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補助費受理申請

94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95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請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儘速依規定辦理。子女教育補助費於3月1日至15日申請者,將於4月2日撥存申請人郵局帳戶;於3月16日至31日申請者,將於4月16日撥存申請人郵局帳戶,屆時請查核個人郵局帳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