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嗣涔校長第一次續任案獲得臺大校務會議代表126同意票高票通過

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於上週六5月3日上午9時在校總區行政大樓第1會議室舉行,出席校務會議代表以126票通過現任校長續任同意案相關事宜。展現臺大校務會議代表高度認同李校長一貫追求卓越,前進百大之治校理念。

本次臨時校務會議專案議決現任校長第一次續任案,經出席代表153人,占全體校務會議代表167人之91.62%, 於下午4:00時完成投票,總計獲126票同意,達出席代表的82.3%,全體校務會議代表的75.45%,超過本校組織規程需達全體校務會議代表過半數以上同意之規定,通過李校長續任案。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7條規定,續任之校長,應於任期屆滿1年前由校務會議議決是否同意其續任。校長第一次續任案,應有校務會議代表總額過半數之同意,第二次續任案,應有代表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始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