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邀請Prof. Theodoor van Boven探討人權、種族與歧視

本校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與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合作,邀請荷蘭馬斯垂克大學Prof. Theodoor van Boven教授來台,於95年5月1、3二日在本校東亞經典與文化研究計畫演講廳舉辦二場講座。

Prof. Theodoor van Boven教授出生於1934年,為荷蘭馬斯垂克大學法學教授、萊登大學Cleveringa講座教授,長期專攻國際人權法、國際組織、國際法庭等議題。Theodoor van Boven教授在聯合國工作多年,亦於國際人權機構擔任要職。歷任荷蘭駐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代表(1970-1975)、聯合國「防止歧視及保障少數次委員會」委員(1975-1976, 1986-1991)、聯合國「重大侵權行為受害者權利之重建、賠償及康復次委員會」特別報告員 (1990-1993)、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委員(1992-1999)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刑求特別報告員(2001-2004)。目前擔任國際法學家委員會副主席、國際人權服務組織諮詢委員等。

第一場講座講題為「Are human rights universal?」回顧人權的普世性指的是逐步地將所有人納入保障的範圍,尤其是弱勢的族群。這個過程自法國大革命以降,逐步地實現。Prof. Theodoor van Boven拋出全球化與普世性將來要如何連結的問題,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之下,貧富差距日大,但如何使更多的人能獲得基本的權利保障,婦女、老人與殘障者,並與當地的脈絡結合,希望將理論與現實做一個結合,讓人們能發現他/她們的權利。

第二場講座講題為「Racial discrimination as a persistent human rights problem」,Prof. Theodoor van Boven認為「種族」一詞的概念是危險的,它隱含著區隔出優秀與不優秀的人種,這在科學上或道德上都是錯誤的。2001年在南非的Durban 世界反種族歧視大會具有象徵性的意義,非常地廣泛進行種族與歧視的討論。Prof. Theodoor van Boven教授並幽默地提到由於會議是在911事件發生的前兩天舉辦,因此與會人員無不在問,如何能夠獲得較多的關注與報導。今日種族歧視的情況較往昔有了改善嗎?儘管各國政府都否認國內存在此類情況,Prof. Theodoor van Boven的演講內容卻指出各種歧視的事件仍在世界各地發生,像是對待移工的態度,往往建立在合法與非法的區分上,導致任意地取消人們的權利,而原住民、吉普塞人,以及女性也持續承受多重的歧視(multiple discrimination)。

儘管人權是否為普世的價值,仍有爭論,但就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法而言,它的作用在於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方向,有助於推展人權及反對歧視的目標。在這兩場主題演講當中,van Boven教授提供一個對於探討歧視問題的基本人權藍圖,輔以其多年在聯合國的實務經驗,深刻說明問題的複雜性與執行的困難,也因如此,對於世界人類的關懷不能限於法律的範圍,應該涵括政治、經濟與文化的層面。

這兩場講座之現場錄影將於近日放於臺大線上演講網隨選視訊(http://speech.ntu.edu.tw/user/active.php),歡迎有興趣的校內外朋友點選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