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學年度教育學程招生重大變革

依教育部93年6月24日台中(二)字第0930076975號函示,鑒於近年來師資供需嚴重失衡,94學年度各大學校院各類科教育學程每班以45人為限,本校教育學程94學年度招生名額由原本150名縮減為135名,同一系所最高錄取人數限制維持為同一系所以15名為限,進修學士班以14名為限。本校94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招生簡章預訂於五月上旬公佈,並於五月下旬召開招生說明會,歡迎有志於教育工作之同學參加,相關事宜請屆時參閱教務處師資培育中心網頁。

為貫徹教育部未來施政主軸,以及因應實際需要,增加就業之競爭力,自94學年度起進入教育學程之同學(英語科除外),須通過中級英檢,方能參加教育實習課程。修習教育學程英語科之同學,維持目前的規定,也就是在修習教材教法之前,必須取得中高級英檢證明。自94學年度起,教育學程招生採認之外語能力測驗類別,包含全民英檢、外語能力測驗、英國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國際英語測試、電腦化托福測驗、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同時測驗的有效日期依該測驗之效期規定,取消原本須兩年內取得證明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