七九名會員的共同參與。本校職工聯誼會基於前述的理念與理想,願意拋磚引玉,作為「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立案申請的發起人代表,希望能有更多有志者的參與投入,共襄盛舉,其意義尤其深遠。我們深切地期盼您能上網輸入發起人資料(網址:http://140.112.161.66/ge),當發起人達一定人數後,我們會分別下載列印發起人名冊,轉請 貴機關單位人員簽章確認後寄回,並儘快隨同申請書及章程資料送交銓敘部申請成立「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本會對於參與者所有資料均會嚴密保護,以維護您的隱私權益。再次懇切地呼籲大家同心協力,團結合作,共同為「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催生,使其成為繼「銓敘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之後成立的第五個公務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