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前受理申請提前畢業 參加本學期碩士班甄試

目前就讀本校大三學生擬申請提前畢業並參加本學期碩士班甄試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校學則第53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歷年學業(含體育)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或在學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系該年級學生數前10%以內。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2.申請人應於93年10月15日(五)之前,向所屬教務單位提出申請。(逾期則無法列入應屆畢業生排名作業,恕無法發給報考碩士班甄試入學專用之「碩士班甄試名次證明書」)

關於提前畢業申請書,可至各教務單位索取,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下載,網址:http://regist.aca.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