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宣導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

教育(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於95年2月16日實施,本次推動之改革方案有以下五項基本原則:

(一)於所支領之退休給與不作變動前提下,減少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存之金額。(二)18%優惠存款利率仍予維持,不予取消。(三)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不作限制。(四)改革方案實施前之已退休人員,俟方案實施後優惠存款儲存期限屆滿時,再適用改革方案之規定。(五)依改革方案規定得辦理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一經核定不再變動。人事室為使本校現職及退休教職員能充分瞭解方案之內容與說明、方案試算系統等,除於人事室網頁設置專區,連結教育部、銓敘部網站供同仁閱覽或試算外,業於2月23日針對退休教職員、現職教師、現職職員分別舉辦三場宣導說明會;另將持續協助受該方案影響的教職員試算及辦理優存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