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頒授林懷民先生名譽博士學位頒授理由

國立臺灣大學頒授林懷民先生名譽博士學位,本人謹代表全體師生向林先生致上最高敬意,並說明頒授理由如下:

第一、林懷民先生自民國62年創辦「雲門舞集」以來,擷取西方舞蹈藝術的精華,為台灣現代舞蹈拓展新的視野,繼而將東方的肢體美學引介至世界,豐富了西方舞蹈的語彙。二十幾年來,林懷民先生以其厚實的人文素養及永不枯竭的創作力,完成了70餘部舞劇,藝術成就蜚聲國際,先後獲得國內外大獎無數,允為國人之傲,亞洲之光。

第二、林懷民先生除創作舞劇外,更致力於紮根與推廣的工作,除創辦國立藝術學院舞蹈系,積極培育現代舞蹈人才外,更不避辛勞,遠赴海外二十餘國演出,所至之處,廣受稱譽,對臺灣及世界舞壇有非凡之貢獻,留下不可磨滅之影響。

綜合上述,林懷民先生在藝術、教育上表現卓越,尤其在闡揚傳統文化內涵、開創舞蹈嶄新境界方面,更有過人的成就,爰依「國立臺灣大學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實施要點」之規定,頒授林懷民先生名譽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