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術交流中心96年度重點姊妹校交流計畫提供師生更多國際交流的機會

一、背景說明本校對於各項國際合作事務一向不遺餘力,已經累積姊妹校達205校之多,各種校、院、系級合約更達250餘件。以數量而言,本校在國際合作方面的成績遠遠超出國內其他大學。然而,檢討現存姊妹校合作關係的運作情形,可以發現具體維持頻繁交流的姊妹校僅約80校,而交流形態又多以相互薦送交換學生為主,其他如講學、研究等合作計畫均仍有待開展。為推動姊妹校的深度交流,特別提出「96年度重點姊妹校交流計畫」,遴擇本校重點姊妹校,設立專用交流基金,以推動校際交流合作,為本校建立更堅實的國際關係。

二、重點姊妹校遴擇1 校級標竿或以院以上設定之院級標竿:如澳洲墨爾本大學(校級標竿)、日本東京大學(文、工、法律、生科等學院之標竿)、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生農、管理、電資等學院之標竿)。2 對方有意願設立相對交流基金者:如、澳洲墨爾本大學、雪梨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3 校級標竿及以院以上之院級標竿由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統一簽請校長同意。其他如有意願設立相對基金與本校交流之大學,由國際學術交流中心或各院會同國際學術交流中心洽談合作細節,並簽請校長同意後實施。4 本年度為試辦時期,重點姊妹校以10所大學為限。

三、重點姊妹校之運作模式 1 凡列入重點姊妹校者由校方設立一定數額之交流基金,以鼓勵本校教職員生進行深入交流。2 重點姊妹校合作規模較大者設立校內committee,規模較小者設立liaison Professor負責推動業務。3 重點姊妹校的合作方式包括教授互訪、研究合作、雙學位、遠距教學等項目。

四、重點姊妹校之經費使用及交流活動 1 本計畫經費由「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中之「推動國際交流」經費支應,原則上以部分補助方式為之。2 交流基金擬分三級,原則上第一級為100萬,第二級為50-70萬,第三級為30萬以下,均採實報實銷,每校年度經費告罄之後當年即不予補助。3 本計畫活動內容如下:教授訪問1 成為重點姊妹校後第一次組團洽談合作由校方補助。2 嗣後其他訪問由院系(國際化經費)或教授研究計畫支應,校方得部分補助。 遠距教學1 兩校合開遠距教學課程必要經費之部分補助。2 師生往訪問一次之部分補助。學生交流1 雙學位獎學金(對方應有相對獎學金)。2 研究生至姊妹校短期研究之必要經費(對方應有相對補助)。3 其他與重點姊妹校進行之合作項目如短期專班、學生活動等,得專案簽請校長同意後以部分補助方式辦理。4 其餘如邀請對方教授來校講學、客座、共同組成研究團隊、舉辦國際會議、及其他學生交流等活動均應申請國科會或其他補助,原則上不在本計畫補助之列。五、預期效益1 深化本校之國際學術交流,建立可長可久的國際關係,提昇國立臺灣大學之國際聲譽。2 促進各院系之國際學術交流,由頻繁之國際合作互訪中,從而對各院的教學、研究,乃至於行政等各方面產生正面的影響。3 提供師生更多國際交流的機會,教師得以與國際名校的學界同儕相與切磋,共同研究,發表論文,學生也得以開拓視野,建立宏闊的國際觀。討論中之重點姊妹校如下學校 合作內容東京大學 臺灣研究計畫早稻田大學 雙學位及交換生獎學金大阪大學 俟7月該校校長來訪時進一步討論京都大學 有系統之遠距教學課程墨爾本大學 俟8月本校組團參訪後研議雪梨大學 對方有專款補助特定領域UIUC 生農及電機;生農學院開授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