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科技獎候選人 6月底前受理推薦

2004年頒發學科領域為海洋科學

依據國科會與法國自然科學院於2003年簽訂「台法科技基金協議」,每年頒獎台法科技獎給予符合雙方需要之法國或台灣學者。國科會和法國自然科學院可主辦研討會以激勵得獎人推動科技交流。獎金為三萬八千二百歐元,2004年台法科技獎頒發學科領域為海洋科學。

申請條件

*對象

過去在促進台法海洋科學合作成就卓著,且具有貢獻之一組台灣和法國學者團隊。因此之故,為便利主辦單位方便處理過程起見,申請資料須由一位台灣學者和一位法國學者一同提出。*受理申請時間:申請者須於本年(2004)6月30日以前提出兩份申請資料,一份寄自然科學院,一份寄國科會。

*申請者所須附資料如下:

1.推薦人- 至少三位中央研究院院士- 或至少三位法國自然科學院院士- 或台法科技獎評審委員(如國科會主任委員或掌管學術業務副主任委員)- 或歷屆自然科技獎得主(詳如附件)2.個人履歷,(至多兩頁),中、法文各一份,包括撰述台法團隊科學成就,並附上十篇主要發表文獻。3.計畫中之台法合作研究計畫(二頁)。4.團隊合作者名單,包括,年齡、文憑及論文題目(一頁)。

*受理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際合作處地址:台北市合作東路二段106號電話:(02)2737.7559傳真:(02)2737.7607連絡人:李欣午小姐電子信箱:hwlee@nsc.gov.tw

法蘭西學院自然科學院Institut de FranceAcademie des Sciences地址:23 Quai de Conti, 75006 Paris電話:33.(0)1.44.41.44.70傳真:33.(0)1.44.41.43.63連絡人:Lysiane Huve-Texier電子信箱:sec-gen@academie-sciences.fr

*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將於自然科學院每年秋季頒發年度科學獎活動中舉行。此外得獎人並將出席由國科會與自然科學院在巴黎聯合主辦之頒獎典禮及酒會。評審委員會規則

(一)評審委員成員:1. 國科會方面:- 國科會主任委員或其代表人- 國科會副主任委員(掌管學術業務)- 中央研究院三位院士  2. 自然科學院方面:- 自然科學院院長或其代表人- 自然科學院兩位終身秘書- 自然科學院二位院士(二)評審委員會會議及地點評審委員會輪流在台北和巴黎舉行。評審會成員為三位台灣的代表和三位自然科學院的代表。(三)評審委員會在台北舉行時,其主席由台灣代表團主席擔任。評審委員會在巴黎舉行時,其主席為法國代表團主席擔任。各方代表派三名代表出席評審委員會。每位評審委員可接受一位委員之授權代為投票。受獎人需獲得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評審委員或其代表人通過。附件

台法科技獎歷屆得主名單

2000Professeur Jacques Angeliere-mail : jacques.angelier@obs-vlfr.fr

2001Professeur Bertrand Jordane-mail : brjodan@club-internet.fr

2002Dr. Lee Yuan-TseFax: 886-(0)2-2785.3852

2003Professeur Jean-Pierre Jouannaude-mail : jouannaud@lix.polytechnique.fr

Dr. Claude Kirchnere-mail : claude.kirchner.loria.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