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購物勵學獎學金辦法

92.8.12.第2304次行政會議通過94.12.13第241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主旨: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勵本校清寒優秀新生順利完成學業,鼓勵勤學向上精神,特捐贈新台幣五百萬元予本校校務基金,指定設立「東森購物勵學獎學金」,並訂定本辦法,委由本校全權辦理相關公告、審核及發放作業。

二、金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三、名額:每學年以三○名為原則,得視狀況,在合理範圍內,將人數酌予增減。

四、申請資格:(一) 本校大學部一年級新生,其身份為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變故。(二) 其高中(職)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可取得相關證明者。(三) 已領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而其一年總額未超過伍萬元者亦得申請,唯獲審核通過,則僅補足伍萬元之差額。五、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註冊後一個月內,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

六、繳交證件:(一) 申請書 。(二) 入學成績單。(三) 高中(職)操行成績單。 (四) 低收入戶證明或免交所得稅證明(申報所得稅證明)或突遭變故證明。~)

七、審核:參考申請人入學成績,併同本校勵學獎學金審核程序辦理,並將獲本獎學金學生之個人資料造冊知會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八、獲獎者,由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於本校獎學金頒獎典禮公開頒獎,以示獎勵。

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