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搭蓋違建適法性探討

總務處

校內迄今偶而仍有少數單位為追求執行預算與趕工,而有搭蓋違建之想法,總務處總要花費心力勸阻,卻常遭抱怨。事實上,同仁使用的經費多是公家預算,其使用均有使用程序與審議機制,工程經費又特別受了很多法令規範之限制。

若未申請建照或雜照逕行施工,即是興蓋違建,所牽涉建築與消防安全責任問題與遭拆除賠償經費問題,有誰來負擔之責任問題?再者,工程預算一經發包執行即被列檔管理,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計部與教育部均會定期抽查,環保與勞安單位亦常蒞校抽查環安衛問題,並追蹤繳納空污費,此等查核愈來愈頻繁,若發現工程執行未依程序辦理,基層之營繕組同仁怎能擔負責任。學校早已不是法外之地,反而因具教育與示範意義,各政府檢查機構常以台灣大學為首要目標,未依法辦事,一經外人檢舉更有校譽形象問題。學校工程供眾多師生使用,公安問題非常重要,執行工程建設一定要以百年大計考量,依循法規加速辦理才是正軌,起步犯錯將是以後永遠的痛。現行政府對建築管理與行政作業確有相當改善空間,也惟有加強對政府反應與自我努力始可改善。本校已制定「國立台灣大學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供依法執行,營繕組同仁也應本於專業與職責,懇切說明原委,擇善固執,並依法儘全力協助工程推動。

近年來,推動校園工程建設,除須先與師生溝通,經過本校校規小組與校發會之審議,台北市政府在建築都市審議、古蹟審查,再加上新的樹木保護審議,可謂程序冗長。復以各審議均採委員會制,專家意見多,開會頻率不高,又未能併案平行審理,效率低落,嚴重影響工程推展與公務預算執行。前述各情形,加上政府及立法院對年度硬體預算執行率需達90﹪以上,否則對執行機關主管與承辦人懲處之要求,形成兩把互相抵觸之尖刃,另外面臨鋼筋與混凝土等物料價格上漲與工程品質要求,工程承辦人員執行壓力相當大。政府一面積極推動BOT,又推動統包方式興建來提升效率品質,惟各種地方建管作業卻仍停留在傳統方式無法配合,是為遺憾。近年來,校園建設眾多,營繕組同仁辛苦努力,也請本校師生同仁多加配合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