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緊急就醫申請健保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文件需經公證及驗證

近年來,民眾在中國大陸地區因疾病、傷害或生育事故緊急就醫,向健保局申請醫療費用核退的案件,已逐年增加。自95年1月1日起,民眾在中國大陸地區就醫,日後辦理醫療費用核退時,所需檢具的申請文件(包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或證明文件等),須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由當事人持公證書正本至我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台北市民生東路3 段156 號16 樓,電話:02-27187373 網址:http ://www.sef.org.tw)申請驗證後,始可採認。如此一來,不但能確認文件的有效性,以縮短申辦作業時間,更可避免因少數偽造的不實文件,侵蝕全民珍貴的健保醫療資源。

健保局提醒民眾,切莫因貪圖小利,偽造在國外或大陸地區就醫的申請文件,否則除健保將不予給付外,涉及刑責者,還會被移送法辦。另外,民眾出國期間雖然享有健保的緊急醫療權益,但健保核退的金額仍有上限規定,而國外各地醫療收費標準不一,民眾宜視個人需要及前往國家的醫療情形,考量另行購買相關醫療保險或旅行平安保險,以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有關全民健保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相關規定、申請書及最新核退金額上限,請上中央健康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nhi.gov.tw) 查詢。健保諮詢及醫療申訴專線:0800-212369。健保IC卡客服專線:0800-0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