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與本校簽訂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合作協議

追求卓越加速人才培育 提升我國傳染病防治專業水準行政院衛生署與本校簽訂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合作協議

為提升我國傳染病防治專業水準,參照科學技術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之意旨,本互利互惠教學相長之原則,追求卓越,加速人才培養、以及學術創新之成果應用,行政院衛生署侯勝茂署長與臺大李嗣涔校長上週二(96.2.6)在本校第二行政大樓第四會議室共同簽訂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合作協議。

協議內容包括:一、衛生署之專業人員得協助臺大傳染病防治相關之教學活動。衛生署之防疫醫師通過臺大醫院之審核後,得支援臺大從事傳染病防治相關之臨床工作。二、衛生署得接受臺大學生之見習、實習,其內容由雙方共同議定並訂規範,以供學生遵循。三、臺大得獨立或結合國內外大學提供衛生署人員與傳染病防治相關之進修機會,其內容由雙方議定,所需經費由衛生署負擔。四、雙方人員得共同開設傳染病防治相關學程,其開設之方式由雙方協商訂定。五、雙方基於合作關係,所知悉對方之機密或不公開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以及其他資訊,應予保密,不得洩漏。六、雙方得合作從事傳染病防治相關之研究工作,或結合國內外研究機構為之,經費由雙方議定之,研究成果由雙方共享。七、雙方同意在不影響業務之原則下,相互運用儀器設備,其儀器設備之保養及管理由財產保管機構負責。八、雙方同意就合作之內容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檢討會,由雙方相關主管共同主持。平時各設一連繫窗口,以利運作。九、衛生署有適當之職務出缺時,臺大得推薦具有該職務專長之優秀人才,依法定程序任用之。十、本協議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間三年,期滿得經雙方同意續約。..

緣起

近年來全球各地發生的新滋生及再浮現傳染病流行疫情,證明了公共衛生發達的現代社會,仍會面臨來自微生物世界的挑戰。我國公共衛生學界,長期著重各種慢性病的防治,如癌症、心血管疾病等。傳染病的防治反而相對的受到漠視。自1998年第71型腸病毒的新滋生傳染病大流行以來,於2000年起該病已成國內嚴重的小兒地方性流行病,凡有三歲幼童之父母在每年流行季無不戒慎恐懼,深怕受到感染,顯示一個新的傳染病若一開始控制不彰,即可能未來後患無窮。此後自2001至2003年,臺灣又發生六十年來最大規模的登革熱出血熱(dengue hemorrhagic fever)流行,其致死率也超過許多亞洲國家。2003年的嚴重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簡稱SARS)入侵臺灣,重創臺灣醫療與公共衛生體系。再再明示對新滋生傳染病的察覺、警示與教育大眾、掌握其流行走向及緊急妥當應變處置等耕耘努力,均有待政府部門及學術機構切磋,以新穎的思考和做法,經由跨領域的研究探索,擬定最妥當的防治策略,才可將傳染病流行的禍患降至最低。

行政院衛生署為因應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與日遽增之威脅,提升傳染病防治人員專業人力,突破法規限制,陸續延攬多位博士級研究人員及防疫醫師的加入,對於傳染病防治工作能量及水準提升已有大幅進步。惟傳染病防治工作無法閉門造車,為使傳染病防治經驗能不斷傳承與精進,故希冀透過與學術機構交流機制,讓傳染病防治人員藉由教學、實習、參與臨床工作及研究合作等雙向互動交流機制,使公共衛生行政體系能續與社區傳染病防治不脫節,而學術機構亦能持續不斷培育更多傳染病防治菁英,提升我國傳染病防治工作之水準。

國立臺灣大學各學院傳染病防治人才濟濟,致力於傳染病防治研究不遺餘力。比如,公共衛生學院以傳染病流行病學見長,如疾病監測、人時地分佈、及傳染病數量模型等。醫學院致力於傳染病致病機轉、免疫疫苗學等基礎醫學研究。醫院致力於院內感染管控、實驗室診斷、以及傳染病臨床研究等。生農學院則以人畜共通傳染病見長。法律學院研究傳染病防治的倫理、法律與政策層面。如能適時成立全校性「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成為我國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推廣重鎮,影響政府傳染病防治政策、及提昇我國傳染病防治研究的國際地位,將不只是臺大的榮耀,亦是全民的福祉。

爰此,臺大與衛生署參採「科學技術基本法」第4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條之精神,訂定「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合作協議書」,本互利互惠教學相長之原則,追求卓越,加速人才培養、學術創新和成果應用。提升我國傳染病防治專業水準。

組織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設置要點」設置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其組織架構如下圖。中心辦公室將位於臺灣大學內。國立臺灣大學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設置要點如下(95.10.31 第245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傳染病研究之層次與效能,特成立功能性「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二、本中心之任務如下:(一)協調整合本校研究人員及設備,組成研究群組。(二)研擬及開設傳染病防治教育訓練課程。(三)執行政府及民間有關傳染病防治之研究案。三、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由校長就公衛學院教授聘兼之,任期二年,得連任。四、本中心設置學術研究及教育訓練二組,未來並得視業務或研究需要調整。各組各置組長一人,由中心主任就校內相關專長領域之教師聘兼之,任期同中心主任。五、本中心為應業務需要設諮詢委員會,置委員七至九人,由校長就校內外相關專長領域學者專家聘兼之。委員任期二年,並得連任,召集人由委員互選產生之。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六、本中心因研究需要,得聘國際學者專家為顧問,及校內外學者專家為特約研究人員,聘期為一年,得續聘。七、本中心定期召開中心業務會議,由中心主任、各組組長及特約研究人員等組成,處理中心業務。八、本要點經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任務

(一)教育訓練組:開辦傳染病防治推廣教育訓練班,教育內容包括流行病學及臨床訓練兩大類。將針對課程的規劃、教案的設計、師資的延聘、以及考試教學評量等進行規劃設計:

1.課程規劃:針對衛生署之需求,每年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共同規劃訓練班別、課程內容、開課時間及授課講師。2.學生來源:由衛生署調訓受訓學員。3.師資來源:(1)結合臺大各學院現有之傳染病防治專任師資。(2)從衛生署及其他政府及學術單位中,擴大延聘傳染病防治理論或實務之專家,聘為臺大之合聘或兼任師資。(3)由臺大新聘專案教師3-5名,其專長將以配合衛生署之需求以及補足臺大現有師資專長缺口為考量。(二)學術研究組:研擬及規劃臺大與衛生署合作研究重點、合作方式、權利及義務、雙方分工、資源共享方式、及財產管理等。整合臺大與衛生署之研究人員及設備,組成研究群組。其下分成五個重點,分別為基礎醫學、臨床醫學、流行病學與生物危害、人畜共通傳染病、及倫理與法規。針對這五個傳染病防治的重點,將每年舉辦傳染病防治專家學者研討會及進行臺灣傳染病防治體系現況回顧報告,以及傳染病防治研究題材建議,以供政府及學界參考。期使臺灣之傳染病防治體系有完善整合,以及長遠規劃以洞燭機先。傳染病防治研究也能集中學界資源及人力,研究題材切合臺灣傳染病防治現況,研究成果也能直接影響傳染病防治政策。此外,學術研究組所組成之研究群組,將接受政府或其他機構的委託,進行各項傳染病防治的研究。

未來願景

透過臺大及衛生署合作與教學相長之互惠機制,有效整合運用資源,激發雙方研究與發展能量,使傳染病防治政府行政機關人員之專業能力能持續不斷的精進,並厚植學術機構傳染病防治研發及人才培育之潛能,培養更多具國際視野之傳染病防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