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學年度汽車停車證 9月15日起換發

非住宿同學9月22日前上網登記參加抽籤

本校校總區93學年度全期教職員工汽車停車證暨93學年度上學期學生汽車停車證,將自9月15日起換發,請各申辦人依規定日期辦理。為簡化教職員停車證辦理程序,事務組已先依去年資料以院系所為單位列表,如本年度無變動者,請簽名確認即可,以現金繳交停車費者,建議以信封裝妥交至系所,再由系所統一領取停車證,可免去等待領證時間,個人亦可至事務組網頁下載空白申請表格填妥個人資料後,個別至事務組辦理。本年度亦委請計資中心開發教職員停車證申請系統,同仁可上info.ntu.edu.tw網站教職員版或事務組網頁進入申請,故本次停車證同仁可以網路或書面擇一申請,建議多多利用網路申請。基隆路3段30.40.60巷舍區住戶專用停車證預訂12月辦理換發。各單位請依換發日程表排定之時間至事務組領取新停車證;新進人員或車籍異動者,請附相關證件影本辦理;學生依排定日程上網辦理,請注意網路公告。學生外圍停車證分為辛亥路、國家地震中心旁、生技中心旁、公館及水源校區5種,每月收費300元,與校區內停車證分語言中心前、長興二種,每月收費700元,均限量發給。原則上各停車場不能互停,持校區內之學生停車證者須從最近停車場之校門口進出,不得穿越校園。各停車區之正取、候補名額,請上info網站學生版查詢,總務處因業務需要保留調整正取候補名額之權利。申請學生停車證之程序:

1.非住宿同學自即日起至9月22日止,請上info.ntu.edu.tw網站學生版登記參加電腦抽籤,9月23日上午10時將於計資中心進行抽籤,並於當日下午一時公布中籤名單,作業提前完成將提早公告。2.中籤者請依建議日程表於9月30日以前,持本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本人或配偶)、學生證、註冊繳費四聯單收據,至華南銀行台大分行地下室辦理領證繳費手續。逾期未申領者,視同自動棄權,由候補者於10月1日起依先後序號遞補,惟應於當日內辦妥,逾期者由下一名候補者再予遞補,以此類推。

本期停車證自10月1日啟用,舊證同時作廢,教職員工停車證有效期限至94年9月30日止,學生停車證有效期限至94年2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