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暑期課程登記

本校學生擬申請專案開課者,請於「暑期班公佈欄」填妥「申請專案開設暑期課程報告書」,並列印核章後,5月22日前將該簽准報告書,送交暑期辦公室(理學院辦公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6月5日公告95學年度暑期核定開設課程暨學生選課繳費事宜。網路選課日期:6月14、15日。上課期間:7月2日至9月15日。本校學生修習暑期課程之限制:當學年度第二學期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課程。學生暑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16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