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班第1期暑修課程 今天登記

申請專案開課者 5月25日前持簽准報告書辦理

依據本校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第三條規定,暑修之限制:

1.休學、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班課程。2.學生每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8學分,每學分上課時數不得低於18小時。

本校學生登記第一期暑修課程,請於今天上午9時至http://www.science.ntu.edu.tw/summer/之「暑期班公佈欄」辦理登記。本校各單位提出之93年暑期班第一期暑修課程表請至上述暑期班網頁查詢。本校學生若欲修習之課程未列於課表內,且情況特殊,擬申請專案開課者,請至前開網址之「暑期班公佈欄」填妥「申請專案開設暑修課程報告書」,並列印核章後,於5月25日前將該簽准報告書,送交暑期班班本部(理學院辦公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本校將於6月8日公告93年暑期班第一期核定開設暑修課程暨學生註冊事宜。暑期班第一期註冊日期:6月14、15日。上課期間:6月23日至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