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簽署台大學生權利大憲章

杜鵑花節開幕當天,在綜合體育館前廣場,學生會邀請李校長簽署「台大學生權利大憲章」,表達學校對於學生權利的重視與保障。學生會表示,希望能藉著台大杜鵑花節,與校長一起替同學做更多事情。

學生會所草擬的「台大學生權利大憲章」強調「校園應由學生、教師、行政人員三大主體共同治理」的理念;內容分別從學務、教務和事務三大領域,強調師生共治、資源分配合理化、以及學生相關資訊透明化、受教權保障等條文。其中,第五條強調「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校方在未得到學生代表同意前,不得單方面決議」。學生會會長黃兆年與草擬大憲章的學生會福利部部長陳拱辰表示,相信這將使得校園更美好,學生會也將繼續為同學的幸福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