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院羅昌發院長榮任WTO爭端解決成員

兩岸第一位被WTO指派擔任貿易爭端案件解決小組成員,本校法律學院羅昌發院長在上週四3月16日接獲通知後表示,擔任這項工作,除了對處理的案情需要深入了解外,最重要的是,善盡保密職責,嚴守公正、客觀立場,一切都必須以專業判斷為準據。

羅院長指出,被WTO秘書長指派擔任歐盟與巴西一項爭端案件的爭端解決小組成員,相當於此一個案的一審法官。此案有三個小組成員,另一位是以前擔任過WTO上訴機構成員(類似WTO最高法院法官)的松下滿雄教授;他將會在近日親臨本校法律學院擔任亞洲區WTO模擬法庭辯論賽裁判。另一位則是加拿大籍的Donald M. McRae。由於WTO的爭端解決機制(DSB, Dispute Settlement Body)是全球政府間貿易糾的最高裁判機構,其裁決不但具有絕對權威與強制執行力,重大案件的結果甚至可能影響貿易及產業的發展,因此,歷來爭端解決裁判小組成員都是具有聲望,及堅強國際貿易法素養人士擔任。

羅院長表示,過去台灣曾以第三國身分參加WTO國際訴訟,但只能提供意見,不能進入仲裁的核心,這次能夠獲任命為小組成員,就像進入「國際法庭」,擔任「法官」、「仲裁者」的角色,責任十分重大,也是台灣在WTO的一大突破。

羅院長在哈佛研究時,就開始接觸GATT、WTO,除了鑽研國際貿易互惠原則相關研究,並參與實務工作,同時也擔任我國加入WTO專案小組法律顧問,經驗相當豐富。

羅院長興奮的表示,很想與台大同仁分享這項榮譽。李校長在獲知法律學院羅院長被WTO秘書長指派擔任歐盟與巴西一項爭端案件的爭端解決小組成員後表示,這不但是羅院長個人的光榮,也是台大的光榮,更是國家的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