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婦女申請學(雜、分)費補助

95年度單親婦女培力計畫符合資格學生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95年10月15日止。二、申請地點: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掛號郵寄: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75號8樓。三、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單親婦女並就讀大專(學)院校及高中職者,補助項目為9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分)費及進修期間6歲以下子女臨時托育補助費。計畫及申請表請於內政部社會司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www.moi.gov.tw/dsa/)。四、如對本計畫有疑問者,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電話02-23635530轉125)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