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腳踏車拖吊

為落實臺大景觀、安全與環保永續校園環境,並清除廢棄車佔用停車位之問題,臺大研究生協會將嚴格執行廢棄腳踏車拖吊。凡校內教職員生之腳踏車未使用『94年之腳踏車牌』一律視為『廢棄腳踏車』,於10月17日(一)起拖吊至水源校區,未領取94年腳踏車證者請至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事務組免費索取。希望各位臺大教職員生能真正的瞭解此活動的意義與目的,進而自主的配合本活動的推展,身為臺大一份子,校園景觀再造人人有責。

配合方式:1.請發揮公德心,停車時請將腳踏車依規定擺放整齊,切勿違規停車。2.請貼『94年腳踏車牌』,沒有腳踏車牌者請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並填上學號。3.共同監督並主動提出校園死角廢棄腳踏車堆積處提供給研究生協會以利確實執行本任務。檢舉E-mail:r94522107@ntu.edu.tw或來電0932153179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