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下週六舉行

9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訂於93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時在羅斯福路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舉行。會議代表請於當日上午8時40分至9時準時出席簽到,以便有效控制會議時間。

依本校8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互選代表必須親自出席,當然代表及各附設機構主管如因事故不克出席時,由經核定之職務代理人代為出(列)席。學生代表因事故不克出席時請依各學生會自治規章辦理,並將代理出(列)席名單送學務處。為有效掌握會議出席狀況,請各代表依前項決議辦理,如有代理出(列)席情形,請於開會前將核定後之書面資料送秘書室(或會場簽到處)。

參加校務會議人員之車輛,得憑函停放於公館教職員工生停車場(自第二學生活動中心旁收費停車場借道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