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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14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14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陳校長文章                                紀錄:周佑璘

出列席人員:陳校長文章、丁副校長詩同、廖副校長婉君、曾副校長宛如、楊副校長志新、

            王教務長泓仁(劉力瑜代)、朱學務長士維、廖總務長文正、

                      吳研發長忠幟(阮雪芬代)、陳林主任祈(劉文清代)、鄭院長毓瑜、

                      葉院長素玲、張院長佑宗(洪貞玲代)、吳院長明賢、江院長茂雄(葛宇甯代)、

            林院長裕彬(王淑珍代)、陳院長家麟、鄭院長守夏、吳院長宗霖(施吉昇代)、

                      郭院長佳瑋、林明照教授、甘懷真教授、簡旭伸教授、詹迺立教授(余明俊代)

                      黃織芬臨床副教授、謝尚賢教授、陳良治教授、丁宗蘇教授、鍾國彪教授、

                      謝宏昀教授、董桂書副教授、李宏森組長、莊智程同學

            沈麗娟主任秘書、王根樹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吳莉莉資深專員、

            吳慈葳行政專員、彭嘉玲行政專員、朱曉萍主任、蔡素女秘書、胡宜珍組長、

            衛強副處長、黃憶汝組長、寧世強組長、陳億菁經理、游惟智組長、

            龔書玉組員、周季涵執行長、詹博棠行政組員

請假委員:王院長皇玉、江院長伯倫、蘇國賢教授、張宏浩教授、陳忠仁教授、

                  汪信君教授、黃國恩教授

應到委員:39位    實到委員:32位    請假委員:7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 校園規劃小組報告

(一)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紀要

本小組於115年2月25日114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至115年5月13日114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止,共召開4次會議。報告案2件,討論案3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1. 報告案

(1)  藥學館興建營運移轉(ROT)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提案單位:總務處醫學院總務組)

決定:「洽悉。」

(2)  長興街東側至明達館側戶外環境改善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定:「本案原則通過,請總務處事務組持續注意行人與自行車通行的情況,必要時做適度的調整。」

2. 討論案

(1) 雲林校區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統包工程(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委員所提意見請規劃單位參考。

(2) 長興街東側至明達館側戶外環境改善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有條件通過,請參考委員所提意見修正,並針對動線問題於提送校發會前提校規會報告。

(3) 管理學院三號館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提案單位:管理學院)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後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另有2項決議請參案件簡介。

(二)案件簡介

1. 雲林校區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統包工程(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本案基地位於雲林校區西側及臺大醫院虎尾院區醫護宿舍南側,配合雲林校區學府東路新建停車場工程,擬於停車場上方建置棚架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系統,規劃設置容量1,499 kWp,預估最大年發電量約190萬度。所發綠電將透過台電供電電網轉供至校總區使用,可節約校總區電費與提升綠電使用比例,另依經濟部能源署公告之113年電力排放係數0.474 kgCO₂e/kWh推算,每年可減少約900公噸碳排放。

為提升成果可視化與深化永續教育,本案於學府東路入口側設置能源告示牌,讓師生與民眾可直觀了解校園永續推動成效,並作為淨零永續與氣候韌性的校園場域,期盼在全球淨零浪潮下,將減碳壓力轉化為大學競爭力,建構永續校園,落實大學社會責任。本案設計費、工程費及維運費總計為99,662,465元。

本案已於115年3月11日114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委員所提意見請規劃單位參考。」

2. 長興街東側至明達館側戶外環境改善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有關「長興街校門口拓寬及相關周邊配套工程規劃設計」期初報告提短期及長期二方案,短期將機車動線調整由基隆路(舟山路)底進出,並依現況調整長興街車道斷面配置,使其雙向各配置車道(3m)、自行車道(2m),及人行道(3.5m),以紓解未來增建學生宿舍後之自行車流量;長期則預計拆除兩側圍牆後,妥適規劃放寬人行及自行車通行空間,使其保有通行順暢功能並兼具整體環境景觀美化。於111年4月27日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續於112年完成「長興街校門口拓寬及相關周邊配套工程」後,根據實地觀察與交通調查,因應117年新增3,000床學生宿舍所帶來的行人與自行車流量,為改善尖峰時段人車爭道與動線交織問題,規劃進行長興街東側至明達館戶外環境改善工程。本案將重新檢視既有空間,整合景觀美化、人車安全與動線需求,打造更安全、友善的校園通行環境。

本案已於115年4月8日114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有條件通過,請參考委員所提意見修正,並針對動線問題於提送校發會前,提校規會報告。

(1) 請總務處提供本案背景資訊說明,包括交通流量、周邊區域規劃,如舟山路100巷如何連結等。

(2) 請回應委員及列席單位所提問題,調整人車動線並評估行人動線是否拉至圍牆外,討論時建議邀請委員及電機系出席。

(3) 請考量明達館周邊自行車動線如何規劃安排;法定機車位格線的畫設請考量行人友善性。

(4) 請思考圍牆開口管制及釐清維護管理權責區分。

(5) 公聽會時間請盡量配合大家方便的時間。

(6) 鋪面顏色建議參考農綜小徑之灰階配色,並評估是否將納環館側鋪面一併改色。

3. 藥學館興建營運移轉(ROT)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提案單位:總務處醫學院總務組)

藥學館座落於國立臺灣大學城中校區,為孕育臺灣藥學與醫學教育發展的重要歷史建築。早期曾作為醫學院學生宿舍、藥理學教室及藥學系館使用,長期承載校園學術發展與專業人才培育之功能,具有高度歷史、教育與文化意義。該建築已於民國111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依法應兼顧保存維護與合理再利用。

隨著校園空間使用型態轉變及教學研究設施更新,藥學館於藥學系遷出後逐步轉為低度使用狀態。為避免歷史建築閒置而衍生管理與維護負擔,並回應校園及周邊醫療、教育與公共服務之需求,本案擬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評估以興建營運移轉(ROT)方式,引進民間專業能力與資金,於維護歷史建築原貌與文化價值之前提下,賦予藥學館多元且具公共性之使用機能,提升建物使用效率,確保文化資產得以永續維護、發揮公共效益,並提升整體校園環境品質與社會服務功能。

本案已於115年4月22日114學年度第7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決定:「洽悉。」

4. 管理學院三號館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提案單位:管理學院)

本案期初報告書前於114年5月7日提送113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在案。期初報告書提送之工程規模擬分為二期,第一期為地上4,000坪,地下1,500坪,地下2層、地上9層之建物,第二期為地上2,000坪,地下750坪,地下2層、地上6層之建物,第一期總工程經費約15.74億,第二期總工程經費約為8.8億,續依本校校園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辦理可行性評估報告書。

本案基地位於校總區規劃小區26小區,基地面積約為8,568.2 m2,最大建蔽率40%,建築面積為3,427.3 m2、最大容積率240%,容積樓地板面積為20,563.68 m2,現況基地範圍內包含管理學院教研館、多功能生活廳及雅頌坊三棟建築物,本案擬拆除管理學院教研館及多功能生活廳,並於原教研館位置規劃興建地下2層、地上7層之建築物。基地範圍內之建築面積約2,856.31 m2、建蔽率約33.34%,容積樓地板面積為14,276.31 m2,容積率約166.62%,開挖率約29.41%。空間1樓作為240人國際會議廳、咖啡廳、陳列空間及行政空間,2至6樓為行政及教學空間,7樓為國際表演廳、會議室、產學研究、校友交流及行政等空間,預計取得綠建築標章銀級,智慧建築合格級,並符合建築能效1+級為目標,總工程經費約為16.23億元。

本案已於115年5月6日114學年度第8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1)本案原則通過,後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2)請管理學院及規劃設計單位在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之前,將管理學院三號館、百歲紀念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間的交通動線規劃進行套圖,避免動線衝突的情況。請總務處協助提供相關資訊。(3)請校園規劃小組於本案基本設計報告書提送校規會之前,召集校規會委員、相關系所老師,討論本案綠地整體規劃。」

決議:洽悉。

二、 實驗林管理處報告: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因契約期限將屆,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經營,報請同意續約,並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15年第2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8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使用單位

營林區

林班地

契約編號

面積

(公頃)

用途

原約期間

同意續約期間

每年管理維護費(元)

每年管理維護費(元)

1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和社21林班地內

414

0.025

神木村辦公室

1100801~1150731

1150801~1200731

無償

無償

2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

和社30林班地內

48

0.6908

施作及放置防汛塊用地

1100601~1150531

1150601~1200531

無償

無償

3

合家歡休閒股份有限公司

溪頭6林班地內

77

0.2031

防災堤防、坡崁、花園景觀、停車場、入口車道、蓄水池、加壓站及引水管線

1100701~1150630

1150701~1200630

291,060

305,613

4

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溪頭2、6林班地內

94、87

11.6854

道路、水溝、護坡、設置交通標誌及植生美化

1100922~1150921

1150922~1200921

265,650

278,933

5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內茅埔21林班地內

498

0.0026

共構行動電話業務基地臺

1130201~1150731

1150801~1200731

60,000

63,000

6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技術分公司

內茅埔23林班地內

500

0.0028

共構行動電話業務基地臺

1100801~1150731

1150801~1200731

63,000

66,150

7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技術分公司

內茅埔23林班地內

501

0.0033

行動電話業務基地臺

1100601~1150531

1150601~1200531

63,000

66,150

8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和社27林班地內

472

0.1254

同富村農產品集貨場

1100701~1150630

1150701~1200630

55,914

58,710

決議:洽悉。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本校「長興街東側至明達館側戶外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案,檢具基本設計報告書1份(附件1),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說明:

一、本校於112年完成「長興街校門口拓寬及周邊配套工程」後,根據實地觀察與交通調查,因應117年新增3,000床學生宿舍所帶來行人與自行車流量,並改善尖峰時段人車爭道與動線交織問題,故規畫進行長興街東側至明達館側戶外環境改善工程。

二、本案將重新檢視既有空間,整合景觀美化、人車安全與動線需求,打造更安全、友善的校園通行環境。

決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另有關全校性圍牆事宜,請校園規劃小組再研議。

執行情形:總務處已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另校園規劃小組建議依本校臨都市計畫道路新建校舍基地設計準則第6條規範,為推動大學與社區融合,營造開放式友善校園空間,長期以逐步拆除圍牆為方向,並為兼顧校園實務運作,實施前應落實校園安全整體評估(含治安、動線與照明等),充分尊重周邊使用單位之意願與需求。

案由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業務需要,申請續用本校行遠樓10、11、12及13樓,作為辦公空間使用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說明: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因有辦公空間需求,前向本校申請使用行遠樓10樓至13樓,經本校考量其係配合國家教育政策執行需要,爰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同意提供使用並簽定房地使用契約書。現因契約期限將於116年4月30日屆滿,國教署來函表示仍有持續使用需求,申請續約5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15年第2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草案如附件2,請參閱。

決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115年7月14日與國教署辦理房地使用契約書公證作業。

案由三: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為辦理教育部委託專案計畫,申請續用本校行遠樓8樓作為行政辦公室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說明:

一、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下稱高教評鑑中心) 前與本校簽訂房地使用契約書,該契約期限將於115年12月31日屆滿,現高評中心來函表示因承接教育部專案計畫,仍有辦公空間需求,爰申請續用2年,並經教育部來函說明其確有業務需求委託高評中心辦理專案計畫。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15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請參閱。

決議:通過,請總務處彙整與本案性質相近之校產外借資料,於下次會議提供委員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115年7月14日與高教評鑑中心辦理房地使用契約書公證作業;另彙整目前本校校產外借應提校發會審議案件明細表(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供委員參考。

案由四:教育部為設置「國立臺灣科學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含籌備處),擬請本校提供國青大樓1樓部分空間作為辦公室及教學使用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說明:

一、教育部為落實基礎科學人才培育,規劃設置「國立臺灣科學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含籌備處),並擬與本校深度合作建立全科學教育人才培育模式。因該校尚未正式成立,現由教育部先行向本校申請使用國青大樓1樓部分空間作為辦公及教學使用,期間自點交之日起算5年。

二、有關國青大樓空間分配,原依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89年度第2次會議決議,未來不做學生宿舍時應優先提供社會科學院與法律學院使用,經兩院92年1月20日簽署備忘錄,協議國青大樓收回使用時歸法律學院使用,又法律學院於110年依前開決議簽奉核准俟工學院空間交還後將提供法律學院使用。查工學院目前使用空間為國青大樓1、2樓部分空間(預計115年9月底交還),其中1樓空間因校方整體考量擬改由校方統籌利用,並於本次提案通過後暫供教育部作為「國立臺灣科學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含籌備處)辦公及教學使用;惟為滿足法律學院師生使用空間,擬先行將國青大樓3樓空間提供法律學院使用。

三、本案現以教育部為簽約主體,惟教育部表示,後續實驗高中成立後依其實際運作需求,如有改由該校承接契約之必要,將再依程序辦理換約事宜;為簡化行政流程,如日後教育部來函申請變更契約主體,在契約條件內容不變之前提下,擬逕為辦理換約事宜,免提校產維護專案小組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四、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15年第2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參閱。

決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房地使用契約書業經教育部審閱用印並於115年7月6日擲回本校,本校復於同年月15日完成契約書用印,後續將俟工學院交還國青大樓1樓空間後,續辦房地點交及契約公證事宜。

案由五:建構以循證治理(evidence-based governance)為核心之校務研究體系,並透過設定短中長程階段性目標,強化本校在快速社會與科技變遷下之校務決策能力與制度創新能量。(簡旭伸委員、謝尚賢委員提)

說明:

一、面對高等教育快速變遷,亟需以校務研究強化治理能力

當前高等教育治理已不再侷限於傳統教學總務運作,而擴展到國際事務、大學社會實踐(USR)、永續發展、校友關係與募款、中央與地方政府協作,以及高等教育政策倡議等面向。因此,如何透過循證治理(evidence-based),整合數據分析、政策評估與組織學習,成為當前校務創新之核心關鍵。

二、深化跨單位資料整合與分析能力,推動決策科學化

在既有教務與學務研究基礎上,推動跨單位資料整合與交叉分析。包括招生、學習歷程、國際移動、就業發展等資料,以支持招生策略、人才培育與國際布局等重要決策。此外,各院系所已逐步發展出多元治理與教學創新模式,建議透過校務研究導向之個案研究(case study)進行系統性整理與知識轉譯,形成可供全校乃至全國參考之實證知識體系。

三、強化總務與校園治理研究,回應淨零與永續發展目標

校園作為高度複雜的基礎設施系統,如校園能源使用與碳排放盤查、淨零轉型策略與路徑規劃、生物多樣性與校園生態治理、AI發展下的校園能源規劃與智慧校園管理,校園治理可以從行政管理轉型為具備政策回應能力之「永續治理平台」。以本校校園本身即近似一個微型城市,實則正可作為臺灣都市治理在能源轉型、智慧管理與生態永續上的重要實驗場域與潛在典範,成為一個可複製與擴散之治理經驗。

四、整合校務研究與校級任務單位,提升整體制度綜效戰力

建議從制度設計角度思考,整合校務研究辦公室、永續辦公室、校友聯絡與募款單位等,形成「校務研究與策略整合平台」,協作跨單位資料整合與分析、政策研究與影響評估、對外(政府/社會)知識轉譯、長期策略規劃與願景建構,以發揮「團結戰力」。設置博士級校務研究人員(Institutional Researchers),以及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之升等制度,與搭配校院系校務國際參訪機會,使校務研究從行政支援轉型為具學術與政策專業之知識生產體系。

決議:通過,針對校務重要議題,將分別由一位副校長及校務研究辦公室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提出規劃評估,並適時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報告。

執行情形:本案依決議辦理相關校務重要議題之規劃與研擬,並將適時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報告。

案由六:有關本校「管理學院三號館新建工程」案,檢具可行性評估報告書1份(附件5),提請討論。(管理學院提)

說明:

一、本案期初報告書業經111年4月27日110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現續依校內程序辦理可行性評估報告書,並經115年5月6日114學年度第8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

二、旨揭新建工程預計拆除教研館、多功能生活廳,保留雅頌坊,並整合小區剩餘可建築空間規劃,串聯管理學院一、二館,建構具整體性與前瞻性之教學場域;同時整合周邊景致並吸納百歲紀念館周圍參觀人潮,建立東南新校門。本次開發範圍:8568.2㎡,建蔽率:31.12%,容積率:159.27%,皆於26小區建蔽率40%及容積率240%最高上限內。

三、管理學院三號館將以符合新世代教學需求為核心,規劃具高度彈性與多功能之教學空間,包含跨域學習空間及師生互動場域,導入國際最先進的教學空間與設備,建立國內首座結合EDP(Executive Development Program)高階管理教研發展專屬大樓藉以提升教學成效與學習體驗。同時,透過整體空間再造與動線整合,創造閱讀迴遊動線,讓學生在三號館裡有更多自由的交流及學習空間,兼顧校園景觀與永續發展理念,打造兼具功能性與環境品質之現代化教學設施,進一步形塑管理學院整體嶄新風貌,提升本校整體競爭力與國際能見度。

決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續行辦理管理學院三號館新建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及募款相關作業,以推動興建程序。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