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課程繳費

94年暑期班第2期暑修課程表暨學生繳費,須於8月15日至17日繳交學分費。休學、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班課程。學生每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8學分,每學分上課時數不得低於1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