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學年度起進修學士班全面停招

鑑於近年來國內大學校院數激增,國內進修教育管道已十分暢通,加上進修學士班招考人數逐年下降,考量進修學士班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並審酌本校之定位及社會各界對本校之期許後,決定進修學士班自96學年度起全面停招,並報經教育部於95.06.13核可在案。

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在學學生之受教權益,本校已訂定「國立臺灣大學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學生權益保障要點」予以保障。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同屬推廣教育性質之本校進修推廣部學分班及非學分班,仍繼續提供社會人士在職進修之機會。該部目前正積極改善軟硬體設施,配合社會之需求,推廣各類班次,以回饋社會。

國立臺灣大學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學生權益保障要點95.4.7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進修推廣部(以下稱本部)為保障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學生之受教權益及維持行政之正常運作,特訂定本要點。二、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學生各項權利義務之保障,本要點有規定者,適用本要點;本要點無規定者,適用其它相關法規。~三、進修學士班停招後,與學生權益有關之教務、學務、總務等事宜由原行政體系辦理,或於前揭單位業務併入日間學制之相關單位繼續負責辦理。~)四、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各學系主任仍由各學系系主任兼任,原有學生權益相關之教務、學務等工作,由該學系負責協助處理。~)五、進修學士班停招後,學生應修而無法修習之課程,於以下情形得於日間學制之學士學位班修習:1.本校學則第58條第2款所述情形:必修課程衝堂;或修習軍訓、體育選修課程及通識課程;或應屆畢業生重、補修進修學士班未開設之必修課程,經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日修者。2.非應屆畢業生,因修習輔系、雙主修、休學或重修等因素,無法於當年級修習之必修課程。3.四年級以上學生修習進修學士班未開設之選修課程。4.各學系有特殊狀況者,得經教務長核准後,始可修習。六、本要點經進修推廣部部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自停招當學年度開始實施,本要點修正時亦同。原企業管理學系所訂定之停招後學生權益保障辦法同時廢止,學生權益依本要點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