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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主題內容
2023-06-03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2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陳校長文章                      紀錄:李潔茹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33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2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9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5分,開始開會。首先是主席報告(簡報檔如11206F1)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 永續辦公室 (一)持續編製2022年大學社會責任與永續報告書,預計6月底發布。 (二)為擴大學生及職工參與校園永續發展,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設置辦法」,新增學生會推派之學生代表一名為當然委員,另可由永續辦公室主任提名職工或學生數名擔任委員。 (三)為鼓勵青年學子投入淨零碳排技術之研發,本校與財團法人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合辦「2023 淨零碳排科技國際競賽」,籌劃於112年8月22日假綜合體育館舉辦決賽。 (四)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為促進各校永續治理發展,規劃於8月下旬辦理「大學永續治理工作坊」,以低碳轉型目標為主題,邀請聯盟成員進行經驗交流。 (五)教育部第三期(112-113年)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本校所提5件計畫(萌芽型3件與深耕型2件)全數獲得通過,獲補助金額共2,210萬元。 (六)本校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以「兒少正向人際及生活能力訓練PILOT預防方案」榮獲2023年《遠見》USR大學社會責任獎人才共學組首獎殊榮,為本校首次獲得該獎項之方案。 二、 校務研究辦公室 (一) 規劃「創校百年,百大貢獻」系列活動,本校自2024年起,連續五年,每年遴選出20項臺大曾經參與並對世界或臺灣社會做出重大貢獻的事蹟,並授予獎項。分為學術領航類、產經發展類、社會貢獻類;授獎對象須為在臺大任職或求學期間,對世界或臺灣社會產生重大影響。候選事蹟可由各學院、校友(總)會、兩位以上遴選委員會委員共同推薦產生之,後由遴選小組辦理遴選。獲獎者將於校慶活動公開表揚,並將百大具體事蹟集結成冊,編輯為百年校慶專書。 (二)以亞洲國家日本、韓國知名大學為標的,研析非英語系國家之全英語授課學士班招生策略及作法,以作為本校規劃設立全英大學部學程之標竿與參考。 (三)調研分析本校與各國際合作種子計畫學校雙邊合作之研究表現,並探索共同的研究強項,尋求未來國際研究合作機會,強化本校的國際連結。 (四)著手調查本校國際合作種子計畫之合作學校,蒐集其校務策略做法與發展方向,以作為本校校務精進之參考依據,調查學校包括有:京都大學、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雪梨大學、東京大學、臺拉維夫大學、波爾多大學、科諾伯勒阿爾卑斯大學、筑波大學等。 三、 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 創新設計學院 1. 與九州大學、慶應大學、早稻田大學、日本中央大學附屬高等學校、多倫多大學、史丹佛大學等師生學者,透過線上會議或實體參訪,交流創新教學成果,以期幫助學生拓寬視野和提升國際化。 2. 開箱D-School聯合說明會,介紹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領導學程、創創學程、探索學習、設計你的課程等招生事宜及校內推動計畫,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在場域中社會實踐,發揮學生影響力。 (二) 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 1. 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舉辦「邁向永續強韌未來:以創新科技因應全球挑戰」聯合線上研討會。 2. 首次參與2023瑞士Biotech Day,增加本校及臺灣之國際能見度,並拜訪歐洲產官學研交流,了解瑞士新藥業蓬勃發展引領世界之Ecosystem,希望提升國內生醫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四、 為鼓勵本校現職專任優秀之中生代教師,精進學術生涯成就,本校「學術勵進青年講座設置辦法」業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函請一級教學單位推薦人選,已截止收件,將擇期召開審議委員會。 五、 為邀請國內外具有卓越成就或國際影響力之學界或企業界人士至本校進行演講與學術交流,以拓展師生同仁宏觀之國際視野,「國立臺灣大學椰林講座設置要點」業提行政會議通過,並函請一級單位主管推薦人選,將於112年6月30日截止收件。 六、 為拓展本校國際能見度,除締結姊妹校、建立跨校學位之外,並積極與國際學、研、產業界建立合作。與全球知名的人工智慧技術公司NVIDIA洽談未來合作方式,初步已成立功能性校級研究中心「NVIDIA-臺大人工智慧聯合研究中心」,期透過雙方在人工智慧領域的技術交流和學術合作,推動本校及臺灣的人工智慧產業發展。 七、 NTU Highlights電子校刊 6月開始每月線上發布電子校刊,由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輪流擔任主編。第一期為國際處,針對本校國際化人才培育作為撰寫內容,並彙整包括教務處、學務處及研發處等共編單位資料,於6月發送給國際友好學者、姊妹校及全球五百大學校進行宣傳。 八、 雙語教育中心 (一) 「全英培力課程」內容即將建置完成,包含課程大綱、教材、教案、評量工具等,預計112學年度開放修課,以強化學生基礎英語聽說讀寫及修讀EMI課程之相關技能,為大一英文課程模組之一。 (二) 4月8、9日辦理「2023臺灣高教雙語教育論壇」,針對「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邀請已辦理或未來有意願申請的大專校院參與。論壇中分享各校第一期計畫的執行經驗與成果,由教育部說明第二期計畫的重點方向,並展示各資源中心所提供的資源與服務。 (三) 持續辦理EMI工作坊與講座,包括4月21日「邁向機構層的應用:學習分析,輔助學習與教學」,介紹「學習分析」,以此工具協助教師依據學生特質調整教學和課程設計;以及5月19日與臺科大合辦「EMI浪潮下之英語教學研討會」,聚焦於英授教師如何因應EMI需求來調整課程設計及教學策略。 九、 臺灣大學系統 (一)  2月20日召開臺灣大學系統委員會議,推選臺大陳文章校長擔任系統主席及通過111年度績效報告,皆奉教育部同意備查。 (二)  臺大系統三校之教務合作 1.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配合僑委會新推出之優秀僑生獎學金方案赴馬來西亞,進行馬來西亞高教交流會,並與馬來西亞13所獨立中學分別簽署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雙邊將於教學領域推動合作,包括聯合舉辦教學活動、鼓勵獨中學生參加臺灣大學系統開設之先修課程、鼓勵獨中學生申請臺灣大學系統學士班等。 2. 課程合作:111-2學期三校校際課程數總計為1,866門,跨校選課達4,041人次。 (三)  109年獲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補助案,其計畫執行已屆滿二年,依規定提出研究成果。較之108年度,109年度研究成果,特別是「論文發表」乙項指標,進步特別顯著。 十、 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業務 為積極鼓勵臺大與中研院雙方學者創新性、互補性之跨領域研究合作,112年度「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共計通過12件計畫,並持續追蹤調查先前年度合作計畫執行完畢後是否有後續延伸之相關優良研究成果產出;4月份調查結果:108-109年度有4件計畫、110-111年度有2件計畫已發表國際著名期刊及相關重要成果突破。相關優良研究成果已彙整並公開於聯合辦公室網頁。 目前規劃發行電子報(Newsletter),將近年合作計畫優良成果以研究主題分類彙整,藉以展現及推廣臺大及中研院創新研究計畫之跨領域合作研究成果,並增加國際能見度。首期電子報已於112年5月5日開始邀稿,預計下學期發行。 十一、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  竹北分部 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有關建照執照申請,於4月25日依公會審查部分內容進行修正,5月中旬複審完成後送縣府。另工程採購案,依程序於3月16日召開巨額採購審查小組會議,並於4月20日正式上網公告,預計7月初開資格標;寒暑假科學育樂營活動,已與講師確認活動主題與場次,擬於5-7月招生及辦理科學體驗活動。 (二)  雲林分部 1.「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統包工程」建照於112年3月28日取得建管開工核定函,4月16日進行基地開挖,於4月24日開始辦理環評監測建築基地開挖文化遺址監看作業,5月7日施作建築工程基礎接地工程。 2.「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已於4月11日辦理設計委託技術服務案第2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評定優勝廠商,4月20日完成議約,於5月3日決標上網公告。 3. 設立農業機械教育訓練暨考驗中心,已完成基本設計報告書,於3月21日通過農糧署規劃與預算討論會議。4月26日通過111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5月3日通過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111學年度第4次會議。 十二、藝文中心    遊心劇場於3月30日舉行開臺儀式,邀請臺北地區夙負盛名老字號劇團「民權歌劇團」獻演扮仙《醉八仙》與正戲《晉陽宮》,期許遊心劇場成為臺大、臺師大、臺科大三校系統的藝文樞紐,並帶動臺北市民參與藝文,來訪本校的國外訪賓也可將遊心劇場列為參訪藝文據點,讓藝文風氣在本校更為深植拓展。 十三、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             (一)  全身健檢方案 112年好心肝愛心健檢名額900名已全數預約完畢,至4月底608人已完成受檢,目前發現2人癌症、141人後續追蹤,預計8月底將全數完成受檢。另於檢後提供6場次校內健聯合健康諮詢服務。癌醫中心及北市聯醫LDCT方案師長同仁亦陸續預約中。 (二)  平時健康促進 112年至5月底已完成2梯次球類專班、2梯次十周運動班、14場午間運動班、1場運動主題工作坊、5場農場休閒體驗活動、2場主題工作坊、1場行動書車與1場線上電影座談、3場午間音樂會、4場葛萊美行動,近1,900人次參與受益,平均滿意度4.93分(98.6),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陸續辦理中。 (三)  方案宣傳佈達 112年官方網站累積瀏覽量124,428人次(統計至5月29日);LINE帳號社群人數增至920人;相關服務訊息,亦透過電子郵件、校園布告欄及公文交換等方式進行宣傳佈達。 十四、 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第三期),已執行至第5個月,英譯完成字數約為60%,後續將繼續監督英譯進度並協助各單位完成法規及表單公告。 十五、 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8763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7,927張,持續提供應屆畢業生及校友重聚辦證優惠。於3月19日與北美校友會聯合會舉辦「與校長有約線上演講」。為增強與各院系所校友連結,於112年5月11日召開第一次各院系所校友業務聯繫會議,除推廣校友證電子化外,並介紹國內外各地校友會狀況及進行業務分享與交流。臺大校友資訊網優化案已於112年4月25日驗收完成。傑出校友聯誼會規劃籌備中,預計於112年11月舉辦成立大會。 教務方面  一、本校112學年度院系所學位學程申設案共有:特殊項目「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博士班」;一般項目「工學院-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生農學院-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公衛學院-健康數據拓析統計研究所」、「生命科學院-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國際學院-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重點科技學院-精準健康碩士學位學程」及「重點科技學院-精準健康博士學位學程」,共計設立8單位,已經教育部核定。113學年度本校無增設單位。  二、 推動校學士及院學士制度 (一) 本校「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於112年3月17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放寬校學士申請條件,自3月27日公布施行,並經教育部同意備查。 (二)  校學士 本校「校學士學位修業辦法」及「校學士審查小組設置要點」於112年3月17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自3月27日公布施行。4月1日公告112學年度校學士申請資訊、4月20日辦理校學士師生座談會、5月11日辦理校學士申請說明會,並於5月22日至6月18日受理112學年度校學士申請。 (三)  院學士 本校工學院、生命科學院院學士制度已提111年12月23日教務會議通過,並分別於4月27日、5月19日辦理學生說明會,申請通過之學生將於112學年度正式開始修讀,醫學院院學士制度業提6月2日教務會議討論,預定於113學年度正式開始。  三、 探索學分 為鼓勵本校學生勇於嘗試跨領域學習,教務處研擬本校「學生探索學分實施辦法」業提6月2日教務會議討論,預定於112- 1學期開始實施,重點如下: (一)  學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學位生,得申請將修習非主修學系(學位學程)開設之課程列為探索學分,合計至多六學分。 (二)  探索學分之採計方式 1.原始成績及格(或C-以上)之課程,經學生列為探索學分,學期成績改列通過 (PASS),原始成績不顯示亦不列入GPA計算,但仍取得該課程之學分數。 2.原始成績不及格之課程,經學生列為探索學分,成績單不顯示該課程記錄 (NO RECORD)。 (三)  於修課當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期末考結束後至次學期開學第一週期間,於本校建置之網頁提出申請。  四、 暑期探索學習 預計於111學年度暑修第二階段開設「暑期企業探索」課程,為共同選修-基本能力課程 (1學分),提供大一、大二生企業深度參訪或見習之機會,初步探討職場現況及趨勢,及早規劃未來就業方向。  五、 自主學習計畫 111-2學期共計16組學生團隊入選,於4月8日期初、5月6日期中學習聚會,進行議題聚焦、進度檢核與組間交流,並邀請文化銀行邵璦婷創辦人分享如何擴散議題影響力。  六、 推動領域專長 辦理112學年度領域專長優化計畫徵件,7月28日截止收件;協助教學單位準備115-1學期首次領域專長自評作業。  七、 精進學位論文品質 修訂本校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草案、本校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 (一)  增加法源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二)  增加第四條-學生之學位論文遭檢舉時之處理依循(即:違反學倫案件處理要點)。 (三)  加強各條款之說明。  八、 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一)   NTU COOL: 1.111-1學期起NTU COOL正式接替 CEIBA為本校唯一教學平臺,111-2學期截至5月4日計有5,186門課程於 NTU COOL 開課。 2. 完成影片功能改善,包括在上傳影片時新增提醒,避免人為操作失敗,以及在播放器加入快轉/倒退實體按鈕。 3. 成績管理功能外部工具完成第二版之開發,5月底上線。內容包括可透過學號、計分項目篩選表格、可在成績冊頁面直接編輯成績,以及可用excel檔匯入學期成績,進行手動調分。 4. 依使用者問卷調查結果針對平臺介面進行改善,提升功能包括教師檢視學生資料、進行作業評分設定、取得使用者支援等。 5. 與學生共同開發瀏覽器字幕外掛功能,以期於COOL平臺的正式字幕功能上線前,以Beta形式上線語音辨識字幕功能,讓使用者初步體驗語音辨識字幕。預計6月下旬上線。 (二) 課程自動錄播系統:支援教師於共同、博雅、綜合教學館使用錄播服務,並協助院系建置錄播系統。截至 5月4日已有 140 門課程申請111-2學期之課程錄影服務。 (三) 未來教室:未來教室維護服務合約完成採購後將通知各院系該支援服務方案細節內容。5月29日開放112-1學期未來教室第一輪學期使用申請。 學務方面 一、 導師制度創新方案 持續推動關懷導師、導師社群及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等創新方案,各系所共推薦75位關懷導師,其中有16位新任,3月29日舉辦座談會與關懷導師分享輔導資源等。導師社群計有15位導師申請,學系學生暖心關懷輔導計有24個學系申請案,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止。 二、 學輔晤談服務概況和學院學輔講座活動 (一)學輔中心旨在協助學生校園適應,透過駐點各學院,得以更進一步接觸學生,以達到了解並掌握學生狀況、追蹤學生後續情形以利學生逐步回歸校園。 (二)111-2學期由9位學輔專員合計11個學院狀況,自112年3月至112年4月底直接服務人次共計446人次,協助聯繫周邊資源、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次數共計1,529次。 (三)學輔專員針對學院特性111-2學期辦理20場學輔講座或小型學輔餐敘活動,大約有500名學生參與。 三、 校園徵才博覽會「虛實整合」打破時空限制 2023年實體徵才博覽會計有310家企業、448個企業攤位參展,除資訊科技、金融、集團、人力仲介、多元產業區之外,還設立「臺大新創企業專區」及「國際人才培育與永續專區」,提供國內及外籍學生更多元和國際化的職涯選擇。另自3月7日至24日間辦理公司說明會及參訪活動。為打破參觀與面談的時空限制,促進學生與企業間多元的互動交流,今年更優化線上與線下整合的徵才活動,縮短學生與企業間的距離,提高企業界與人才端媒合的機會。 四、 第28屆臺大藝術季在校園內於5月5日登場,主題「洄 Reviver」,象徵流動及無限的循環,與「永續」的策展理念不謀而合。藝術季核心展覽〈止宿之境〉,觀展者可自由穿梭於由無限鏡構成的莫比烏斯環之中,透過進入曲面看見無限之感、意會「洄」的含義;舞臺表演〈肥皂箱〉、講座與工作坊〈藝術治療─修補你和他的關係〉、〈斯土斯宅─居住永續與地方文化交織〉、〈絹印工作坊─日常服飾的永續提案〉等議題內含心理、環境與生活等層面之永續;另有農學市集、二手交易攤位,讓參與者能從中感受、思考永續對於自己和社會的意義。 五、 為促進住宿生彼此互動,以及推動宿舍共煮廚房,於4月17、22日舉辦「宿舍樂學習,餐車好食光」活動,並首次將移動餐車開進校園。透過食安教育及簡單低溫烹煮指導,鼓勵宿舍同學走出戶外,邀約共食,創造人際連結與情感支持,並教導烹煮提升同學自我照顧能力,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 六、 新生開學典禮定於8月27日舉辦,為避免新生活動與健檢、迎新宿營、國際生校園導覽等活動撞期,與各單位協調時段分流事宜,並統合新生相關資訊至書院說明頁面。另新生限定版上衣LOGO徵件及發放,於4月6日至4月19日辦理全校教職員生網路票選,票選出前三名作品,已經行政會議確認首獎作品後辦理採購及規劃發送事宜。 七、 全國社團評鑑 本校漁村服務社獲得「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另管樂團、漁村服務社獲得「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大學校院組」佳作。 八、 112年4月24日由學生會主辦境外生聯合會議,邀請校長及相關行政單位主管同仁和學生會國際事務部及各國同學會代表參與,由境外生提出在臺大學習與生活上面臨的問題,例如:增加英語授課課程、資訊雙語化、宿舍規劃建置公用廚房等,由校方相關單位提出說明,回應境外生的需求,希望能共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提供境外生更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九、 112年5月10日由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共同辦理全校師生座談會,邀請校長及八位一級行政主管出席,針對校內公共議題進行座談,席間開放現場同學提問,與各單位首長交流,一同關心校園公共事務,討論議題涵蓋校園空間、生態平衡、資訊流通、硬體設備以及教務選課等面向,現場互動熱絡,期待師生一同努力,營造更為友善的校園生活環境。 十、 111-2學期新增跨領域夥伴專案獎補助方案 於5月18日辦理「跨域串聯講座暨跨域夥伴專案補助說明會」,邀請《蘆葦女力》分享跨域串聯的成功經驗,並說明跨域夥伴專案獎補助方式,期待藉由此專案建立人際網絡,深化在地夥伴關係,發揮「服務學習課程」規模化的社會影響力。 十一、第二學生活動中心三樓部分空間室內裝修案,預計112年6月中竣工;另為增加校內教職員生對新空間之認同與親近感,於2月10日至3月10日舉辦命名徵稿活動,經初審及進行第2階段網路投票,將命名為「沃思空間」(英文:coSPACE)。 十二、原資中心自111-2學期起,已寄出開學及期中考關懷信件,希冀透過定期的信件關心,提供原住民族學生諮詢管道,以協助其適應校園生活。111-2學期原住民族學生晤談服務人次共計41人次(自2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並於5月28日辦理第一屆原住民族學生「小畢典」,廣邀應屆原住民族畢業生及其家長共同參與。原資中心於3月14日召開111學年度第2次「諮議委員會會議」,也通過增聘校外委員案,於4月14日起聘。 總務方面   一、與計資中心共同規劃及開發新版總務處會議室管理系統,改以個人計中帳號登入,由系統登錄產製案件編號及申請書,利於個人追蹤與記錄借用歷程,提升使用者流暢性及舒適度,於112年4月13日起上線提供服務。   二、建置線上離職簽核系統,為簡化流程,減少離職者親自跑件之辛勞,出納組與人事室討論簡化繁瑣作業細節後,轉請計資中心建置新系統,配合完成教職員離職線上簽核系統「薪資」及「離職儲金」兩項之簽核功能,預定於112年6月底前推出紙本、線上申辦之雙軌制,未來將再視情況,逐步達成離職申辦作業全面無紙化。   三、本校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地下1樓及1、2樓共6單元場地契約因期限即將屆滿,陸續辦理續約審查及招商評選作業,以持續提供會議中心及餐飲服務。   四、為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更多元、便利的住宿服務,賡續辦理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提供修齊會館、捷絲旅林森館、捷絲旅尊賢館總計3家飯店業者共提供41間房間。修齊會館自112年9月至12月辦理房間裝修工程,總務處將洽學校周邊或捷運沿線飯店業者,開發其他合作機會。另客座學人宿舍室內重新規劃裝修案,共31戶,自112年1月1日起重新啟用,截至4月底總計收到77件申請案,已依規定於入住前二個月完成67案宿舍分配,入住率達68%。   五、新建工程 (一) 6案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工程中基地6已於111年9月開工,預定113年7月完工;基地5預定6月6日與合格廠商辦理價格標開標作業,其餘4案已陸續上網招標;學生宿舍新建工程整體第2次調增預算業經教育部112年3月10日同意,4月24日舉行招商說明會,工程採購案於5月16日上網公告;竹北分部校門與周邊環境及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採購案預計7月初開資格標。 (二) 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地下1樓內裝工程於112年3月14日決標,預定於112年11月完工。 (三) 人文大樓5~6樓空橋段結構體工程進行中、機水電設施配合主體結構配管配線、裝修工程於112年2月開始進場施工中。建築標施工進度94.98%、機電標施工進度37.6%,空調工程施工進度38.63%,裝修工程施工進度3.17%,全案預計112年12月底完工,113年3月前辦理驗收作業。 (四) 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全案都市設計審議於112年4月6日取得核備,目前辦理建築執照審核中。   六、整修工程:禮賢樓地下劇場於3月13日完工、森林系外牆及屋頂防水改善工程5月5日完工,一號館及化工系外牆整修工程持續進行中。四號館至共同教學館東側通道環境改善工程、校園景觀C+D區-農業綜合大樓南北側中庭改善工程採購案預定7月4日開標。另為鼔勵各館舍主動進行環境清潔,各館舍申請外清洗作業,總務處補助50%清洗經費。 研究發展方面 一、 本校申請教育部第2期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特色領域研究中心18件,其中14件獲通知於112年4月11日至4月19日進行第二階段簡報審查。教育部業核定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112-116年)之112年經費,包含通過之10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總計獲補助24.66億元。 二、  徵求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及跨領域種子,以鼓勵並促進核心研究群和校內規劃之重點整合型專案計畫與國外團隊建立多元、長期的國際合作夥伴與聯盟,以提升國際影響力,另鼓勵不同學術專長的教研人員,進行跨領域研究合作,探討具前瞻創新之研究構想或關鍵重點議題。為利教研人員更了解新計畫及跨領域研究團隊之組成,於5月5日舉辦線上說明會,兩案計畫收件至112年6月12日。 三、 為鼓勵本校延攬之國際學者與校內教研人員共同組成團隊執行研究計畫及設立研究中心/實驗室,修正下列計畫內容: (一)  核心研究群計畫新增子計畫主持人資格包括本校延攬之國際學者。 (二)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新增補助本校延攬之國際學者與國際著名機構合設研究中心或實驗室。 四、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Quacquarelli Symonds)於112年3月22日公布2023年「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本校五大主領域皆進入世界前百大,本年度共評比54個領域,本校有41個領域上榜,其中2個領域排名前50,28個領域排名前100。 五、本校獲選為內政部役政署112年績優研發替代役用人單位,並有1名役男獲選112年績優研發替代役役男。 六、本校112年度截至112年4月25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465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31億147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 推動深化交流、爭取菁英:臺大系統與大馬13獨中創建國際高中聯盟國立臺灣大學系統順應僑務委員會新推出優秀僑生獎學金方案及實踐系統深耕馬來西亞之策略,校長兼系統主席、臺師大校長與臺科大校長親領行政團隊前往馬來西亞辦理國際高中聯盟簽約典禮,於5月7日與馬來西亞12+1所華文獨立中學(吉隆坡中華獨立中學、吉隆坡坤成中學、吉隆坡循人中學、巴生興華中學、巴生濱華中學、檳城鍾靈獨立中學、馬六甲培風中學、居鑾中華中學、新山寬柔中學、寬柔中學古來分校、古晉中華第一中學、詩巫公教中學、沙巴崇正中學)簽訂合作交流協議。未來計畫將與盟校舉行校長及校友間的交流活動,共同檢討教學合作,並討論開設線上先修課程及舉辦特色營隊,促進雙方交流,爭取菁英生源。 二、 為促進本校學生國際交流及對永續未來之投入及倡議,本校於111年起加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全球夥伴網絡,並且聯合美國印第安那大學、肯亞莫伊大學、英國新堡大學、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德國漢堡大學以及印度金德爾全球大學,每年舉辦研究計畫競賽,邀請各校學士組和研究組研究計畫競賽獲獎者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全球夥伴研究論壇中發表獲獎計畫、相互交流。112年度本校學士組及研究組獲獎組別各一,偕同漢堡大學研究組獲獎者及印第安納大學學士組獲獎者於4月28日進行線上計畫發表。 三、 全球學人專屬網站建置 為提升校內國際學人的支援及照顧,也提供未來國際學人在校期間有更好的體驗,推出臺灣大學全球學人網站(NTU Global Scholar),針對不同身分別的專任教師、客座教授、訪問學者等提供個別化的資訊,以落實留才攬才之政策目標。 英文網站連結: https://gscholar.ntu.edu.tw/ 中文網站連結: https://gscholar.ntu.edu.tw/zh-hant/ 四、 國際學者家庭支援 為了強化國際學者之家庭支援,洽接私立新民國小與私立立人國民中小學提供優先入學之管道,並分別於3月28日(新民)及4月19日(立人)與兩校簽訂專屬友誼協議,提供國際學者子女更多教育選擇與諮詢管道。 五、 「臺大國際引水人計畫」遴選臺大學生於暑期至海外企業、研究機構與非政府組織見習與實習,透過海外導師的帶領,促進學生國際交流,擴展青年國際視野,增進實作能力。112年共63位學生報名,最終成功媒合19位學生至6個國家、9間機構實習。 六、 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 於112年1月13日至112年3月3日開放國際學生申請,共收到253件,較上一屆成長130%。經由初審後,符合資格並繳交完整申請件共計160件。本計畫實習期間為112年6月12日至112年9月3日,共計12週。 七、 短期專班 (一)  密涅瓦大學專班 111-2學期接待美國密涅瓦大學Minerva University 共109位學生來臺大學習。來臺期間參與由本校教師開設之8個不同主題的短期密集型課程,與臺大共112名學生一同修讀,在充實知識之餘,增進文化交流並締結友誼。8個主題包含:森林療癒與實作、從土地到手裡的臺灣茶、茶文化與相褒歌、廟宇與北管、走讀臺北、做你自己的主人、設計人生及臺灣味:文化多樣性與科學等,皆已於4月9日圓滿結束。 (二)  哈佛臺北書院專班 Harvard Taipei Academy課程內容以學習華語及文化體驗為主,為期8週(112年6月16日至8月12日),參與對象除哈佛大學學生外,亦包含來自耶魯、普林斯頓、康乃爾等常春藤盟校之學生,預計隨團教職員9名,學生54名。主要上課場域為博雅教學館2、3樓,除華語課程外,亦安排各項文化體驗交流活動,擬邀請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外交部北美司、中華民國哈佛大學校友會和校內師長們,於6月18日參與哈佛臺北書院開學典禮暨餐敘。 八、 已彙整本校國際化內容相關資訊,編纂並印製手冊摺頁,幫助姊妹校、國際訪賓深入理解本校國際化相關作為。手冊內容包含校史簡介、多元化校園、學校排名、學術研究實力、人才培育、永續發展等面向。 九、 境外學位生入學情形(112-1學期) (一) 國際學位生:共970人(含3人同時申請碩博士班)、1,317件申請,較去年同期減少15%,錄取479人。 (1) 1.學士班:415人(644件)申請,較去年同期人數減少6.74%,錄取199人。 2. 碩士班:452人(552件)申請,較去年同期人數減少18.26%,錄取229人。 3. 博士班:106人(121件)申請,較去年同期人數減少20.39%,錄取51人。 (二)  僑港澳生海聯會個人申請:共362人(475件)申請,較去年同期減少37%,錄取130人。 1. 學士班:78人(79件)申請,較去年同期人數減少49.35%,錄取4人。 2. 碩士班:261人(365件)申請,較去年同期人數減少34.91%,錄取114人。 3. 博士班:23人(31件)申請,較去年同期人數增加64.29%,錄取12人。 (三)  國際學生註冊 1. 學位生:111-2學期國際學位生(含雙學位)總計43人,含碩士班33人、博士班10人,較110學年度同期減少20%。 2. 非學位生:111-2學期交換/訪問學生395人,較110學年度同期成長83%。 財務管理方面      一、自112年2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小額捐款共計新臺幣24,282,731元、美金282,487.19元、港幣830,138.05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者),共計新臺幣98,418,220元、美金375,540元,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112年持續重點工作 (一) 為打造世界級學府、展現百年榮耀,持續推動臺大創校百年基金募款。 (二)  發揮愛校、愛樹、愛地球的心,持續推動校園護樹計畫。 (三)  關懷學子、點亮希望,推動希望獎助學金募款。 法務方面      一、落實本校法制作業規範 本校自民國(下同)111年開始實施法制作業規範後,透過法制作業檢核表、諮詢單、公文會辦等方式協助校內各單位落實並熟悉法制作業手冊,自112年2月至4月為止,協助修訂校內法規共110件。      二、 協助處理本校各類公務訴訟 自112年2月至4月為止,協助民事(含調解、訴訟)及強制執行訴訟案共14件(含校產維護管理類2件、商標類3件、勞資爭議類3件、其他類如侵權、國賠、工程/採購履約糾紛、強制執行等6件);刑事訴訟案4件;行政訴訟、訴願、申訴、再申訴案等25件(含教師人事類12件、其他類14件),總計43件公務訴訟案。      三、 維護管理本校校產 協助總務處、生農學院農場、山地農場、實驗林管理處、學務處等校內單位審閱校產相關契約及法律諮詢,並協助處理相關法律爭議及訴訟。112年2月至4月間所提供之校產管理類案件統計:法律諮詢18件、審閱契約29件、訴訟2件。另協助總務處處理本校多件BOT、ROT促參案,包括契約文件審閱、履約爭議諮詢、列席協調會或營運績效評估等會議,期能幫助案件順利推行、減少紛爭並維護本校權益。      四、擬定本校宿舍場地餐廳公版招商須知及契約,供學務處未來招商簽約時使用,可大幅減少行政人力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及法規遵循度。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 推動校學士學位 修正「校學士學位修業辦法」及「校學士審查小組設置要點」放寬申請門檻,於112年3月27日發布施行,並辦理師生座談會蒐集校學士學生、導師之意見及需求。另拍攝校學士經驗分享影片,進行推廣宣傳。於112年5月11日辦理112學年度校學士申請說明會,自5月22日起受理112學年度校學士申請。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與社科院討論院學士合作可能性。 二、 112年4月28日至5月25日受理學生自主提案112- 1學期通識課程。 三、 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由中原大學承辦,本屆共舉辦20種運動項目,全國共有146所大專校院參賽,選手合計9962人。本校共報名參賽田徑、游泳、桌球、羽球、網球、跆拳道、柔道、擊劍、射箭、軟式網球、競技體操、射擊、空手道及木球共14個項目,男女選手293人,領隊、教練及隊職員74人,合計367人。 游泳隊連續五日賽程共獲得10金11銀7銅佳績,吳如雄同學參加一般男子組50公尺自由式及蝶式皆獲得金牌,達成四連霸的成就。田徑隊參與一般組各項競賽總計獲得8金4銀1銅佳績,並獲得一般男子組團體錦標獎第一名及一般女子組團體錦標獎第一名,此外鄭惟中、李如茵、楊程堯及洪逸璇4位同學參加大會首度舉辦的一般男女混合組4X400公尺接力比賽,不僅榮獲金牌,也讓臺大留下光榮的歷史紀錄;而黃辰嵐、李如茵、蕭嘉美及洪逸璇4位同學參加一般女生組4×400公尺接力更連續二屆突破大會紀錄(成績:04:09.61,原紀錄:04:10.02),獲得第一名,成績十分優異。本屆全大運本校共榮獲32金、21銀及34銅,合計87面獎牌數,成績耀眼。 圖書館方面 一、 Open Access新增Elsevier、IEEE Fully OA期刊投稿優惠方案 圖書館自2021年起與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UP) 簽訂Open Access (OA) 期刊免費投稿協議,支援本校師生投稿CUP期刊免費以OA方式發表;2023年起擴大服務範圍,新增Elsevier、IEEE Fully OA期刊投稿折扣優惠方案,凡臺大所屬機構人員為文章通訊作者,於方案期間投稿於適用期刊,均可享有文章處理費折扣優惠。此項服務已由學科館員主動寄發信件,並透過各種系所聯繫及本校校訊等宣傳管道週知校內師生,使服務及OA觀念更廣為人知,促進知識傳播。 二、 NTU Topics校內潛在合作資訊服務網頁正式上線 圖書館以本校專任教師之著作主題為基礎製作之NTU TOPICs - Find Collaborators @ NTU網頁已上線於圖書館首頁,提供教師依作者姓名、研究主題或二級單位進行查詢,呈現主題相似度作者網絡與作者研究主題比率圖表。教師個人可掌握與自身主題相近或感興趣主題的研究者及重要群體,並了解每位作者的研究興趣,另亦可協助決策者快速洞悉或展現系所單位整體研究方向與特色。 三、 修訂本校碩博士論文繳交流程 配合教務處於1月3日修正本校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圖書館已更新相關作業流程、網頁及延後公開申請書,增訂學位論文申請延後公開應檢附證明文件,且延後公開期限若超過五年者應經教務處審定。 四、 國際合作出版 圖書館與日本兩所大學合作出版兩部作品,與日本琉球大學赤嶺守教授團隊合作《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典藏 琉歌大觀》全四卷之全文翻刻及編輯出版計畫,最後一卷於四月底出版發行;另與日本新潟大學鈴木孝庸教授合作出版「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典藏平家物語音譜本:第二卷/平家正節」, 113年出版。 五、 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 圖書館執行「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改造工程於111年10月28日開工,預定於8月中旬左右完工與開放啟用。配合空間改造工程所進行圖書館1樓廁所整建案,待空改工程完工後將一併開放使用,改造亮點包含新設館內首座性別友善廁所、坐式馬桶佔比由原先35%提高至50%以呼應國際化校園趨勢、女廁佔比由36%提高至61%改善女廁數量不足的問題,從讀者角度出發打造煥然一新的如廁環境。 另籌備圖書館一樓空間改造後之輕閱讀區館藏,廣泛徵集心理勵志、自然科普、社會科學、商管財經、人文史地、文學等多元主題之熱門休閒讀物,營造全人關懷、涵養通識的書香天地,截至4月30日止已提訂近1,600冊圖書。 六、 建置聯合服務櫃檯為一站式服務平臺 整合流通服務、參考諮詢服務與多媒體服務功能,預計於8月啟用,希冀為讀者提供更便捷之服務。 七、 編製校史館及舊總圖書館募款影片 圖書館為精進110年製播之校史館營運以及舊總圖修繕募款影片「智慧的原鄉:臺灣大學舊總圖書館」,6分鐘的影片以身世、角色、價值、守護四個觀點細數舊總圖的歷史與意義,置於校方募款網頁。舊總圖書館募款影片,於校友50重聚活動日設置攤位播放,影片亦於總博物館籌備處官方網站、YouTube頻道、Facebook粉絲專頁等處播放,進行募款。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 myNTU臺大人入口網改版 為擴大myNTU跨裝置支援,提供更便捷搜尋功能,規劃將現有myNTU升級改版;考量資訊安全,系統於登入後依照教師、職員、學生等身分別提供個人化服務,入口網將依據使用者回饋滾動式調整,以提升使用者體驗。 二、  校園無線網路熱點升級 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陸續改善校級教室、第一活動中心及部份院級教室;經ELK大數據分析,今年將針對總圖書館、社科院圖書館、小福利社、小小福利社、外語中心、思亮館實驗室、行政大樓(含新農化)及會議室作無線網路熱點升級。為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2年4月19日止共有3,437顆無線基地臺(AP)。 另提供全校無線網路服務即時統計資訊,內容包含校區即時資訊、建物即時資訊及流量即時資訊。校內無線網路於112年2月1日至112年4月20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共同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二號館、普通教學館、新生教學館、綜合教學館、博雅教學館、博理館;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1,500人(裝置)。 三、  NTU Space雲端資料儲存系統更新 NTU Space於四月底完成新版更新上線,除解決舊版已知系統錯誤外,提供更優化之操作介面與功能,簡化分享模式與相關設定,增加信件通知,並對檔案之檢視與下載權限提供管控設定。 四、臺灣大學中英文網站製作平臺 (一) 單位網站管理人員系統-新增臺大首頁模組,建立全校各單位網站清單及查詢列表。 (二)  按網站/單位屬性或一二級單位顯示相關清單列表及查詢介面 1.串接教授網站資料(站臺標示為教授網站之屬性) 2.介接或新增臺大首頁相關欄位及新增/更新/彙整相關報表 五、 於4月27日召開第一次資通安全委員會會議,因應國家資通安全法規要求本校未來運作事項、資安事件案例分享、資安政策佈達與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文件制訂等,透過資通安全長與資安委員共同討論後決議施行,落實推動及監督校內資通安全相關事務。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206A)存查。 貳、確認112年3月18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2年3月18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1206B)存查,94~111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206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大銘報告: 本委員會於112年5月16日召開會議,安排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2年5月12日,計收到3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1件討論案。其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同意案(111117案) 之學生委員名單,於會後(5月24日)方產生選舉結果;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報告案(111120案)則需於會後經5月16日該院管理委員會第11次會議及5月19日該院監督委員會第11次會議通過後,始完成行政程序。兩案均依選舉或會議結果更新為本次校務會議資料。以上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照案通過,程序表修正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1116 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出缺1名學生代表委員,業經校長提名建築城鄉所許冠澤同學。 決定:本案同意。 二、編號:111117 本校「第20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9屆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第18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聘任委員(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為當然委員)。 (一) 校長提名: 1.教師委員:陳明汝教授(動科系)、賴喜美教授(農化系)、                     陳佳慧教授(護理系)、古允文教授(社工系)、                     陳奕君教授(光電所)、趙儀珊副教授(心理系)、                     王皇玉教授(法律系)、林奇秀教授(圖資系)、                     陳俊任副教授(生技系)、楊馥菱教授(機械系)。    2.職工委員:胡淑君組長(教務處)、鄭惠云工友(學務處)。 (二) 學生委員: 陳孜穎(物理系),陳冠臻(醫學系),胡燁霆(政治系), 杜振銘(政治系),林昀萱(社會系)。 決定:本案同意。 三、編號:111118 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第1屆產業代表徐清祥委員請辭,業經校長提名徐爵民博士接任。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1119 稽核室報告:檢具本校111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6條規定,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 本案業經112年3月23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2年度第1次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111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 二、編號:111120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報告:檢具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1年度績效報告書1份(附件2),提會報告。  說明: (一) 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44條規定,研究學院應就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之執行結果,作成績效報告書,其內容應包括績效目標達成情形、效益、財務變化情形、檢討與改進及其他重要事項,並應報管理會審議,經監督會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及主管機關備查。 (二) 本案經112年5月16日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管理委員會第11次會議審議通過、5月19日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第11次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1年度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 陸、討論提案 編號:111121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案。 本案經討論及修正後[註1],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一條至第八條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本校為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本會),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設置]訂定國立臺灣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整合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本校相關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本校相關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七至二十一人,由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組成[,校長為]。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之,副主任委員由主任委員自委員中指定一人擔任之。 前項教師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由校長分別自校內外教師[職員]或學者專家中提名,職工代表由校長分別自職員及工友中提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第一項學生代表由[本委員會委由]學生會經學生普選選出五名學生委員,[而]其中任何單一性別不得超過三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前項學生委員]且應[保障]包含大學部[與]及研究所學生至少各一名[學生],惟學生代表候選人得票數若低於[該選區]有效票之百分之五時,則不適用保障名額之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前項學生委員因故無法選出,由本委員會召開大會討論補選事宜,另行辦理學生委員推派。] [前]第一項各類代表應具有性別平等意識,[其中]且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條 學生委員選舉於登記期間結束時,如可預見選舉結果未能符合前條第三項規定,應延長登記期間,並報副主任委員及本會輪值小組知悉。 前項延長登記期間之次數以一次為限,經延長後如仍可預見選舉結果未能符合前條第三項規定,則逕行辦理投票,其不足額部分,由學生會推派代表擔任。 學生委員選舉之起訖期間,除本會另有決議外,依學生會之規定辦理,並經本會確認後,由學生會公告。 學生委員選舉延長登記之末日,由副主任委員及本會輪值小組視該次學生委員選舉作業期程彈性訂定,並由學生會公告。 第五條 本校教職員工及校外專家學者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聘任為本會委員。 本校學生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參加學生委員選舉。 被提名人經提校務會議同意前,應簽署切結書,如發現有違背者,應放棄資格。 第[四]六條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其任期自當年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本會委員[於]任期期間因職務異動或[因故]其他原因出缺[時],[由新任者接任或由候補委員按身分別依序遞補,其]致本會委員未達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最低人數時,依出缺委員之身分別由本校依第三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重新選任,且新任委員之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 第七條 本會委員為本會或其他單位委託調查之案件當事人或關係人時,應主動迴避或由主任委員請其迴避該案之調查及審議程序。 第八條 本會委員於任期期間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本會學生委員於任期期間喪失學籍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前二項喪失委員資格導致委員出缺之情形,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學生代表之大學部委員在任期中畢業並考上本校研究所,因仍具備學籍,故不喪失本會委員資格,且同樣代表大學部委員至任期結束。 第[五]九條 本會主任委員負責督導本[委員]會[之]會務[。];副主任委員[由主任委員自委員中指定一人擔任,]負責佐理本會會務,並代表本[委員]會對外發言。 第[六]十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但遇有重大事件或經委員五人以上[之]請求,主任委員得召開臨時會議。 本[委員]會[之會議]應有全體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一般事項之決議,[以]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通過調查報告[之通過等]或其他本會認定屬重大事項之決議,應[以]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第[七]十一條 本[委員]會應就[應]受理之申請調查案或檢舉案成立調查小組,其設置辦法另[訂]定之。 [本委員會得視任務需要,設置教育、活動、空間等各功能小組,由主任委員自委員中指定各組召集人。] 本[委員]會得視工作需要,[得]置[約用]校聘人員若干名。 第[八]十二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佈]布日施行。 註1 1.  王家康同學提修正動議:第4條第2項修正為:     前項延長登記期間之次數以一次為限,經延長後如仍可預見選舉結果未能符合前條第三項規定,則逕行辦理投票,其不足額部分,由學生會推派代表擔任。     修正動議通過。 2.  王家康同學提修正動議:第3條第3項修正為: 第一項學生代表由學生會經學生普選選出五名學生委員,其中任何單一性別不得超過三名,且應包含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至少各一名,惟學生代表候選人得票數若低於有效票之百分之五時,則不適用保障名額之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修正動議通過。 3.  吳文方教授提修正動議:第3條第2項修正為: 前項教師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由校長分別自校內外教師或學者專家中提名,職工代表由校長分別自職員及工友中提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修正動議通過。 4.  有關第5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第1項之修正動議: (1) 陳建穎同學提修正動議:新增第5條第3項及第8條第2項:  第5條第3項:  第一項、第二項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其範圍由本會確認後公告之。  第8條第2項:  前項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其範圍由本會確認後公告之。  修正動議經舉手表決,以贊成8票、反對61票否決。 (2) 王家康同學提修正動議:第5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第1項修正為: 第5條第1項、第2項: 本校教職員工及校外專家學者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聘任為本會委員。 本校學生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參加學生委員選舉。 第8條第1項: 本會委員於任期期間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修正動議經舉手表決,以贊成5票、反對85票否決。 (3) 許冠澤同學提修正動議:第5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第1項修正為: 第5條第1項、第2項: 本校教職員工及校外專家學者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聘任為本會  委員。 本校學生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參加學生委員選舉。 第8條第1項: 本會委員於任期期間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或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修正動議經舉手表決,以贊成85票、反對0票通過。 5.  王羿雯同學提修正動議:新增第5條第3項: 被提名人經提校務會議同意前,應簽署切結書,如發現有違背者,應放棄資格。 修正動議經舉手表決,贊成37票、反對37票。 修正動議因贊成及反對票數相同,再次經舉手表決,以贊成44票、反對42票通過。 6.  王家康同學提修正動議:第6條第2項修正為: 本會委員任期期間因職務異動或其他原因出缺,致本會委員未達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最低人數時,依出缺委員之身分別由本校依第三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重新選任,且新任委員之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 修正動議通過。 柒、臨時動議 一、編號:111122 孫語謙等提:為回應近期校園數起歧視事件,同時建立對族群友善、實踐多元價值的校園環境,學校應成立相關單位以推動校內制度改革。 決議:於6月30日前組成工作小組,由校長、副校長1名、各學院校務會議代表各1名、職工校務會議代表1名、學生會會長、研協學會長、學代會主席、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原住民學生及教師各1名共同組成,並邀請相關行政單位及專業學系列席,討論協助學校在族群平等及尊重多元文化方面的作為,由工作小組討論不同階段之工作期程及8月1日公告之內容,於11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提出建議方案。 二、編號:111123 林承慶等提:為回應近期針對原住民族加分制度之歧視事件,臺大校方應針對「加分制度之澄清」發布「國立臺灣大學聲明」,放置國立臺灣大學臉書粉絲專頁與國立臺灣大學官方網站。 決議:請學務處及秘書室於本校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國立臺灣大學聲明,說明原住民族加分制度之歷史脈絡及相關政策。 捌、散會(上午12時10分)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206A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206B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1206C 94~111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3-03-18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2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陳校長文章                      紀錄:李潔茹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3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2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9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3分,開始開會。 因為今天是我第一次的校務會議,我個人有義務跟所有的校務會議代表報告未來4年對學校的一些規劃,所以接下來就由我來進行報告。   打造世界級的學府  展現百年的榮耀(簡報檔如11203F1) 一、前言與願景 做為臺大校長,除了要堅持校園自主、學術自由及培育領導人才之外,亦要維護臺大做為世界一流大學的地位。本校在歷任校長努力下,已成為亞洲頂尖世界一流的大學,傅斯年校長所勉勵的,「我們貢獻這個大學于宇宙的精神」,是我們長久以來師生努力的標竿。為因應數位化、智慧化、永續化、資源化、和少子化的新科技及新時代,本校必須有新的面貌,因此我所提出的願景是「打造世界級學府,展現百年的榮耀」。我們的院系所須以成為亞洲/世界的頂尖學術單位為目標、以解決人類所面臨重大問題為使命,並以培育學生具備專業技能、社會責任意識、國際視野與領導能力等綜合素養為職志。 二、 使命與挑戰 在我所提出的願景下,期許本校所具備的使命及挑戰有下列四項: (一)堅持學術自由、追求真理,形塑令國際社會尊敬的精神。 (二)在各專業領域培育具有創造力、領導力、執行力及利他精神的領袖人才。 (三)激勵師生勇於面對挑戰,致力於解決人類永續重要議題,並引領世界發展方向,促進世界文明。 (四)積極協助國家發展,引領社會思潮,成為國家、社會發展的重要智庫,並貢獻國家社會。 三、校務發展策略 為達成世界級學府之願景,擬具下列八項校務發展策略: (一)優化校院發展與建構永續智慧校園。 (二)推動國際重點領域發展。 (三)提升國際合作能量。 (四)強化招生策略及連結國際教育。 (五)激勵師生研究及攬才留才。 (六)精進學生自主學習及研究動能。 (七)充實財務規劃及募款。 (八)完成創校百年規劃與增強校友連結。 四、工作規劃 (一)優化校院發展與建構永續智慧校園 1.優化校院發展:推動新館舍及宿舍興建、優化校院之教學研究空間與行政人力資源並完成分校校區(水源校區、徐州路校區、竹北校區和雲林校區)之規劃和軟硬體建設目標時程。初步規劃水源校區為電動公共載具示範基地、徐州路校區為終身學習園區、而竹北校區的臺大醫院新竹分院期許成為「醫學中心」及生醫園區,並發展碳中和研究;雲林校區將著重發展永續科技、智慧機械人才培育,並兼顧高齡長照。且竹北及雲林校區將計畫設立行政服務中心,以加強跟地方產業結合,並擬定校區逐步建設的時程。 2.建構永續智慧校園:精進本校USR及SDGs計畫,打造先進的網路系統,並加強所需綠能、近零能及水資源或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等軟硬體設施,包括智慧運輸、智慧科技及智慧學習,以達本校2028碳中和50%及2048碳中和100%之指標。 (二)推動國際重點領域發展 1.針對國際重點領域,結合國際上重點大學、企業、研究機構,並善用臺灣在產業、研究上優勢,善用政府資源,發展國際頂尖特色領域中心、產學研聯合研發中心及核心研究群。 2.引導特色中心或核心研究群對關鍵主題之研究深度,主導建立與相關研究中心之國際研發聯盟,以成為國際研發重鎮為目標。 3.主動籌組臺灣大學聯盟,並與國外大學聯盟系統進行重點領域合作及系統校務策略合作 (三)提升國際合作能量 1.積極參與國際重要學術組織及校際聯盟,加強聯盟成員之重點領域合作及校務策略合作,並延伸國科會國際計畫合作廣度,以提升本校之國際能見度。 2.強化與重點標竿大學合作計畫,包括建構雙方教師合聘及交換制度、合作計畫、雙聯學位、互訪研究、課程共授制度及校際學生活動,並共組團隊專研重大議題,分享研究成果。 3.為提升在國際學術社群的影響力,將進行(1)深化與美歐亞澳重點姊妹校在校務及全球重點議題研究合作,包括Univ. Tokyo、Kyoto Univ.、Tsukuba Univ.、Univ. Illinois-Urbana Champaign、Northwestern Univ.、Univ. Sydney、Univ. Bordeaux、Univ. Gernoble-Alpes、CNRS (France),Hamburg Univ.、Tel Aviv Univ. 等校、(2)加強臺灣大學系統與國外大學系統之聯盟合作、(3)建立亞洲高等研究院,邀請諾貝爾及學者之駐點研究及講學、及(4)籌設臺大全球永續發展智庫等策略。 (四)強化招生策略及連結國際教育 1.因應大學部新的入學方式,擬爭取逐年增加特殊選才/希望入學比例,提升系所選才彈性及照顧弱勢,並提供每年至少100位大學部學生獎學金,以鼓勵前往世界排名前50名大學進行雙聯學士學位學程或交換研習。 2.研究所招生則擬增加與世界頂尖大學之雙聯學位或共同指導學位學程。 3.協助推動雙語教育中心計畫,增加全英語院系學士學程及開放給國際中學的AP課程,結盟建立國際大學及中學聯盟,並建構彈性學碩、學碩博及雙聯學位學程,及加強舉辦特色領域國際中學及大學營隊,以連結海外教育及國際招生。 4.拓展現有國際引路人計畫及開創引水人計畫至不同領域企業實習,與現有系所領域結合,以深化學生海內外就業管道。並推動大師領航及職涯輔導活動及大學生暑期海外研究室實習。 (五) 激勵師生研究及攬才留才 1.有大師才能成就好大學,有具教學、研究和服務熱忱之優秀師資才能成就頂尖系所,因此擬與各學院及系所合作募款擴大拔萃講座(學者)之經費規模,並協助各院延攬重點領域講座,以增強攬才制度競爭力。 2.增設鼓勵中生代之學術勵進獎及年輕學者講座,以增強留才制度。 3.提升教師參與教學實踐計畫,並增加以教學為主之績優加給比例。 4.優秀的行政人員為校務推動之重要支柱,因此擬協助各學院募款,以建立獎勵行政人員之永續基金及其彈性獎勵制度。 (六) 精進學生自主學習及研究動能 1.精進未來大學之各項自主學習計畫及其與學生生涯規劃之結合,深化科技發展與人文思維元素的結合,鼓勵學生選讀創新與領導學程及進行社會服務,並以畢業前至少有一次企業實習及國外研習機會為目標,以培養學生之創造力、領導力、執行力及利他精神。 2.鼓勵學生社團與國外重點大學學生社團之交流,以每年選定1-2所國外大學進行學生營隊交流為目標。 3.提升學生研究動能,除現有學士論文獎外,擬增設「研究生校長獎」,並選送獲「傅斯年獎」及「研究生校長獎」的學生至國外頂尖機構訪問、學習或實習,以提升國際競爭力。 4.擴大院系參與本校堉璘獎學金人才培育計畫,除鼓勵海外研修活動,至世界頂尖大學研習外,亦可執行回饋臺灣的服務性計畫,以培育學生解決社會議題能力及服務利他精神。 5.鼓勵師生參與各項競賽活動,以增強團結感與向心力。 (七)充實財務規劃及募款 1.充實並妥適運用校務基金,開源節流須並行,提升大型產學合作及技術移轉比例,並以每年10%募款成長率,來補足資源不足之重要校務發展項目。 2.校務基金之運用兼顧重點項目拔尖以及均衡發展,將與行政團隊及各學院討論年度工作及經費運用優先順序,檢視其執行率,使經費能有效運用。 3.深化財務處以及各系所與其校友會之鏈結,推動募款專案與系所分潤制度;協助培訓各院系所募款公共關係專案人員,使其能擬定並執行募款方案。 4.建置校友及企業募款資料庫,並闡述彈性經費對培育人才和校務發展之重要性,鏈結企業需求、社會公益及學校募款方案,以增強其協助學校意願。 (八)完成創校百年規劃與增強校友連結 1.2028臺大創校百年: 以「回顧歷史、立足當前、展望未來」之理念規劃2028年本校百歲慶典活動。 2.籌建臺大百年紀念館,並出版臺大百年史,記錄百年發展里程碑及重要人事物資料等,並擬在2024-2027年中選拔出本校百年來100項卓越研究或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力之成果。 3.舉辦百年高教論壇及頂尖學術研究論壇,邀請世界頂尖大學或姊妹校參加,以回顧及展望高等教育發展,盤點本校百年來具世界影響力之研究成果。 4.以募款30億元為創校百年願景基金目標,協助建構智慧永續校園及各校區規劃,並為下個百年軟硬體建設之基礎。 5.積極與各系所籌辦校友重聚活動及校友會,協助建立系所史室以說明發展歷史和未來目標,並鼓勵校友參與及協助在學學生生涯規劃、企業實習、海外實習、合作研究等。 五、結語       面臨快速變化的新科技及新時代,臺大必須與時俱進創造新的面貌,未來,我除了要堅持校園自主、學術自由及培育領導人才之外,也會戮力推動所規劃的願景及校務發展策略以維護並提升臺大的學術地位。另一方面,臺大作為國內龍頭大學,亦應積極扮演領頭羊角色,秉持學術良知來導正社會風氣、主動提出高教改革策略和善盡社會責任。而這些使命、校務發展策略及工作規劃,都必須仰賴全校師生跟我共同努力來推動,一起完成打造世界級學府的目標。 本次校務會議各單位簡報摘要請參考桌上書面資料,並列入會議紀錄。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 (一)規劃本年8月舉辦「2023 淨零碳排科技國際競賽」,與財團法人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合作,已於1月、2月召開籌備會議。並邀請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協辦。  (二)籌劃ESG學分學程以培養ESG永續發展人才,已邀集相關課程教師召開籌備會議,擬規劃為3模組,包含跨領域模組、永續環境治理模組、永續社會治理模組。將持續完善課程地圖及設置要點,並由生工系提案至6月教務會議。 (三)持續召開臺大電力碳排係數工作團隊會議,近期將優先推動本校在能源基礎教學相關改進措施。 (四)為推動永續校園,規劃辦理大學社會責任實踐基地(USR HUB),針對節能、減廢與節水等校園環境治理缺口,委託校內專業教師團隊執行專案。另教育部第三期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本校共提出5件申請計畫,包含萌芽型3件、深耕型2件。 (五)為盤點本校永續課程數量與分布,並作為學生修課參考,委請資管系教授以人工智慧演算法進行SDGs課程分類。已於1月交接程式碼,並於 2月完成過去3學期共32,962門課程之分類;將持續與教務處討論合作,預計112學年度以前將分類結果提供給開課教師進行確認。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 1. 111-2學期開設34門正式課程,其中「看電影學愛情」經「設計你的課程」計畫優化後,成為首門由學生提案、跨「A1文學與藝術」及「A4哲學與道德思考」的2學分通識課程,初選計2,099人次選修。 2. 創新領域教學方法立基於教學個案交流。學院將所累積之創新教學實際經驗,結合工作坊方法學原理,自3月起陸續舉辦4場教學創新沙龍/工作坊系列活動,以促進本校教師、助教之交流與成長。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  推動本校與臺科大、臺師大、長庚大學及明志科大合作,共同提案執行「科研成果產業化平臺」計畫,112年計畫已核定,獲補助經費5,340萬(含專利維護費用),計畫執行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精進臺大國際宣傳對策與行動,盤點現況並規劃短期長程精進事項,如優化發布刊物主題、方式及內容等,建立網絡型核心工作圈,增強橫向連結,以達到凝聚校友向心力,宣傳招生與世界各校競爭,並呈現臺大的社會責任,讓國際了解臺大對臺灣及世界的貢獻。 四、為鼓勵本校現職專任優秀之中生代教師,精進學術生涯成就,已研訂「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勵進青年講座設置辦法」,另為積極延攬國內外學術成就卓著之學者來校服務,修正「國立臺灣大學臺大拔萃講座設置要點」相關條文,提高獎助人數及延攬範圍。 五、國際學院:共成立4個跨領域全英授課國際學位學程,其中「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正與珍古德基金會及長榮大學洽談相關合作事宜。另派員出訪「東南亞地區農業高等教育中心」,以強化未來之合作與招生。 六、雙語教育中心 (一)持續辦理EMI工作坊與講座,於工學院、社科院、生科院以及生農學院推動EMI種子教師計畫;111-2續由學院規劃辦理專業領域分享,提供全英授課諮詢,促進院內教師共同提升EMI教學知能及風氣。 (二)為增進職員在行政業務之英語知能、溝通技能及自信,3月8日起開設為期12週之職員英語增能專班,針對行政業務上常見的英語實境用語,提供文書、實際討論上的增能及模擬練習,冀藉由職員英語能力的提升,強化對國際學生與訪問學者之服務品質。 七、國立臺灣大學系統 (一)112年度年輕學者創新性研究計畫:共徵得12件(臺大3件、臺師大4件、臺科大5件),經初複審,計7件獲得補助。每校各補助150萬元,擬於歷年三校獲補助之教師及研究人員中挑選優良的年輕學者,以舉辦「臺大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學術發表會」,於年度共識會議中報告。 (二)國際專業論壇:3月7至9日辦理「112年第九屆國際先進科技論壇(IFAT2023)暨第四屆臺日工程論壇」,以促進與日本德島大學、九州工業大學、日本6UHAPPIER聯盟(北海道大學、東北大學、東京工業大學、名古屋大學、大阪大學、九州大學)、東京大學及京都大學的研究交流與合作。 (三)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全球共識,以淨零技術與負排放技術為標的的「Green Tech」,深具前瞻性及必要性,2023年將擴大舉辦「淨零碳排科技國際競賽」活動,三校需配合協助人力、場地及宣傳等事宜,藉由協辦本次活動,以鋪陳系統三校未來在爭取政府119億元「淨零碳排」的計畫案量能。未來與業界相關競賽活動三校將一起辦理,以期提升學生創意及能力。 八、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 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建造執照開工再次展延未獲同意,於112年1月4日決議進行工程經費調增(包含空調、綠建築、智慧建築及包商利潤),以符合市場行情並增加廠商投標意願,並於2月10日再次提出建造執照申請。依程序辦理巨額採購審查小組會議及相關招標前置作業,預計112年5月上網公告招標。另規劃至少四場科學育樂營活動,於3月進行招生。 (二)雲林分部 1.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於12月8日取得建照,後續辦理五大管線送審程序,給水系統及電信系統皆已於取得核可,排汙系統於112年2月經與雲林縣水利局與環保局確認依環評承諾事項與污水不外排,得免入污水下水道。 2.「虎尾醫院醫療大樓、綜合大樓(含污水處理廠)及醫護宿舍新建工程計畫(修正草案)」,教育部於112年12月15日函復奉行政院核復原則同意。2月8日函送總院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及巨額採購成本效益分析審查作業,現依審查意見進行招標文件修正中。 九、112年杜鵑花節主題標語為「杜鵑迎風開  學子逐夢來」。開幕式於3月11日在校總區綜合體育館正門口廣場舉行,兩日的學系博覽會暨社團博覽會,讓民眾一覽精彩的臺大學習資源及校園生活。校內各單位亦規劃一整個月系列活動,包含校園及博物館群導覽、臺大農場走踏、人文科學展覽等豐富內容,邀請各界參加。杜鵑花況與其它相關活動亦詳列於杜鵑花節專網上,歡迎上網飽覽杜鵑花團錦簇與人文學術兼備之校園氛圍。 十、111學年度行政品質評鑑業完成年度作業,評選出標竿單位:教務處數位學習中心、學習規劃辦公室及出版中心。另委員會評鑑後所提出的相關執行意見,將定期追蹤受評單位改善情況,期有效且實質幫助行政單位提升行政品質。 十一、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 (一)目前進入第三期,納入所有尚未辦理法規英譯之一級行政單位,包含圖書館、計資中心、共教中心、環安衛中心等,將繼續監督英譯進度並協助各單位完成法規及表單公告。預計於112年8月底前完成專案。 (二)於本期完成後,校內各單位若有法規增修之英譯需求,可逕向校內翻譯碩士學位學程申請英譯服務,相關流程說明已刊載於秘書室網頁(https://sec.ntu.edu.tw/cl_n_105917.html)。將繼續協助行政單位依照校內英譯更新維護機制增修英文法規,以確保校內法規用語及規範之一致性。 十二、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 (一)健檢方案 好心肝愛心健檢於112年已有超過660位師長同仁預約,至2月底248位完成健檢。今年提供6場次健檢後聯合健康諮詢服務。LDCT方案師長同仁陸續預約中。 (二)平時健康促進 至2月底開辦1梯次球類專班、4場午間運動班、1場農場休閒體驗活動。3月後陸續辦理10周運動班、運動工作坊、行動書車、書展、體驗課程、葛萊美行動、專題講座/工作坊/座談會等實體或線上活動。 (三)方案官網(www.care.ntu.edu.tw)、LINE帳號(@ntucares),112年持續服務,並同時透過電子郵件、公告、紙本等方式進行服務宣傳。 十三、規劃建置「校園景點環景線上導覽」系統,提供海外學生或訪客從互動介面中獲得景象、文字介紹、聲音聆聽、校園短片導覽,計有12個景點,包含戶外空拍及內部空間,已於2月15日上線使用。 十四、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8,096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6,900張,並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與校友總會合辦,邀請各地校友會返校參加3月11日杜鵑花節開幕儀式,並參觀國家地震中心與土木新館。另與北美校友會聯合會合作,安排「與校長有約」線上活動,廣邀北美地區校友上線,校長分享學校願景並與校友交流互動。目前正規劃籌辦「傑出校友聯誼會」,預計於112年11月舉辦成立大會。112年重聚期程:B78三十重聚將於6月10日舉辦;B68四十重聚將於11月15日舉辦;B57及B58五十重聚則擬分別於4月27日及28日舉行。 教務方面 一、本校112學年系、所、學位學程增設案,有重點科技學院「精準健康碩士學位學程」、「精準健康博士學位學程」等2案業經專案審查委員會、行政會議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續提本次校務會議。 二、辦理教學研究單位評鑑,本校106學年度至110學年度98個教學研究單位自辦評鑑制度,申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認定審查,結果皆通過。111學年度受評單位計有38個單位接受評鑑,各受評單位依規定須於112年6月底前完成實地訪評。 三、112學年度招生 (一) 學士班 1. 112學年度學士班繁星推薦招生名額 (已加入半導體、AI、機械領域擴充名額) 共374名,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將於112年3月21日公告錄取名單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及牙醫學系另行於112年5月26日至27日辦理口試,本校將於112年6月5日公布錄取名單) 。 2. 112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核定招生名額 (已加入半導體、AI、機械領域擴充名額) 為1,756名,加計醫學系 (公費生) 12名及資管、資工二系外加資安組共10名,共計1,778名,外加名額原住民生40名及離島生21名 (澎湖離島9名、金門離島11名及離島連江1名) 。 (1) 第一階段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負責檢定及篩選作業,112年3月30公布符合第一階段篩選名單,第二階段由各大學自行負責指定項目甄試。 (2) 指定項目報名及繳費期間:112年5月4日至7日。 (3) 指定項目甄試期間:112年5月18日至28日,本學年度第二階段甄試作業包含四項方案: A. 辦理共同考試,降低筆試衝堂:112年5月20日至21日二天辦理醫學院、工學院AB二群、電機資訊學院之共同試題筆試,考生成績分送該學院採計之學系使用。 B. 提供口試時段登記,降低口試衝堂:由臺大校方建置「口試時段登記分配系統」,考生登記口試時段志願序,減少口試衝堂情形。 C. 辦理校內聯合預分發:每位考生參與校內聯合分發系組至多正取一系,並保留該正取志願序前之全部備取,減少考生重覆錄取占缺,考生也能獲得「較佳名次」或「由備取變正取」。 D. 弱勢生特設「希望組」共8組、57個名額:招收112年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已核定為特殊境遇家庭、新住民子女、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考生,除辛組 (醫牙) 外均採計學測及審查成績,希望組各組均未參加校內聯合分發,各組錄取結果將予保留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開放考生登記分發志願序。經甄選委員會於6月14日統一分發公布結果後,希望組各組內之分發學系若尚有缺額時,將依該組已獲分發錄取之考生,以甄選總成績及報名時所填志願序再次進行該組分發,考生若較高志願學系有缺額,將依序往前遞補,並於該日下午5時由本校公布有變更之希望組再分發結果。 (4) 指定項目放榜日期:112年6月5日上午11:00以後。 3. 112學年度國防學士招生,核定大氣、經濟、機械及生工4學系招生名額計4名,學系缺額可流用,112年6月5日公布錄取名單。 (二)學士班轉學生考試 本校112學年度學士班轉學考試招生名額一般生162名,網路報名日期為112年5月9日至18日,考試日期為112年7月1日。 (三)碩士班 1.碩士班考試招生名額為1,728名,報名人數共14,459名,較111學年度 (14,531名) 減少72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名額為407名。 2.博士班招生名額為660名。111學年度學士暨碩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共計161名,較110學年度增加4名。 3.112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錄取新生共計有244名錄取生提前入學,其中碩士生194名、博士生50名。 四、2023杜鵑花節以實體+線上方式辦理「學系博覽會」,實體學系博覽會3月11至12日於本校綜合體育館一、三樓舉行,因防疫考量,於體育館室內須佩戴口罩。 五、推動領域專長:拜訪教學單位討論「領域專長許願池」活動由學生提案之可行性;111-2學期領域專長計畫書徵件至4月7日止,所提之領專須包含1門「總整課程」 (capstone course),課程形式包含專題研究、專案實作、學士論文、實習等。另針對已實施的領專,依111-1學期課程資料,若領專所含課程皆無修課對象限制且外系修習總人次達標則予以獎勵。 六、啟動第二屆校學士申請輔導機制並修訂「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111年已完成 505 人次學習規劃會談。截至2月9日止,共計 661 人次學生完成會談;並媒合 11 場業師諮詢、6 場同儕顧問諮詢。 七、擬訂國立臺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草案及國立臺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以精進博士班、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品質,強化學術倫理並建立品質管考機制,規範各系、所、學位學程應建立學位論文之品質準則及管考機制及其應包括事項;並明定共同教育中心等單位應開設學術倫理課程供學生修讀,學生應修學術倫理課程之依循規定及系所若有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經審定撤銷學位者,本校權責單位得依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啟動調查及檢討論文指導教授之指導責任。 八、擬訂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校長獎設置辦法草案,以鼓勵研究生發揮潛能,並獎勵其研究成果,獎勵對象為當學年申請學位考試之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在學業及研究成果具優秀表現且未受懲處者。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十萬元。各學院獎勵名額,以該學院前一學年碩、博士班畢業生人數百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至整數,捨去之差額累計至次學年),不足一人者以一人計。 九、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一)NTU COOL: 1.111-1學期起NTU COOL正式接替 CEIBA為本校唯一教學平臺,111-1學期計有5,600門課程、111-2學期截至2月14日計有3,207門課程,持續協助師生順利地進行新舊平臺轉移,提供文字與影片指引,以及通訊與實體諮詢。 2.1月進行使用者經驗問卷調查,整理分析後提出功能改善規劃;2月底前完成Canvas LMS 11.1更新,及成績管理功能外部工具開發測試版、教務資料串接功能改善上線。 3.影片字幕功能之使用者經驗研究、訪談,並規劃使用者測試。 4. 進行影片伺服器系統與儲存架構更新相關工程,以提高影片服務之穩定度與效能。 (二)課程自動錄播系統:支援教師於共同、博雅、綜合教學館使用錄播服務,並協助院系建置錄播系統。截至2月13日已有108門課程申請111-2學期之課程錄影服務。 (三)未來教室:111-2學期於教學館3間教室排入31門課程,並辦理設備培訓;另追蹤與協助院系建置未來教室,全校已完成50間。 (四)VR推廣中心:辦理第一梯次VR教案製作工作坊,完成七組試作VR教案,持續輔導及追蹤VR種子教師教案製作;協助未來教室VR課程設備借用、教師研發專利之商轉合作評估。 學務方面 一、111- 1學期系所關懷導師71名、導師社群13組及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等創新方案21個,促進師生互動交流,強化校園關懷網絡,約3,007人次之導師、學生、助教、心理師、學務主管及同仁參與。111-2學期將持續推動辦理,延續及擴大方案成效。 二、心輔中心人力現況及空間規劃 (一)心輔中心人力 心輔中心現有25位專任輔導人員、5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以及26位兼任輔導老師為學生進行專業心理諮商輔導,提供心理測驗之分析與解釋。並有1位顧問協助督導中心輔導業務,3位行政同仁,協助進行各項行政業務。 (二)心輔中心空間 1. 現況與需求:諮商及辦公空間,校總區現有2間初談室、20間諮商室(含兼任老師諮商室2間,及新增諮商室4間),同時段最高使用11至18間。城中校區現有2間諮商室【地點在醫學院圖書館3樓諮詢室(與圖書館共用)及基礎醫學大樓R204-1】。 2. 規劃與進度:增設新諮商室於原主計室綜合業務組空間,完成隔音優化工程後於2月13日啟用。 三、推動臺大夢田深耕計畫 (一)111年輔導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達3,990人次,發放輔導總金額逾2,168萬元,專款核發率達98.64%。 (二)112年邁向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遵循「事證本位」之精神,以第一期輔導實踐研究成果為基礎,再造夢田深耕計畫2.0。以「自主力、領導力、就業力、身心力、文化力」五大力面向延伸24項整合式輔導方案,呈現嶄新樣貌;以穩定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生活為優先指標,再由多元輔導機制培養跨域思維,扶植學業與能力。 四、強化關懷管道及擴大觸及率 (一)針對符合經濟與文化不利,且非夢田深耕之學生,結合學輔中心及生輔組,轉介系所及導師,增加關懷議題;持續爭取主冊經費輔導經費,推動多元輔導方案,擴大參與同學。 (二)對於特殊輔導需求者,如身心障礙或具原住民身分學生,提高學生學習成就,並持續保有正向學習動機,引導學生與資源教室或原資中心產生特定連結,以即時提供支持、輔導介入,營造多元平等的校園環境。 五、112年校園徵才系列活動 同步規劃實體與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活動,共計約310個企業參與,包括實體博覽會於3月4日舉行,約有285個企業、448個企業攤位,3月7日至24日辦理71場次公司說明會及5場次公司參訪活動,3月4日至31日也辦理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 六、111學年度畢業典禮預計5月27日上午9時於綜合體育館舉行,援例同步網路轉播畢業典禮實況,另使用綜合體育館1樓多功能球場作為第2會場,提供座位、大型LED螢幕直播3樓主會場實況、免費飲品、本校紀念商品展售服務及畢業生留言活動。 七、新生學習入門書院 本次活動首次加入夢田深耕計畫,讓同學於籌備活動培養自身能力時,也能按期領取定額獎勵,減輕生活負擔,業於1月6日整理活動方案電子DM發送給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名單。新生開學典禮預計於8月27日舉辦,正進行典禮規劃。 八、推動創新與精進事項:發展國際交流方案、優化共寢共學空間、支持師生共樂食光、推動自主探索學習、翻轉書院學習模式、精進社團傳承連結、開展學生支持方案、強化三校藝文合作、守護師生健康安全、活化空間管理利用等。 九、第十四屆全球集思論壇於2月7日 至11日舉行,吸引200名來自11國大學生及高中生,與產官學專業人士及講者,近距離進行學術及文化交流。本屆主題為「Fragments of the Future 拾碎」,並選擇子題「Currency Remodeling貨幣革命」、「New Paradigm of Healthcare醫療新勢」、「Metaverse元宇宙」、「Energy Reform永續綠能」等四項備受關注的議題,藉由專題講座、思辨加速器及議題專案等方式,拓展與會者視野與經驗。 總務方面  一、檔案館於102年1月接受醫學院委託協助修護光復後老舊檔案蟲損文件,逐包進行拆卷、編頁、翻拍、碎片拼回、裱褙等修護作業,直至111年9月完成修護與清點,醫學人文館於10月25日取回檔案,放置於專用防潮櫃,並於111年12月5日在醫學人文館舉行交接儀式。長達10年縝密的檔案委託修護作業,總算完成三萬七千多頁歷史性檔案修護任務。  二、總計111年度全校線上簽核案件共61,986件,較110年同期增加12,050件,線上簽核率為81.51%,較110年同期上升13.15%(扣除必要紙本案件)。學術單位線上簽核111年平均值更高達83.63%,超越行政單位表現。  三、為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更舒適優質的住宿環境,進行溫州街客座學人宿舍二棟共31戶規劃設計及裝修工程,於111年11月2日竣工並自112年1月1日重新啟用,已完成27案宿舍分配。 另客座學人宿舍結合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總計4家飯店業者共提供65間房間,自112年起新增捷絲旅林森館。惟捷絲旅尊賢館及修齊會館分別自112年1月及9月起辦理房間裝修工程,總計陸續減少40個房間,將洽學校周邊或捷運沿線飯店業者,開發其他合作機會。111年度全年共有31件申請案入住校外飯店式公寓。  四、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建築主體修復工程大致完成,並於111年12月23日辦理「臺靜農故居文資保存紀念感恩茶會」,除感謝各界熱忱捐輸,並向捐款人報告本校對故居文資保存的努力及修復工程進行情形,將接續進行景觀設備工程。  五、新建工程及整修 (一)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已於111年1月21日申報完工、8月15日取得使用執照,11月21日驗收完成,地下1樓內裝工程招標作業中。 (二)人文大樓:6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92%,機電標進度25%;裝修工程施工進度1.75%,全案預計112年12月底完工,113年3月前辦理驗收作業。 (三)學生宿舍新建工程:第2次整體預算調增可行性評估報告書修正版本,已於112年2月7日報教育部審議,3月16日召開評選委員會修正並審訂招標文件,預計5月前辦理招標作業。 (四) 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6案中之基地6已於111年8月決標並於9月開工,其餘5案經4次上網公告皆流標,已增加預算並報部核准,刻正陸續簽核上網招標作業中,2月底上網,4月11日截標、開標。 (五)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已於111年4月27日通過校發會,刻正進行都市設計審議程序中。 (六) 藝文大樓新建工程競圖案:已於111年12月29日完成公開競圖評選。 (七) 生技大樓新建工程:期初報告已於111年6月通過校發會,刻正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作業中。 (八)明志學術研究中心新建工程案:期初報告已於111年11月通過校發會,刻正進行可行性評估作業中。 (九) 一號館外牆工程:預計於112年5月完工。 (十)  二活GLOBE LOUNGE整修工程:112年2月16日決標,刻正辦理相關開工協調及開工事宜。 (十一) 圖書館內部空間整修工程:預定5月中完工。 (十二) 圖書館廁所改善工程:已完工,俟變更追加完成後驗收。 (十三) 森林系外牆與屋頂防水改善工程:預定3月底完工。 (十四) 禮賢樓地下劇場工程:預計3月底前竣工。 研究發展方面 一、本校已於112年1月9日提出計畫書向教育部申請第2期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含第1部分-主冊、第二部分-全校型及15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書),分別於3月8日及13日至教育部進行主冊及全校型計畫簡報,特色領域研究中心簡報尚待教育部通知。 二、為使建教合作計畫結餘經費使用標準於實務運作上更具彈性,新增報支參考表所列各項與教學研究相關費用,同時酌依本校法務處於111年頒布之法制作業手冊所訂體例,修訂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結餘款分配、運用及管理要點」第1、4、5、6、7點,並於2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3月7日行政會議紀錄確認後公布施行。 三、為使經費來源自非國內政府機關(構)之產學合作計畫經費使用標準於實務運用上更具彈性,酌依法務處於111年頒布之法制作業手冊所訂格式體例,修訂「國立臺灣大學產學合作暨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第1、7、8、9、11點。已於2月14日行政會議通過,將再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並於通過後發布。 四、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為有效幫助新進教師建置獨立研究環境及提升研究能量,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經費),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讓教師可一次申請。111年度到職新進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82件,核定約新臺幣6,228萬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18件,核定約新臺幣564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6,792萬元。 五、補助核心研究群計畫112年度申請案共計18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13案(59個子計畫),通過率72%,補助經費新臺幣5,260萬元。核心研究群另有續領案共41案,共計54個刻正執行團隊(269個子計畫,包含18位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 六、為增進計畫申請效率,規劃與計資中心針對建教合作計畫申請書進行E化作業,初步與計資中心討論E化雛形後,已於112年2月7日提出系統需求表,預計113年上旬上線。 七、112年度截至112年2月15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132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21億4,314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境外學位生申請入學 (一) 111-2學期:國際學位生85人(106件)申請,錄取37人,錄取率43.53%,其中碩士班50人(62件)申請,錄取27人,錄取率54%。博士班35人(44件)申請,錄取10人,錄取率28.57%。 (二) 112-1學期 1.國際學位生第1梯次:325人(446件)申請,錄取142人、條件式錄取2人,錄取率43.69%。 (1) 學士班:141人(228件)申請,錄取66人,錄取率46.8%。 (2) 碩士班:153人(184件)申請,錄取62人、條件式錄取1人,錄取率40.52%。 (3) 博士班:31人(34件)申請,錄取14人、條件式錄取1人,錄取率45.16%。 2.國際學位生第2梯次:635人(859件)申請,系所審查中。 (1)學士班:274人(416件)申請。 (2)碩士班:290人(357件)申請。 (3)博士班:74人(86件)申請。 *本次申請有3人同時申請碩士及博士班。 3. 僑港澳生海外高中推薦入學:651人(1520件)申請,分發後錄取159人、條件式錄取13人。 4.僑港澳生海聯會個人申請:362人(475件)申請,系所審查中。 (1)學士班:78人(79件)申請。 (2)碩士班:261人(365件)申請。 (3)博士班:23人(31件)申請。 二、111-2學期「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新增22間實習機構、37位導師、57名職缺,總共募集93間實習機構、139位導師、230名職缺,提供本校學生實習。截至2月22日,共有241名學生報名。另首次辦理「臺大國際引水人計畫」臺大學生至海外見習實習,共有25位導師來自8個國家(英、美、法、韓等)與10間海外組織機構,並提供42個職缺,共有63名學生報名。 三、創立「臺大國際NGO人才學校」,共有45位學生報名,最終媒合15位臺大學生於111-2學期進入9間關注國際議題的非政府組織或在臺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進行專案式實習,並於112年3月2日舉辦「臺大國際NGO人才學校簽約典禮暨始業式」。 四、規劃辦理2門短期專班:111-2學期美國密涅瓦大學專班(1月1日至4月30日)共109名學生參與;首次與哈佛大學合作籌劃「哈佛臺北書院」(6月16日至8月12日),預計60名學生參與。 五、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111學年度全校出國學生總計666名(包含交換學生588名、訪問學生40名、雙聯學位生19名、短期/實習學生19名),與110學年度相較成長46%。 六、深化姊妹校交流合作 (一)臺大-京大共同種子計畫 為發揚平等互惠合作、共同協力促進及支援國際合作的理念,本校協同日本京都大學建立共同種子計畫。111年12月1日開始申請至112年1月13日,計畫執行期間為1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共計15件申請件,其中文學院2件、理學院3件、工學院4件、生農學院3件、公共衛生學院1件、電資學院1件及生命科學院1件。 (二)國際合作種子計畫 為深化本校與姊妹校之教研合作,並促進國際研究交流。112年度共補助24件合作計畫,計畫執行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其中補助文學院5件、理學院1件、社會科學院3件、醫學院1件、工學院1件、生農學院6件、公共衛生學院3件、電資學院1件、法律學院2件及生命科學院1件。合作校包含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日本東京大學、日本筑波大學、以色列臺拉維夫大學以及澳洲雪梨大學等。 (三)交換教授獎助計畫 為鼓勵本校教師與國外機構進行交流合作及講學研究,本校每年開放教師申請至各姊妹校進行交換。111學年度共有4所海外接待機構開放申請,含關西大學、京都大學、筑波大學及理化學研究所。計畫執行期間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本次計畫共計12件申請件,核定獲選名單共6位,分別為京都大學2位、筑波大學2位及關西大學2位。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共計新臺幣18,322,446元、美金438,446.42元、港幣5,000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共計新臺幣134,215,863元、美金1,250,000元,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責任投資政策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受俄烏戰爭、美中經濟戰與各國緊縮貨幣政策成效顯現,經濟衰退機率增加。放眼112年通膨已漸降溫,預期升息空間已有限,規劃上半年將加速投資以投資等級公司債與低波動高股息股票等穩定配息之ETF,下半年視經濟衰退幅度逐步加重低基期具成長性股票,密切注意主要經濟體、新興市場之貨幣與股市走勢,作為風險承受度之參考指標,並處分漲幅已大且成長性受限之公司股票,以增加股息與實現獲利。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推動臺灣大學創校百年願景募款,為完成創校百年臺大願景所需之教學、研究、行政及校園永續等各項經費之籌措,專案募得之金額得使用於教師拔萃講座、拔萃學者(各系、所用以招聘傑出新進教師)、學術勵進獎(各系所用以獎勵非特聘教授之表現優異的中生代教師)、研究生校長獎、優秀境外生獎學金、優秀行政人員獎、新(修)建館舍、發展永續校園之所需及其他有助於改善教學、研究、行政等之軟硬體設備及措施。   四、已依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則之規定修正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投資收益收支管理要點及辦理自籌收入工作績效衡量要點。 法務方面     一、落實本校法制作業規範 自111年開始實施法制作業規範後,透過法制作業檢核表、諮詢單、公文會辦等方式協助校內各單位落實並熟悉法制作業手冊,自111年11月至112年1月為止,協助修訂校內法規共73件。     二、協助處理本校各類公務訴訟 自111年11月至112年1月為止,協助民事(含調解、訴訟)及強制執行訴訟案共15件(含校產維護管理類2件、商標類3件、勞資爭議類3件、其他類如侵權、國賠、工程/採購履約糾紛、強制執行等7件);刑事訴訟案4件;行政訴訟、訴願、申訴、再申訴案等23件(含教師人事類12件、其他類11件)。     三、維護管理本校校產 協助總務處保管組、住宿服務組、經營管理組、生農學院農場、山地農場、實驗林管理處等校內單位審閱校產相關契約及法律諮詢,倘若發生他人侵害本校校產之爭議亦會協助處理(例如:請求無權占用本校校地者返還土地及支付不當得利)。111年12月至112年1月間提供之校產管理類法律服務案件統計:法律諮詢7件、審閱契約32件、訴訟(含強制執行)2件。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校學士 為提升自主學習風氣,鼓勵學生申請校學士,將在制度面進行調整,規劃並評估112學年度申請及審查制度,並修訂「本校校學士學位修業辦法」放寬申請前之修畢課程條件及「本校校學士學位審查小組設置辦法」調降會議委員出席及決議比例。111年12月26日辦理校學士說明會,共116名教職員生報名。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 於111-2學期共補助100班次,含討論課程30門、實習課程15門、一般課程55門,核定之教學助理人數共202人次。EMI課程部分,共補助22班次,含討論課程8門、實習課程3門、一般課程11門,核定之教學助理人數共46人次。另有基本能力課程及新生講座之教學助理補助人數共計 19 人次。 三、共教中心與18個單位合聘之19名專案教師於111-2學期共計開授124門課程(含9門合授課程),提供約6,800個選課名額供學生修習。其中,英語授課課程55門、通識課程(含專業課程採計)52門。 四、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訂於112年5月6日至5月10日於中原大學及各指定場地舉行。 (一)必辦種類20項:1.田徑2.游泳3.體操4.桌球5.羽球6.網球7.跆拳道8.柔道9.擊劍10.射箭11.舉重12.射擊13.拳擊14.空手道15.角力16.軟式網球17.木球18.划船19.輕艇20.自由車。 (二)其中桌球、羽球及網球三項於3月底陸續進行分區錦標賽(資格賽)。 圖書館方面 一、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 以嶄新擘劃之學習空間回應讀者需求,全案預定於112年5月完工。配合重塑計畫,圖書館推出各式創新的空間與服務,包括: (一)中軸大樓梯:以挑空設計串聯樂牙彎表演舞臺,強化藝文展示功能。 (二)南側數位媒體區:以討論室、演練室、團體室、數位學習席及影音聆賞席便利自主學習,提供師生影音聆賞與數位學習服務。 (三)北側多元共享區:以模矩組合彈性空間開放讀者靈活運用,家具、隔間及設備皆保有彈性,可隨時調整,同時滿足讀者閱覽、討論、研究、休憩及展演等多樣化學習空間的使用需求。 (四)設置輕閱讀區:廣泛徵集心理勵志、自然科普、社會科學、商管財經、人文史地、文學等多元主題之熱門休閒讀物,營造如書店般輕鬆閱讀的氛圍。 (五)打造聯合服務臺:未來將整合流通服務、參考諮詢服務與多媒體服務為一站式服務平臺,為讀者提供更便捷之服務。 (六)重新製作形象影片與環景導覽,呈現空間改造的新樣貌外,也展現在圖書館營運、功能、服務方向所帶來的改變,能讓讀者更了解帶有豐富館藏資源的新型圖書館,也揭示將空間、生活、學習及研究整合的目標。 (七)配合圖書館空間改造完工,5月將規劃開幕儀式及新空間推廣活動,預計以實境解謎形式於新空間各區安排遊戲關卡,吸引讀者透過遊戲過程探索新空間。 二、建置「臺灣總督府臺北高等商業學校卒業論文資料庫」 共計1,448冊,為1927年至1944年間所完成的卒業論文,研究主題廣泛,區域以臺灣、南支南洋、中國、滿州、日本為主,是日治時期臺灣與南支南洋調查研究重要的參考資源,深具歷史意義且獨一無二。進行臺北高商卒業論文數位化作業,於111年底完成數位化32冊,計6,519個影幅,讀者可透過總館及社科圖公用電腦瀏覽全文影像。 三、強化計畫及獎助申請佐證與指標查找之支援 因應教師申請教育部及國科會等單位計畫或獎助需求,與校內研發單位合作,提供諮詢與數據查核等相關服務,以強化本校師生及單位在計畫獎助申請時之即時支援。 四、規劃NTU Topics平臺資訊服務 以本校教師研究主題為基礎,繪製視覺化網絡圖表,並建置可供互動之網站介面,以利本校教師發掘校內潛在合作對象。本年度預計以原型進行使用者測試並於調整後正式上線,期能呈現校內教師與系所研究特色,提升跨領域及跨單位之合作機會。 五、推動無紙化作業流程,使用電子簽名方式減少紙張耗材,開發系統功能及改善服務流程,項目包括調閱服務、尋書服務、違規簽單、愛心傘借用、校外人士wifi申請簽單、臨時置物櫃鑰匙遺失簽單等多項業務。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臺灣大學官網改版 本校官網優化改版已於111年12月30日正式上線,主要加強宣傳本校重大學術研究,提升本校形象,改善使用者體驗,將機構導向改為分眾導向,增加分眾導覽專區,提供更貼近使用者需求的校園生活資訊。上線半年後將進行滿意度調查作為後續改善參考。 二、電腦教室服務 於111年完成所有主要電腦教室更新,目前所有課程教室皆為SSD環境,另R206、R110有獨立顯示卡,提供有繪圖卡需求之課程使用,且作業系統全數升級至Windows 11。 三、推動2023年校園無線網路升級計畫 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 (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 (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2年2月15日止共有3,438顆無線基地臺(AP)。 2022年更新校級教室至WiFi 6,包括校級教室、工學院教室、公衛學院教室、法律學院教室等。也進行校園熱點即時監控:如總圖、一活、小福及小小福。2023年更新計畫分三階段進行,先從目前是WiFi4以下,如行政大樓 (含新農化館) 及會議室等進行,第二階段為圖書館(含社科院圖書館),第三階段為小福、小小福、外語中心、思亮館實驗室等。 四、研究助理自動報薪系統 (一) 112年1月開放聘期半年的助理申請自動報薪。3月開放本俸與加給經費 來源相同的助理申請自動報薪。 (二) 配合人事室、出納組與主計室需求改寫相關介面與報表。 五、 NTU VDI 臺大虛擬桌面系統 利用最新的雲端運算提供跨平臺的桌面虛擬化服務,讓使用者不受空間、地點、設備的限制裝置輕鬆存取計資中心所提供的各類軟體資源及服務,方便師生們做學術研究。NTU VDI系統提供了跨平臺、裝置的連線方式,使用者可以利用任一種瀏覽器連線至NTU VDI。或是在使用者的任一裝置上安裝VMware Horizon Client,即可全功能使用。另自111年起,提供FoxitPro專業PDF編輯軟體。 六、完成更換電子郵件服務副本DAG伺服器之儲存設備及10Gbps高頻寬網路交換器,以因應未來教職員信箱空間擴充後之空間及效能需求。 112年3月18日校務會議報告書「打造世界級學府 展現百年的榮耀」(11203A)存查。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203B)存查。 貳、確認111年12月24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1年12月24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1203C)存查,94~111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203D)修正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大銘報告: 本委員會於112年3月3日召開會議,安排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2年2月24日,計收到2件同意案及3件提案。提案部分,為校長交議案3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及程序表照案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秘書室順帶報告:有關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未兼行政職務之校務會議教師代表1人遞補選舉結果,本案經未兼編制內行政職務之校務會議教師代表於112年2月7日至12日至本校投票系統投票(每位代表至多圈選1人)。投票結果:正取1名當選人:理學院物理學系蔡政達教授(12票)。備取1名為醫學院解剖學暨細胞生物學研究所謝松蒼教授(11票)。本次選舉投票率82.8%。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1111 本校「校園紛爭調解處理委員會」委員出缺1位,業經校長提名法律系柯格鐘教授。 決定:本案同意。 二、編號:111112 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第一屆委員名單專任教師代表部分,因前任副校長陳銘憲教授卸任,業經校長提名現任副校長廖婉君教授接任。 決定:本案同意。 伍、討論提案 一、編號:111113 教務處提:本校「專業學院設置要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專業學院設置要點」修正名稱及第一點至第六點修正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專業學院設置[要點]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促進學術發展,因應世界及社會發展趨勢,提升本校校務管理與運作效率,[特]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要點]「國立臺灣大學專業學院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各學系得[依據本要點]向所屬學院申請成立為專業學院(school),並由所屬學院提具載明第三條所列事項之計畫書,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或停辦申請及審核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專業學院之設置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世界主流趨勢,並與國際學術發展相接軌。 [(]二[)]、[至少]應與所屬學院至少[(以下簡稱母院)]一個以上[獨立]研究所在學術及運作上具有密切關係。 [(]三[)]、專業學院學士班[原則上須]應為五年(含)以上之學制,且其畢業生應具備[取得參與]相對應之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應考資格[,於通過考試後能獲得專業證照及執業資格]。但學士班為四年學制[學士班],[若]且其畢業生[繼續完成]得於相同領域[研究所]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學業]修習學分、課程或取得學位後,亦具備[取得前述考試]應考資格者,[並於通過考試後能獲得專業證照及執業資格者],視同符合本要件。 [(]四[)]、專業學院[須有附屬單位]應提供學生從事專業學科實習之[實習]單位。 [(]五[)]、專業學院[應有足夠之師資]教師員額編制(即專業學院內全部系所[合計30人以上])至少應置三十人,且應有[、]圖書及儀器設備。 第四條[、] 專業學院[在校內行政]組織層級視同系、所、學位學程[處理],[在學院內之]其運作方式[,]應與[母院]所屬學院協商後訂定之。 [五、專業學院之成立,由母院依第三點之條件向教務處提出計畫,並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八款規定辦理。] 第[六]五條[、] 本[要點]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二、編號:111114 共同教育中心提:本校「共同教育中心中心會議設置辦法」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共同教育中心中心會議設置辦法」第二條至第十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中心會議由下列代表組成: 一、 當然代表[由]:本中心主任、副主任、共同教育組組長、通識教育組組長、體育室主任、師資培育中心主任及各學位學程主任[組成之]。 二、 教師代表三名[,]:由[本中心]體育室自行推選專任教師二名,體育室以外之其他二級單位共同推選專任教師一名[之]。 三、 職工代表一名[,]:由本中心職員、助教及工友推選之。 四、 學生代表一名[,]:由本中心各學程學生推選之。 [各]前項第二款之二級單位教師代表及第三款職工代表之推選,每一選舉人至多可圈選應選代表之[兩]二倍,超過者選票無效。按應選名額以得票數高者當選,得票數相同時抽籤決定。 學生代表應為當學年已註冊之學生,任期中畢業、休學、退學、開除學籍者,應即解任,由各學程學生另行推選代表遞補,其任期以解任代表所遺任期為限。 當然代表之任期從其職務任期,其餘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第三條 中心會議代表之產生,至遲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兩]日起二周內辦理完成。 第四條 中心會議[討論下列事項]之執掌如下: 一、     本中心各項法規之訂定、修正或廢止。 二、     議決本中心相關教學、研究及教務等事項。 三、     本中心所屬各單位或中心會議代表提案。 四、     本中心主任提議事項。 五、     依規定應經中心會議審議事項。 六、     其他有關本中心業務事項。 第五條 中心會議由本中心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就出席人員]自其他代表中指定一人代理主席;[若]如無指定代理主席,由出席人員公推一人代理主席。 第六條 當然代表因故無法出席中心會議時,得指定代理人代理出席,其餘代表需親自出席。 第七條 中心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如有出席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認為必要時,亦得以書面提請本中心主任召開之。 第八條 中心會議應[出席]有全體代表過半數出席始得開議,出席代表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 第九條 中心會議為明瞭本中心業務實際情況,得請所屬單位或有關人員提出書面或列席報告。 第十條 本辦法經中心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三、編號:111115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提: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精準健康碩士學位學程」及「精準健康博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2學年度增設「精準健康碩士學位學程」及「精準健康博士學位學程」。 陸、臨時動議(無) 主席宣布:將再與梁賡義院士確認,其校長遴選制度心得分享之簡報是否提供給全校校務會議代表參考。有關校長遴選制度之改善,將另行商討相關作法,提下次校務會議。 柒、散會(上午10時31分)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203A 112年3月18日校務會議報告書「打造世界級學府 展現百年的榮耀」 2 11203B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3 11203C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203D 94~111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2-12-24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李潔茹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39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2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2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8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8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學校過去四年的工作總結(簡報檔如11112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於11月15日上午於校總區綜合體育館舉行創校94年校慶慶祝大會,會中頒授黃春明先生與施崇棠先生名譽博士學位,同時表揚10位傑出校友,分別為人文藝術類赤嶺守;學術類王倬、翁啟惠、李德財;工商類蔡力行;社會服務類戴東原、韓定國、鄧傳馨;綜合類王伯元、孫正大。大會中亦頒發「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予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楊怡庭同學、社會工作學系郭孔勳同學,以及臺大坪林新芽社,表揚他們關懷社會、發揮利他精神的優秀成果。  二、永續辦公室 (一)11月18日舉辦《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成立大會;該聯盟由本校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東華大學等9所學校共同發起,期建立大學間永續議題的交流網絡,共享臺灣情境的大學永續治理相關資訊與知識,肩負高教社會責任,邁向永續發展目標。 (二)ESG永續校園學生創意競賽已於11月1日完成決賽,並於12月6日行政會議中進行頒獎: 1.    第一名:U&M(共享雨傘) 2.    第二名:稍微湊個隊(再生倉庫) 3.    第三名:戀上換裝屋頂(綠屋頂) 4.    特別獎:氣根綠舍整療室(宿舍節電) 另選出四組團隊獲得佳作,主題分別為校園生態、校園自行車減量、校園水資源、校園土壤碳匯體檢。 (三) 為盤點本校永續課程數量與分布,並作為學生修課參考,委請資管系教授以人工智慧演算法進行SDGs課程分類。已完成初步測試,精準度接近7成,將持續精進演算法,預計112學年度以前將分類結果提供給開課教師進行確認。  三、創新創業推動成果 (一) 創新設計學院:推動執行未來大學、探索學習計畫、設計你的課程、產業學苑及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等相關業務。 1.    12月10日以「星際探險」為主題於卓越研究大樓辦理D-DAY期末成果展,吸引超過400位師生、課程合作場域夥伴、家長等與會交流。 2.    第一屆臺大創新創業嘉年華:展現臺大整體創新創業生態圈能量,鏈結校內外不同創新創業相關資源提供給學生參考,更鏈結欲創業教授、學生,提供創業資源訊息,及在創業的過程中可獲取資源協助。故活動包含臺大各單位創新創業資源介紹、創新創業議題趨勢論壇、創新創業人才論壇、創新創業攤位展區。 (二) 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舉辦「智慧農業-先進數位、奈米與生物技術的應用」聯合線上研討會。參與2022 Healthcare Expo醫療科技展,與附設醫院、本校Capstone、國際學院、臺科大及臺師大共同展出。  四、國際學院 (一) 國際學位學程:共成立4個跨領域全英授課國際學位學程,其中第三個成立之「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於本(111)學年度正式開班;並於今(111)年度獲核成立第4個「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將於112學年度正式開班;第一個「全球農業科技與基因體科學碩士學位學程」,今(111)年有第一屆畢業生。 (二) 優華語計畫國際合作:此計畫經由臺大薦送華語教學師資、助教至國際夥伴學校,同時由國際夥伴學校選送學生來臺大研習華語,藉此強化臺大與國際著名大學的連結。 1. 第一階段 (110年5月起) 的國際夥伴學校包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 (Indiana U.)、天普大學 (Temple U.) 及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 (U. of Texas at Austin)。 2. 第二階段新增 (111年1月起) 的夥伴學校包括:英國聖安德魯斯大學 (U. of St Andrews)、美國的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 (Washington U. in St. Louis)、密西根州立大學 (Michigan State U.) 及康乃爾大學 (Cornell U.)。 3. 自110年8月起,夥伴學校共選送 18 名學生來臺大研習華語,本校共薦送6名教學人員赴海外協助華語教學。 4. 派駐1名專員於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推廣本校華語及學位課程,促進兩校學術領域連結、強化兩校合作。  五、雙語教育中心:協助推動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通過「智慧工程科技」及「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將於112 學年度入學;持續辦理本校EMI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教師支援與增能措施,包括全英授課補助計畫與全英語課程教學助理獎勵金計畫,以及辦理各式EMI講座與分享會等。與教發中心及英文科師資培育生合作的希望入學學生「英文口語加強班」持續辦理中;全英培力課程計畫持續規劃中,設計學生修讀EMI前之英文銜接課程,強化學生對EMI課程之準備,未來將成為大一英文之模組課程。同時為建立跨校支持系統與資源共享服務,由EMI教學資源中心辦理EMI教師成長社群、EMI教師增能計畫、TA增能工作坊等,協助全臺大專校院發展並推動有效之EMI教學實踐策略。  六、臺灣大學系統 (一) 自103-2至111-1學期開辦校際選課,迄今選課總計為47,773人次,111-1學期三校跨校選課人次為3,732人次,有利同學跨校學習交流。 (二) 108年 9月起開辦跨校輔系,111年度開放跨校輔系共52個學系、申請人數83人、錄取人數51人 (百分之61)。 (三) 舉辦系統主管共識會議 自103年起已連續舉辦七年,本年度於9月25日及26日由三校校長、一級主管、各學院主管及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成員共同參與,與會師長達100餘位,共同就「劇變下的人才培育」議題進行激盪思維,期凝聚共識、齊心協力,有效資源整合,進而達成教研卓越,邁向世界頂尖之聯合大學系統為目標。  七、臺大與中研院雙方學者跨領域研究合作,共計收到27件計畫申請案,經二階段審查,決議通過12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合計第一年雙方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由本校及中研院分別補助半數金額各1,000萬元,第二年將視執行成果及經費狀況再決議補助金額。  八、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 竹北分部 1. 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於7月至8月經兩次公開招標均無廠商投標,於9月20日召開會議檢討,決議延長工期及部分項目減項施作調整,修正後第1次公告10月19日至11月15日無廠商投標,檢討標案內容作預算項目調整。 2. 外圍開放綠帶:光明六路東段、莊敬北路與勝利七街退縮人行道闢建綠帶公園,開放縣民使用,並定期1~1.5月維護修剪草地與植栽,以便民眾遊憩休閒使用。 (二) 雲林分部 1.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 10月17日統包廠商申報工程階段開工,已於工區基地內完成30m道路、10m道路及6m人行步道之疏伐作業,現正進行基地假設工程(甲種圍籬及工務所)之施作。10月18日送混凝土廠驗及試拌、鋼筋取樣至實驗室會驗,並完成混凝土材料、鋼筋材料及實驗室廠商資格資料審查。11月1日「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統包工程」都市設計核定通過,建照於11月17日審查通過。 2. 「虎尾醫院醫療大樓、綜合大樓(含污水處理廠)及醫護宿舍新建工程計畫(修正草案)」已函請教育部審議,教育部並於10月17日函送行政院審議。  九、本校新版官網已決議網頁樣式,後續由計中陸續完成網站建置與資安維護事宜,新版官網預計12月底前上線,新舊版官網將併行6個月,以便使用者調適。  十、111學年度行政品質評鑑受評單位為教務處及出版中心,已於12月1日辦理實地訪查, 將於12月26日進行綜合座談完成評鑑,並評選出標竿單位。另110學年度標竿學習活動,由於疫情趨緩,於12月16日假醫學院研發分處及圖書館舉辦。 十一、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 (一)  第二期辦理情形 進行國際處、人事室、總務處的法規及表單英譯,總字數約27萬字,於4月開始進行翻譯及校內複審作業,已於11月底完成,並於12月陸續公告於秘書室及業務單位網頁。 (二)  第三期辦理情形 本期納入所有尚未辦理法規英譯之一級行政單位,包含圖書館、計資中心、共教中心、主計室、環安衛中心等,已於12月中旬開始辦理英譯。 十二、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 (一)  健檢方案 好心肝愛心健檢-111年已完成900位師長同仁受檢,發現7名癌症。112年熱烈登記中。另提供12場次健檢後諮詢,約162人接受服務。LDCT方案-同仁陸續預約,至11月止共有68名同仁、20名眷屬完成受檢。 (二)  平時健康促進 111年至11月底共服務644人次心理諮商,112年服務案目前辦理招標中。111年辦理57場實體課程活動,19場線上活動,超過5800人次參與。112年仍擬持續辦理運動班、體驗課程、農場休閒、藝文饗宴、名人講座、行動書車、葛萊美行動、職場健康、專題講座/工作坊/座談會等實體及線上活動。 (三)  方案官網(www.care.ntu.edu.tw)111年流量超過15萬、LINE帳號(@ntucares)好友數近850位,112年持續服務。 十三、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7,346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6,166張,並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B67四十重聚已於11月5日圓滿舉辦,約522位校友報名出席。B76三十重聚於12月3日舉辦晚宴,報名人數約640人;B77三十重聚於12月4日舉辦午宴,報名人數約820人;B66四十重聚於12月4日舉辦晚宴,報名人數約600人;並規劃籌備B57、B58五十重聚,將分別於112年4月27日、28日辦理。 教務方面 一、 112學年度學士班招生 (一)  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名額48名,外加資工學系資安人才3名。 (二)  希望入學招生名額50名。 (三)  繁星推薦招生名額374名,占學士班招生總名額3,539名之10.57%。 (四)  申請入學招生名額1,756名,占學士班招生總名額3,539名之49.62%。 (五)  分發入學招生名額1,353名,占學士班招生總名額3,539名之38.23%。 (六)  學士後護理學系招生名額30名 (以外加名額單獨招生)。 (七)   國防學士班招生名額4名 (以外加名額單獨招生)。 二、 112學年度碩、博士班招生 (一)  碩士班甄試於111年11月2日及11月16日放榜,正取生2,628名、備取生2,323名。 (二)  博士班甄試,60系所共錄取正取生 124名、備取生12名。 (三)  碩士班考試計有120系所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合計1,728名,111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報名;112年2月4日至2月5日 (星期六、日) 兩天分別在本校及臺南一中等地舉行筆試; 3月2日及3月15日分兩梯次放榜。 (四)   碩士在職專班共計有19系所學位學程、407名招生名額,訂於112年2月17日至3月9日辦理報名,5月11日放榜。 (五)  博士班招生預訂於112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報名,5月11日及6月5日分兩梯次放榜。 (六)  應屆畢業學士班學生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共計16名。 (七)  教育部補助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111學年度本校獲核定資通訊科技菁英專案學程10名、藥物科技學程2名、電機工程資訊安全博士學程3名、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程5名、臨床藥學博士學位學程2名。 三、 推動領域專長優化:重點包括釐清領專目標、強化課程關聯性、強化總整課程、強化學習成效評量,111-1學期收到5個教學單位,通過共7件領專計畫申請,均有總整課程 ( 2件專案實作、5 件專題研究)。10月13日以全校信通知學生「領域專長許願池」活動,讓學生提案建立領域專長,由教學單位規劃。共收到87份填答資料,提出超過114個領域專長提案。預計從領域專長許願池表單中挑選4件提案,與潛在開設教學單位、授課教師與提案學生進行訪談,瞭解提案緣由與教學單位接案意願。目前已有1單位受理提案,漁科所已通過「水產養殖」,將於112-1學期實施。 四、 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一)  NTU COOL 1.  111-1學期起NTU COOL正式接手 CEIBA 角色,成為本校唯一教學平臺,本學期截至11月23日計有5,528門課程於 NTU COOL 開課,將持續協助師生順利地進行新舊平臺轉移,提供文字與影片指引,以及電話、信件與實體諮詢。 2.  完成Canvas LMS進版;進行影片儲存空間與儲存政策調整。 3.  11月19日至20日進行機房搬遷,將原置於博雅教學館之機器搬遷至共同教學館之獨立機房,以利後續平臺服務、系統之改善。 4.  持續進行成績管理功能外部工具開發、與教務資料串接之相關功能改善 (含選課名單、課程資訊等),預計111-2學期開學前上線。 5.  完成CEIBA唯讀版本與一鍵下載功能之資安風險處理與測試,10月31日將完成版安裝至正式環境,11月11日上線。 (二) 錄播系統:完成第三期錄播系統 (博雅教學館) 檢測、錯誤修復及驗收。協助教師於共同、博雅、綜合教學館使用課程自動錄播,截至11月23日已有180門課程申請課程自動錄影服務。 (三) 未來教室:辦理綜合606、博雅308智慧遠距教室推廣說明會,發布使用教學影片。開放111-2學期排課申請;持續追蹤與協助院系建置未來教室。 (四)  VR推廣中心:完成VR頭盔、電腦與360攝影機採購作業,邀請種子教師參加培訓工作坊。 五、 教務政策規劃與研究 (一)  學習問卷:研究完成並公開108-110 學年度新生問卷報告,規劃與國際處、學務處(職涯中心、僑陸組)合併發放,111學年度畢業生問卷,分析課程評鑑值、學習時數、學習成績的關係─以經濟系基礎課程為例。 (二)  學習成效:推動以學習成效為中心的期末教學意見調查,增加「課程目 標達成度」題項,並由13個學院共18位教師擔任種籽教師,撰寫課程目 標做為範例,預計於111-2學期初彙整範例並提供本校教師參考。 六、 活化招生名額:以出借、借用或互換方式,於6月申請,由教務處媒合並登載借用紀錄,適用學制包括學士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不同學制可依比例轉換;或學院、系、所、學位學程間亦得自行協調,借用期限以一年為期,屆期可續辦。 學務方面  一、導師精進方案 111-1學期持續推動系所關懷導師、導師社群、學生暖心關懷輔導及優化導生綜合資料系統等精進方案,以增進師生互動,導師之間共學交流,以及對各類學生的關懷輔導,強化校園關懷網絡。  二、心輔中心人力現況及空間規劃 (一) 心輔中心人力 心輔中心現有25位專任輔導人員及5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2位行政同仁、1位單位自聘人員,以及25位兼任輔導老師為學生進行專業心理諮商輔導,並提供心理測驗之分析與解釋。。 (二) 心輔中心空間 1. 現況與需求:諮商及辦公空間,現有2間初談室、16間諮商室(含兼任),同時段最高使用11至18間。 2. 規劃與進度:擬增設4間諮商室,於原主計室綜合業務組空間進行規劃,目前工程已於11月25日完工,近期辦理驗收。  三、學輔中心 (一)  學輔晤談服務概況 1. 學輔中心旨在協助學生校園適應,透過駐點各學院,得以更進一步接觸學生,以達到了解並掌握學生狀況、追蹤學生後續情形以利學生逐步回歸校園。 2. 111-1學期起由六位學輔專員協助合計八院狀況,自111年9月至111年11月底直接服務共計613人次,協助聯繫周邊資源、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共計1,983人次。 3. 111-2學期起預計增聘3名並駐點醫學院和公衛學院、工學院、生命科學院和社會科學院(部分學系)。 (二)  學輔宣傳、學輔講座活動 1. 為讓全校師生更認識學輔中心、學輔專員制度,111-1學期於國際新生說明會、新生祭活動、關懷導師座談會、新僑生入學輔導講習、研究生新訓講堂等活動進行學輔宣傳活動。 2. 學輔專員針對學院特性於111-1學期辦理22場學輔講座或小型學輔餐敘活動,至11月底計有750名學生參與。  四、新生入門學院 因應112學年於9月4日開學,調整書院辦理期程於112年8月29日至9月1日,以配合新生入住、先修考試、健檢、華語文測驗、開學典禮等時程,並提報112學年度行事曆。  五、111年11月29日舉辦2023 Passion Worker臺大人職場手冊新書座談會,邀請畢業校友,以「困難讓我找回自己原本的樣子。」、「過去所累積的東西絕對不會白費,一定會成為在未來做任何事情的養分。」勉勵學弟妹及分享創業與挫折。相關電子書已於111年11月置於職涯中心網站,並上架至5大電子書平臺。  六、第二學生活動中心Global Lounge場地設施空間整修工程案於9月13日上網公告辦理公開招標,惟未順利決標,業下修投標廠商資格為丙級,並延長履約期限為100個日曆天後,於11月23日重新上網招標。  七、111年10月14日與財團法人建國工程藝術基金會合辦《不只是崑曲》校園推廣活動,表演者身段豐富、行腔轉韻細膩熨貼,引領嘉賓及教職員師生一窺崑曲堂奧之美,更為校園注入傳統藝術的養分。  八、執行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豬肉牛肉食品品質管理計畫 (一) 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原產地標示、肉品原產地證明文件、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原產地標示。 (二) 肉品內乙型受體素抽驗工作檢測:自110 年3 月2 日起,抽檢校園內餐食攤位販售之肉品,至111年11月30止已抽樣送驗576件,檢驗結果含量全數均符合法規標準規定,全數合格。 總務方面  一、國家檔案局為擴大檔案月推展效應,特邀本校檔案館合作辦理檔案月開幕活動,並為慶祝本校94週年校慶,於111年11月2日正式啟動開幕儀式並推出「2022臺大博物館群聯合特展-藏在博物館的檔案」,集結臺大11個博物館的資源,使珍貴老舊的文物檔案不再沉寂於庫房,透過豐富的檔案多元應用,重塑檔案的詮釋方向及人文價值。  二、為營造生物多樣性校園,進行螢火蟲復育工作,於臺大農業試驗場執行螢火蟲復育棲地維護管理計畫,經過近一年維護,今年春夏間已可發現零星螢火蟲,代表初步復育成功。預定於年底再洽臺北市立動物園提供螢火蟲幼蟲一批,於12月23日辦理幼蟲施放活動。預估明年3至4月可有更多螢火蟲出現,屆時將配合辦理相關導覽活動,向大眾展現本校在營造校園生物多樣性之用心與成效。  三、6案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工程皆已取得建造執照,惟因COVID-19疫情、物價波動等因素,連續流標3次,基地6於111年8月4日第2次招標決標並於9月2日開工,預定113年6月22日完工。其餘5案為爭取時效擬於教育部核定修正計畫期間併行辦理招標作業。  四、重新規劃設計溫州街16巷15號、溫州街22巷2號等2棟客座學人宿舍全棟內部裝修工程,俾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舒適優質的住宿環境。為充分配合施作範圍之整體性及施工界面整合於111年10月5日辦理第二次契約變更,總計金額5,381萬6,346元整,預計112年1月1日重新開放客座學人宿舍借用。另為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更多元、便利的住宿服務,賡續辦理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提供飯店式管理服務及多樣住宿類型供符合資格之客座學人入住申請,總計提供65間房間,112年起新增捷絲旅林森館,將可提供更多房間數供客座學人租賃。111年度截至11月18日止,共有23件申請案入住校外飯店式公寓。  五、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修復工程期間每週四定期召開工務會議,積極進行修復工程,於12月23日辦理臺靜農故居文資保存紀念茶會活動。  六、完成重點科技學院薪資獨立造冊 因應重點科技學院經費獨立,於111年10月1日新進第一位教師,經與人事室與主計室多次討論,由計資中心修改薪資系統,出納組測試系統並反應系統發生各種狀況。決議採以同一薪資系統建置不同校區作業方式,於彙整人事室薪資資料與各單位代扣款項後,再以分校區方式造冊及分別製作薪資報表,順利完成重點科技學院薪資獨立造冊作業。  七、新建工程 (一)  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於9月28日舉辦落成典禮,刻正進行驗收程序與地下1樓內裝工程招標中。 (二)  人文大樓:6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87%,機電標進度22%。 (三)  學生宿舍新建工程:111年5月教育部同意調增整體預算經費,修正預算後經3次上網公告(5-8月)皆流標;後經檢討重新於整體預算額度內進行調增統包工程費,於9-11月經2次公告仍無廠商投標,原檢討房型比例調整降低量體面積及參考廠商釋義內容等評估降低風險及增加廠商投標意願可能性,然考量宿舍服務量能及品質,擬朝需求內容維持不變動之情形,就整體預算經費再行報教育部及財政部同意調增辦理。 (四)  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進行都市設計審議程序中。 (五)  藝文大樓新建工程競圖案:已於10月17、18日辦理第一階段評選作業,預計12月28、29日辦理第二階段評選。 (六)  生技大樓新建工程:期初報告已於111年6月通過校發會,刻正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作業中。 研究發展方面  一、111年11月3日舉辦111年特色領域中心與各研究團隊交流會,超過200位師長共襄盛舉。其中包括5大特色領域研究中心、7個國際競爭重點領域人才培育方案、53個核心研究群團隊分成數個parallel session共計7堂。交流會由65個研究團隊接續分享成果,主題跨域寬廣,團隊精彩分享,討論熱烈。  二、為激勵本校教師,長期致力於重要領域課題之原創性研究,充分發揮研究潛能,期使在尖端及重要領域研究上具有領導之地位,徵求學術研究生涯發展計畫(深耕型計畫及桂冠型計畫)。112年度深耕型計畫核定補助共60案(新核定24案、續領33案及碳中和主題3案),補助金額合計新臺幣29,948,945元(不含新核定案),新核定案112至114年度核定總經費為59,606,000元,112年經費刻正請計畫主持人編列各年度預算,俟收到後辦理後續事宜;桂冠型計畫以配合國科會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111年度核定補助共計81案(新申請31案、續領50案),補助經費合計為新臺幣25,084,985元。  三、為鼓勵本校各領域獲較少外部研究經費補助之專任教研人員,持續提升其研究動能,成為本校之中堅世代,特以挹注研究資源方式,推動拾玉計畫。111年度拾玉計畫受理作業於8月31日截止申請,申請案共計32件,經行政查核及初審作業,通過案28件,核定經費新臺幣13,441,777元整,計畫執行期間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四、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經費),幫助新進教師快速建置研究環境並展開各項學術研究。111年到職新進教師踴躍申請中,現已申請75件,申請比例為78%,總補助經費約新臺幣5,740萬元。  五、 為鼓勵學院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依據「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發放111-1學期學院補助款,本款項限撥付本計畫在領學生,補助名單、金額及人數由學院自訂,共7個學院符合申請資格,各學院受補助人數為理54人、醫21人、工94人、生農22人、公衛4人、電資13人、生科21人,總計核撥新臺幣2,880,000元整。  六、為協助辦理本校承接美國國家衛生院(NIH)計畫案,業擬具本校之重大財務利益揭露政策(FCOI Policy)及相關表單後,已上傳至NIH計畫申請系統(eRA Commons sys tem);另美國NIH計畫申請須知與相關表單,已於研發處官網/計畫申請/計畫申請與相關事項/建教合作計畫更新相關資訊(https://ord.ntu.edu.tw/w/ordntu/plan_list_21041815462232856?bookmark=22070715113606706 )。  七、本校111年度截至111年11月16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410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71億8,102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校長率行政主管、各學院代表共35人赴以色列進行學術交流暨新創考察訪問團,拜訪五間以色列姊妹校,包含希伯來大學、以色列理工學院、臺拉維夫大學、海法大學、本里安大學等,並拜訪自動駕駛Mobileye、灌溉系統Netafim等企業。由校長與姊妹校簽署5個合約、並舉行25場交流會議。  二、2022東大臺大第六屆雙邊會議 (UTokyo-NTU Joint Conference 2022) 於12月7日至12月9日盛大舉行,主題為「Co-creating Prosperous Future in East Asia」。因疫情關係繼續以線上方式舉行,但與會師生人數依然踴躍,超過200人與會。  三、國際學生 (一)  111-1學期國際學位生(含雙學位)註冊:學士班127人、碩士班188人、博士班69人,總計384人。111-1學期交換/訪問學生註冊454人,較110學年度同期成長134%。 (二)  111- 2學期:國際學位生85人(106件)申請,錄取37人。碩士班:50人(62件)申請,錄取27人。博士班:35人(44件)申請,錄取10人。  四、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111-1學期全校出國學生總計497名(包含交換學生422名、訪問學生34名、雙聯學位生23名、短期/實習學生18名),與110-1學期相較成長55.79%。  五、為促進臺灣與國際人才市場之鏈結,培養國際人才在地化,自110學年度起辦理「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2023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新增實習機構如福斯汽車集團、米其林、UNIQLO等,共計開放100家實習機構、195名職缺提供本校學生實習。計畫於111年12月26日至112年3月3日開放學生申請,實習期間為112年6月12日至9月3日。除開放國際生與僑生申請外,也開放約10%職缺由雙語教育中心推薦之本地學生及開放部分名額予合作之策略發展姊妹校(全球人才聯盟,Global Talent Alliance)推薦之學生申請。另與全球70國1200件計畫競爭,入選「QS 全球創新教學大獎」最終200件之決選名單,獲選Nurturing Employability Award 前11名。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1年9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共計新臺幣27,946,937元、美金223,570元,大額捐款自111年9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共計新臺幣22,000,000元、港幣3,000,000元、美金626,000元,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責任投資政策與規劃。 (一) 長期投資計畫:受俄烏衝突、美中經濟戰與中國疫情封控,造成供應鏈不穩、經濟下行風險上升,明年衰退發生機率高。另因通膨短期消退不易,各國央行實施緊縮貨幣政策造成資金緊縮,利率維持高檔盤旋,預期金融市場震盪幅度加大。為因應高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增加資金配置至具成長性、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與投資級債券基金等金融商品,並處分漲幅已高與成長性受限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 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舉辦百年樹人工程群英餐會,為蓄積臺灣高等教育培育人才的能量,與工學院共同規劃雙主軸「創校百年願景基金」和「工綜新館搬遷」募款案,包括機械系、材料系、建城所、工工所和高分子所熱心參與。餐會因疫情從5月延至10月中旬舉行。校友們回到母校祝賀和祝福工綜新館的落成搬遷,也為2028年即將邁入百歲的臺大一同努力,共創願景,別具意義。 法務方面  一、制定並推動本校法制作業規範 自111年開始實施法制作業規範後,透過法制作業檢核表、諮詢單、公文會辦等方式協助校內各單位落實並熟悉法制作業手冊,迄111年10月為止,協助修訂校內法規共273件。  二、促進勞動權益及減少勞資爭議 本校教職員工生均有適用勞基法者,為遵循勞基法及相關勞動法令,期能於法規遵循面與執行面共同預防及減少勞資爭議,並促進本校勞工權益,於111年1月至10月間所提供之勞資類型法律服務案件計有勞動問題諮詢15件、審閱契約法規9件、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5件。  三、維護本校商標權及師生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一) 維護本校商標權之實績 截至民國111年10月已針對全台19家補習班、13家公司行號、3家藥局要求停止使用「台大」、「NTU」作為補習班、公司行號名稱、建案名稱、產品名稱及其他商標使用態樣。除了其中一家補習班仍堅持繼續使用本校商標並續與本校訴訟外,其餘侵權業者均已依本校要求、和解協議或法院判決停止侵害本校商標權。 (二)擬定接獲商標侵權檢舉案件之處理流程 為兼顧維護本校商標權、合理行政成本及案件處理公平性,亦與總務處共同擬定接獲商標侵權檢舉案件之處理流程,並向本校商標管理委員會報告後取得同意授權。 (三)維護本校師生之著作權 除協助業務單位擬定著作權授權契約、影音授   權契約外,另會提供各類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  四、維護管理本校校產 協助總務處保管組、住宿服務組、經營管理組、生農學院農場、山地農場、實驗林管理處等校內單位審閱校產相關契約及法律諮詢,倘若發生他人侵害本校校產之爭議,亦協助處理相關訴訟(例如:請求無權占用本校校地者返還土地及支付不當得利)。  五、擬定本校特定類型公版契約 針對本校常用之特定類型契約,均與業務單位討論後制定公版契約(例如:本校校外一般場地使用契約書及招商須知、日式宿舍使用契約書及招商須知、永續基金捐贈合約書、獎助學金捐贈合約書、著作權授權合約書等),以提升業務單位及行政效率。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校學士學位 (一)  「校學士學位」修業辦法於111年5月27日通過教務會議,旨在鼓勵本校學士班學生適性探索,跨領域自主學習,於同年6月正式招生,計13位學生申請,經本校相關領域30餘位教師審查,共6位學生通過修讀校學士。。 (二)  112學年度招生事宜,預計建置新版中英文網站並於111年12月26日召開校學士說明會。  二、辦理111 年度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線上研討會 教育部推動以「學習歷程檔案」作為申請入學書面審查之主要參採資料,首次實施後引發各界正反不同意見。師資培育中心於本年11月18日辦理之年度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便針對此重要變革,將研討會主題訂為「擇己所愛-學習歷程檔案的多元未來」,從理論內涵、大學審查、高中和學生實際做法以及民間媒體觀點等不同層面,深入探討「學習歷程檔案」對教育現場造成的影響。  三、因應體育場館優化線上系統於111年10月1日上線啟用,陸續接獲使用者反應,有關因應使用者之建議已改善措施,包括: 1.  加強宣導學生使用線上場地租借方式。 2.  新版場地預約系統上線初期受到大量流量攻擊,導致後端負載過重、網頁異常跳轉;另因應同學使用程式自動進入訂位系統搶訂,影響場地租借之公平性,也造成系統流量負荷,11月已針對異常連線設置相關防護配套措施,並加強防火牆設定,以阻擋異常 DoS 攻擊連線,另公布不當IP,防止不正當搶訂行為。  四、全校運動會於111年12月2日及3日在校總區田徑場舉辦,報名人數為6780人,創近三年來新高紀錄。 圖書館方面  一、總圖書館一樓空間改造 規劃多年的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已正式展開,改造工程自本年10月28日開工,改造範圍主要於一樓,施工期間服務不中斷,參考諮詢櫃台維持在一樓、流通櫃台則調整至二樓,現期期刊、四庫全書、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參考書改置三樓;預計112年4月完工,未來圖書館一樓將設有多媒體數位學習區、演練室、討論室、團體室、多功能用途的自主學習空間,滿足讀者各類空間需求。  二、推出學科領域網絡分析概覽系列報告 分別於111年5月及8月主動推出化學工程以及生物科學學科領域網絡分析概覽,藉由剖析及掌握全球頂尖大學群、亞洲精選大學群,以及本校研究主題發展現況及差異分析,協助本校教師發掘與擴展研究方向及國際合作契機。已主動將此2份報告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校相關領域教師提供參考。  三、協助教師EMI教學服務與開設英語圖書館利用課程 響應本校雙語教育中心推動雙語化政策,協助教師EMI教學服務,教師可預約館員至EMI課堂中以英語講授圖書館服務資源及EndNote,並編印圖書館英語學習資源手冊,提供相關資源指引。配合本校國際招生策略,開設以英語授課的圖書館利用課程「NTU Library F.I.R.S.T. Workshop: Foreign Student Must-Learns: Information, Research and Search Techniques」,以線上方式進行,並同步錄影及後續製作數位課程,提供國際生得以充分利用圖書館資源。  四、規劃調整總圖書館自習室使用空間 因應學生學習需求改變,本學期與學生會合作,協助進行自習室筆電使用需求及座位分配之問卷調查,冀能了解學生時下需求,以提供更適切的閱讀及自習空間;並於期中、期末考週試辦寧靜閱讀區(B區)118個席位開放使用筆電,作為未來評估擴大筆電使用區之參考。  五、推出新版學位論文「臺灣大學博碩士論文提交系統」於10月26日正式上線,除了改善各項授權流程及資料上傳介面,並優化延後公開申請機制,有效提升論文提交及審核效率;同時與「臺灣大學博碩士論文典藏系統」進行整合,透過資料同步作業即時更新論文資料及授權狀態,改善作業流程。  六、增設多元討論空間:因應學生對於討論空間使用需求日益漸增,空間改造後將於一樓增設多元共享區及四間討論室。多元共享區其家具、隔間及設備皆保有彈性,可隨時調整及變化,同時滿足讀者閱覽、討論、研究、休憩及展演等多樣化學習空間的使用需求,預計112年4月完成。  七、11月10日於國際會議廳,舉辦《半邊人》電影欣賞暨映後座談會,邀請該片編劇、男主角暨本校電機系校友—王正方導演蒞臨演講,分享這部80年代香港新浪潮代表電影之拍攝點滴與其人生故事。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研究助理自動報薪系統 校總區累計使用9個月、服務192人次、報薪6,750,310元;醫學院累計使用7個月、服務135人次、報薪5,981,880元。  二、行政大樓網路骨幹設備升級 行政大樓內部網路設備承載校內一級單位重要之行政網路流量,因現有網路設備老舊、維護不易,故將更新行政大樓一樓、二樓及農化新館二樓之網路設備及光纖模組。預計產生的效益為:(一) 汰換老舊網路設備,確保連線品質與維持網路高可用性。(二) 骨幹頻寬升級至10Gbps,增加傳輸效率,並縮短故障排除時間。(三) 汰換舊式簡易型光電轉換器,維持網路高可用性、頻寬升級 1Gbps。(四) 線路重新整理與標示,增加效率,縮短故障排除時間。  三、宿舍分享器借用試辦 因應住宿學生個別無線網路需求,辦理宿舍分享器借用,試辦前先採用問卷調查了解宿舍內需求情形,自110年起於男三、男五舍試辦無線網路分享器借用。後開放男二、男四、女四、女六、女八、女九舍登記借用,共借出103台。由於多數借用學生尚未畢業,分享器尚未歸還,現改用短期測試的借用形態。依宿舍床位數多寡,由宿舍網管保管並管理數台分享器,並於同學反應網路不穩的時候短期借用兩週,以釐清問題。  四、舉辦NPSC2022第24屆網際網路程式設計全國大賽-國高中組 截至2022年全國共有國中組1,551隊及高中職3,360隊,總計4,926隊15,122人次參賽,302隊963名師生得獎,參賽隊伍與人數每年都呈穩定成長。今年新增國小觀摩組有15隊35人參加,本比賽是許多學校申請相關科系入學的參考依據,也是國高中職一項重要的活動,歷年來更有許多國、高中老師投入,今年更擴及國小,達到「資訊教育向下紮根」的目標。歷屆前幾名的選手大都進到本校電資學院就讀,並且多有代表台灣參賽世界賽。  五、臺灣大學中英文網站製作平臺 因應臺大網站國際化目標,建立全校網站品質規範。發展全校跨院所英文網站內容知識整合管理平臺。提供校內單位及教授建置RWD(Responsive Web Design)自適應網站。111年度擴充功能(帳號異動線上申請、教授網站API系統、VM及Homepage自動部署、VM及網域(DNS)線上申請、單位網站管理人員系統)正式上線及教育訓練24小時。提供RWD模版,快速建置靜態網站,無需從零開始。整合校務資源:SSO帳號登入、校園公告、教授網站(基本資料/課程/著作)、網站自動上版(homepage、VM),建立更完善之自動介接服務。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 (一)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1年11月18日止共有3,432顆無線基地台(AP)。 (二)校內無線網路於111年1月26日至111年11月21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共同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二號館、普通教學館、新生教學館、綜合教學館、博雅教學館、博理館;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1,500人(裝置)。 貳、確認111年10月15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 民國111年10月15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 110108案執行情形暫不結案,請總務處邀集八角樓住民、提案人及法務處等相關單位共同討論更妥善的解決方案。    三、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1112B)存查,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12C)修正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本委員會於111年12月9日召開會議,安排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1年12月2日,計收到1件報告案及2件提案。提案部分,為校長交議案2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及程序表照案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肆、選舉  一、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一)  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及進修推廣學院院長。 (二)  推選委員: 1. 教師委員:   院    別 姓               名 新任委員(任期2年) 尚有1年任期委員 文 學 院 梅家玲  教授 李賢中 教授 理 學 院   周泰立 教授 社科學院   吳慧菁 教授 醫 學 院 鄧述諄  教授 謝松蒼 教授 工 學 院 謝尚賢  教授 闕蓓德 教授 生農學院 葉德銘  教授 林裕彬 教授 管理學院    林世銘 教授 公衛學院   鄭雅文 教授 電資學院    吳忠幟 教授 法律學院   李素華 教授 生科學院   董桂書 副教授 2.職員委員:陳啟煌 程式設計師 (任期1年) 3.學生委員:孫語謙 同學 (任期自111.8.1至112.7.31) 4.他委員:連玉輝 教授 (尚有1年任期)  二、教職員宿舍委員會: (一)  當然委員:總務長、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 (二)  推選委員: 1.  教師委員:          院    別 姓               名 新任委員(任期2年) 尚有1年任期委員 文 學 院 王梅霞  教授 李文良  教授 理 學 院 陳振中  教授 林立虹  教授 社科學院 蘇國賢  教授 周桂田  教授 醫 學 院 鄧述諄  教授 沈麗娟  教授 工 學 院 徐振哲  教授 周雍強  教授 生農學院 劉力瑜  教授 王淑美  副教授 管理學院 郭瑞祥  教授 林嬋娟  教授 公衛學院 黃耀輝  教授 陳家揚  教授 電資學院 吳育任  教授 吳忠幟  教授 法律學院 許恒達  教授 黃詩淳  教授 生科學院 何傳愷  教授 丁照棣  教授 2. 體育室、研究人員、助教代表互選之委員:董桂書副教授(任期2年) 3.  職員委員: (1)新任委員:林奇郁 組長 (任期2年) (2) 尚有1年任期委員:吳義華 專門委員 伍、報告案 編號:111107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報告:檢具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2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 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43條,研究學院應擬定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報管理會審議、經監督會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及主管機關備查。 (二) 本案業經本院111年12月13日管理委員會第8次會議修正通過及111年12月16日本校監督委員會第8次會議修正通過。 決定: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2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11108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案 決議:本案撤案,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邀集學生代表、法務處及其他相關單位共同討論。 二、編號:111109 人事室提: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二點至第十點修正如下: 二、本校專任教師申請升等,由佔缺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辦理,[校內]合聘教師由主聘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及所屬學院(中心)辦理。 本校專任教師升等案應經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 、院(中心)、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報教育部核定。 三、各學院(中心)應就教師之研究、教學、服務的整體績效表現,訂定各項嚴謹之升等評量依據、方式及基準。[為鼓勵教師長期深耕追求國際卓越,具有下列具體優良事蹟者,得優先推薦:] 本校為鼓勵教師長期深耕追求國際卓越,得優先推薦具有下列具體優良事蹟之教師通過升等: (一)教學:主動積極教學,且能引導學生提升學習成效。 (二)研究:以達到研究創新為標竿。升等副教授者,其研究具開創性,居國內領先地位;升等教授者,其研究具國際知名度及國際影響力,居國際卓越地位。 (三)服務:引領知識連結在地社群,彰顯大學的社會責任和公共價值。 (四)國際合作:深化國際連結,並促進本校國際聲望。 前項具體事蹟之認定標準[、衡]及評量方式[及相關事項],由各學院(中心)另定之。 四、各學院(中心)[應就申請升等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的整體表現進行評審。辦理各項]辦理前點之審查作業,應組成學術成就審查委員會及教學服務評鑑委員會進行之[,對於外審學者專家就研究成果之專業審查意見,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外,應尊重其判斷];[另]各學院(中心)並得[依現]視情況,[提供]邀請申請升等教師到校報告或公開演講[程序]。 前項委員會全部或部分成員應為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其組成方式[,]由各學院(中心)另定之。 五、教師升等著作審查應以校外學者專家為審查人,且不得低階高審,審查人並應提供專業審查推薦意見供[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審議。 [第一項審查人,]本校鼓勵各單位邀請國外優秀學者專家擔任審查人。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依其升等法規組成之相關會議或主[管或相關升等委員會就]任(所長)得針對所屬每位申請升等教師提出審查人建議名單[得供院長(主任)參考,審查人人選及推薦審查順序],並由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或[推薦]部分教評會委員組成之相關審查會議決定審查人人選及推薦審查順序。 申請升等教師不得提出前項審查人建議名單,但得附理由提出迴避名單。 教師升等之著作外審由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或院(中心)辦理,且除第六點情形外,同次升等之送審次數以一次為限,審查人至少五人以上;審查人三分之二以上審查及格者為合格。 升等教師著作曾為代表作送審者, 得再作為升等時之代表作,但重新提出升等申請時,其送審著作應增加或更換一件以上。 著作送審單位得針對第五項外審結果合格之審查人審查及格比例及前項重新送審著作應增加或更換之件數另外規定。 六、各級教評會發現外審意見有疑義者,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分數或評語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送原審查人釐清後,由教評會認定。 (二)分數與評語矛盾、涉及研究方法與研究內容,或有其他足以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與正確性之疑義:組成專業審查小組審查後,送原審查人釐清,並由專業審查小組及教評會認定。 前項第二款專業審查小組,應由送審著作專業領域具有充分專業能力之學者專家組成。 第一項外審意見符合下列規定者,教評會應列舉明確之具體理由後剔除之,並依剔除之份數加送足額之學者專家審查: (一)第一項第一款疑義經教評會認定後,確有分數或評語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之情事。 (二)第一項第二款疑義經專業審查小組及教評會認定後,確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與正確性之情事。 教評會依前項第二款規定剔除外審意見,以一次為限。 七[四之一]、各學院(中心)或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應將著作審查意見表之負面意見以書面告知申請[人]升等教師,並由申請[人]升等教師提出書面回覆說明,[並]一併隨著作審查意見表送校教評會[參酌]審議。 八[六]、本校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與研究人員之升等,比照本要點規定辦理。 九[七]、各學院(中心)、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針對教師升等事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十[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訂定之相關法規及本校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九]、各學院(中心)依本要點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升等法規,經行政會議及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得不受本校教師升等名額之限制。 十二[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柒、臨時動議 編號:111110 蔡朝翔等提:請計資中心檢討本校各處室於全校信使用「重要訊息」之規範,以避免師生之困擾。 決議:請計資中心邀請學生代表及相關單位共同討論重要訊息之發布方式。 捌、校長校務工作感言     今天是12月24日,4年前的同一天,教育部終於勉予同意我的校長聘任案,我才有此榮幸為臺大服務4年。今天會議開始時,大家應該都聽到過去4年來校務工作的總結報告。所有的工作,都是為了學校整體的進步和師生共同的發展。而所有的成功,都應歸功於行政團隊及同仁們。他們無私奉獻,辛苦備嘗,是過去4年臺大的擎天之柱,也是臺大前進最重要的推手。對於這些工作成果,我衷心希望全校師生們,不是勉予接受,而是樂於肯定。若如此,我就沒有辜負遴選委員會5年前的付託,以及眾多師生和校友們的信任。 我將於14天後卸任校長職務。我還沒有退休,我會回到管理學院財金系,所以也請大家不要一直問我說你走了、你不在了,以後要做什麼?跟大家報告「我還在,我也沒有要離開」。我回到財金系以後,還會有許多的教研工作。4年的校務經驗讓我知道,我們離真正的大學自治尚遠,而沒有真正的大學自治,臺大和其他大學就難以脫胎換骨充分發展,所以「大學自治」將是我卸任之後,持續關注的議題。我也會繼續留在校園,並且在陳院長,也就是我們未來的陳校長領導下,和大家一起為臺大邁向2028創校百週年而努力。 我要再一次地感謝大家,並且祝大家耶誕快樂、新年健康平安。最後也請所有行政團隊同仁一起向所有校務會代表們,對大家的支持表達感謝! 玖、散會(上午10時36分)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112A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112B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1112C 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2-10-15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李潔茹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35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2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90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開始開會。首先報告學校過去一年的校務情況 (簡報檔如11110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 (一)111年1月1日成立永續辦公室,自成立至9月已召開4次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會議: 1.為利推動本校2048碳中和目標,已舉辦降低電力排碳係數工作坊與負碳技術工作坊。 2.通過臺大碳中和路徑圖,2048碳中和路徑,以節能、提高能源效率、去碳能源及電力化作為短期主要策略,並布局農業、林業與地質碳封存等負碳技術,針對再生能源、農林負碳與碳捕捉、封存、再利用(CCUS)等技術,將組成跨院工作團隊加速落實;為推動近零能源建築,將選擇合適館舍作為示範場域。 (二)111年6月底發布本校第三本社會責任與永續報告書,內容以「內建校園永續力,外擴社會影響力」為脈絡,彙整本校教學、研究、環境治理及各項福國利民的措施與成果,並委請第三方確信驗證,提高報告書資訊的可信度。 (三)為建立大學知識分享交流網絡,共享大學永續治理相關資訊、知識與經驗,特與全臺北中南東9所學校(臺大、臺師大、臺科大、中央、海大、東華、中興、中山與屏科大)成立「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 (四)為廣納學生創意發想,打造永續校園,永續辦公室與學務處主辦 「ESG永續校園學生創意競賽」,共計49組學生隊伍報名參加,業於8月選出8隊進入決賽,並訂於11月舉辦決賽成果發表,經評選後確定得獎隊伍。 (五)天下雜誌「USR大學公民調查」:109-111年連續三年掄元,榮獲公立一般大型大學組第一名。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推動未來大學,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第一屆招生:40位申請,通過15位,111學年度共計有25位學生(17位雙主修,8位轉­系)。另陪伴引導及跨域交流機制,包括期初師生交流會於8月24日舉辦;學習教練,由「設計你的人生」教練擔任學習引導;專題實作期中發表:10月27日預計與Minerva學生分享。 1. 探索學習計畫:110-2學期探索學習:15位學生參與,5月29日期末線上分享會,分享學習心得與發現;111-1學期探索學習:13位學生參與,9月15日期初交流會;111-2學期探索學習:11月中宣傳起跑。 2.產業學苑 (1)行動方案1:NTU112(臺大專屬求職求才平台)+領域專長業界觀點,調查臺大學生找實習與工作經驗,收回 747 份問卷,完成8位在學生/畢業生訪談,推廣領域專長至業界並  瞭解其觀點,研議明年校級徵才博覽會參展企業以領域專長作為徵才條件。 (2)行動方案2:大師給問(全年度中小型產學互動活動),與校友及外部資源合作。 (3)行動方案3:職涯手冊活化(社群小編、多媒體經營),與職涯中心合作協助2023 年度職涯手冊訪談跟拍側紀。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4場聯合線上研討會;主導本校參與7月28日至31日2022 BioAsia亞洲生技大展,與本校生物技術研究中心、SPARK辦公室、附設醫院、臺科大、臺師大及長庚大學合作,共同展出50組技術。 三、國際學院:新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已獲教育部核准成立,開始進行招生,成為國際學院第四個設立之學位學程。優華語計畫國際合作:2022夏季及秋季班共13名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來自Indiana U.、Temple U.、UT Austin、St Andrews。為配合 2030 雙語國家政策,學生亦至雙北小學及國中進行英語交流活動。秋季學期薦送2名華語教師及3名教學助理赴合作大學協助華語教學,包括 Indiana U.、Temple U.、UT Austin、WUSTL。 四、雙語教育中心:協助推動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通過「智慧工程科技」及「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將於112 學年度入學;成立EMI教學資源中心,以協助提升他校EMI師資培訓、EMI線上模組共享及網站社群設立;推動學院EMI 種子教師制度,以協助學院內教師開授英授課程,並活化本校雙語教學的師資與環境;另與教發中心及英文科師資培育生合作,為希望入學學生開設英文口語加強班;推動全英培力課程計畫,設計學生修讀EMI前之英文銜接課程,強化學生對EMI課程之準備,未來將成為大一英文之模組課程。 五、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 (一)第一期已辦理完成 1.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之法規及表單英譯,於109年12月委外翻譯及校內複審作業,至111年4月底完成,總字數約52.4萬餘字。 2.為讓本校法規英譯用語精確並有一致性,本案辦理期間,審視彙整建置「校級通用語彙」、「各單位行政專業語彙」、「英文法規首條格式」、「英文法規末條及沿革格式」等英譯之根基,均已公告在秘書室網頁。 (二)第二期辦理情形 進行國際處、人事室、總務處之法規及表單英譯,總字數約27萬字,於4月開始進行翻譯及校內複審作業,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 (三)第三期規劃              本期將納入所有尚未辦理法規英譯之一級行政單位,包含圖書館、計資中心、共教中心、環安衛中心等,預計於12月開始進行翻譯作業。 六、推動官網首頁版型更新,規劃改版以符合現代網站樣貌及使用者需求,經徵求教務處等一級行政單位,以及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家長志工代表提供意見後規劃網頁版型架構,並提報行政團隊會議確認後,目前已委託廠商進行整體視覺設計。完成後將由計中進行後續網站建置與資安維護事宜,官網預計於111年底前上線。 七、為籌辦本校創校100年校慶活動,由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各學院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共同組成校慶籌備委員會,籌備初期先將各項校慶工作概分為校級活動及院級活動,並依類型優先挑選出10類校級活動與校慶亮點進行整合及規劃:指標建築、出版品類、紀念品類、紀念酒類、特展類、國際會議或研討會類、學生活動類、校友活動類、藝文活動類、校慶之標語及主視覺。經110年10月28日、111年2月24日、9月1日共召開3次校慶籌備委員會會議後,已擬定前述10類活動之具體規劃及執行期程,並將於111年12月第4次會議報告執行進度。 八、臺大系統 (一)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自103-2至110-2學期「校際選課」統計: 三校校際課程開放數總計為1795課程,跨校選課人次為3萬2千800人次。 (二)為加強國立臺灣大學系統三校學術合作,培育具有研究潛力之優秀年輕學者,辦理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111年共補助6件,總補助金額為新台幣450萬元整。112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目前公開徵求計畫書中。 (三)臺大國際處建製三校"境外招生 Overseas Admissions"網頁,並於9月14日三校國際處及系統官網同步正式上線,供大眾連結瀏覽。 九、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業務 預計於112年度執行之創新性合作計畫,已於111年5月12日發文函送本校及中研院各單位公開徵求計畫書,共有27件計畫申請案,12月底前可公告審查結果,計畫執行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共2年。鑒於本合作計畫自104年起已持續執行多年,除延續性研究課題外,本次徵求將著重鼓勵雙方學者組成全新合作團隊及跨領域研究主題,以符合本計畫創新性及互補性之訴求。 十、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 竹北分部: 1. 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工程案於111年7月至8月經兩次公開招標均無廠商投標,已於111年9月20日召開會議檢討,決議延長工期及部分項目減項施作調整,待簽准調整採購案內容後預計10月重新上網公告。 2. 110學年學程畢業生撥穗典禮已於111年7月23日假集思國際會議廳舉行。另寒假科學育樂營活動:因應疫情發展與實際需求,擬規劃科學秋季班活動,預計於11月、12月之周末舉辦,對象為國小學生。 (二)雲林分部: 1.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已於8月15日舉行開工動土典禮。 2.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於8月19日行政院秘書長召開「臺大雲林分院二期改用RC建築議題討論會議」。會議結論:(1)預算維持工程經費99.6億,構造型式改採鋼筋混凝土(RC)。(2)考量醫院工程甚為專業,為避免統包方式由營造廠主導,而忽略設計建築師專業意見,建議院方可另行評估採傳統標,即設計完成再發包之可行性。(3)請工程會協助教育部與院方評估合理工程期程。 3. 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工程於6月17日、 7月19日二次上網公告皆流標。8月24日經檢討設計圖說與預算,決議修改停車場鋪面設計比照虎尾宿舍停車場高壓磚透水鋪面方式,建築師刻正修改設計圖說。 十一、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有關愛心健檢,今年900名全部受檢完畢,檢出癌症7人,檢後提供聯合健康諮詢服務。8月底推出低劑量肺部斷層掃瞄優惠方案,由臺大癌醫中心跟北市聯醫提供服務,同仁自行與醫院端預約受檢。另有關平時健康促進之推動,心理諮商協談持續由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提供服務;運動班、體驗課程、農場休閒、藝文饗宴、名人講座、行動書車、葛萊美行動、職場健康、專題講座/工作坊/座談會等實體及線上活動,持續辦理中。方案官網(www.care.ntu.edu.tw)與LINE帳號(@ntucares)持續服務。 十二、校友返校學習 NTU AR,進修推廣學院於9月20日啟動「校友返校學習NTU AR 二部曲」;校友免費線上課程,截至9月30日,共2,051位校友登錄,Tranclass線上課程進行中,2,898造訪數;校友免費隨班附讀,111-1學期課程進行中;依校友許願池陸續推出精選課程,校友享學費優惠。 十三、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6,132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4,803張,並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校友資訊系統更新預計於111年10月完成。協助籌辦於111年12月3日及4日舉辦之B76及B77三十重聚;111年12月4日及11月5日舉辦之B66及B67四十重聚。另策劃將於112年4月27日及28日舉辦B57及B58校友五十重聚。而B55及B56校友重聚延至114年及115年,改辦五五重聚。 教務方面: 一、 112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經教育部核定招收學士班3,467人,碩士班3,869人,碩士在職專班530人,博士班678人,合計8,544人;並核定本校增設工學院「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數據拓析統計研究所」、國際學院「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生命科學院「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博士班」等6案。 二、臺大校長獎 為提昇本校學士班學生學習風氣,鼓勵學業優異表現,自111學年度起頒發臺大校長獎,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  獎勵對象及資格: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 (二)  獎勵名額:各學系(學位學程)前一學年具正式學籍之非應屆畢業在學人數百分之二計算。111學年度預計全校獲獎人數246人。 (三)  獎勵方式:每學年頒獎一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與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三、 博士生獎學金:為鼓勵優秀人才就讀博士班並發揮潛能,本校依科技部 (現已改名國科會) 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設立「博士生獎學金」,本獎學金自108學年起試辦,111學年起更擴大辦理,原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已更名為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並增設學校名額11名,另設立勤學獎學金57名。本校已召開獎學金審議委員會核定獲獎名單。111學年度本校獲國科會核定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名額58名。另設立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5名(3萬/月,獎勵3年)及逕博獎學金(2.8萬元/月;110-2學期前入學為2.4萬元/月,獎勵3年),110-1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100名,續領201名,110-2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23名,續領275名,111-1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108名,續領232名。 四、 擴大希望、爭取菁英     執行本校招生策略,訂定「希望獎學金」及「傅鐘獎學金」招生獎學金,並持續增加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招生名額,此三項措施說明如下: (一)希望獎學金:為協助學士班經濟不利及特殊境遇學生就學,本校提供該類一年級新生入學當學年、舊生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期間前一學年成績排名學系30%以內者,低收入戶每人每學年10萬元、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每人每學年6萬元獎學金,111學年度已召開審查委員會審議獲獎名單。 (二)傅鐘獎學金: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就讀本校,學生具有優秀表現經學院及本校審查核定後,每人每學期獎學金10萬元,入學後每學期符合學系自訂科目排名10%以內可續領,最高8學期共80萬元,111學年度已召開審查委員會審議獲獎名單,將辦理頒獎典禮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三)擴大弱勢生招生:為善盡社會責任,本校逐年提高弱勢生招生人數,並於學士班個人申請增加希望組。112學年度希望入學單招預計招收50名,個人申請希望組預計招收57名。 五、 推動領域專長:6月29日公告領域專長模組計畫徵件,自111-1學期起,所提領專須包含1門總整課程,鼓勵教學單位邀請業師共同規劃領專課程與授課,以及跨教學單位合作開設領專。111-1學期全校共有56個教學單位推出230個領域專長;有關領專優化計畫於110-2學期共計11個領域專長通過審查,每案核定2萬元。 六、學習規劃辦公室,111學年度計有375人次學生申請初談,占學士班學生比例1.92%。規劃辦公室為建立優質服務環境及持續擴大推廣服務,並於9月12日辦理揭牌典禮。 七、推動學士榮譽學程,以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的管道,自109學年度起實施,已有17個學系提案通過,2個學系申請中:戲劇學系、生命科學系 (提10月14日教務會議討論)。邀請數學系分享經驗,影片已發布於本校 YouTube EDU頻道,並持續拜訪學系,協助擬訂辦法。 八、推動院校學士,以領域專長/跨域專長/學分學程為基礎,在現有系所學科框架下,提供具有彈性的跨學系知識整合,並授予學士學位,對象為本校學士班學生。已通過本校「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校學士學位已於111學年度開始執行,計有13人申請,1人錄取雙主修,6人錄取校學士修業資格;院學士學位目前有3學院 (醫學院、工學院、生科院)籌辦中。 九、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一) 111-1學期起NTU COOL正式接手 CEIBA 角色,成為本校唯一教學平臺,截至9月30日計有5,421門課程於 NTU COOL 開課,將持續協助師生順利進行新舊平臺轉移,提供文字與影片指引,以及電話、信件與實體諮詢。 (二)課程自動錄播系統:協助教師錄製課程並自動上傳NTU COOL,設置於綜合教學館 21 間教室、共同教學館16間教室、以及博雅教學館22間教室,111-1學期共有171 門課程使用 (三)智慧遠距教室:綜合教學館606及博雅教學館308智慧遠距教室已於 111-1學期啟用,提供教師可自行簡易操作的遠距教學場域。 (四)未來教室:111-1學期開學前完成三間未來教室斷網並更換防火牆密碼,以及完成三間教室設備使用培訓及開放教學演練。另持續追蹤與協助各院系申請及建置。 學務方面:  一、導師精進措施-設立系所關懷導師 (一) 推動各系所設立至少1名關懷導師,協助處理特殊狀況之學生,進行聯繫晤談或輔導轉介。本學期共有67系所推薦70位關懷導師,並辦理研習座談會,以強化導師功能。 (二) 推動成立導師社群,111年度共成立13個導師社群,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舉辦學生暖心關懷輔導講座,共有20學系參與,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並有學生輔導資源圖,彙整學生輔導相關單位重點業務、聯絡電話及網頁連結,其中包含校安中心及駐警隊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並有電腦及手機之中英文版,網址:https://reurl.cc/W1Mb4e。 二、為讓全校師生更認識學輔中心、學輔專員制度,110學年於僑陸生工作院系所說明會、交通安全宣導說明會、管理學院教師分享會、文學院導師工作委員會、關懷導師座談會、導師營進行學輔宣傳活動。110學年由四位學輔專員合計六院狀況,自110年9月底至111年9月直接服務人次共計1,000人次,協助聯繫周邊資源、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次數共計3,014次。111-1學期起增聘2名並駐點理學院、電機資訊學院、土木工程學系。並推動學生輔導的創新整合,將學輔中心、校安中心及資源教室整合位處1樓而貼近師生,以肩負學生安全與輔導的責任。為讓更多師生知道新辦公室的位置,於9月13日辦理新辦公室揭牌暨「安輔你心,伴你同行」活動,成為學生校園適應及資源連結的第一線,宣示學生輔導進入新的里程碑。 三、新生學習入門書院 (一) 111學年度因應學期週數調整及疫情考量,規劃實體與線上並進活動形式,實體方面改由實境解謎、社團市集、主題逛攤及座談會形式進行,新生對創新形式活動反應熱烈,需要事前報名的活動報名人數超過2,100人,3天活動總實體人流約4,300人次,線上活動則以社團藝廊網頁、新鮮人指南影片提供新生選課、住宿、教學館、美食、社團迎新等資訊。 (二)新生開學典禮於8月28日舉行,以「#臺大新生活」為主題,增加社團表演、新生及師長互動,並讓學生代表及師長進行座談,以多元而活潑的風貌呈現,進場觀禮人數超過3,000人。 四、學務創新與精進-資訊安全:為加強資訊安全防護,學務處持續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本年6月份完成資訊資產盤點、弱點掃描與滲透測試,7~8月執行風險評鑑與管理,9月辦理業務衝擊分析與營運持續演練,並修訂ISO相關文件。10月進行內部稽核、11月召開管理審查會議,12月「導生綜合資料系統」、「新生身心普查系統」、「諮商管理系統」、「學生安全守護網」及「國立臺灣大學一般體格檢查系統」五大核心資通系統,將接受ISO 27001:2013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提供師生更安全及穩定的服務。  五、第二學生活動中心Global Lounge場地設施無法滿足同學社團活動使用需求,為有效改善空間利用,自111年初開始進行空間整修規劃,將該空間改造為兼具靜態展、動態活動、個人自習、公共閱覽、團體討論、召開會議、放鬆小憩等多功能複合式空間;本工程案已自9月13日上網公告辦理公開招標,預計112年1月30日竣工。  六、執行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豬肉牛肉食品品質管理計畫 (一)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原產地標示、肉品原產地證明文件、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原產地標示。 (二)肉品內乙型受體素抽驗工作檢測:自110年3月2日起,抽檢校園內餐食攤位販售之肉品,至111年8月31止已抽樣送驗540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全數合格,並將結果公布於膳委會網頁。 七、112年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同步規劃實體與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活動,實體博覽會預定於112年3月4日舉行,3月7日至24日辦理公司說明會及公司參訪活動,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3月4日至31日辦理。 總務方面:  一、推動教職員離職線上簽核系統,減少親跑離職程序辛勞,與人事室討論作業之流程與細節,由計資中心建置系統,出納組已完成測試教職員離職線上簽核系統中薪資及離職儲金項目。  二、協調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與微笑單車公司於校總區16處(含1處增站)YouBike2.0站點進行第二階段增站增柱,共增設281柱位,於111年8月20日設置完成。9月1日起持續提供本校學生騎乘YouBike2.0消費累計達500元(含以上),校方補貼100元儲值金。  三、推動電動交通車:本校校區間交通車已於111年9月5日起,由委外廠商欣欣客運提供電動交通車,服務城中校區至校總區中午時段部分班次,以期達到減碳及校園永續發展之目標。  四、積極推展電子公文線上簽核,本年度至8月止,線上簽核率77.54%,統計11學院平均達80.44%。校內紙本發送件數,呈現逐年下降趨勢。電子發文自109年起無論在發送數與文件數都逐年增加。校內紙本與電子發文數量消長,呈現本校公文電子化推展成果逐步顯現,其後續效益不僅有助於公文傳遞效率,也減少列印公文的用紙量而達到減紙減碳環保愛地球的目的,間接因電子文發送,大量減少實體公文傳遞,兼顧防疫之效果,另外電子文也不受限於時空,增加公文之收受者便利性,能隨時做多方資訊運用。  五、辦理溫州街16巷15號、溫州街22巷2號等2棟客座學人宿舍內部重新規劃設計及全棟裝修工程,俾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舒適優質的住宿環境。全棟裝修工程於5月24日辦理價格標開標,以標價4568萬元決標,於111年6月6日開工,履約期150個日曆天。  六、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預計11月22日辦理工地查核會議及12月23日辦理完工剪綵活動。   七、「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 本校「新生南路3段16巷3、3-1號」宿舍(紫藤廬旁)於111年5月30日登錄為歷史建築,預計於11月30日前完成本案管理維護計畫。另本案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總金額新臺幣120萬元,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同意補助90萬元(75%),餘30萬元(25%)由本校自籌,本校將辦理後續招標事宜。  八、推動帳務、會計e化專案,赴環保署實地觀摩出納相關資訊化運作實務,針對該署「會計系統電子化」重點簡報進行各項意見交流。並由業務單位分別實地對口討論及上機演示,對該署之收據電子化、報帳、出納系統的業務運作現況進行瞭解及互動。  九、新建工程方面 (一)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已於111年1月21申報完工,並於8月15日取得使用執照,刻正進行驗收程序中。 (二)人文大樓:5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84%,機電標進度21%。 (三)學生宿舍新建工程:111年5月教育部同意調增整體預算經費,修正預算後經3次上網公告(5-8月)皆流標,已檢討重新於整體預算額度內進行調增統包工程費,於9月1日再次上網公告中。 (四) 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6案中之基地6已於111年8月決標並於9月2日開工,預定113年6月22日完工。另客座學人宿舍結合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總計提供65間房間供客座學人租賃。111年截至8月底止,共有13位客座學人申請,入住校外飯店式公寓。 研究發展方面:  一、提送之校教研人員及學生獲獎情形 (一)教育部第25屆國家講座得獎人共7名,本校有4位教授獲獎。 (二)教育部第65屆學術獎得獎人共10名,本校有3位教授獲獎。 (三)國科會110年度傑出研究獎,本校獲獎人員共26位。 (四)國科會111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本校獲獎人員共10位。 (五)國科會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研究創作獎,本校共計有37位學生獲獎。 (六)國科會核定111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本校共計227件。  二、111年8月11日舉辦「學術生涯發展研究計畫暨新進教師跨領域交流會」,共120位師長與會,36位深耕型計畫主持人分享計畫成果、45位新進教師研究主題海報展覽,各類研究主題精彩多元。亦邀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林敏聰副主任委員及4位資深教授與新進教師分享申請校內外計畫的經驗,鼓勵獨創性研究,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    三、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期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發揮研究潛力,已提高逕讀博班獎助金,111-1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108名,續領232名。相較108年度第1學期新申請案79件與續領案107件,新申請案與續領案成長率各為27%與88%。   四、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經費),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讓教師可一次申請。110年度到職新進教師已全數申請,共計80件,核定約新臺幣6,445萬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19件,核定約新臺幣588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7,033萬元。111年度到職新進教師踴躍申請中,現已申請61件。   五、鼓勵本校教師聚焦低碳轉型、永續環境及節能減碳相關研究議題,111年首次徵求碳中和主題式計畫。全校申請案共計12件,其中深耕型7件、核心研究群5件,經核定補助深耕型4件、核心研究群5件,共計9件。總經費補助深耕型計畫540萬元,核心研究群3,355萬元。   六、為鼓勵本校各領域獲較少外部研究經費補助之專任教研人員,提升其研究動能,推動拾玉計畫,挹注研究資源。110年度拾玉計畫補助33件,核定經費14,918,323元整,執行期間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111年度拾玉計畫補助29件,核定經費13,441,777元整,計畫執行期間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七、本校111年度截至111年9月14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220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6億1,778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推動國際引路人計畫 (一) 為全臺第一個專為國際生打造的師徒制實習計畫,由臺大特別邀請政府部門、駐臺外國機構、企業、新創公司、商會、研究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等機關提供國際生暑期實習,並由組織高層擔任國際生之導師,讓國際生除了在實習過程中得以結合實務與理論,從做中學外,也有該領域導師帶領並探索生涯發展。 (二) 本屆參與機構總共開放之職缺共計171個,符合資格並繳納完整申請件共計110件。本計畫實習期間為111年6月27日至9月4日。最終媒合總計58位境外學生(來自22個國家、10個學院、33個系所)至40間不同企業機構實習。 二、為深化本校與姊妹校之教研合作,並促進國際研究流,本校建立國際合作種子計畫,鼓勵本校師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111年度共補助26件合作計畫,計畫預計執行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本校補助案件包含文學院5件、理學院1件、社會科學院3件、醫學院2件、工學院2件、生農學院6件、公共衛生學院3件、電資學院1件及生命科學院1件。合作姐妹校包含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日本東京大學和筑波大學、以色列臺拉維夫大學以及澳洲雪梨大學等。 三、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新南向計畫),聚焦特定國家進行重點拓展合作 (一) 拓點行銷:因應電資領域及半導體人才在全球的需求,由電資學院的招生影片作為拓點行銷的重點,並以印尼及印度為重點國家,配合虛擬實境館,吸引新南向優秀人才來校就讀。影片預計在112年5月完成。 (二) 學術活動:由公衛學院老師第二度拿下學術活動的核定項目,續第一年度探討新冠疫情下的新興蟲媒及人畜共傳染的的成果,第一年度共計170名師生參與,學生多來自印尼及越南;第二年度的計畫更將呼應SDG的用續發展倡議,並邀集印尼、越南、法國等研究員及學生參與,促成全球衛生與國際化的連結。 四、111-1學期國際學位生新生:總計1,132人(1,496件)申請,錄取527人,錄取率46.55%。 (一) 學士班:445人(685件)申請,錄取187人。 (二) 碩士班:553人(659件)申請,錄取272人。 (三) 博士班:134人(152件)申請,錄取68人。 (四) 註冊:學士班121人、碩士班172人、博士班62人,總計355人。 五、110學年度本校出國學生總計458名(包含交換學生375名、訪問學生33名、雙聯學位生39名、暑期/短期/實習學生11名),與109學年度相較成長86.18%。希望出航獎學金,於2019年設置,透過校友捐款獎助清寒學生出國交換,每人補助至多24萬,110學年度共計獎助13人,總計222萬;111學年度預計獎助20人,總計327萬。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0年9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共計新臺幣169,178,935元、美金983,631.5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0年9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共計新臺幣571,904,507元、美金2,784,524.21元,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責任投資政策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受地緣政治緊張、新冠疫情變異病毒肆虐,造成獲利下滑,企業不時發出財務預警,經濟已現衰退跡象。另因通膨嚴重,各國央行實施緊縮貨幣政策造成資金緊縮,利率上漲趨勢不變,預期金融市場波動幅度將更為劇烈。因應高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增加資金配置至具成長性、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等金融商品,並處分漲幅已高與成長性受限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 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推動「創校百年願景基金」設置致謝牌專案。為實現百年願景和永續承諾,善盡USR大學的社會責任,邀請校友和各界支持單筆捐款達NT$10萬,即為捐贈人於校園戶外公共區域的休閒椅上設置致謝牌,以為紀念,愛留校園,傳承美好,共約100張,由總務處負責管理與維護,至2028年底。目標為1,000萬($10萬X100張)。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共教中心業管本校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共計21名,111-1學期有18個單位新(續)聘19名教師,共計開設106門課程(含合授),其中27門通識課程,38門英授課程,16門課程開放100人(含以上選課,共計提供5,825名學生選課。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本學期共補助130門課程 (165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7門課程、實習課程共17門課程、一般課程62門課程、語文類課程 14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96人次,其中包含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補助教學助理共計36人次。 三、國立臺灣大學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於111年5月11日實施。另體育場館優化線上系統於111年10月1日上線啟用及上線後系統調校。 四、111學年度73屆全校運動會訂於111年12月2-3日(五-六)兩天舉行。 圖書館方面: 一、推展「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 (一)總圖書館為本校極富代表性之參訪空間,其中一樓向為門面,經過數年的前期規劃,以館舍永續使用、空間活化、服務多元創新三大主軸,推展「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改造區域涵蓋一樓及二樓部份空間,於一樓打造多功能學習暨交誼的多元共享區,家具、隔間及設備皆保有彈性,可隨時調整,同時滿足讀者閱覽、討論、研究、休憩及展演等多樣化學習空間的使用需求。改造工程定於10月開工,112年完工,期盼帶給校內師生耳目一新的臺大總圖。正籌備一樓空間改造後擴大範圍之輕閱讀區館藏,廣泛徵集心理勵志、自然科普、社會科學、商管財經、人文史地、文學等多元主題之熱門休閒讀物,營造如書店般輕鬆閱讀的氛圍。 (二)另影響使用者感受甚鉅之廁所基礎設施及設備今年度擬配合空間重塑計劃予以改善,預訂整修一樓男廁、女廁、無障礙廁所,並將單側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以隱私廁格提升包容度,打破傳統二元性別分立框架,並改善女廁數量不足之現況,預計111年12月底完工。 二、推行NTU Topics研究支援資訊服務:為協助本校教師綜觀校內各單位研究人員聚焦的研究議題,以利發掘校內潛在合作對象,規劃以本校教師近5年(2017-2021年)著作進行主題分析,建置NTU Topics研究支援資訊服務平台。繪製主題相似度網絡並視覺化呈現個人及單位主題比率,透過互動篩選功能由教師線上自行操作探索,提供本校教師跨領域及跨單位合作資訊餐考。 三、圖書館資訊系統導入ISO27001國際標準:配合政府政策,規劃圖書館各系統及軟硬體設施IOS27001認證,於111年9月開始執行,先進行各系統的盤點及評估,以兩階段方式於112年4月完成。建立資訊安全標準、資安管理流程等作業,全面性架構圖書館的資訊安全管理,建立系統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配合導入ISO27001認證,檢視圖書館各式網站漏洞分析及進行模組版本更新、進行弱點補強,維護網站資訊安全。並更新各項業務系統應用程式及作業系統,包括讀者單一驗證系統(SSO)、尋書系統、校外人士換證系統、薦購服務系統及文獻複印傳遞系統(JADE)等多項系統主機更新,程式升級。 四、落實無紙化作業機制:為提供讀者更多元及便利使用圖書館資源的方式,整合原有各系統所規畫各項服務和作業的無紙化工作,除簡化流程、保全個資外也為環保盡份心力。各項功能於111年10月開發完成並將配合1樓空間重整計畫於112年3月正式推出。 五、推出新版學位論文上傳系統:於10月底上線新版電子學位論文上傳系統,期能大幅改善各項授權流程及資料上傳介面,便於研究生能更明確且迅速地選擇授權項目及上傳論文資料,以利提升論文審核效率。 六、重新佈置社科圖二樓的「心靈療癒書房」空間,改舖上綠色人工草皮,配合沙發座椅,打造一處溫馨、舒適,可讓人放鬆的地方,提供學生一個自我療癒心靈的場所。 七、醫圖歷時7年的空間改造專案全面完工,於6月27日舉辦竣工典禮、9月5日正式營運。未來醫學圖書館為一個活用的有機體,期能滿足醫學校區師生同仁的多元需求。已製作「圖書館也有 餐廳! 開箱新開幕LABrary! 」、「各期空間改造意象」、「希望工程最終章」、「幕後英雄」、「一日醫圖」等宣傳影片,紀錄空間改造工程之過程與成果,並推廣至電子報與各社群平台。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教師報到系統英文版:新進教師報到系統原本只有中文版,造成新進外籍老師使用上的困擾,為方便外籍教師使用報到系統,增加英文版(中英文併呈)的方式提供外籍教師使用報到系統。已於111年7月1日上線。 二、開發著作原創性檢查服務:111年8月31日累計3,342人/20,873篇,8月新增153人/1,194篇。配合教務處新規定:學位論文繳交前須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一事,新增職員權限,讓系辦同仁也能協助畢業生完成程序。 三、改善myNTU臺大人入口網體驗,已與學生會討論改版方向及合作方式,8月2日發送使用者體驗問卷,8月22日收回2722份回饋,9月5日著手規劃架構中,後續時程及上線日期在討論中。 四、郵件安全過濾機制:計中郵件安全防護系統持續為本校使用者電子郵件信箱防堵垃圾及病毒郵件,並且因應來自網際網路上日益增加且不斷變化的惡意郵件,即時更新防護規則及阻攔條件,以加強郵件防護效果。111年6月~9月期間的信件防護結果,因寄信來源伺服器可疑、垃圾信、病毒信、及客製化過濾條件被攔阻的具威脅性信件約93.7%,皆已被拒絕傳送,其他如廣告行銷信件約3.2%,已於主旨加上標籤提醒使用者注意,最後確認安全的正常信件約3.1%,才會傳送到使用者信箱。 五、因應資安法及行政院資安要求,停用舊版TLS加密協定,強化電子郵件系統認證及信件內容傳遞之安全性。轉換信箱資料庫硬碟格式,去除重複資料以節省20%儲存空間。規劃信箱可用空間擴充所需硬體設備並進行採購,以解決教職員信箱空間不足之需求。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 (一)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1年4月25日止共有3,388顆無線基地台(AP)。在升級基地台方面,111年5月至111年9月,於校級教室(共同教學館、新生教學館、普通教學館及博雅教學館)更新WiFi 6規格共157個無線基地台,於師培中心升級8個無線基地台。 (二)校內無線網路於111年1月26日至111年9月13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共同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二號館、普通教學館、新生教學館、綜合教學館、博雅教學館、博理館;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29,000人(裝置)。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110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1110A1)存查。 貳、確認111年5月28日及9月6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1年5月28日及9月6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1110B)存查,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10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7(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頁。  本會110學年度分別於110年10月7日、12月6日、12月23日、111年3月3日、5月12日共召開5次會議,安排各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 本會另於111年9月28日召開會議,安排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1年9月23日,計收到2件報告案及3件提案。提案部分,為校長交議案3件。另於提案截止日後,又收到人事室提案(111106案),經9月27日行政會議通過後已完成行政程序,經委員討論後,列入正式議程,程序表修正通過,提案順序照案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一)「四號館至共同教學館東側通道環境改善工程」案:陳彥儒建築師事務所陳彥儒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1110F2.pdf)。 (二)「敏盛護理健康大樓新建工程」案: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林章鍊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1110F3.pdf)。 肆、報告案     一、編號:111101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附表一「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如下,業經教育部111年8月18日臺教高(一)字第1110077883號函核定,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依規定提會備查: 說明: (一) 新增1研究所、3學位學程: 1. 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 2. 智慧聯網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 3. 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 4. 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 (二)  新增分組: 1. 「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分組新增為「一般組」、「資訊安全組」。 2. 「藥學系博士班」分組新增「產學研發組」。     二、編號:111102 財務管理處報告:檢具本校112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度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     決定:112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三、編號:111106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24條及第32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修正案。 說明:配合教育部111年7月4日臺教高(一)字第1110061276號函核定本校「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自111年8月1日起更名為「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經111年9月27日第3130次行政會議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決定:本校組織規程第24條及第32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修正案報教育部。 伍、討論提案 一、編號:111103 教務處提:本校「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名稱及條文修正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或停辦申請及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三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應考[慮]量下列原則: 一、國際觀及前瞻性。 二、 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 三、本校長程學術及重點發展之需要。 四、提昇本校教學品質或研究水準之需要。 五、提昇本校校務運作效率之需要。 六、本校可用之空間、人力、財力等資源之合理分配。 七、 合於校內外單位評鑑之標準,並能反[應]映評鑑之結果。 第四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院之增設: (一)  [應]至少應有五個教學單位,包括學系、獨立研究所、學位學程。但因學術領域特殊,必須成立學院以利協調發展者,不在此限。 (二)應充分考慮[協調]相關系所之同時整合,並以學院為核心,協調學院整體教師員額、課程規劃及開設、招生名額調整、教學資源及經費合理分配等,建立資源統整、彈性配置及調整機制,俾使師生及學院獲得跨領域之學習與發展。 (三)擬增設學院之各教學單位近五年之教學績效與研究成果應符合下列[規定]標準: 1. 師資質量標準:生師比[與]及教師數量等應符合[教育部定之「]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之相關規定。 2. 教學研究單位評鑑:所屬教學研究單位皆通過評鑑且無重大缺失。 3. 教師評鑑:以全體教師評鑑未通過比例不得高於近五年全校未通過百分比為原則。 4. 學術表現:各相關學門之表現應以本校標竿學校為評估參考。 5. 研究成果:所屬教學研究單位研究計畫及著作成果應以本校標竿學校為評估參考。 二、 學系、科、所、組及學位學程之增設及增班: (一) 應確實因應該領域人才培育之需求。 (二)應與本校已有教學單位之學術領域有明顯差異,並具備學術領域之專精特色。 (三)獨立系且學士班招生為一班者,至少應有十二位編制教師員額;系所合一且學士班招生為一班者,至少應有十八位編制教師員額;學士班招生每增一班,至少應增加十二位編制教師員額;獨立所或本校組織規程明列之組至少應有七位編制教師員額。學位學程[之增設,應於增設計畫書中列明申請單位或共同辦理該學程各單位之支援學程專任教師名單,其總人數]實聘專任師資應達二人以上,且實聘及系所支援之專任師資條件、質量基準及相關生師比均應符合教育部規定;所需空間、經費、行政管理人力及招生名額等,以設置學位學程之學院、系、所自行調配為原則。 (四)增設碩士班或博士班除應符合本款前三目之條件外,並應有足夠水準之師資、圖書、儀器及設備等,且應[依]提具符合前款第三目[之規定提具]所定標準之教學績效及研究成果等佐證資料。 三、研究中心之增設: [以具]須為明顯跨院、系、所、科、學位學程之領域,並確實符合提昇教學或研究水準之需要[為基本條件],且有足夠之相關院、系、所、科、學位學程現任專任教師參與。 教學研究單位之變更,準用前項之規定。 本校為促進學術發展,因應世界及社會發展趨勢,並提升本校校務管理及運作效率,得設專業學院[、國際學院]或校級功能性學院,其設置[要點]規定另定之。 第五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及增班,應提具計畫書,並於計畫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  發展方向:應敘明於學院發展之定位及與現有單位之競合。 二、 人才需求評估:應敘明所屬領域之研究及人才培育對國家、社會之前瞻性及重要性。以招收國際學生為主者,應敘明與鄰近國家大學相關單位之競合。 三、 師資現況及延攬規[畫]劃:[需要新聘或由現有教學研究單位轉任師資者,]應詳盡規劃師資人才來源及人事隸屬[等]之具體作法,如須新聘師資或由現有教學研究單位轉任師資等。 四、課程規劃。 五、 圖書及儀器設備相關規劃。 六、 空間規劃:空間之大小應符合教育部之規定及本校一般標準。[需]須調整或增加空間、建築及重大設備者,應經總務處及校園規劃委員會充分審查認定可行,並不得損害現有單位之營運。 七、 應參酌[最]近五年內該單位或相關單位之評鑑報告具體建議。 八、 足以證明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規定]所定條件之佐證資料及說明。 第六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運作不符第三條所定原則,或經評鑑結果顯示有合併或停辦之必要者,應由校長指定相關單位會商考慮予以變更、合併或停辦。 教學研究單位自認有變更、合併或停辦之必要者,得敘明具體理由,簽經所屬一級單位[送校]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第七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計畫之[提出及]審議作業,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校長指定之單位或由相關學院依第三條之原則及第四條之條件或第六條會商之決議,依第五條規定提具計畫書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院務會議:計畫書應經[相關]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送校審[查]議。但跨學院合作之申請案得由其他合作學院院務會議委任代表參與申請案主責單位所屬學院院務會議共同審議通過後,送校審議。 二、 [各申請案應經相關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送校審查。]計畫書檢覈:教務處收到前款院務會議通過之計畫書後,應分送總務處及研究發展處[應]就各管業務範圍詳加檢閱計畫書內容,並提出具體[之]意見,再由教務處彙整後請副校長、校長決定是否續行專案審查委員會程序。 三、  [教務處、總務處及研究發展處應就各管業務範圍詳加審查其內容,並提出具體之意見。]專案審查委員會:專案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推薦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四至六人及副校長[一人]組成,並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審[查]議時應請教務長、總務長及研發長列席,並得請提出計畫單位主管及其推薦之教授列席說明,或提送補充資料。必要時,專案審查委員會得赴相關單位實地訪視。但對教學研究單位之變更、合併及停辦計畫,如為內容簡單而不[需]須增加學校預算員額、使用空間及經費者,得由副校長室請校長核准後免送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議。 四、[由教務處提至行政會議討論。行政會議得請提送單位補充資料或說明,或建議提送單位修改計畫內容。]行政會議:由副校長室提行政會議審議。 五、 [行政會議審查通過者交由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但對教學研究單位之變更、合併及停辦計畫,如為內容簡單而不需增加學校預算員額、使用空間及經費者,得經行政會議決定免送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由秘書室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查]議。 六、 [專案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推薦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四至六人及副校長一人組成,並由副校長召集。專案審查委員會應依本審核標準審查。並得聘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其結論並向校長提出報告。審查時應請教務長、總務長及研發長列席,並得請提出計畫單位主管及其推薦之教授列席說明,或提送補充資料。必要時專案審查委員會得赴相關單位實地訪視。]校務會議:由秘書室提校務會議審議。 七、[校長應參酌前列各款資料提出意見。] 八、 [由秘書室將計畫書、審查委員會審查報告及校長意見作成校長交議案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議。] 二、編號:111104 教務處提: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條文修正如下: (一)教師評鑑準則: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評鑑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各項成效,[特]依大學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教師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本準則]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鑑準則(下稱本準則)。 第二條 凡本校支薪之專任教師均應接受教學、研究及服務評鑑;未支薪之專任教師是否接受評鑑,由各學院自行規定。            本準則所稱[各]學院,除本校各學院外,亦包括共同教育中心。 第三條 各級教師評鑑期程如下: 一、講師:民國(下同)八十七年一月九日(含)以前聘任者,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八十七年一月十日(含)以後聘任者,應於來校服務第三年至第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二、助理教授:八十七年一月九日(含)以前聘任者,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八十七年一月十日(含)以後至一[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含)以前聘任者,應於來校服務第三年至第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一[零]○五年八月一日(含)以後聘任者,依第六條相關規定實施評鑑 三、副教授及教授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教師為自本校其他單位轉入現職單位者,其應受評鑑期限應將於原單位服務之時間計入。 副教授(含)以下教師如併計於本校以外之他機構資歷已符合升等年資,而主動要求提早評鑑者,經現職單位同意後,得辦理評鑑。 教師於升等通過後,應接受評鑑之期限,自該次升等通過後當學期重新起算。 各學院對於第一項至第四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四條 本校教師應經評鑑通過,始得提請升等[。],但一[零]○五年八月一日(含)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依第六條之規定辦理評鑑。 一[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含)以前聘任之助理教授任職八年(含)以上仍未升等者,視為覆評不通過,並依各學院相關規定辦理。 助理教授獲准延後評鑑及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前項]未升等之年數。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依大學法及教師法規定,提院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教評會)[、]及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惟]但一[零]○五年八月一日(含)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第一次評鑑不通過時,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六條 一[零]○五年八月一日(含)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其評鑑辦理方式如下: 一、為協助助理教授如期完成升等,由學院於助理教授來校服務第三年,通知其就教學、研究、服務各方面之進展提出書面說明送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應就其說明內容進行職涯評量並給予具體建議,並提院教評會報告。 二、各學院應自下列兩種評鑑期程擇一辦理: (一)於來校服務第五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四年(含)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二)於來校服務第六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五年(含)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三、各級教評會對前款評鑑不通過之教師,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來校服務第七年進行覆評;覆評時應提請升等,升等通過者同時視為覆評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覆評不通過。 四、在等待覆評期間,提前申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五、覆評仍不通過時,不得再提升等,且學院應依大學法及教師法規定,提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 六、各學院於評鑑結果確定後一個月內,應將評鑑結果及相關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對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四款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八條 凡最近一次評鑑不通過者,不得申請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且自次一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在外兼職、兼課或借調,亦不得延長服務或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 經覆評通過後,即恢復兼職、兼課、借調之權利,且自次學年起恢復晉薪[。],至前項所列其他權利之恢復,應符合其相關規定。 第九條 為審議教師免辦評鑑資格案,本校應設[「]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其成員包括校教評會主席、教務長、各學院院長及共同教育中心主任,校教評會主席為審議小組召集人。 審議小組於完成審議後,結果由校教評會主席核定。 [其]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另定之,[並提]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條 教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而欲申請免辦評鑑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簽報所屬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後,由所屬學院向[校方]本校推薦為免評鑑教師: 一、 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 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國家講座者。 三、 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經本校認可者。 四、 獲聘為本校特聘教授者。 五、 曾獲本校教學優良獎十五次者(一次教學傑出獎等同本校五次教學優良獎、一次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等同本校十次教學優良獎)。 六、 曾獲頒[科技部(原國科會,以下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下稱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含)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七、 曾獲[科技部]國科會等獎項或執行研究計畫,折算後累計達十分(含)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八、 其他教學、研究或服務表現傑出,曾獲國際傑出獎項且相當於上述一至六款資格,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議討論通過,送[校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決議採計者。 各學院教師免辦評鑑申請之審查,除符合第一項各款申請條件之一外,並應就其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綜合審查,且其各項審查標準及所占比例,應自訂於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 第一項第七款獎項與計畫之採計與折算方式,於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另定之。 第十一條 教師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教師法或聘書所定教師應負義務,由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審議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含)內(自取消免評鑑資格之次學期起算)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二條 因故獲准留職停薪教師,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應接受評鑑年限內。 教師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分娩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但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延後評鑑以一次為限。 教師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遭受重大變故,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同一評鑑週期內以遭受重大變故申請延後評鑑者,以二次為限。 各學院對於第二項至第三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各學院應依本準則訂定評鑑辦法,規定各級人員受評項目、通過評鑑之標準及程序等項,[並報校核備]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四條 各學院除一[零]○五年八月一日(含)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評鑑方式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外,其餘各級教師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審核,並由學院將[核定]審核結果通知受評鑑教師。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教師,得依本準則第七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第十五條 本校擔任教學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評鑑另定之。 各研究中心各級研究人員之評鑑,由所屬一級單位準用本準則規定自行辦理。 第十七條 [本準則修正通過施行後,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應依本準則文字修正,報校核備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八]七條 本準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但第十條規定,自110年8月1日施行。]    (二)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教學品質與水準,[特]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各學院凡依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聘任之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均應接受評鑑。     本辦法所稱[各]學院,除本校各學院外,亦包括共同教育中心。 第三條 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期程如下: 一、講師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來校服務第三年至第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二、助理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來校服務第三年至第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三、副教授級及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為自本校其他單位轉入現職單位者,其於原單位身分為專任教師或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服務時間,應計入受評鑑期限計算。 副教授級(含)以下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如併計於本校以外之他機構資歷已符合升等年資,而主動要求提早評鑑者,經現職單位同意後,得辦理評鑑。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升等通過後,應接受評鑑之期限,自該次升等通過後當學期重新起算。 各學院對於第一項至第四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比照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七條 凡最近一次評鑑不通過者,不得申請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且自次一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在外兼職、兼課或借調,亦不得延長服務或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 經覆評通過後,即恢復兼職、兼課、借調之權利,且自次學年起恢復晉薪[。],至前項所列其他權利之恢復,應符合其相關規定。 第八條 [副教授級及]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免評鑑申請與審議,準用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第九條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聘約所定專業技術人員應負義務,由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審議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含)內(自取消免評鑑資格之次學期起算)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條 因故獲准留職停薪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應接受評鑑年限內。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分娩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但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延後評鑑以一次為限。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遭受重大變故,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同一評鑑週期內以遭受重大變故申請延後評鑑者,以二次為限。 各學院對於第二項及第三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各學院應依本辦法訂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規定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受評項目、通過評鑑之標準及程序等項,[並報校核備]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二條 各學院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審核,並由學院將[核定]審核結果通知受評鑑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得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三、編號:111105 人事室提:本校「教師懲處要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師懲處要點」條文修正如下: 一、本[要點]校依[本校]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下稱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本要點。 二、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疑似]涉違反聘約或相關[規定,或於借調期間執行職務涉有違失,經借調機關建議懲處時,應]法規之事件,依下列規定由相關單位進行調查: (一)屬學術倫理事件,依國立臺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二)屬性別事件,依國立臺灣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要點、國立臺灣大學性騷擾防治要點、國立臺灣大學工作場所性別歧視案件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三)前二款以外之事件,由學院(中心)籌組調查小組[,經程序及實體查證後,審酌個案違反情節,依本校組織規程四十七條第三項各款處分或處置。]進行調查。 [依前項調查結果,如無具體事證不予懲處,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如擬予懲處,其為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之處分時,須提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其餘處分逕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前項第二款所稱性別事件,係指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之事件,包括該法第二條第三款至第五款、第七款、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行為之事件。 [有關教師涉性平爭議及學術倫理案件,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師涉教師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之停聘(含暫時停聘)案件,由相關單位簽提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作業流程另訂定之,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三、本校相關單位針對編制內專任教師[疑似]涉違反聘約或相關[規定,或於借調期間執行 職務涉有違失,經借調機關建議懲處時,]法規之事件進行調查後,應[由學院(中心)籌組調查小組,經程序及實體查證後,審酌個案違反情節,依本校組織規程四十七條第三項各款處分或處置。]審酌個案違失情節,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屬學術倫理事件者,依國立臺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二)屬性別事件者,如成立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規定之專業倫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及相關法規擬具適當之處分或處置建議,並簽提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前二款以外之事件: 1. 如有具體事證,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擬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予以處分者,由學院(中心)簽提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擬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予以處分者,由學院(中心)簽提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2.[依前項調查結果,]如無具體事證,或雖有具體事證但情節輕微,建議不予懲處時,由學院(中心)簽陳副校長同意。 四、本校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之懲處,比照本要點規定[處]辦理。 五、各學院(中心)、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規定辦理。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送]及校務會議[報告]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上午10時32分)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110A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110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1110B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110C 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2-09-06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 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中庭第1會議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記錄:李潔茹 出席人員: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人數172人,實到154人。 監票人員:李賢中(文學院)、林博雄(理學院)、陳虹如(社會科學院)、陳敏慧(醫學院)、吳文方(工學院)、王尚禮(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王之彥(管理學院)、陳家揚(公共衛生學院)、吳瑞北(電機資訊學院)、許恒達(法律學院)、何傳愷(生命科學院)、賴彥任(非屬學院單位、研究人員、助教代表)、林奇郁(職工代表)、孫語謙(學生代表) 壹、主席宣布監票人員名單及監票組長 本次臨時校務會議的14位監票人員為李賢中教授、林博雄教授、陳虹如教授、陳敏慧教授、吳文方教授、王尚禮教授、王之彥教授、陳家揚教授、吳瑞北教授、許恒達教授、何傳愷教授、賴彥任研究員、林奇郁組長、孫語謙同學。監票組長請王之彥教授擔任。 貳、主席宣布投票事宜 主席管校長:本次校務會議9位校長候選人名單如下 (依姓名筆畫順序):李百祺、郭大維、陳文章、陳聰富、張耀文、黃瑞仁、黃慕萱、葉丙成、楊志新。在開始投票前,請主秘宣布相關注意事項。 王主任秘書根樹: 有關投票規則已發文給各位校務會議代表,在此有3點注意事項向大家報告: 一、每一校長候選人均單獨列名一張不同顏色之選票。請就各候選人逐一投票,以專用圈選器於推薦欄位圈選是否推薦。因9張票有9種顏色,投票時請務必依各票匭標示顏色投入。 二、 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以本學年校務會議代表總額172名計算,即58票)之候選人即為通過,通過或不通過 (經與教育部確認,以本學年校務會議代表總額172名之三分之二計算,即115票,含不推薦票、無效票、空白票及未領選票) 均停止計票。 三、依據「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18點第4項規定:「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之校務會議代表於推薦投票時應迴避。」敬請應迴避代表於推薦投票時段(早上9:00~晚上7:00)勿至本會場。 主席管校長:現在9點整,開始投票。 參、 投票(略)   肆、開票 整理選票:監票人員。 監督唱票及計票:監票人員。 唱票:胡宜珍組長。 計票:孫佩郁編審。 伍、主席宣布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名單 報告本次校務會議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結果如下(如下表): 日期:111年9月6日 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人數:172人    出席投票:154人 推薦必須票數:58票 投票結果報表(依候選人姓名筆畫順序列表):                           (人數/票數) 候選人 項目 李百祺 郭大維 陳文章 陳聰富 張耀文 黃瑞仁 黃慕萱 葉丙成 楊志新 推薦票 58 58 58 53 48 58 46 58 58 不推薦票 33 20 54 88 83 55 89 84 82 空白票 3 1 5 9 13 3 8 5 8 無效票 0 0 0 0 1 0 0 0 0 未開票 60 75 37 4 9 38 11 7 6 領票小計 154 154 154 154 154 154 154 154 154 未領選票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合計 172 172 172 172 172 172 172 172 172 備註                   監票員:李賢中、林博雄、陳虹如、陳敏慧、吳文方、王尚禮、王之彥、陳家揚、吳瑞北、許恒達、何傳愷、賴彥任、林奇郁、孫語謙。 主席宣布本次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名單如下(依姓名筆畫順序): 李百祺、郭大維、陳文章、黃瑞仁、葉丙成、楊志新。 陸、散會(下午9時25分)。
2022-05-28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孫佩郁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12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 列席人員:16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3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8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5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103F1.pdf、11103F2.pdf 、11103F3.pdf ):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於3月16日至4月22日針對建築節能、負碳技術、校園智慧化等議題召開9場工作會議,並於111年4月29日召開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討論111年度績效指標。2022 THE大學影響力排名(Impact Rankings),本校以93.1分獲全球第37名,SDG 9「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SDG 11「永續城鄉」與SDG 16「和平正義與制度」為本校得分最高的三個永續發展目標;2022天下USR大學公民調查:本校連續三年獲得「公立一般大型大學」組冠軍。另為蓄積校園永續力,廣納創意發想打造永續校園,與學務處主辦「ESG永續校園學生創意競賽」,已於5月16日至17日舉辦校內說明會,廣邀學生參與。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之招生,已於4月21日、25日辦理2場線上說明會,後續於5月4日、12日開放Office Hour,讓同學可以個別諮詢;另陪伴引導機制有關師生交流會,已於4月20日舉辦110-2期中交流會;學習教練方面於3-6月試驗1.0版教練培訓機制,由設計你的人生教練協助擔任首批教練;另於4月8日線上舉辦「設計你的大學 x Umichigan」國際交流。並持續研發行動方案,與校友及外部資源合作、試行職涯與人生探索工作坊、協助校學士規劃課程清單等。 領導學程學生創辦之Refugee Network Taiwan團隊,用教育打開想像與國際NGO合作連結臺灣志工與異國難民,從2021年6月開始進行,已媒合115位大學生,臺灣有89位志工進行教學,時數達1,068小時;代表學校參與校內SDGs展覽、ESG高峰會、亞太永續行動博覽會,為推動永續發展的成果實例。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辦理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之第4場聯合線上研討會,以「Green Technologies: From Flexible Brine Management to Efficient Carbon Capture」為主題,由本校及MIT教授擔任講師,近70名各領域公、企及學術人士參與,另科技部「科研成果創業計畫」111年度第2梯次,輔導提案申請19件萌芽案及1件拔尖案,共20件申請案。 三、國際學院:將籌備規劃新設「印太研究與華語文化碩士學位學程」;有關優華語計畫國際合作方面,今年 (2022) 春季班有 Indiana U. 及 Temple U.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為配合 2030 雙語國家政策,此些學生亦至新北市小學進行英語交流活動;夏季班將有 12 名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分別來自 4 個學校,包括 Indiana U.、Temple U.、UT Austin、St Andrews,亦為本校首次與 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實質合作;另與國際農業研究機構「亞蔬─世界蔬菜中心 (World Vegetable Center)」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 (MOA) 及學生實習合約書。 四、雙語教育中心:推動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工學院規劃增設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生農學院規劃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及生命科學院規劃生命科學院全英語院學士班,招生對象為112 學年度第一屆新生入學,工學院與生農學院之新生以國際生為主,本地生則於大二轉入,首年學生20名,逐年遞增至每年40名。生命科學院為大二在學生雙主修 (不限國籍)學生。 五、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 (一)第一期進行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的法規及表單英譯,於111年4月30日完成,總計法規211部350,081字、表單174件174,114字。為讓本校法規英譯用語精確並有一致性,本案辦理期間,審視彙整建置「校級通用語彙」、「各單位行政專業語彙」、「英文法規首條格式」、「英文法規末條及沿革格式」等英譯之根基,均已公告在秘書室網頁。 (二)第二期進行國際處、人事室、總務處的法規及表單英譯,總字數約36萬字,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 六、臺灣大學系統 (一)系統三校校際選課人次於110-2學期為3,827人次,至110-2學期止,三校校際課程數總計為1,795課程數。 (二)將補助三校管樂團聯合音樂演奏會活動,擬訂於112年3月或5月假「國家音樂廳」舉辦,以歡慶三校共組國立臺灣大學系統7週年。 七、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於5月發函本校及中研院各單位,公開徵求112年度「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計畫書,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7月中旬,計畫執行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共2年。本次徵求將著重鼓勵雙方學者組成全新合作團隊及跨領域研究主題,以符合本計畫創新性及互補性之訴求。 八、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已於111年4月6日至4月19日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並持續辦理申請五大管線,新竹縣政府於4月22日安排汙水系統現場會勘,決議依目前新建案之汙水排放送審圖為準,其餘辦理招標前置作業中。另暑假科學夏令營活動目前規劃中,期能推廣科學並與科技發展結合,提升參與者科學素養與思考能力,與在地居民有持續的交流。 (二)雲林分部: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經4月18日辦理採購評選委員會,於4月25日最有利標會議決標。另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4月5日及11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研商「臺大雲林分院虎尾醫院計畫經費增加事宜」會議,4月16日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親自主持,確定本案醫院新建計畫有增加建築量體之必要,且因應疫情及建築原物料價格上漲等之影響,計畫經費調增至99.6億元,依原訂補助分攤之比例,部分由中央負擔,其餘部分由臺大自籌。4月21日臺大醫院預算委員會通過雲林分院虎尾醫院專案計畫經費增加案,並依行政院正式核定之工程總額據以計算總院再投資及借款額度(投資增加10.38億元、借款增加10億元)。又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工程預定6月辦理上網招標。 九、藝文中心積極推動線上藝文活動,包含台灣與世界手風琴音樂節、NanaFormosa超擊親密等兩場錄製音樂活動;同時媒合、引薦傑出校友演出。另參與「臺大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已舉辦3月4日、3月18日、4月21日三場「給教職員的藝文通識課」,除了帶領教職員走出校園探訪位於永康街的聲色咖啡館,體驗黑膠唱片的迷人氛圍     ;更首度於行政大樓戶外中庭演出,重現中世紀與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為教職員工的午間時光增添藝文氣息。 十、推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111年愛心健檢名額已登記額滿,1至4月完成受檢632名,癌症3名,轉診130名;持續同步提供聯合健康諮詢服務、自我健康管理課程等,以增進教職員工健康管理知能;心理諮商協談1-4月已服務246人次,並針對校園特殊事件提供系所關懷協助,規劃辦理相關座談與工作坊;持續辦理運動專班、藝文饗宴、休閒體驗、名人講座、行動書車、葛萊美行動等活動,目前近千人次參與,因應疫情升高,部分項目提供線上化服務,持續陪伴師長同仁;方案官網(www.care.ntu.edu.tw)與LINE帳號(@ntucares)亦持續服務中。 十一、籌備百歲校慶,校慶標語徵選活動已於111年4月1日公布簡章及網站上線,訂於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徵件3個月,以線上投稿,活動宣傳管道包括有學校官網首頁、校內各單位公文、校園公佈欄、校友電子報、臺大校訊。 十二、校友學習帳戶NTU AR,進修推廣學院已啟動專案,校友免費線上課程截至4月30日,共有1,707校友登錄;Tranclass 線上課程截至4月30日共有7,173造訪數;校友免費隨班附讀有30名校友上課中;校友許願池截至3月31日共有885名校友許願,已規劃10門許願課程陸續推出。 十三、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757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1,555 張,持續提供應屆畢業生及校友重聚辦證優惠。B55、B56、B57五十重聚原訂於111年4月27、29日舉辦,因受疫情影響延期舉行;B76、B77三十重聚及B66四十重聚原預定於111年5月21、22日舉辦,因受疫情影響再次延期舉行;B67四十重聚預定於111年10月29日舉行,協助籌備中。校友資訊系統優化建置案,已於111年4月底完成與圖書館討論門禁串接事項,預計於10月完成。 教務方面: 一、新冠肺炎防疫相關政策-安心就學方案 (一)   受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學生,其選課、註冊繳費、修課、請假均得以專案方式辦理,因疫情延長休學或延長修業年限,延長之學期不計。 (二)   為維持學生受教權,請老師視課程教學內容,提供無法入境或因檢疫無法到課學生,遠距非同步或同步等彈性上課方式。 (三)   無法入境學生可修習臺大系統學校提供之開放式線上課程,修課者至少須修習1學分或合併至少1學分之課程。 (四)   無法入境學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分費,碩、博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雜費基數。 (五)   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發展,本校所有課程 (含實驗/實習/實作/體育課程),自5月9日起全面遠距教學至本學期結束,如有特殊需要須採實體授課之課程可申請 。校屬5棟 (共同、普通、新生、博雅及綜合) 教學館教室僅提供原授課教師和助教錄製課程,以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實驗或實作課程若必須到校操作,請將安全距離納入課程規劃考量,師生於實驗室時務必確實戴口罩,也請老師盡量採用數位化方式進行。期末考強烈建議以線上辦理為原則,如採實體考試,應提供無法到考學生其他彈性作法,如:提供線上測驗或繳交報告等替代方式,以確保其權益。碩博士生繳交畢業論文期限比照去年辦理,截止時間延至8月31日。 二、推動領域專長,3月24日公告徵件領域專長模組優化及領專課程間連貫性之強化計畫,受理計畫書繳件並提供欲申請之教師個別諮詢服務,截至4月26日已收到14個教學單位提出21個領專提案,如通過 5月30日校課程委員會可於111-1學期實施。 三、推動學士榮譽學程,以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管道,已通過14 個學系:醫技系、經濟系、社會系、財金系、工管系、醫學系、地理系、公衛系、職能治療學系、歷史學系、物理治療學系、護理學系、社會工作學系、數學系,有3件申請中:圖書資訊學系、政治學系、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四、學習規劃辦公室,自110年9月開始服務,截至 5月15日,共計246 人次學生完成初談,110-2學期院系巡迴說明會已辦理7場次;同儕諮詢機制於3月29日 舉辦說明會,募集系學會幹部擔任同儕顧問協助有需求學生了解興趣學系,會後共有23個學系加入服務;111-1學期校學士輔導機制,已配合相關單位研擬,預計於6月底開始初談審核。 五、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一)NTU COOL 1.110-2學期截至5月17日計有4,077門課程於NTU COOL開課,30,036位學生使用。線上課程學分採計於110-2學期提供 7門通識課程計,共計441人參加認證考核;持續監控伺服器設備設定,並調整系統架構,以「負載平衡」提供系統總體承載量,維持平臺流暢及穩定,協助順利進行線上教學。 2.因應新版影片服務的串流播放格式,調整影片伺服器的快取設定以提升效能,持續規劃、建置在硬碟層級的快取架構,以期整體提升檔案伺服器之讀寫效率。 3.進行送交登分系統之成績模組介面優化程式撰寫,包含調整使用者排序方式,使之與登分系統及點名計分表一致,分批送交成績及使用者操作介面優化等,持續進行簡化未登分成績狀態文字,讓使用者更易區辨未送原因;持續規劃增加合授教師的功能,主授教師開課後課程會自動帶入合授教師名單。 4.進行CEIBA唯讀模式、一鍵下載之功能規劃與開發。 (二)未來教室。完成未來教室教學示範模組懶人包,並協助教師VR設備培訓、測試VR軟硬體,以及持續追蹤協助院系所建置未來教室;建置智慧遠距教室於綜合教學館606及博雅教學館308,提供教師可自行簡易操作的遠距教學場域,預計6月底完工,111-1學期啟用。 六、設置臺大校長獎 NTU Presidential Award,以提升本校學士班學生學習風氣,鼓勵學業優異表現。對象為學士班學生修讀滿一年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經學系核獎者。4年制得領3次,5年制、6年制類推,名額為以該學系學士班具正式學籍之非應屆畢業在學人數*2%計算,頒發獎狀及獲獎學年學生所屬學系一年學雜費全額之獎金。學業表現優異之標準及評選方式由學系訂定施行細則,送教務處備查。本獎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若本獎之獎學金金額高於海推獎學金或國際學生助學金時,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自111學年度開始頒發。 七、推動教學助理制度奬勵金之研議,以體現並深化學生專業知能學習,已經行政會議通過各級教學助理每月調整幅度分為博士級加2,000元、碩士級加1,500元、學士級加1,000元。故調整後博士級、碩士級、學士級每月獎勵金分為8,000-10,000元、6,000-7,500元、4000-6,000元。再提送5月27日110-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討論,將自111學年度開始。 學務方面: 一、  本處防疫相關事項 (一)全校性防疫措施。3月發布校內活動時,除用餐、室內外運動及指揮中心規定例外情形之外,其他活動均應全程配戴口罩。4月起因應疫情升溫,本校防疫措施依指引滾動式檢討;4月27日起對於自我健康管理者在個人做好防護措施之前提下,可進出辦公室或研究室,但不得進入宿舍、參加課程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 (二)住宿生採檢及安置。4月13日起至5月4日期間計有139名確診者及400名密切接觸者,相關防疫作為: 1.疑似確診者或確診者:協助就醫及採檢、鼓勵確診者返家居家照護或暫留宿舍轉置空間等候移置集中檢疫所,以及移出後環境進行清消作業。4月14日、20日針對疑似有傳播鏈宿舍區,由北市聯醫團隊進行採檢服務。5月7日啟用外縣市旅社包棟作為確診者安置宿舍。 2.密切接觸者:造冊通報衛生單位、安排PCR(或快篩)採檢、移置防疫旅館、鼓勵同學返家隔離,或暫留宿舍轉置空間等候移出。4月27日起啟用捷絲旅臺大尊賢館作為中繼宿舍,至5月4日止已安置89名境外生或遠地住宿生。 3.安置於校內空間者,宿舍人員均進行關懷、送餐及提供睡袋等物資。刻正籌備本校待拆之徐州路舊公衛校舍作為校內安置宿舍。 (三)學生心輔關懷。針對入境檢疫、確診或因密切接觸被匡列的學生,主動提供關懷及諮商,自111年1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已聯繫478名學生。 二、  導師制度創新方案。本學期持續推動關懷導師、導師社群及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等創新方案,經統計各系所共推薦62位關懷導師,其中有46位續任、16位新任,較上學期增加29%。4月7日舉辦線上座談會,邀請上學期關懷導師經驗分享,並進行學生輔導案例實作活動及綜合座談。導師社群及學系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申請,合計共有29件申請案,較去年增加81%,計畫內容經審查已全部通過,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止。 三、學輔中心旨在協助學生適應校園,透過駐點各學院,得以更進一步接觸學生,以達到了解並掌握學生狀況、追蹤學生後續情形以利學生逐步回歸校園。已辦理多場宣傳及講座活動,以介紹校園資源,藉此了解學生狀況和建立關係,提早篩選出後續介入性輔導的服務對象。4位學輔專員合計6院狀況,自111年3月至4月22日直接服務人次共計230人次,協助聯繫周邊資源、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次數共計587次。 四、推動心輔中心人力及空間擴增。心輔中心已增聘有23位專任輔導人員及6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位行政同仁、2位單位自聘人員。有關諮商及辦公空間,現有2間初談室、16間諮商室(含兼任),同時段最高使用11至17間。擬增設4間諮商室。 五、設立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以扶助未領取政府部門獎助學金之清寒僑生安心向學,已訂定設置要點。另辦理111年「僑陸生工作院系所說明會」,協助各院系所業務承辦人了解僑陸生在校概況,並強化行政工作連繫,針對僑陸生在臺生活相關規定及實務工作進行分享,於3月28日在第一會議室辦理。預定6月2日上午於第一會議室辦理僑陸生歡聚慶端午活動 ,為每位僑陸生準備粽子及水果各一份。配合防疫,活動不開放現場用餐。 六、臺大藝術季以「清潔進行中」為主題,設計一系列沉浸式體驗、專題講座、靜態展覽以及體驗市集等活動。開幕式「清潔進食中」於主展場「廁所」演出,透過學生演繹,讓觀者擺脫社會的框架束縛,沉浸在藝術季建構的錯置空間中,配合疫情全程線上直播。閉幕式「星空派對」藉由DJ、VJ創作呈現,將雜念及情緒作為泡泡消散在空中,提供一場聽覺與視覺的派對體驗。 七、110學年度畢業典禮於5月21日在綜合體育館舉行,因應COVID-19疫情,取消校園巡禮及第二會場,入場採報名制,畢業生約800人,並提供每位畢業生2個名額,邀請家長或親友觀禮。畢業生施打2劑疫苗優先報名,家人則至少須施打2 劑疫苗方可報名參加畢業典禮。援例同步網路轉播畢業典禮實況。 八、新生開學典禮預計於8月28日舉辦,刻正規劃實體及線上版本之活動,實體活動將於8月30日至9月1日以實境解謎、社團市集、博覽會及座談會形式進行,因應疫情,除書院活動中原規劃的YouTube系列影片及社團成果網站等線上活動,亦規劃表演影片預錄及線上展會網站等備案。 總務方面: 一、為營造生物多樣性校園,進行螢火蟲復育工作,於110年由臺大農業試驗場運用校友50重聚捐款,於舟山路農藝分場標本園之乾溝建置螢火蟲復育基地,並向臺北市立動物園申請黃緣螢幼蟲進行野放,共計2萬1千隻幼蟲;再由總務處補助植栽進行阻隔,調整路燈為低矮之景觀燈以避免夜間光害干擾。111年起持續放養食餌並補充螢火蟲幼蟲,以增加族群數量。經觀察4月夜間已有零星螢火蟲出現,期待數量逐漸增加後可重現螢火蟲於校園飛舞之景象。 二、公文管理資訊系統線上簽核統計,自111年1月至3月全校線上簽核率為79.85% (排除必要紙本案件)。因疫情及居家辦公因素,學術單位自109年之年中,開始強力配合推展線上簽核至今,本次統計11學院平均達79.41%。 三、客座學人宿舍室內重新規劃裝修案。辦理溫州街16巷15號及22巷2號2棟客座學人宿舍內部重新規劃設計,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舒適優質的住宿環境。工程案於4月11日上網公開招標至5月3日止,預算金額新台幣56,770,848元,預計111年10月中旬完工。為提升客座學人宿舍服務品質,修訂「國立臺灣大學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部分條文,並將名稱修正為「國立臺灣大學講座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另本校與旅館簽約,以校外飯店式公寓之形式,提供客座學人多元的住宿選擇,111年1月增加為4間旅館。 四、「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本校「新生南路3段16巷3、3-1號」宿舍(紫藤廬旁),1月6日起文化局啟動此2戶文化資產價值鑑定程序,同步公告為暫定古蹟,1月26日配合辦理文化資產價值專案小組會勘,文化局依據專案小組現場勘查意見,初步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提送4月25日「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決議此二戶登錄為歷史建築。 五、傅園整體景觀改善工程。第一期以斯年堂、方尖碑及水池等為主要整修範圍。於110年10月12日開工,12月16日完成斯年堂部分修復、12月20日舉辦追思紀念會,並於111年3月15日全部竣工,4月14日驗收合格。 六、配合推動專任計畫人員薪資統一報帳,已完成測試階段。由人事室、主計室、計資中心、出納組等單位成立工作小組,已進行五次會議,並由6位計畫主持人協助參與,出納組完成造冊作業,均於111年3月10日前陸續順利撥款,完成第一次統一報帳之測試。 七、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已於111年1月21日申報完工,刻正申請使用執照中。人文大樓:4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78.6%,機電標進度11.6%。植物育種溫室新建工程已取得使用執照。學生宿舍新建工程統包工程經3次上網公告皆無廠商投標而流標,111年2月報教育部調整預算核定中,3月獲教育部同意併行辦理招標作業,4月召開第2次(招標前)評選會議,5月重新上網公告。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全案6處基地興建計畫已通過教育部審查,並皆已取得建照,受疫情及物價波動影響,報部調整預算作業已核准,各基地上網招標等標期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已於111年4月27日通過校發會。禮賢樓地下劇場工程已於111年2月8日召開工程審查委員會議,並依會議討論修正招標文件中。 研究發展方面: 一、教育部於111年4月19日實地訪視本校過去4年(107-110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執行成效,訪視作業含學校簡報、實地參訪、個別訪談及綜合座談,訪視內容包括主冊、附錄一、全校型及特色領域研究中心之考評。本校為使教育部委員更清楚本校執行成效,除進行簡報外,亦製作成果影片呈現亮點;當日實地訪視進行順利,多項措施亦獲委員肯定。 二、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Quacquarelli Symonds)於111年4月6日公布2022年「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本校五大主領域皆進入世界前百大,本年度共評比51個領域,本校有41個領域上榜,其中9個領域排名前50,36個領域排名前100。 三、為鼓勵本校教師參與永續環境、節能減碳相關之研究議題,促進跨領域合作,推出碳中和主題式計畫,於4月20日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多位師長及研究人員人與會進行交流。此計畫將分為個人型計畫及團隊型計畫徵求,徵求至5月16日截止,將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 四、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為有效幫助新進教師建置獨立研究環境及提升研究能量,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110年度到職新進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76件,核定約新臺幣6,025萬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15件,核定約新臺幣348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6,373萬元。111年2月到校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15件,核定約新臺幣1,235萬元。 五、110-2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審議通過新申請案23人(補助期間111年3月至7月),續領案275人(補助期間111年2月至7月),總金額28,508,000元。 六、延攬玉山(青年)學者。今年4月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玉山學者4名及青年學者17名,共21名;期藉由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延攬國際優秀教研人才來校。 七、衍生新創亮點。本校衍生新創公司智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4月14日與老牌長照營運商鎧琳管顧舉辦合併簽約記者會,智齡科技為存續方,目前接受興櫃輔導,明後年有機會於興櫃市場交易。 八、本校111年度截至111年4月26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441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30億8,158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為促進臺灣與國際人才市場之鏈結,培養國際人才在地化,國立臺灣大學特別開辦國際學生暑期實習計畫—「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本計畫為全臺第一個專為國際生打造的師徒制實習計畫,特別邀請政府部門、駐臺外國機構、企業、新創公司、商會、研究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等機關提供國際生暑期實習,並由組織高層擔任國際生之導師,讓國際生除了在實習過程中得以結合實務與理論,從做中學外,也有該領域導師帶領並探索生涯發展。於3月23日邀請所有參與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之企業/機構推派代表蒞臨參與「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啟動記者會暨合作意向書簽約儀式」,正式簽署合作意向書,以確立雙方合作關係。本次計畫共110名境外學生報名參加,包含國際學生申請件共計86件、僑生申請件共計24件。 二、 首度辦理在臺國際學生交流研習營。為有效宣傳在臺國際學生轉學招生,徵選國內優秀國際學位生參與3月25-26日為期兩天一夜的研習活動,內容包含專題講座、主題課程、校園導覽、意象動畫及在校生交流等活動。來自全臺13所大專院校的日本、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印尼、貝里斯、坦尚尼亞、美國、菲律賓、越南、瑞士及蒲隆地共11國國際學生。 三、舉辦駐臺代表高峰會。於3月24日來自28國共84位駐臺大使、辦事處及學術機構代表與會,商討未來合作,加強國際招生與跨國研究。 四、學生出國交流計畫及成果。於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110學年度全校出國學生總計457名(包含交換學生375名、訪問學生32名、雙聯學位生39名、暑期/短期/實習學生11名),與109學年度相較成長85.77%。111-1學期出國學生預計有459名(包含交換學生447名、訪問學生9名、短期/實習學生3名),與去年同期相較成長43.89%。首度開辦111-2學期校級出國交換學生甄選,計有129名學生報名。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15日,共計新臺幣15,481,872元、美金 233,154.50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15日,共計新臺幣 36,000,000元、美金 1,604,234.58元,皆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111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經濟持續復甦,惟仍須掌握最新病毒變種疫情、通膨影響經濟發展程度、俄烏戰爭、中美貿易戰、FED升息與縮表幅度等,密切注意貨幣政策與金融市場波動幅度,另因應低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持續增加資金配置至具成長性、配息穩定與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4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依校內實際狀況與參酌其他國立大學作法,更新本校「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與「辦理自籌收入工作績效衡量要點」。 四、臺大與銀行合作舉行「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玉山臺大ESG百年計畫」啟動儀式,包含十萬柏木護玉山計畫以及信義鄉小米復育計畫。捐款總金額8,932萬元;發動「製作百歲紀念酒募集專案」,獲得認捐220個單位(約新臺幣1980萬元),作為百歲紀念酒的訂購基金。已於5月6日公告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預計於6月底決標。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院校學士學位。本校「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經110-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4月6日公布施行,教育部業於5月17日回函予以備查。有關校學士修業辦法(草案)暨審查小組設置辦法(草案),將提送110-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討論。為讓全校師生更了解校學士之理念與內涵,於111年4月14至15日與教務處共同辦理兩場線上說明會。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110-2學期共補助中文授課課程89門、英文授課課程23門,共補助122門(140班次),另有基本能力10門及新生講座1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60人次。 三、「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已提送第3118次行政會議討論,依會議決議執行後續。另為改善校總區運動場館環境,活化戶外運動場地機能,體育室委請建築師事務所針對戶外游泳池及周邊運動場區整體改建方案擬具初步規劃構想,並於111年3月4日體育室及總務處召開研商會議,完成各樓層初步規劃構想空間配置。 四、統計教學中心與文教基金會合作,首次以非結構化問卷「畫測」方式,透過學童直觀繪畫著色結果,反映出學童當下情境。再藉由機器學習方法完成圖像色彩數位化以進行統計分析。並舉辦畫測調查問卷分析成果發表記者會。 圖書館方面: 一、推動「總圖書館自習室空間改造案」。為提供師生更優質的閱覽環境,圖書館全力推動總館自習室的空間改造規劃,預計將於今年完成,希冀解決管線老舊、光源不足之問題,打造嶄新使用空間及設備,提供學生優質的閱讀環境。並透過空間重新配置,改善24小時自習室的開放範圍,有效節約能源。 二、新增數位學習空間服務。為滿足同學數位學習需求,調整四樓多媒體服務中心卡座,於既有的影音聆賞服務之外,增設配有插座設備之筆電席位,提供讀者觀看線上學習資源與參與遠距課程。 三、建置「臺灣鏈結資源系統」。本校圖書館與國家圖書館共同建置「臺灣鏈結資源系統」於3月18日正式上線,當日舉辦系統發布會,共有118位圖書館同道參與,該系統提供全臺各圖書館共享共用,節省各圖書館的資源,更嘗試將正體華文資料與全球檢索系統串接。 四、推出新版學位論文上傳系統。預計於本學期上線新版電子學位論文上傳系統,期能大幅改善各項授權流程及資料上傳介面,便於研究生能更明確且迅速地選擇授權項目及上傳論文資料,以利提升論文審核效率。 五、推動「臺灣學術機構典藏(TAIR)計畫」。機構典藏(Institutional Repository,簡稱IR)是一個學術機構將本身的研究產出,如期刊及會議論文、研究報告、投影片、教材等,以數位的方法保存全文資料,並建立網路平臺,提供全文檢索與使用的系統。TAIR計畫是以「分散建置,整合使用」的運作機制,協助臺灣各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單位分別建置各別獨立的機構典藏系統;而為了彰顯各參與學術機構的研究成果,本計畫建置平臺系統,以OAI-PMH方式匯集各機構研究成果的書目資料(Metadata),並提供檢索及瀏覽服務。因此,各參與機構可以在TAIR平臺上明確地展現其本身的學術研究成果,並完整呈現臺灣整體學術研究能量。 截至111年4月,全國已有139個參與學校/單位,已完成安裝單位數為127所,計有56所大學校院、59所技職校院與12所其他類型機構。在資料收錄數量方面,目前各參與學校收錄總資料量逾236萬筆;其中全文數量超過156萬筆,約佔全部收錄數量之66%,且各單位機構典藏系統造訪人次合計超過4億2千餘萬人次。 本期計畫強化新一代NTU Scholars系統,並協助參與學校建置使用。截至111年4月有意願安裝NTU Scholars系統的單位共有23所學校,包含中山大學、中正大學、中央研究院及清華大學等單位皆已安裝完成。111年計畫規劃工作項目如下: (一)   TAIR參與單位維護。 (二)   新增異體字搜尋功能。 (三)   新增Funding架構。 (四)   圖形化呈現著作類型與年代。 (五)   研究成果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六)   辦理教育訓練或工作坊。 六、辦理「馬偕來臺150週年」特展。今年正逢馬偕博士來臺150週年,校史館於3月4日至8月31日辦理「馬偕來臺150週年:世代傳承從臺灣到國際~時空阻擋不了的愛」特展。回顧馬偕家族世代傳承的貢獻,橫跨醫療、教育、宣教、女性教育、人權平等、歷史、文學、音樂等領域,本展覽希望用多元視角再認識馬偕與其家族。3月4日舉辦特展開幕式,4月起提供特展定時導覽服務,並每月辦理一次策展人深度解說。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推動社團活動資訊系統效能之改善。隨著學生社團日趨活躍,一學期三次預約社團活動使用場地需求同步快速成長,為了徹底解決預約場地時系統壅塞問題,也避免社團權益受損,規劃安排三步驟改善計畫: (一)預約介面增設機器人驗證。 (二)場地開放期間,安排額外系統伺服器資源分流。 (三)資料庫伺服器升級搬遷。 110-2學期第二次場地開放,系統完全沒有延遲,順利達成一小時內超過2,000筆的場地預約(尖峰時段每分鐘約300筆預約,每秒9筆)。 二、建置臺灣大學中英文網站製作平台。提供校內單位及教授建置符合PC、手機、平板瀏覽之RWD (Responsive Web Design)自適應網站,除了快速建置RWD架構之網站,同時也導入Google站內搜尋(SEO)及網站流量(GA)、無障礙、多國語系、社群分享等功能。本期擴充功能主要為帳號異動申請、DNS/VM申請、網站部署等作業可線上申請或上傳,新增一二級單位網站管理人員系統,新增教授網站介接教授個人資料、研究計畫、論文、著作及課程等相關校務系統,自動帶入資料減少人工作業。並規劃舉辦8場共24小時教育訓練課程,供校內一、二級單位網站管理人員、教職員參訓。 三、NTU VM雲端虛擬主機租賃升級。為了提供更好的雲端運算、儲存環境供教學、研究、行政所需,透過雲端服務讓IT資源使用更好的分配,也讓教學,研究團隊將心力集中核心業務。虛擬主機租賃服務伺服器群於今年2月進行記憶體升級,共有6台伺服器升級。虛擬主機租賃服務已新添加一台伺服器主機,提供更高的計算能力和更好的服務品質。目前教學/研究單位租賃144台、行政單行租賃77台、總租賃單位台數400台以上。 四、進用優秀資訊專業人員。為推動校務資訊化、學習數位化及資通系統安全化,規劃通過資訊專業技術人員進用要點,提供具業界競爭力之薪資進用優秀資訊專業人員。分為資訊工程師、資深資訊工程師、技術經理、資深技術經理四級。進行制定資訊系統架構、建立軟體開發流程、引入創新技術、提升使用者體驗等工作。 五、網路電話支援遠距工作使用情況。111年3月下旬疫情逐漸升溫,校內同仁需要居家隔離的人數增加,網路電話號碼申請及使用隨之提升。計中網路電話服務適時支援校內同仁因異地/居家辦公期間之公務聯絡需求,並定期排程將離職/退休帳號之網路電話號碼刪除釋出。110年5月至111年4月期間網路電話號碼申請數量共約1,949次,包含與桌機同號(可共振接聽)及純網路電話,號碼刪除釋出數量共約388次。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1年4月25日止共有3,387顆無線基地台(AP)。校內無線網路於111年1月26日至111年4月25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共同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二號館、普通教學館、新生教學館、綜合教學館、博雅教學館、博理館;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23,000人(裝置)。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103A)存查。   貳、確認111年3月19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1年3月19日校務會議紀錄,編號110201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遴選委員同意案部分,更正如下: 刪除「本案討論後,經舉手表決,以贊成106票通過『依慣例方式同意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之提名(同時一併通過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任命) 』。」 更正為「本案有會議代表主張對委員名單進行個別表決,對此另有代表表達,應透過表決來決定是否就委員名單進行個別表決。終經擬定以『依慣例方式同意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之提名』之文字交付表決。 表決內容為制度屬性,主席裁示採用舉手表決。 最後經舉手表決,以贊成106票通過依慣例尊重校長所提出委員名單。」 會議紀錄依更正後全文確定。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103B)存查,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03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19-1頁。   本委員會於111年5月12日召開會議,安排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1年5月6日,計收到1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7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4件及學院提案1件及代表連署2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修正通過,程序表照案通過。   提案截止日後,又收到工學院提案(110217案)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案(110218案),經委員討論後,兩案列入正式議程,惟須於校務會議前經專案審查委員會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另外,有關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之日期及投票注意事項、選票樣式等相關事宜,請秘書室提案至本次校務會議討論(列入討論案第10案),提案內容須經程序委員會委員確認。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 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案」:葛宇甯總務長簡報(簡報檔如11103F4.pdf)。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0207 本校「第19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8屆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第17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聘任委員(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為當然委員)。 (一)校長提名: 1.教師委員:陳明汝教授(動科系)、賴喜美教授(農化系)、                    陳佳慧教授(護理系)、古允文教授(社工系)、              陳奕君教授(光電所)、姚開屏教授(心理系)、              王皇玉教授(法律系)、林奇秀教授(圖資系)、              陳俊任副教授(生技系)、楊馥菱教授(機械系)。    2.職工委員:胡淑君組長(教務處)、王漢旺工友(學務處)。 (二)學生委員: 林翁卍鮭魚卵卍(法律系)、田佩穎(地理系)、 余東栩(社會系)、林昀萱(社會系)、潘晴(建城所)。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10208 稽核室報告:檢具本校110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2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0年度第1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決議:110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   二、編號:110209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報告:檢具「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修正版」1份(附件2),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13條規定:計畫內容如有變更時,應經管理會及監督會審議通過後,報主管機關召開審議會通過後核定。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7日本院第一屆第5次管理會、111年4月29日第一屆第5次監督會及111年5月1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修正版報教育部。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10210 人事室提: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一、二、四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一、二、四點修正如下: 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追求學術卓越、激勵學生學習及強化國際合作,[特]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教師申請升等,由佔缺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辦理,校內合聘教師由主聘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及所屬學院(中心)辦理。 升等案應經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院(中心)、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報教育部核定。 四、各學院(中心)應就申請升等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的整體表現進行評審。辦理各項審查作業[時],[除參考教師升等著作審查人之審查推薦意見外,並]應組成學術成就審查及教學服務評鑑[等相關升等審查]委員會進行之,對於外審學者專家就研究成果之專業審查意見,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外,應尊重其判斷。另各[且得依]學院(中心)得依現況,提供申請升等教師報告或公開演講程序。 前項[升等審查]委員會[之]全部或部分成員應為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其組成方式,由各學院(中心)另定之。 二、編號:110211 生命科學院提:生命科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生命科學院112學年度增設「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 三、編號:110215 人事室提: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名稱及條文修正案。 決議: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名稱及條文修正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運作辦法 第壹[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設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下稱本會),以辦理本校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及國立臺灣大學[本校]組織規程第五十一條[之]第二項規定,[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本校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訂定本辦法。 第貳[二]章 組織 第二條 本會委員[其]名額分配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一)]教師代表:由各學院專任教師擔任之,凡教師人數二百人以上者推選二人,未滿二百人者推選一人。 二、[(二)]學者專家代表:由校長遴聘校外學者專家一人擔任之。 三、[(三)]地區教師組織代表:由本校教師會推薦一人擔任之;本校無教師會時,由他校大學教師會或台北市教師會推薦。 四、[(四)]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由校長遴聘校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擔任之。 五、[(五)]學校代表:由校長遴聘本校行政人員一人擔任之。 委員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學院推選二人者,應為不同性別。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本會委員。 本會執行秘書由校長就本校人員聘[調]兼之。 第三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依前條[點]規定產生後由校長聘任之,任期二年。 前條[點]第一項第一款委員為二人者,每年改選一人,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起聘者實施。 委員因故出缺時,其繼任人選之產生依前條[點]規定辦理,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第四條 本會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召集之。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書面請求,召集人應於二十日內召集之。 本會置主席一人,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出席委員另行就教師[學校]代表委員中推選出代理主席。 第五條 本會開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除申訴評議決定應經出席投票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餘事項之決議,以出席投票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前項決議出席委員人數之計算應扣除迴避委員。 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指派或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第六條  申訴人於案件開始評議前,得以書面附[陳明事實]理由申[聲]請與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之委員迴避。 前項申請案應經本會決議。 委員對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經委員會決議請該委員迴避。 第參[三]章 申訴之提起 第七條 本校專任教師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本校專任教師因本校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本校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本校兼任教師對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審查結果及本校有關其個人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及退休金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第八條 教師申訴之提起應於接獲書面通知或知悉第七條[點]所指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前項期間,以本會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 申訴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第一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校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申訴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申訴行為。 第九條 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應檢附原措施文書、有關之文件及證據: 一、[(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單位及職稱、住居所、電話。 二、[(二)]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電話。 三、[(三)]為原措施之單位。 四、[(四)]收受或知悉措施之年月日、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五、[(五)]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 六、[(六)]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七、[(七)]受理申訴之單位。 八、[(八)]載明就本申訴事件有無提起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其有提起者,應載明向何機關或法院及提起之年月日。 依第七條[點]第二項規定提起申訴者,前項第三款、第四款所列事項,分別為應作為之單位、向該單位提出申請之年、月、日及法規依據,並附原申請書之影本及受理申請單位之收受證明。 提出[起]申訴說明及應具備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書件引述外文者,必要時得譯成中文,並應附原外文資料。所提出之資料為錄音帶、錄影帶、電子郵件者,應檢附文字檔,並應載明其取得之時間、地點,及其無非法盜錄、截取之聲明。 提起[請]申訴不合前三項規定,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二十日內補正。 第十條 申訴案件全部或一部之評議決定,以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者,本會於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程序終結前,得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教師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後,復依教師法提起申訴者,申評會應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或主管機關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第肆[四]章 評議程序 第十一條 本會會議以不公開舉行為原則。但[,惟]評議時得經決議邀請申訴人、相對人、關係人及學者專家到會說明,並得偕同輔佐人一人至二人為之。 本會之議決以徵詢無異議、舉手或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其評議過程及個別委員意見,出列席人員對外均應嚴守秘密。 前項表決方式及表決結果應載明於當次會議紀錄;採投票表決者,表決票應當場封緘,經會議主席及委員推選之監票委員簽名,由本會妥當保存。 第十二條 本會之評議決定,除有第十條[點]停止評議之情形外,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 前項作成評議決定之時間必要時得予延長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並通知申訴人。 前二項期間,於依第九條[點]第四項規定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依第十條[點]規定停止評議者,自繼續評議之日起重行起算;於評議決定期間補具理由者,自收受最後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 第十三條 申訴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附理由為不受理之評議決定: 一、[(一)]申訴書不合第九條[點]規定且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而屆期未完成補正。 二、[(二)]提起申訴逾第八條[點]規定之期間。 三、[(三)]申訴人不適格。 四、[(四)]原措施已不存在或申訴已無實益[者]。 五、[(五)]依第七條[點]第二項提起之申訴,本校已為措施。 六、[(六)]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七、[(七)]依第十條[點]第二項規定繼續評議,其原措施屬行政處分。 八、[(八)]其他依法非屬教師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 第十四條 本會委員會議於評議前認為必要時,得推派委員三人至五人審查,委員於詳閱卷證、研析事實及應行適用之法規後,向委員會議提出審查意見。 本會委員會議應審酌申訴案件之經過、申訴人所受損害及所希望獲得之補救、申訴雙方之理由、對公益之影響及其他相關情形,為評議決定。 第十五條 申訴無理由者,本會應為駁回之評議決定。 原措施所憑之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原措施為正當者,應以申訴為無理由。 第十六條 申訴有理由者,本會應為有理由之評議決定;其有補救措施者,並應於評議書主文中載明。 前項評議決定撤銷原措施,發回原措施單位另為措施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 依第七條[點]第二項提起之申訴,申評會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單位速為一定之措施。 第十七條 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書送達申訴人前,申訴人得撤回之。申訴經撤回者,本會無須評議,應即終結,並通知申訴人及相對人。 申訴人撤回申訴後,不得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第十八條 對於教師聘任、聘期、升等、停聘、解聘及不續聘之申訴案件,本會認為申訴人申訴有理由者,該評議書應送原措施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如有上一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者,應同時副知。 第十九條 申訴人對校務會議所議決之事項,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時,經向本會提出申訴而成立者,本會應以書面請校務會議就該事項再議。 申訴人不服該會再議之決定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學校或申訴人不服其決定者,得向教育部提出再申訴。 第二十條 本會應依評議之結論推定委員一人草擬評議書,經提出討論通過後成立,評議書應由會議主席署名。 委員於評議中所持與評議決定不同之意見,經其請求者,應列入委員會紀錄。 第二十一條 評議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單位及職稱、住所及居所。 二、[(二)]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 三、[(三)]原措施之單位。 四、[(四)]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五、[(五)]本會主席署名,本會作成評議書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署名,並記載其事由。 六、[(六)]評議書作成之年月日。 評議書應附記如不服評議決定,得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第二十二條 評議書應以本校名義為之並以足供存證查核之方式,於評議書作成後十五日內送達申訴人、相對人及教育部。 申訴案件有代表人或代理人者,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前項評議書之送達,向該代表人或代理人為之;代表人或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要點]未盡事宜,依教師法、[或教育部頒]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申訴人及相對人於本會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再申訴者,評議決定即為確定。評議決定確定後,應確實執行。但評議書建議之補救措施不得違反第十八條[點]或第十九條[點]規定之程序[者無效]。 申訴人或相對人如不服本會決定,應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第伍[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對本會於程序進行中所為之程序上處置不服者,應併同評議決定依法提起救濟。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四、編號:110212 吳祈攸等提:建議校方推行校園路平專案,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決議:請總務處與提案人確認校園道路平整不足及相關細節性問題後儘速改善。 五、編號:110214 張承宇等提:盡速於111年8月起,開始校園無汽車之時程擬訂,並於10年內達成校園無車化之目標。 決議:請校園規劃小組組成專案小組邀集師生及校內道路使用者等代表,檢討目前可改進的事項及長期性規劃,相關階段性成果提校務會議報告。 六、編號:110213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修正案。 決議: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修正如下: 第二十一條 本大學設置下列行政單位、主管: 一、教務處:置教務長一人、副教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招生、註冊、課務、教學發展及其他教務事項。 二、學生事務處:置學生事務長一人、副學生事務長一至二人,掌理學生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兵役行政、學生職涯輔導、僑陸生輔導、衛生保健及醫療、學生心理輔導、學生活動中心管理、學生住宿服務及其他輔導事項。 三、總務處:置總務長一人、副總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文書、事務、出納、營繕、保管、採購、經營管理、教職員住宿服務及其他總務事項。 四、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一人、副研發長一至二人,掌理學術研究之規劃、推動、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研究倫理審查及其他研究發展相關事項。 五、國際事務處:置國際事務長、副國際事務長各一人,掌理國際合作交流事務之統籌管理、國際學生之招生及輔導、外籍學者之來校協助等事項。 六、財務管理處:置財務長一人,掌理財務規劃、資金調度、募款及新事業開發、管理、投資等事項。 七、法務處:置法務長一人,掌理本校法制作業規範研擬、法律諮詢、協助處理公務訴訟、法律文件之審閱等事項。 八[七]、圖書館:置館長一人、副館長二人,辦理蒐集典藏教學研究資料,提供資訊服務等事項。 九[八]、秘書室:置主任秘書一人,辦理議事、公共關係、校友聯絡及綜合業務等事項。 十[九]、稽核室:置主任一人,負責校務基金各項內部控制稽核業務事項。 十一[十]、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提供教學、研究、行政等所需之計算機設備、網路及通訊服務等事項。 十二[十一]、出版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編輯出版、銷售發行學術出版品及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等事項。 十三[十二]、環境保護暨[及]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中心副主任一人,負責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職業衛生及警衛安全等業務事項。 前項副主管之設置依教育部「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規定辦理。 本大學因協助教學、研究、推廣業務之需要,得經校務會議決議設各種行政中心。 附帶決議:有關「法務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委員組成,請法務處再行評估修正。 主席宣布:有關「法務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委員組成修正提送行政會議時,須邀請學生代表列席。 七、編號:110216 國際學院提:國際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國際學院112學年度增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 八、編號:110217 工學院提:工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工學院112學年度增設「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 九、編號:110218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生物資源暨農學院112學年度增設「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 十、編號:110219 秘書室提:因應校長遴選作業時程,有關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之日期、程序表、選票樣式及「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含監票人員組成)等相關草案,擬參考前次處理程序,由本次校務會議及委請下學年度程序委員會分別決定事項案。 決議: (一)因應校長遴選作業時程,選票樣式及「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原則通過,提供下學年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參考。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草案) 壹、選票格式及圈選 一、每一校長候選人均單獨列名一張不同顏色之選票。 二、請就各候選人逐一投票,以專用圈選器於推薦欄位圈選是否推薦。  貳、監票人員工作事項 一、檢查投票箱、圈選處,彌封投票箱。 二、檢查並清點各組票數。(分三組領票清點)。 三、將清點妥之選票按組分送至各領票處。 四、監督全部投票過程,確認領票者將選票投入個別候選人之投票箱(未攜出會場)。 五、投票完畢,封存各組未領選票(未領選票註記於袋上),彌封處並加簽名。 六、逐一打開投票箱,監督全部開票過程: (一)依候選人姓名筆畫順序進行開票。 (二)請推舉二位監票人員整理選票,認定為有效票後進行唱票及計票(唱票人員及計票人員由行政人員擔任)。 (三)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視111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總額三分之一而定)之候選人即停止開票及計票。 (四)請推舉二位監票人員督導唱票及計票。 (五)無效票之疑義由監票組長會同監票人員認定。 七、前項程序完畢後整理並清點每位候選人選票,計算每位候選人已開之有效票、無效票及未開票數。 八、確認每位候選人票數無誤後,將已開之有效票、無效票及未開票分別統計(票數註記於袋上)、裝袋、彌封,並由監票組長簽名於封條上。 九、監票人員簽名於計票紙上,裝袋、彌封,並簽名於封條上。 十、將投票結果列表並簽名後向主席提出報告。 參、領票作業程序 一、驗證 (一)校務會議代表均應親自出席投票,包括當然代表,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二)領票時須提出有相片之有效證件(如國民身分證、教師證、職員證、服務證、學生證、健保卡或駕照等)。 (三)證件經核對無誤,移交管理簽名之同仁。 二、簽名 (一)注意簽名應與證件相符。 (二)證件移交管理發票之同仁。 三、發放選票       將選票及證件一併交付領票人,並告知以專用圈選器圈選及投票。 肆、分組領票表 採分組領票,依規定票匭投票。     組 別 單                位 第一組 行政主管、文學院、社科學院、管理學院、法律學院、非屬學院單位、助教、研究人員、職員、工友代表 第二組 理學院、生農學院、生命科學院、學生代表 第三組 醫學院、工學院、公衛學院、電資學院 伍、現場秩序維持 會議當日投票時以不干擾投票程序進行及秘密投票為原則,適度維持現場秩序。 陸、其他 校務會議對個別校長候選人進行推薦投票,獲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應產生二人。校務會議推薦投票時每一候選人均單獨列名一張推薦票,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之候選人即為通過,通過或不通過均停止計票。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之校務會議代表於推薦投票時應迴避。 前項推薦投票結果低於二人時,校務會議應於四週內就得票數低於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之候選人再次進行推薦投票,經校務會議再次推薦投票後,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若仍低於二人時,校長遴選委員會應再次公開徵求校長人選後依程序再由校務會議進行推薦投票以補足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二人。 柒、補充規定 監票人員由校務會議各學院代表(含當然代表、系所主管代表、教師代表)各一名,非屬學院單位代表、研究人員代表、助教代表一名,職工代表一名,學生代表一名擔任,並由校長指定其中一名擔任監票組長。 (選票樣式) (二)為配合校長遴選作業期程,委請下學年度程序委員會於111年9月3日(六)至9月6日(二)間擇一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辦理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同時決定程序表(分平日版及假日版),如有改變,由該程序委員會決定。 (程序表) (三)程序委員會委員如為校長候選人者,建議開會時應迴避。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下午13時3分)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103A 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103B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1103C 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2-03-19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3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孫佩郁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3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1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3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9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3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102F1.pdf、11102F2.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已於111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並於111年1月26日與2月25日共舉辦二次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議,針對本校能源、交通、建築、智慧化等未來一年之重大工項進行討論。另進行編制2021年社會責任報告書。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 1.推動未來大學行動方案: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將於3月下旬開始舉辦相關說明會與進行宣傳事宜。另陪伴引導機制部分,已於2月23日舉辦110-2學期期初師生交流會,並於3-6月試驗1.0版教練培訓機制,預計於7-8月優化為2.0版。 2.探索學習計畫:110-1學期已啟動7位學生之個別深度訪談,以進行後續探索學習與學生生涯發展之追蹤研究,110-2學期共計16位學生參與(含3位110-1學期延續計畫學生),已於2月23日舉辦期初交流會。 3.設計你的大學:110-2學期共有12位同學選課,預計探討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及產業學苑相關議題。 4.設計你的課程:110-2學期共計5件申請,4件通過審查。已開始執行之課程為「看電影,學愛情」、「我們與陪伴的距離-陪伴技巧與實作」及「青春愛語-戀愛對話工作坊」;籌備中之課程為「社區防禦理論與實務:當危機來臨時,如何成為彼此的後盾?」 5.產業學苑:開始執行「Signal(訊號)培育」行動方案。階段一為認知Signal差異,內容為察覺學生(自己)與社會 (業界)的signal落差, 以建立職涯意識。階段二為建立Signal組合,內容為探索興趣與職涯、深化實務能力、淬鍊出符合自身理想與優勢與社會需求之訊號組合。階段三為有效呈現Signal,內容為瞭解社會/產業的語言、Signal的傳播特性,有效呈現Signal。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 1.促成本校與臺科大及慧與科技公司(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HPE)之產學合作,並於111年1月12日舉辦合作啟動儀式,宣布攜手針對雲端、物聯網與5G趨勢展開先進技術研發合作,同時簽訂產學合作實習計畫,期結合全球資源與在地技術能量,深化臺灣產學研發潛能,培育學生接軌國際前瞻視野、累積參與國際專案經驗,並拓展未來就業可能性。 2.與本校防疫科學研究中心、生物技術研究中心、T4GIP臺灣大學系統科研產業化平台,以及企業會員台灣默克(Merck)於111年1月14日共同主辦「mRNA技術於疫苗開發之應用工作坊」,針對mRNA疫苗與新藥的多元面向,包含研發、藥物遞輸、和生產製程,進行探討,以期促進產學間更多相互合作和支援的機會,進而加速國產mRNA疫苗和藥物的問世。 3.舉辦「臺大及平台新創計畫徵案說明會」,針對科技部(預計4月初徵案)及經濟部(預計6月底徵案)新創計畫申請所需之文件資料及各階段審查(包含平台跨校初審,及後續書審、會議審)重點進行說明,協助有意新創團隊及早準備,並加強新創團隊對校內衍生新創辦法的認識,完善校內新創生態。 三、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分別於110年12月30日及111年1月19日召開第3、4次管理委員會議,會中通過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1學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組織規程,以及學院相關重要法規。另於111年1月6日及同月22日召開第3、4次監督委員會議,審議通過111學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學院組織規程,並同意備查學院相關重要法規。111學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經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111年1月8日)備查後報部,教育部以臺教高(一)字第110007895號函復同意備查。 四、國際學院:111學年度新開設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預計 2023年9月開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另今年度優華語計畫國際合作夥伴學校共計8所 (美國7所、英國1所),2022 年春季班有Indiana U.及Temple U.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夏季班陸續招生中,目前有Michigan State U.、UT Austin及Temple U. 學生報名參加。為協助推動 2030雙語國家計畫,本校優華語計畫將安排華語國際生至新北市小學進行英語交流活動。又印第安納大學臺大海外華語辦公室專員已於今年2月赴任。 五、成立雙語教育中心,爭取成為北區雙語教育區域資源中心,協助提升夥伴學校區域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師資培訓、EMI線上模組共享及網站社群設立,範圍為新竹以北、宜蘭與花蓮之教育部「重點培訓學院」之12校及「普及提升學校」之8校。另設立及執行「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讀說寫一日考大一專案」,據以做為學生銜接EMI課程與相關培訓工作之擬定參考。工學院、生農學院與生科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規劃112-1學期第一屆新生入學。「學系全英學士學位」目前計有土木系、經濟系及電機系,逐年加開或轉換專業必修與必選課程為EMI課程,112學年度至少達成80%。「EMI TA培訓」本學期開設3場培訓126人次,受補助 EMI課程共135門。「椰林菁英計畫」本學期共18單位(院、系、所、學程)獲補助,培訓20位英語小聚帶領人,打造學生課外英語環境。 六、校友學習帳戶:1月15日啟動「校友學習帳戶NTU AR專案」,提供校友免費線上課程,截至3月2日,共1,537位校友登錄;Tranclass 線上課程進行中,計有2,696造訪數;校友免費隨班附讀計有 30人上課中;校友許願池開放至3月31日,截至3月2日,已有 854人許願,已規劃10門許願課程將陸續推出。 七、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111年1月20日新竹縣政府已函文核准發予建造執照。建築師事務所於111年1月提交細部設計修正版本,預計3月提送本案工程招標文件,屆時辦理公開閱覽等招標前置作業。 (二)雲林分部:「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統包工程」公告招標於110年12月 21日第一次公告上網後無廠商投標 (領標家數 32家 );再於111年 1月19日第二次公告上網,至2月18日無廠商投標。「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1月28日召開虎尾醫院新建工程經費共識討論會議及執行面討論會議。以維持原有工程預算,朝工程減做方向設計為共識。2月23日修正後基本設計報告書送請附設醫院總院審查核轉。「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工程」已提送最終版細部設計圖說與預算。    農業推廣中心(鋤禾館)一樓大展廳調整為大型教室(可容納80至100人),提供本校單位使用及當地借用以辦理課程、會議與活動,使用情形踴躍。110年累積課程人數3,363人次。 八、籌辦本校創校100年校慶活動,於2月24日召開第2次校慶籌備委員會議,以瞭解第1次校慶籌備委員會議討論提出之10類校級與亮點活動籌劃情形,包括:指標建築、出版品類、紀念品類、紀念酒類、特展類、國際會議或研討會類、學生活動類、校友活動類、藝文活動類、校慶之標語及主視覺,將於111年4月啟動標語徵選線上徵稿。另規劃募款興建藝文大樓。下次會議預計111年8月召開。 九、推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以關懷本校教職員工在身、心、靈等各方面之健康促進及不同人生階段的全人需求,其中愛心健檢111年900名即將額滿,受檢完成後亦提供聯合健康諮詢服務;下半年起提供自我健康管理課程,增進慢性病管理相關知能;各類運動專班、體驗課程、農場休閒、藝文饗宴、名人講座、文康活動、行動書車、葛萊美行動等將陸續規劃、開課;心理諮商協談持續由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提供服務,另針對校園特殊事件提供關懷與協助,辦理創傷復原座談與工作坊。 十、藝文中心持續推廣各類藝文節目,將舉辦8場音樂會、3場包含音樂、舞蹈、電影等主題工作坊、5場講座及講座音樂會、1場學術論壇及1場「NTU藝起來」等系列活動。另「白日夢百科全書vol.2突崩」學生創作成果共3組臺大學生發表,並辦理3場教職員導覽,7場創作者導覽活動。 十一、111年杜鵑花節活動於3月舉辦,主題標語訂為「杜鵑盛綻  未來璀璨」。基於防疫期間,須減少大型群聚活動、降低感染風險,開幕式與學系博覽會改採線上辦理,社團博覽會則取消舉辦。學系博覽會於3月1日在杜鵑花節官網上線,開幕式影片則於3月12日播出。校內各單位亦規劃一整個月的系列活動,包含校園及博物館群導覽、臺大農場走踏、公共藝術、人文科學展覽等豐富內容,邀請各界參加,感受臺大蘊含的多元豐富能量。 十二、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505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902張,並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B55、B56校友五十重聚將於4月27日、B57校友五十重聚將於4月29日舉辦;B76、B77三十重聚及B66四十重聚,將於5月畢業典禮後舉辦;B67四十重聚則於11月校慶大會後舉辦。 教務方面: 一、111學年度招生: (一)學士班:111學年度學士班繁星推薦招生名額(已加入半導體、AI、機械領域擴充名額)共374名,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1年3月31日公告錄取名單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及牙醫學系另行於111年5月27日至28日辦理口試,並於111年6月6日公布錄取名單)。另申請入學核定招生名額(已加入半導體、AI、機械領域擴充名額)為1,740名,加計醫學系(公費生)10名,共計1,750名,外加名額原住民生40名及離島生26名(澎湖離島14名、金門離島11名及離島連江1名)。第一階段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負責檢定及篩選作業,111年3月31日公布符合第一階段篩選名單,第二階段由各大學自行負責指定項目甄試。本學年度第二階段甄試作業包含四項方案:1.辦理共同考試,降低筆試衝堂:111年5月21-22日二天辦理醫學院、工學院AB二群、電機資訊學院之共同試題筆試,考生成績分送該學院採計之學系使用。2.提供口試時段登記,降低口試衝堂:由臺大校方建置「口試時段登記分配系統」,考生登記口試時段志願序,減少口試衝堂情形。3.辦理校內聯合預分發:每位考生參與校內聯合分發系組至多正取一系,並保留該正取志願序前之全部備取,減少考生重覆錄取占缺,考生也能獲得「較佳名次」或「由備取變正取」。4.弱勢生特設「希望組」共8組、56個名額:招收111年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已核定為特殊境遇家庭、新住民子女、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考生,除辛組(醫牙)外均採計學測及審查成績,希望組各組均未參加校內聯合分發,各組錄取結果將予保留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開放考生登記分發志願序。經甄選委員會於6月15日統一分發後,希望組各組內之分發學系若尚有缺額時,將依該組已獲分發錄取之考生,以甄選總成績及報名時所填志願序再次進行該組分發,考生若較高志願學系有缺額,將依序往前遞補,並於該日下午5時由本校公布有變更之希望組再分發結果。指定項目放榜日期:111年6月6日上午11時以後。 (二)碩、博士班:碩士班考試招生名額為1,723名,報名人數共14,531名,較110學年度 (15,797名) 減少1,266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名額為408名。博士班招生名額為656名。110學年度學士暨碩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共計157名,較109學年度增加5名。另111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錄取新生共計有270名錄取生提前入學,其中碩士生225名、博士生45名,分別較110學年減少42及22名。 二、持續爭取精英,擴大希望。111學年度希望入學(單招)名額共50名,錄取49名,報名資格新增偏遠地區高中學生;111學年度個人申請希望組名額共56名,持續朝二年倍增、四年三倍的目標努力。另110學年度希望獎學金頒發給128名學生,較109學年度增加20名。 三、推動領域專長,110-1學期共有78位畢業生取得領域專長證書;110-2學期計畫書徵件中,3月31日截止收件,如通過5月30日校課程委員會者可於111-1學期實施。另針對已實施之領專進行評估機制優化,以及領專課程間連貫性之強化,以提升學習成效為目標,並從教學目標、教材教法與學習評量三方面,整體規劃領專課程之教學設計。預計於4月公告領專2.0優化徵件說明、計畫書格式。推動學士榮譽學程,109學年度起實施學士榮譽學程,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的管道,邀請數學系分享經驗,影片已發布於臺大 YouTube EDU 頻道,13個學系提案通過,包含醫技系、經濟系、社會系、財金系、工管系、醫學系、地理系、公衛系、職能治療學系、歷史學系、物理治療學系、護理學系、社會工作學系;數學系刻正申請中。另教務處持續拜訪學系,協助擬訂辦法。 四、推動院校學士,以領域專長為基礎,在現有系所學科框架下,提供具有彈性的跨學系知識整合,並授予學士學位,對象為本校學士班學生,「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於111年1月獲教育部函覆同意備查,於 3月18日教務會議再提修正。「校學士學位修業規定草案」及「校學士學位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草案」預計提 5 月教務會議討論;另將於 4月14日、15日上午辦理校院學士說明會。 五、學習規劃辦公室,自110年9月開始服務,截至111年3月6日,共計197 人次學生完成初談。另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包含2月10日辦理線上說明會、2月25日出席「學習生活智慧王」推廣活動。110-2學期院系巡迴說明會,已辦理2月17日農藝系專場、2月22日生農學院及2月25日管理學院等場次;近期3月21日文學院、3月24日社科院、及5月17日工學院等場次;另理學院及生科院刻正接洽中。 六、未來教室:共同教學館103未來教室已完工;將舉辦110-2學期未來教室使用培訓,三間未來教室共計27門課申請,另空堂時段開放單次借用;將持續追蹤協助院系所建置未來教室。 七、線上教學支援,開發與維運  NTU COOL 數位教學平臺,將於 111-1 學期起正式取代 CEIBA,成為本校正式教學平臺。教師於 NTU COOL 開課時可選擇複製 CEIBA 過去課程內容,數習中心正在開發 CEIBA 一鍵備份功能,協助使用者進行平臺移轉。110-2學期截至3月7日有 3,768門課程於 NTU COOL 上開設,共計30,036 位學生使用。另設置於綜合教學館21間教室及共同教學館15間教室 (後者之系統於2月14日建置完成,目前測試中) 之課程自動錄播系統也協助教師錄製課程並自動上傳NTU COOL,110-2學期共有87門課程使用。有關實施線上課程學分採計:110-1學期提供6門通識課程開放採計,共計372人次通過認證考核。 八、2022年杜鵑花節學系博覽會改以線上方式辦理,採虛擬實境介面辦理,提供參訪者更豐富多元之資訊與體驗。為讓各系學會發揮創意虛擬展示各系特色,並辦理評比擇優給獎。 學務方面: 一、導師制度創新方案,110-1學期推動系所關懷導師、導師社群及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等創新方案,並辦理關懷導師座談和研習活動,以增進師生互動交流,強化校園關懷網絡,經彙整統計有1,010人次之導師、學生、助教、心理師、學務主管及同仁參與。另已於2月9日舉辦「與系所主管座談會」,除專案報告各方案實施概況外,並特別邀請相關系所師長暨同仁分享參與方案之經驗與心得回饋,本學期將持續與各系所合作辦理。 二、臺大夢田深耕計畫,持續實踐1+1+4方案,完善就學協助,一項招生新指標-「鄉鄉有臺大人」;一項策略研究措施-「推動輔導實踐研究」;輔導機制夢田深耕計畫緊扣四大學習主軸-「領導力、就業力、身心力與文化力」,肩負照顧經濟或文化不利與區域平衡的高教公共責任,永續計畫精神。111年於原有40+項方案外,另創新增設之特色輔導機制,培養學生的社會領導能力、文化素養能力及健全學生的身心穩定能力。 三、2022年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因應人才招募數位化趨勢及兼具防疫考量,同步辦理實體與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活動,111年3月5日辦理實體徵才博覽會,計287家公司,441個企業攤位、3月8日至15日辦理公司說明會75場次、3月16日至23日辦理公司參訪6場次。另線上虛擬數位徵才博覽會於3月5日至31日辦理,以逛展互動遊戲方式,提供註冊入展的臺大系統同學、校友及參展企業之間線上直接互動的招募平台。 四、110學年度臺大藝術季,系列活動自4月29日開幕式起至5月21日止,以「清潔進行中」為主軸,開幕式將於第一學生活動中心B1文藝展示室進行,空間集合所有藝術季的元素與錄像,期待以「釋放」方式,呈現疫情下的藝術新樣態。 五、110學年度畢業典禮將於111年5月21日(星期六)於綜合體育館3樓主球場辦理,3月24日將於第一會議室召開全校協調會。活動主軸規劃為「無私 奉獻 利他」。 六、推動校園食品安全,執行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豬肉牛肉食品品質管理計畫,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另進行肉品內乙型受體素含量抽驗工作,每週於膳委會網頁公布前次檢驗結果,至111年2月13日止已抽驗440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全數合格。 總務方面: 一、為改善羅斯福路人行道自行車停放亂象,經多次與立委、議員、里長、學生代表及臺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共同會勘,於大一女舍後方空間設置自行車停放區(約可提供550~700席自行車停放),111年3月1日開放使用,後續配合羅斯福路人行道鋪面施工將取消原人行道自行車停放區。 二、本校交通車智慧站牌除原可顯示本校校區間交通車及中研院學術專車等班次及路線動態資訊外,111年2月8日完成增加整合臺灣大學系統交通車動態資訊,提供前揭系統交通車班次及路線等動態資訊,俾利三校師生於本校傅鐘站停等時,迅速掌握各交通車動態。 三、為減少喬木因褐根病、中空、傾斜而傾倒之可能,事務組自106年起委請本校植微系協助進行樹木目視測量健檢,如有疑慮再進行詳細檢測。110年4月至111年1月底已詳細檢測近400棵,並移除褐根病樹木14棵,其他不良喬木計21棵。3月將添購3D應力波檢測儀,以非破壞性方式檢測喬木中空情形,增進校園師生安全。 四、110年度全校線上簽核案件共49,936件,較109年同期增加19,508件,線上簽核率較109年同期上升10.84%。學術單位線上簽核109年學院平均比例為46%,110年線上簽核已大幅上升至70.3%。 五、6案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工程皆已取得建造執照,經重新檢討計畫經費及評估因疫情影響而致營建工程物料上漲等情事,修正計畫(規劃構想書)報經教育部於110年12月3日原則同意核定。6案總工程經費修正後為新臺幣6億4,772萬9,128元,總計增加經費2億468萬7,844元,目前6案工程依修正後經費重新上網招標中,俟工程決標確認工程費用及貸款方案後再提宿舍委員會討論。另辦理11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案。 六、推動客座學人宿舍結合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以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更多元、便利的住宿服務,特與校外住宿旅館業者洽談合作方案,提供飯店式管理服務及多樣住宿類型供符合資格之客座學人入住申請,其中修齊會館及捷絲旅尊賢館依原契約內容續約,另新增捷絲旅西門館合作契約,提供與尊賢館相同優惠條件價格供客座學人租賃申請,契約期限皆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七、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於1月25日決標,新台幣1,860萬元之施工費用將由捐贈專款支應。並於2月16日辦理開工典禮,預定10月31日完工。 八、配合財政部自110年起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自提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請計資中心協助已順利完成所得上傳國稅局作業。另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於111年3月薪調增軍公教員工待遇並補發111年1月及111年2月調增待遇後薪資差額。並自111年1月薪資起修改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由現行13%調升為14%。 九、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已於111年1月21申報完工,刻正申請使用執照中。人文大樓4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73.8%,機電標進度12.6%。學生宿舍新建工程之統包工程經3次上網公告皆無廠商投標、流標,刻正進行報部調整預算作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技服基本設計進行中,已安排3月份召開公聽會及進行後續校內審查程序。禮賢樓地下劇場工程已於111年2月8日召開工程審查委員會議,並依會議討論修正招標文件中。 研究發展方面: 一、有關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作業,為有效幫助新進教師建置獨立研究環境及提升研究能量,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經費),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讓教師可一次申請。110年度到職新進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72件,核定約新臺幣5,685萬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13件,核定約新臺幣309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5,994萬元。相較109年到職教研人員依原模式辦理新進教師經費補助(創始研究共77件,核定約新臺幣1,622 萬元;(1)創始計畫共43件,核定約新臺幣1,290萬元;(2)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共24件,核定約新臺幣787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3,699萬元),增加補助新臺幣2,295萬元。 二、補助核心研究群計畫111年度申請案共計17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11案(59個子計畫),通過率65%,補助經費新臺幣4,490萬元。核心研究群另有續領案共37案,共計48個執行團隊(239個子計畫,包含17位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 三、科技部110年度「傑出研究獎」,本校獲獎人員共26位,占全國獲獎人數33%;獲獎期限內(近3年)人員共61人,佔全國獲獎人數26%。 四、為協助學校落實教學創新及提升教學品質、提升高教公共性、善盡社會責任及發展學校特色並提升國際競爭力所執行之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以5年為期,包含第1部分主冊、第2部分全校型計畫、特色領域研究中心、附錄1-就學協助計畫。為瞭解學校過去4年(107-110年)之執行成效,進而提供學校精進執行之參考建議,教育部將於111年4月19日(星期二)來校辦理實地訪視作業,規劃有學校簡報、實地參訪、個別訪談及綜合座談等準備事項。 五、本校111年度截至111年2月16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118 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20億6,508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為推動本校雙語教育,獲國際處英語授課補助之課程,並可申請「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使具備專業知能與英語能力之教學助理能協助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110-2學期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申請件共計60位。110-2學期新增系訂必修及領域專長2種英語授課補助類別,並提高補助金額,新開課程提高補助至5萬元;續開課程提高補助至3萬元,初步審核通過共計96堂課。 二、開辦全臺第一個專為國際生打造的師徒制實習計畫—「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特別邀請政府部門、駐臺外國機構、企業、新創公司、商會、研究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等機關共71間,提供國際生暑期實習,並由組織高層擔任國際生之導師(共計103位)。參與機構開放之職缺共計169個,於110年12月13日至111年3月2日開放學生申請,截至2月24日申請件共計86件;實習期間為111年6月27日至9月4日。並於111年起加入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透過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之專屬產、官、學、研、社鏈結網路,以擴大加入實習合作機構,為臺大學生打造友善英語實習環境。已於111年1月20日辦理「國立臺灣大學與歐洲在臺商務協會夥伴啟動大會」。 三、推動國際人才培育,自上學期起開創國際人才培育系列,首場活動與國際引路人計畫企業之一:KKday合作,舉辦日韓人才招募說明會。本學期於本校111年3月5日所舉辦的「VISION 2022臺大校園徵才博覽會」特別設立「國際人才培育專區」,邀請參與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之12家友好企業共襄盛舉,為校園徵才國際化,以增加國際學生在台就業機會。 四、增加社群媒體之互動性,於臉書粉絲專頁及Instagram規劃系列性貼文;設計「公告」、「活動宣傳/紀實」、「Together, We are Stronger」、「OIA調查局」及「From NTU to the World」五個單元,以公告訊息、宣傳及紀錄活動花絮,分享國際處與國際組織及姐妹校之訪問、活動、會議,藉此展現臺大於國際間的鏈結與合作能量。 五、精進校級交換學生之甄選業務,將自111學年度起由每年甄選1次改為2次,同一學制內可申請出國交換由1次改為2次。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共計新臺幣39,710,621元、美金251,705.99元、港幣1,000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共計新臺幣261,590,368元、美金305,000元,皆已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111年度投資規劃。 (一) 長期投資計畫:經濟持續復甦,惟仍須掌握最新病毒變種疫情、通膨影響經濟發展程度、俄烏衝突、中美政治角力、FED升息與縮表時程等,密切注意貨幣政策與金融市場波動幅度,另因應低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持續增加資金配置至具成長性、配息穩定與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 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 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4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深化與校友的連結,由財務處與校友中心隨同校長出席臺中市臺大校友會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還有EMBA中南校友會、EMBA南友會等校友活動共約一百七十五人熱情與會。校長以【追求進步,邁向未來】向校友們報告母校發展近況,讓校友更為了解母校的改變和進步,除創造與捐款人互動機會,並為臺大百歲暖身,精進「創校百年願景基金」之定期定額募款專案。未來將持續進行與畢業研究生或各地校友會相關募款活動,並規劃待開發之募款資源。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共計21名,共教中心與11個單位合聘之12名專案教師於110-2學期共計開授74門課程(含7門合授課程),18門課程開放100人以上選課,提供約4,300個選課名額供學生修習。其中,英語授課課程33門、通識課程33門。並持續辦理111學年度教師新聘及續聘作業。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110-2學期共補助109門課程 (119 個班次),含討論課程35門、實習課程11門、一般課程54 門,核定之教學助理人數共238人次。基本能力課程及新生講座之教學助理補助人數共計17人次。 三、戶外游泳池改建及周邊運動設施整體規劃案已委請建築師規劃並提出初步需求構想草案,於111年1月26日與建築師召開第1次研商會議討論。另體育館(舊體)空間活化使用及效益評估案於111年1月提出評估報告,後續依審查會議結果續辦。 圖書館方面: 一、圖書館空間重塑與活化,因應疫情改變師生教學與學習模式,於四樓多媒體服務中心推出「數位學習」空間服務,提供電腦區與筆電席,以利讀者觀看線上學習資源或參與遠距課程,以滿足本校師生之教學與學習需求。近期將推動「總圖書館自習室空間改造案」,希冀解決管線老舊、光源不足之問題,打造嶄新使用空間,提供學生優質的閱讀環境。透過空間重新配置,改善24小時自習室的開放範圍,有效節約能源,同時搭配門禁設備便於管控進出人員,以維護學生使用安全。 二、響應臺大雙語化政策推動EMI教學服務,與雙語教育中心共同辦理教師EMI  教學服務,教師可預約館員至EMI課程中以英語講授,課程主題包含本館服務資源及EndNote。另辜振甫先生紀念圖書館亦與雙語教育中心合作辧理「英語精進增能工作坊」、「週四夜英語練功房」及「建置英語自學資源網頁」等多項活動,以促進學生英語能力。 三、推展本校博碩士論文上傳系統,將於3月20日推出新版上線,能大幅改善各項授權流程及資料上傳介面,便於研究生能更明確且迅速地選擇授權項目及上傳論文資料,以利提升論文審核效率。該系統並與本校博碩士論文典藏系統整合,使其運作的邏輯更富彈性,對系統的管理擁有完整的自主性。 四、與國家圖書館合作建置「臺灣鏈結資源系統」於3月18日正式上線,本系統將提供全臺各圖書館共享共用,並透過程式的撰寫與各大型語意網(如VIAF、Wikidata等)介接,可節省各圖書館的資源,並嘗試將正體華文資料與全球檢索系統串接。 五、辦理「確閱的心-臺大圖書館行動書車計畫」,推出臺大圖書館行動書車計畫,於3月、4月、7月、8月、11月、12月將館藏以行動書車推送至行政大樓供教職員借閱,提供貼心服務;並視疫情發展於活動期間辦理線上或實體好書分享會及電影座談,邀請出版及書店從業人員與專家學者分享全人關懷主題書籍與電影。 六、主動拓展及推廣研究支援相關服務,為協助系所瞭解優勢及追踪學術成果情形,規劃自本學期起,以引文資料庫為資料來源,配合本校教學研究單位評鑑作業時程,主動提供受評系所學術成果概況報告參用。另針對本校年輕教師,規劃領域網絡分析服務推廣專案,擬採主動提供其專業領域之熱門研究主題資訊,以協助掌握研究前沿及趨勢,並同時達實質宣傳本館研究支援服務之效。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研究助理e化統一報帳作業:為提升行政效率,計畫人員聘僱系統於人員聘僱時,可申請委由校方自動報薪;於委託期間e化帳務系統將按月產生報帳資料,Email通知計畫主持人,確認無異議後自動報薪。已完成研究助理聘雇系統自動報薪申請,供人事室與出納組使用。人事室正進行小規模試營運,自111年3月開始薪資由本專案自動報支薪資。 二、SSL VPN校外連線服務改為線上申請制實施進度:為加強保護網路資源避免遭盜用,SSL VPN已從109-2學期開始陸續改為線上申請制,從110年3月、4月、5月分批啟動大學部學生、研究生,110年10月開始實施職員及計畫助理帳號VPN啟用制,於111年3月1日擴及教師帳號。已申請啟用VPN權限者才能夠於啟動當日使用VPN,未來使用者可隨時申請開放或關閉個人VPN權限,VPN啟用後有效期限一年,即將到期前一個月會主動寄信提醒使用者,並可立即線上展期。 三、校務系統與公文系統維運:已於2月12日完成校務資料庫升級,預計於今年度新增4台網頁伺服器,提供全校師生更好的校務系統環境,另透過WSUS管理、審核與發布校務系統與公文系統之Windows安全性更新,即時掌握作業系統更新狀況,並達到無任何服務因更新導致服務中斷,不僅提升作業系統方面的安全性,同時也提升服務的穩定性;並安裝資安軟體,提升安全等級。 四、NTU VDI 臺大虛擬桌面系統:利用最新的雲端運算提供跨平台的桌面虛擬化服務,讓使用者不受空間、地點、設備的限制裝置輕鬆存取計資中心所提供的各類軟體資源及服務,方便師生們做學術研究。NTU VDI系統提供了跨平台、裝置的連線方式,使用者可以利用任一種瀏覽器連線至NTU VDI。或是在使用者的任一裝置上安裝VMware Horizon Client,即可全功能使用。另自2022年起,提供FoxitPro專業PDF編輯軟體,可多加使用。 五、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1年2月14日止共有3,377顆無線基地台(AP)。在新增基地台方面,111年1月至111年2月,於校級教室(共同教室、普通教室及博雅教學館)新增WiFi 6規格共30個無線基地台,於女四舍新增2個無線基地台,於醫工所教室新增4個無線基地台。並提供全校無線網路服務即時統計資訊,內容包含校區即時資訊、建物即時資訊及流量即時資訊。校內無線網路於110年12月7日至111年2月8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博雅教學館、共同教學館、新生教學館、普通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綜合教學館、管理學院二號館、管理學院一號館。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102A)存查。 貳、確認111年1月8日及2月19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1年1月8日及2月19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102B)存查,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02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7(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頁。      本委員會於111年3月3日召開會議,安排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1年2月25日,計收到1件同意案、1件報告案及3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1件及學院提案2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及程序表照案通過;同意案說明請相關單位補正,列出相關法規及委員名單(含任期及身分別)。      本次會議亦討論校務會議代表如對同意案名單有意見時應如何處理,經委員討論後決議:校務會議代表如對同意案名單有意見時,建議校務會議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0201 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遴選委員。 校長提名:新任委員為劉緒宗教授(化學系)、林達德教授(生機系),續任委員為王根樹教授(公衛系)、曾郁仁教授(財金系)、李怡庭教授(經濟系)。 本案有會議代表主張對委員名單進行個別表決,對此另有代表表達,應透過表決來決定是否就委員名單進行個別表決。終經擬定以「依慣例方式同意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之提名」之文字交付表決。 表決內容為制度屬性,主席裁示採用舉手表決。 最後經舉手表決,以贊成106票通過依慣例尊重校長所提出委員名單。 伍、報告案 一、編號:110202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附表一「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業經教育部111年2月15日臺教高(一)字第1110008588號函核定,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依規定提會備查。 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附表一「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如下: (一)新增4學位學程: 1.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2.永續化學科技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            3.地球系統科學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            4.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           (二)新增「重點科技研究學院」暨所屬6學位學程:            1.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碩士學位學程。            2.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博士學位學程。            3.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碩士學位學程。            4.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博士學位學程。            5.奈米工程與科學碩士學位學程。           6.奈米工程與科學博士學位學程。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10203 共同教育中心提:本校「共同教育中心會議設置辦法」新訂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共同教育中心會議設置辦法」條文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下稱本中心)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四十五條之一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心會議由下列出席代表組成: 一、  當然代表由主任、副主任、共同教育組組長、通識教育組組長、體育室主任、師資培育中心主任及各學程主任組成之。 二、教師代表三名,由本中心專任教師推選之。 三、職工代表一名,由本中心職員、助教及工友推選之。 四、學生代表一名,由本中心各學程學生推選之。 各代表之推選,每一選舉人至多可圈選應選代表之兩倍,超過者選票無效。按應選名額以得票數高者當選,得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 學生代表應為當學年已註冊之學生,任期中畢業、休學、退學、開除學籍者,應即解任,由各學程學生另行推選代表遞補。 當然代表之任期從其職務任期,其餘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第三條    中心會議代表之產生,至遲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兩周內辦理完成。 第四條    中心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一、本中心各項法規之訂定、修正或廢止。 二、議決中心相關教學、研究及教務等事項。 三、各單位或中心會議代表提案。 四、主任提議事項。 五、依規定應經中心會議審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本中心業務事項。 第五條    中心會議由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就出席人員中指定一人代理主席;若無指定代理主席,由出席人員公推一人代理主席。當然代表因故無法出席時,得指定代理人代理出席,其餘代表需親自出席。 第六條    中心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如有出席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認為必要時,亦得以書面提請主任召開之。 第七條    中心會議應出席代表過半數出席始得開議,出席代表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 第八條    中心會議為明瞭中心業務實際情況,得請所屬單位或有關人員提出書面或列席報告。 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二、編號:110204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組織規程」第五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 (一)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組織規程」第五條(教育部86年12月31日核定生效)條文修正如下,溯自86年12月31日生效: 第五條  本場設(一)教學研究組(二)經營組(三)管理組,必要時得增設其他組,每組置組長一人,由場長自農學院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提請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聘兼,或[於]由場長自本校職級相當之專任職員中提請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聘]派兼或[派兼]任用之。本場得視需要設立分場,分場置分場主任一人,由場長自本場專任職員中遴選適當人員提請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兼。 (二)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組織規程」第五條(教育部92年2月27日核定溯自91年8月1日生效)條文修正如下,溯自91年8月1日生效: 第五條  本場設(一)教學研究組(二)經營組(三)管理組,必要時得增設其他組,每組置組長一人,由場長自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提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聘兼,或[於]由場長自本校職級相當之專任職員中提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聘]派兼或[派兼]任用之。本場得視需要設立分場,分場置分場主任一人,由場長自本場專任職員中遴選適當人員提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兼。 (三)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組織規程」第五條(教育部94年5月23日核定溯自91年8月1日生效)條文修正如下,溯自91年8月1日生效: 第五條  本場設教學研究組、經營組及管理組等三組,必要時得增設其他組。每組各置組長一人,由場長自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提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聘兼,或[於]由場長自本校職級相當之專任職員中提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兼或任用[聘(派)請助理教授或職級相當之專任職員兼任]。本場得視需要設立分場,分場置分場主任一人,由場長自本場專任職員中遴選適當人員提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請兼任。 三、編號:110205 醫學院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三、四、七至十三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三條  臺大醫院置院長一人,商同醫學院院長秉承校長之命綜理院務,由校長諮詢醫學院院長就醫學院教授中聘兼之;得置副院長五至七人,襄助院長處理院務,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就醫學院或相關學院教授或臨床教授中提請校長聘兼之;得置醫務秘書二人,襄助院長處理院務,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遴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 第四條  臺大醫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心臟科。 (二)胃腸肝膽科。 (三)腎臟科。 (四)胸腔科。 (五)感染科。 (六)血液腫瘤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免疫風濕過敏科。 (九)一般內科。 (十)整合醫學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大腸直腸外科。 (三)小兒外科。 (四)心臟血管外科。 (五)胸腔外科。 (六)神經外科。 (七)整形外科。 三、骨科部:骨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骨科。 (二)運動醫學科。 (三)脊椎科。 (四)小兒骨科。 (五)手足外科。 (六)骨外傷科。 四、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婦科。 (二)產科。 (三)生殖內分泌科。 五、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感染科。 (二)小兒神經科。 (三)小兒過敏免疫風濕科。 (四)小兒心臟科。 (五)小兒血液腫瘤科。 (六)小兒消化科。 (七)小兒腎臟科。 (八)新生兒科。 (九)小兒遺傳及內分泌科。 (十)小兒胸腔及加護醫學科。 (十一)青少年醫學科。 六、神經部:神經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神經及腦血管病科。 (二)神經肌病科。 (三)神經電子診斷科。 七、精神醫學部:精神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精神科。 (二)兒童精神科。 (三)社區精神科。 (四)心身醫學科。 八、耳鼻喉部: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耳科。 (二)鼻科。 (三)口腔咽喉科。 (四)小兒耳鼻喉科。 (五)頭頸腫瘤科。 九、眼科部:眼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視網膜科。 (二)青光眼屈調科。 (三)角膜暨整型科。 十、泌尿部:泌尿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泌尿腫瘤科。 (二)男性生殖科。 (三)婦女及小兒泌尿科。 十一、皮膚部:皮膚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皮膚過敏免疫科。 (二)皮膚保健及外科。 十二、牙科部:口腔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牙醫科。 (二)口腔病理暨診斷科。 (三)牙體復形美容牙科。 (四)牙髓病科。 (五)牙周病科。 (六)補綴科。 (七)兒童牙科。 (八)齒顎矯正科。 (九)口腔顎面外科。 十三、復健部:疾病或傷害引起之生理障礙,其復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骨關節復健科。 (二)神經復健科。 (三)一般復健科。 (四)物理治療技術科。 (五)職能治療技術科。 (六)語言治療技術科。 十四、家庭醫學部: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醫業科。 (二)行為醫學科。 (三)社區醫學科。 (四)緩和醫療科。 (五)預防保健科。 十五、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輔助呼吸器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麻醉科。 (二)婦幼麻醉科。 (三)疼痛治療科。 (四)心血管及胸腔麻醉科。 十六、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核子醫學檢查,影像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影像診斷科。 (二)心肺影像診斷科。 (三)腹部影像診斷科。 (四)神經影像診斷科。 (五)肌肉骨骼影像診斷科。 十七、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下設核子醫學診療科。 十八、檢驗醫學部:細胞學診斷、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檢體管理組。 (二)生化暨免疫檢驗組。 (三)血液檢驗組。 (四)品質管理組。 (五)病毒檢驗組。 (六)細菌暨黴菌檢驗組。 (七)輸血暨移植檢驗組。 (八)臨床鏡檢暨細胞學組。 (九)抽血、心電圖檢查組。 十九、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臨床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外科病理科。 (二)大體解剖病理科。 (三)細胞病理科。 (四)分子病理科。 二十、藥劑部:藥品管理、調劑、化驗、臨床藥事服務、教學及研究等事項,以確保藥品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下列各組: (一)門診調劑組。 (二)急診調劑組。 (三)住院調劑組。 (四)化療調劑組。 (五)臨床藥事組。 (六)藥品諮詢組。 (七)藥品管理組。 (八)無菌調劑組。 (九)兒醫調劑組。 二十一、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綜合診療部:內視鏡、超音波、呼吸診療[及]、血液淨化及細胞治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內視鏡科。 (二)呼吸診療科。 (三)超音波科。 (四)血液淨化科。 (五)細胞治療科。 二十三、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規劃訓練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研究組。 (二)實驗研究組。 (三)規劃訓練組。 二十四、基因醫學部:優生保健、基因醫學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優生保健科。 (二)基因醫學科。 二十五、門診部:各部門診醫療、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服務行政組。 (二)綜合管理組。 二十六、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急診科。 (二)緊急醫療及災難醫學科。 (三)復甦重症科。 (四)外傷及毒物科。 (五)小兒急診科。 二十七、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化學治療科。 (二)放射腫瘤科。 二十八、創傷醫學部:創傷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九、法醫部:法醫解剖鑑定、法醫病理研究及教學等事項。 三十、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環境及職業對於疾病致因之診療、預防、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一、老年醫學部:老年病患處理及老年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二、肝炎研究中心:各種肝炎之臨床與基礎研究發展事項。 三十三、臺大醫療體系管理發展中心:體系總分院之業務整合與營運發展、分院之設置或承接其他機構醫療業務之評估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十四、品質管理中心:提升醫療品質、推動病人安全、處理顧客意見,及規劃品管教育、品管競賽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指標管理組。 (二)病安教育組。 (三)[投訴]建言管理組。 三十五、感染管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療照護組。 (二)疫情防治組。 三十六、倫理中心:綜理研究倫理審查、器官捐贈移植手術倫理審查、研議醫學倫理規範、促進醫學倫理教育、整合並提升研究誠信相關機制與規範之管理、執行、稽核及教育訓練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研究倫理組。 (二)臨床倫理組。 (三)研究誠信組。 三十[六]七、教學部:醫學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與管理,協助醫事學生及各職類醫事人員臨床實習與訓練之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育組。 (二)教材組。 (三)技能訓練組。 三十[七]八、醫學工程部:醫療儀器[器材]設備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行政放射組。 (二)診斷生化組。 (三)治療輔助組。 三十[八]九、企劃管理部:臺大醫院發展及經營管理、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研擬推動、策略及工程專案規劃與推動、成本績效之分析與執行、管考與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西址院區營運規劃及就醫服務與環境安全之企劃專案、院區整建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策略發展組。 (二)經營規劃組。 (三)績效財務組。 (四)稽核管考組。 (五)西址院區業務組。 (六)專案計畫組。 [三十九]四十、營養室: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組。 (二)臨床營養組。 (三)行政管理組。 四十一、秘書室:醫事行政、公文研考、文書處理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組。 (二)行政組。 (三)文書組。 四十[一]二、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財產、出納、事務、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掌理儀器、資訊設備及醫材、藥品、物品、勞務委外之採購與驗收;院區環境清潔維護及勞務傳送規劃與執行;現金收付、薪津發放、申報稅務及帳戶管理;經管國有動產及不動產產籍登記、盤點與減損;商場、停車場空間規劃與執行、宿舍分配與管理;醫療資材規劃、供應與管理;辦理後勤支援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採購組。 (二)庶務組。 (三)出納組。 (四)保管組。 (五)經營管理組。 (六)配給組。 四十[二]三、病歷資訊管理室:電子病歷管理、[病歷掃描、]病歷品質審查、疾病分類、病歷資料提供及釋出、病歷資料統計分析、病歷掃描等病歷資訊管理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門診]規劃管理組。 (二)檔案組。 (三)資料組。 (四)疾病分類組。 四十[三]四、醫療事務室:住院手續、帳務諮詢及健保作業、健保政策評估及統計分析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櫃檯綜合業務組。 (二)住院健保業務組。 (三)門急診健保業務組。 四十[四]五、社會工作室: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東址臨床服務組。 (二)西址兒醫臨床服務組。 (三)醫病關係服務暨綜合行政組。 四十[五]六、公共事務室:新聞發佈、話務客服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公共關係組。 (二)話務客服組。 四十[六]七、工務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工程管理組。 (二)設計施工組。 (三)電氣空調組。 (四)營繕機械組。 (五)工程行政組。 (六)建設工程組。 四十[七]八、資訊室: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系統網路組。 (二)程式設計一組。 (三)程式設計二組。 (四)程式設計三組。 (五)教育訓練研究組。 (六)資訊安全組。 四十[八]九、圖書室: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技術服務組。 (二)[資訊]讀者服務組。 [四十九]五十、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並設警衛隊: (一)緊急應變組。 (二)員工安全衛生組。 (三)警衛隊。 第七條  臺大醫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一)醫師、牙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護士、助產士、醫事放射士、藥劑生、醫事檢驗生、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 (二)義肢裝具技術師、放射物理師、語言治療員、義肢裝具技術員、呼吸治療員。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秘書、技正、總醫學工程師、專員、醫學工程師、臨床工程師、技士、組員、社會工作師、技佐、事務員、書記。 三、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臺大醫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本院於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前,原依公務人員任用相關法律任用之現職住院醫師、護理長、助理護士,仍以原職稱原官等留用至離職時為止。 第一項所列各類人員均由院長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進用之。 醫師、牙醫師除由醫學院臨床各科及相關系所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兼任外,醫院院長得就合於資格者提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任用。 非專任教職之醫師、牙醫師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第一項第一款之醫事人員得因業務需要,由醫院院長遴選本校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教師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第一項第三款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等職務,係依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訂定專任研究人員相關規定所聘任之研究人員,或得因業務需要,由醫院院長遴選本校教師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第[七]八條[之一]  臺大醫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得分組辦事,置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人員之派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七]九條[之二]  臺大醫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得分組辦事,置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人員之派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七]十條[之三]  臺大醫院教職員員額編制表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擬訂,循行政程序報醫學院、大學轉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職員員額編制表應函送考試院核備。 第[八]十一條  臺大醫院設諮議委員會,議決醫院重大政策,由校長擔任主席,委員七至九人。醫學院院長、附設醫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委員由校長商同醫學院院長及醫院院長自校內外專業人士中聘兼之,校外委員至少三分之一,會議規則另定之。 臺大醫院設院務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中心主任、分院院長及醫師(牙醫師)代表、住院醫師代表組成之,院長為主席,討論全院重要決策,並將決議分陳校長暨醫學院院長,會議規則另定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第[九]十二條  臺大醫院設醫務暨行政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及中心主任組成之,院長為主席,商討醫務及行政重要事項,會議規則另定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第十三條  臺大醫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推動各項專業事務,其設置辦法另定之。 第十[一]四條  臺大醫院因業務需要得設分院,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第十[二]五條  臺大醫院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十[三]六條  本規程經院務會議、醫學院院務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並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發布施行。 柒、臨時動議 一、編號:110206 張承宇等提:全面檢討本校資訊系統之開發,設立使用者體驗(User Experience)之專責團隊,提升校內資訊系統之便利性與成效。 決議:由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邀請相關單位與教職員工生代表,共同規劃如何提升校內資訊系統之使用者體驗。 捌、散會(上午10時52分)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102A 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102B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1102C 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2-02-19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中庭第1會議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46人。 監票人員:監票組長林致廷(電機資訊學院)、李賢中(文學院)、王慧瑜(理學院)、林照真(社會科學院)、陳佳慧(醫學院)、吳文方(工學院)、張芳嘉(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楊曙榮(管理學院)、江東亮(公共衛生學院)、黃詩淳(法律學院)、李宗徽(生命科學院)、衛強(非屬學院教師代表、研究人員代表、助教代表)、王慧茹(職工代表) 壹、主席宣布投票開始 主席管校長中閔:在開始投票前,請主秘宣布相關注意事項。 王主任秘書根樹: 有關投票規則已於上次校務會議宣布,在此有幾點注意事項向大家報告。 一、本次校務會議資料-候選人名單,生農學院、電資學院、生命科學院候補名單已更新上網,已於2月16日email告知校務會議代表,會場工作桌上並提供更新版紙本。 二、因有校務會議代表詢問選票圈選人數細節,依往例在此詳細說明,以下情形為無效票: 1.教研人員代表、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選票圈選不足11人; 2.校友總會推薦代表選票圈選超過2人; 3.行政會議推薦代表選票圈選超過3人; 4.行政人員代表選票圈選超過1人; 5.學生代表選票圈選超過1人。 主席管校長:現在開始投票。 貳、投票(略) 下午2時,停止領票。 參、開票 整理選票:全體監票人員。 監督唱票:全體監票人員。 唱票:陳麗如專門委員、胡宜珍組長。 計票:陳佳沛組員、柯佳恩編審。 肆、主席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之規定主持決定、宣布當選名單,並認可候補名單 監票組長林致廷代表監票員報告投票結果(如下表):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 教研人員代表、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投票結果 監票員報告 111年2月19日 項目 人數/票數 備註 代表總額 173 未領選票27張 出席投票人數 146   教研人員代表 票數 備註 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 票數 備註 文學院 共同教育中心 教務處 教 研 人 員 代 表 候 選 人 得 票 數 黃慕萱 99   校 友 代 表 或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候 選 人 得 票 數 李振清 62   理學院 凝態中心 吳俊傑 78   牟中原 97   社會科學院 黃錦堂 56   趙永茂 73   醫學院 吳明賢 105   林肇堂 55   工學院 李世光 79   顏家鈺 71   生物資源暨 農學院 林裕彬 75   陳保基 75   管理學院 陳厚銘 68   陳思寬 73   公共衛生學院 蕭朱杏 72   梁賡義 88   電機資訊學院 張耀文 67   蔡明介 98   法律學院 黃銘傑 69   詹森林 71   生命科學院 鄭石通 74   姚孟肇 64   無效票 3   空白票 0                 監票員:李宗徽、王慧瑜、王慧茹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 校友總會推薦代表投票結果  監票員報告 111年2月19日 項目 人數/票數 備註 代表總額 173 未領選票27張 出席投票人數 146   候 選 人 得 票 數 湯明哲 65   包宗和 71   羅竹芳 99   蘇慧貞 50   無效票 1   空白票 1                       監票員:林照真、衛強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 行政會議推薦代表投票結果  監票員報告 111年2月19日 項目 人數/票數 備註 代表總額 173 未領選票27張 出席投票人數 146   候 選 人 得 票 數 梁賡義 81   戴海龍 53   蔣丙煌 90   黃翠慧 87   林惠玲 67   陳金蓮 36   無效票 2   空白票 0                        監票員:李賢中、林致廷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 行政人員代表投票結果  監票員報告 111年2月19日 項目 人數/票數 備註 代表總額 173 未領選票27張 出席投票人數 146   候 選 人 得 票 數 吳義華 84   徐炳義 15   魏如芬 36   曾保彰 9   無效票 2   空白票 0                        監票員:林照真、衛強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 學生代表投票結果  監票員報告 111年2月19日 項目 人數/票數 備註 代表總額 173 未領選票27張 出席投票人數 146   得 票 數 學生會會長 53   學生代表大會議長 6   研究生協會會長 86   無效票 0   空白票 1                        監票員:吳文方、楊曙榮   主席宣布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當選名單並認可候補名單(如下表): 一、教研人員代表: 學院 當選人 第一候補 第二候補 第三候補 第四候補 醫學院 吳明賢(男) 倪衍玄(男) 張上淳(男) 沈麗娟(女) 胡文郁(女) 文學院 共同教育中心 教務處 黃慕萱(女) 陳弱水(男) 徐富昌(男) 朱秋而(女) 林鶴宜(女) 工學院 李世光(男) 吳文方(男) 王大銘(男) 劉佩玲(女) 游佳欣(女) 理學院 凝態中心 吳俊傑(男) 葉素玲(女) 李瑩英(女) 石明豐(男) 林倫年(男)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林裕彬(男) 陳明汝(女) 張芳嘉(男) 潘敏雄(男) 從缺(女) 生命科學院 鄭石通(男) 閔明源(男) 林璧鳳(女) 高文媛(女) 楊健志(男) 公共衛生學院 蕭朱杏(女) 江東亮(男) 鄭雅文(女) 李文宗(男) 陳端容(女) 二、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 學院 當選人 第一候補 第二候補 第三候補 第四候補 電機資訊學院 蔡明介(男) 許博文(男) 孟懷縈(女) 陳金蓮(女) 從缺(男) 社會科學院 趙永茂(男) 陳思寬(女) 葉樹姍(女) 蕭新煌(男) 曹添旺(男) 管理學院 陳思寬(女) 尹衍樑(男) 簡立峰(男) 周筱玲(女) 林蕙真(女) 法律學院 詹森林(男) 黃虹霞(女) 蔡明誠(男) 許政賢(男) 范鮫(女)   三、校友總會推薦代表: 姓名 姓名 第一候補 第二候補 羅竹芳 包宗和 湯明哲 蘇慧貞   四、行政會議推薦代表: 姓名 姓名 姓名 第一候補 第二候補 第三候補 蔣丙煌 黃翠慧 梁賡義 林惠玲 戴海龍 陳金蓮   五、行政人員代表: 姓名 第一候補 第二候補 第三候補 吳義華 魏如芬 徐炳義 曾保彰   六、學生代表: 單位職稱 第一候補 第二候補 研究生協會會長 學生會會長 學生代表大會議長   伍、散會(下午3時56分)
2022-01-08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2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17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3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8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3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101F1.pdf、11101F2.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110年11月15日舉行創校93年校慶大會,會中頒贈2位名譽博士學位者為白先勇先生與蔡明介先生,及表揚10位傑出校友,分別為人文藝術類葉文心、朱宗慶;學術類劉立方、張世富;工商類郭聰田、米玉傑;社會服務類朱樹勳、段行建;綜合類劉兆玄、劉國瑞。同時頒發「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予生物機電工程學系唐偉倫同學、政治學系林語萱同學以及臺大自閉星雨服務團。並頒發臺大優秀青年、傑出表現獎學金,以獎勵臺大學生優良的品德與各項優異學習成果;另頒發傅鐘獎學金,以鼓勵高中優秀學生進入臺大就讀。 二、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於110年12月24日在本校綜合教學館大講堂舉行學院揭牌典禮。管理委員會及監督委員會皆已成立並召開2次會議,通過「重點科技研究學院院長任用辦法」,同意獲推選之闕志達教授擔任第1任院長。學院下設「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碩士學位學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博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碩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博士學位學程」、「奈米工程與科學碩士學位學程」及「奈米工程與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共6個學位學程,並參加111學年度招生入學,已錄取75名碩士生、3名逕博生、3名國際博士生。 三、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 1.啟動未來大學行動方案,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原:空白學程)已於110-1學期開始試行,共有10位學生參與。另探索學習(原:流浪學習)已於110-1學期開始試行,共有7位學生、8位課程導師參與。「產業學苑」已於110-1學期建立工作小組,並進行前期訪談研究規劃。「設計你的課程」(原:自主學習課程)110-1學期總計執行1門課程,14位學生完成修課。「設計你的大學」110-1學期共有19位學生修課,最終有6個未來大學相關提案。 2.110-1課程成果展(D-Day)於110/12/25透過Gather Town線上平台舉辦線上成果展-「生活博物館」,以虛擬學園線上互動與觀展,呈現本學期的學院成果,並同步於水源校區卓越研究大樓4樓辦理實體展,邀請師生與會現場交流。 3.跨域交流及合作:110-1學期相關會談與合作包括:「臺灣女董事協會合作開設課程及實習機會」、「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設計人生課程延伸規劃」、「進修推廣學院-設計思考與設計你的人生課程模組合作」、「國際事務處堉璘臺大人才培育計畫」、「天下雜誌專案實習:換日線孵化器、疫後新服務、永續的未來實習」、「KASpaces×雜學校〈台灣教育DNA:解碼公平進步在哪裡?〉國際政策線上研討會-讓世界見證台灣由下而上的教育變革力!」、「KASpaces-Regional Roundtable on Accelerating Progress and Equity in Education」、「2021東大臺大雙邊會議暨線上工作坊」、「虛擬場域D-Music入駐Expo 2020 Dubai-群眾的國家館:我們的世博」、「結合高鐵與醫院開發(THOD)方法的台大雲林生活實驗室」、「衛生福利部健康大數據永續平台專案」。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 1.110年度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第3場聯合線上研討會於110年11月17日舉行,以「6G科技」為題,由本校及MIT教授擔任講師,邀請企業會員一同參與,超過150名各領域公、企業及學術人士參與。 2.規劃整合全國智財經理人高峰會議及亞洲大聯盟會議同時於臺灣舉辦,並且透過會議將亞洲各校緊密合作亮點企業帶入參加與平台夥伴學校共同交流媒合,以擴大國際友校間之技轉和產學合作。在疫情允許下,也將推動實地交流參訪。 四、國際學院已成立3個跨領域的碩士學位學程,包括全球農業科技與基因體科學碩士學位學程、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現申請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中。並推動教育部臺灣優華語計畫與國外夥伴學校加強國際合作以推展華語文教學,包括:美國印地安那大學、哈佛大學、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天普大學、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康乃爾大學、密西根州立大學、英國聖安德魯斯大學。 五、推動雙語計畫,成立雙語教育中心、建置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工學院、生農學院)、規劃學系全英學士學位(經濟、機械、化工、電機、人類、昆蟲、國企、會計、工管)、配置教師員額(共教中心、資管系、工學院、生農學院、國際學院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強化全校性雙語環境(系所院雙語環境含軟硬體與網站優化補助)、輔導學生提升英語能力(弱勢生英語課程補助、增設英語小聚空間及活動、英語寫作種子學生輔導員培訓、各項提升學生英語能力補助等)、鼓勵教師全英授課(EMI教師輔導與認證、EMI TA培訓、全英語授課獎勵辦法)。 六、110年度「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共計通過13件計畫,期中成果報告已由中研院學諮會於110/11/26完成審查全數通過可繼續執行第2年度並維持相同補助金額共新臺幣1,000萬元,合計雙方111年共計補助經費為新臺幣2,000萬元。 七、校務研究暨社會責任辦公室:完成「臺灣大學社會責任與永續治理行動計畫」結案報告書,針對八大領域(能源、交通、建築、水資源、空氣、廢棄物、飲食、景觀與生物多樣性)與碳中和路徑提出具體目標與推動策略。並規劃2021年大學社會責任報告書編製作業,本次將以大學永續發展追蹤評估與評級系統(Sustainability Tracking Assessment & Rating System, STARS)作為主要揭露架構,由第三方進行ISAE 3000有限確信,預計111年6-7月發布。另協助吐瓦魯抵禦氣候變遷,實踐國際社會責任。並於110年12月3日至5日參加《2021台灣氣候博覽會》,推廣本校永續發展治理作為、「臺大社會責任與永續治理行動計畫」執行架構與成果,與碳中和路徑之減碳策略及現行措施,亦邀請相關研究團隊展出本校推動之USR執行案例。 八、成立永續辦公室籌備處,於110年11月下旬召開籌備會議,並辦理永續發展諮詢委員會及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之聘函致發及籌辦召開推動委員會議事宜。 九、完成法制作業手冊,為提升效率,重整分層負責明細表,經由彙整行政機關法制作業實務相關文件及蒐集其他大學法制作業手冊,召開行政法及大學行政相關專家顧問會議,並蒐集各級法規訂修流程多元態樣,與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之行政部門溝通對話,於110年12月完成本校法制作業手冊,110年12月7日行政會議通過,12月28日公告發布。訂於111年1月17日、1月21日、2月11日辦理3場實體教育訓練及提供數位訓練課程,俾利各單位訂修法規時有所瞭解及依循。後續並將建立相關配套以落實執行,確保本校法規制度品質。另法規英譯也在進行中。 十、臺灣大學系統:自103-2至110-1學期「校際選課」統計,總計3萬2千800人次。自108年9月起開辦「臺大系統開放跨校輔系」,110年共40個學系參加、申請人數為140人、錄取人數68人(48%)。110年度補助6件『年輕學者創新性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總補助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整。 十一、藝文中心秉持文化推廣理念,本學期共舉辦9場音樂會、2場音樂主題工作坊,為校內師生以及鄰近居民帶來豐富的藝文饗宴。亦積極鼓勵學生及校內社團提案藝文活動一起促進人才培育,已舉辦「NTU藝起來」等4場系列活動。並於110年12月26日至111年1月16日展覽及演出「白日夢百科全書vol.2突崩」學生創作成果,為中心公開對學生徵件的年度創作計畫,以多樣的媒材與形式,呈現歷經數月從發想到執行的創作成果。 十二、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完成建管審查程序。細部設計同步修正中,建築師事務所於110年12月提供材料樣品予本校確認室內裝修材料選用。規劃111年國小科學冬令營,預計舉辦2場,第1場:111年1月21-24日(國小1-3年級);第2場:111年1月25-28日(國小4-6年級)。 (二)雲林分部:本校與衛福部、國家衛生研究院三方合作建置「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案,110年11月23日行政院秘書長召開高齡案營運計畫及興建工程計畫修正討論會議。11月26日國衛院函復衛福部興建工程計畫(修正四版)。「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綜合大樓及醫護宿舍新建工程計畫」基本設計報告書已於10月27日報教育部審議,新建工程專案管理暨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開標(資格標),與優勝廠商議價議約後決標。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工程因應111年7月虎尾醫院新建工程開工,所衍生停車需求,依校園整體規劃書中位於學府東路頤賢綜合球場旁之停車場規劃用地進行開發,預定總面積約9,000平方公尺,可容納292個停車位(含身障及婦幼停車位)。雲林分部前瞻農業試驗場新世代農業示範基地規劃案於11月22日進場開始施工。「植物醫院」診斷服務諮詢窗口案件統計共計259件,輔導面積為160.1385公頃。110年度講習會總計輔導學員數455人次。「動物醫院雲林分院診療中心」有關家畜類(豬):抗體診斷服務2799件;分子生物診斷1304件;微生物分離鑑定及藥物敏感試驗158件;組織病理診斷111件;駐場疾病防治及診斷技術服務共38場。禽類:抗體診斷服務6件;分子生物診斷62件;微生物分離鑑定及藥物敏感試驗16件;組織樣材病理診斷6件;駐場疾病防治及診斷技術服務共6場。 十三、推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以關懷本校教職員工在身、心、靈等各方面之健康促進及不同人生階段的全人需求,其中愛心健檢至110年11月底,有33場專場,838名師長同仁受檢,182名轉診,7人癌症確診。另實施多元諮詢與健康促進,包括心理諮商0800專線至11月底,115人次去電/去信,200人次一對一諮商;聯合健康諮詢(健檢報告、營養、運動),共10場,服務150人次;另辦理43場實體活動,26場線上活動,內容涵蓋運動課程、休閒體驗、藝文饗宴、工作坊跟專題講座等,超過3,000人次參與。111年將持續提供多元化的課程內容。 十四、進行百歲校慶籌備,於110年10月成立校慶籌備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包括行政單位主管、各學院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總會代表等,將定期召開委員會議以檢視籌辦情形,第1次籌備會議已於110年10月28日召開,會中就各單位提出之活動發想予以聚焦討論,分為校級與院級活動,並確認校慶亮點與校級活動之主責單位,下次會議預計111年2月下旬召開。 十五、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0萬9,434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204張,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並進行校友資訊系統優化/校友資料庫清理整合專案。籌辦B55、B56、B57校友五十重聚及協辦B76、B77三十重聚及B66四十重聚。 教務方面: 一、本校112學年系、所、學位學程增設案,計有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博士班」及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數據拓析統計研究所」等2案,目前業經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擬續提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 二、本校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於110/11/3及11/17放榜,正取生2,654名、備取生2,075名。經網路報到後,備取生共遞補609名;碩士班考試計有120系所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合計1,723名,110/11/30-12/7報名,111/2/12-2/13(星期六、日)兩天分別在本校及臺南一中等地舉行筆試,2/14-2/20閱卷;3/9及3/23分兩梯次放榜。 三、持續爭取菁英,擴大希望。111學年度個人申請希望組名額共56名,持續朝二年倍增、四年三倍的目標努力。110學年度希望獎學金頒發給128名學生,較109學年度增加20名;辦理學士班傅鐘獎學金核定及續領;優秀博士生獎學金57名(4萬/月,獎勵4年),111學年將更名為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並增加11位名額,共68位名額,111學年將增加勤學獎學金57名(2萬/月,獎勵3年)。 四、推動領域專長,110/11/29校課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全校50教學單位、共209個領域專長,110-2學期徵件至111/3/31截止,審查通過後可於111-1學期施行。 五、推動院校學士,以領域專長為基礎,在現有系所學科框架下,提供具有彈性的跨學系知識整合,並授予學士學位,對象為本校學士班學生,校學士於110學年度以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試辦。「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於110年11月送教育部備查。「校學士學位修業規定」草案及「校學士學位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草案預計提3月教務會議討論,並配合「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修正學則後報部實施。 六、學習規劃辦公室,自110-1開學提供服務,截至110/12/27,已有131人次申請服務,共計67人次學生完成初談。將持續推廣辦理服務說明會,並優化服務。 七、優化數位教與學環境,開發與維運NTU COOL數位教學平台,預計於111-1學期起正式取代CEIBA,成為本校正式教學平台。111年1月17日起可於NTU COOL開啟110-2學期課程,教師可選擇複製來自CEIBA、COOL之過去課程內容。110-1學期截至110年12月28日有3,874門課程於NTU COOL上開設,30,036位學生使用。綜合教學館21間教室課程自動錄播系統於109-2學期啟用,共同教學館15間教室將於110-2學期啟用,支援教師錄課並自動上傳NTU COOL,110-1學期共有80門課程使用。實施線上課程學分採計,109-2學期共計526人次報名認證考核,486人次通過;110-1學期共計418人次報名認證考核。 學務方面: 一、首辦夢田深耕計畫分享會,邀請學務處臺灣壯遊暑期實踐企畫、教務處希望計畫輔導團及教務處自主學習計畫與學生進行綜合意見交流,發展跨組室橫向合作契機。以Open School方案為分享標的,分享者收穫豐富、受到面對面的鼓舞,與會者也備受激勵。110年輔導實踐研究結果發現,參加夢田深耕計畫B11生活津貼餐食方案之學生,身心力的提升有顯著改善。另進行夢田深耕計畫輔導實踐研究,探討計畫中的4個方案與學生學習成就「領導力、就業力、身心力」之關聯,檢驗輔導成效,研究結果亦為111年政策制定提供實質助益。 二、實施導師精進方案,本學期推動系所關懷導師、導師社群、學生暖心關懷輔導及優化導生綜合資料系統等精進方案,以增進師生互動,導師之間共學交流,以及對各類學生的關懷輔導,強化校園關懷網絡。經函請各系所共計推薦48位關懷導師,已辦理10月線上座談會及11月研習交流活動,內容包括方案重點及駐院學輔專員新制(已設置3名學輔專員,服務6個學院)、系所關懷導師經驗心得分享、學生輔導知能講座、心輔中心相關學生輔導資源提供、綜合座談及Q&A等,共有51人次關懷導師參與。 三、精進資訊安全,自110年4月起全面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歷經近8個月建置工作,除建立資訊安全組織,另完成資訊資產盤點分級、風險管理及營運持續演練,確保相關作業流程更佳制度化。110年度共辦理11場次36小時資訊安全教育訓練課程。為確保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適用性和有效性,辦理內部稽核並召開管理審查會議。另為檢核核心系統是否遵循國際標準要求,委由ISO 27001:2013第三方驗證機構執行文件審查與實地稽核作業,已於110年12月24日審核通過發證建議,將於111年1月正式取得證書。 四、規劃新生學習入門書院,因應111學年分科測驗延後放榜及9月5日開學,調整辦理形式,並跨處室協調新生入住、註冊、健檢、華語文測驗、開學典禮等時程,相關時程及改版後書院企劃業已完成,提報111學年度行事曆。 五、規劃111年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因應人才招募數位化趨勢及兼具防疫考量,規劃同步辦理實體與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活動,預定111年3月5日辦理實體徵才博覽會、3月5日至31日辦理虛擬數位徵才博覽會、3月8日至15日辦理公司說明會、3月16日至23日辦理公司參訪。已於110年10月27日至29日開放企業報名,報名企業共計292家。 六、推動食品安全,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肉品內乙型受體素抽驗檢測自110年3月2日起正式執行實地查察抽檢送樣工作,於膳委會網頁公布前次檢驗結果,至12月10日止,共抽驗370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全數符合。 總務方面: 一、辦理第一代傅鐘揭幕典禮:配合11月校慶於11月24日起舉辦「對話(dialogue)2021年臺大校門90週年暨傅鐘70週年檔案紀念特展」活動,並將1951年鑄造的傅鐘遷移至檔案館展出,搭配底座及打造新鐘架懸掛,於110年10月21日辦理第一代傅鐘揭幕典禮,讓保存長達57年的傅鐘,再次展現,成為檔案館的鎮館之寶並永久展出。特展特別蒐集大門及傅鐘的歷史檔案資料,透過源起、事件、時空、知識及工藝等5項對話,來瞭解大門及傅鐘守護臺大的種種歷程,繼續邁向臺大百年。 二、推動傅園整體景觀改善工程,第一期工程經費由畢業50年校友捐款支應,以墓園主體範圍(斯年堂、方尖碑及水池等)採檢核分級裂縫破損情形進行原貌(樣)修復,傅園植栽、樹形並進行整理及疏枝,於110年12月16日完成斯年堂部分修復,並於12月20日舉辦追思紀念會。後續將進行方尖碑及水池修復。 三、推動收發文整體作業電子無紙化,110年1至11月校內電子發文公文數為17,237件,109年同期為12,337件,共增加4,900件,增率約40%,校外來文掃描電子化共3,458件,增加電子收文率8.09%,使整體電子收文件數達37,906件,占全體收文數88.67%。 四、推動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計畫,6案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工程之建造執照雖均已取得,惟因COVID-19疫情、物價波動等因素,部分案件歷經1至3次招標皆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重新檢討計畫經費及評估因疫情影響而致營建工程物料上漲等情事,修正計畫(規劃構想書)後6案總工程經費調整為新臺幣6億4,772萬9,128元,增加經費計2億468萬7,844元,已於110年10月18日函報教育部,並依教育部10月29日函復之審查意見修正後,於11月24日報部續審中。考量6案建照開工期限及加速進行宿舍興建與預算執行,教育部於10月26日原則同意本校併行本案招標公告及辦理評分及格最低標評選作業,俟教育部核定後再予以決標,以加速辦理進度。目前6案工程依修正後經費重新上網招標中,俟工程決標確認工程費用及貸款方案後再提宿舍委員會討論。另通案辦理11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案,其中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四小段204地號等4筆土地因需撥用國有財產署管有之205-1地號國有土地有其急迫性,經110年9月27日總務處職舍新建專案會議討論將此處基地納入第一優先啟動報部新建程序,已於11月1日書面報告各宿舍委員後正式函報教育部審查,俟依教育部11月15日函復之審查意見修正後即可再報部續審。 五、推動客座學人宿舍整體裝修規劃,以提供舒適住宿環境,現已完成2戶樣品屋裝修;預計111/7完成2棟建物。 六、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已於110年11月18日通過文化局審查,將於111年1月12日進行施工廠商評選會議。預定目標期程於111年11月完成建築主體修復。另「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文化局已審核通過本案期末報告書,由本校檢視涉及個資、商業隱私等不適合公開的文字、照片等,提供文化局移除、遮蔽資料,以利完成報告書公開版供外界人士參閱。 七、配合推動本校專任計畫人員薪資統一報帳專案,為簡化計畫執行單位行政作業,由人事室、主計室、計資中心、出納組等單位成立工作小組,已進行多次會議,討論統一報帳流程及細節,出納組將配合比照約用人員薪資統一造冊。 八、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實際進度達99%。人文大樓:3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66.4%,機電標進度6.9%。學生宿舍新建工程:統包工程經3次上網公告皆無廠商投標、流標,已請PCM進行預算檢討及報部調整預算作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技服基本設計進行中,110年12月22日召開籌建委員會。 研究發展方面: 一、教育部110年12月14日公布第25屆國家講座得獎人共7名。本校有4位教授獲獎,分別為社會科學類科:鄭伯壎教授(心理學系);數學及自然科學類科:邱勝賢教授(化學系)、林依依教授(大氣科學系);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廖婉君教授(電機工程學系)。 二、教育部110年12月14日公布第65屆學術獎得獎人共10名。本校有3位教授獲獎,分別為數學及自然科學類科:林太家教授(應用數學科學研究所);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林智仁教授(資訊工程學系)、張耀文教授(電子工程學研究所)。 三、110年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與各研究團隊交流會於110年11月3日在鄭江樓及學新館舉辦,特色領域中心、國際競爭重點領域人才培育方案共15中心團隊及核心研究群43團隊,總計58團隊,超過200位老師參與,一同分享跨領域研究成果,透過交流平台讓許多領域相通、不同類型團隊互補了解,創造出新的火花,為各團隊注入研究新動力。 四、新進教師補助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等經費),讓教師可一次申請,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補助金額為副教授以上80-120萬元,助理教授60-100萬元;110年到職之新進教師,已申請經費補助者總計59位,核定總金額為4,547萬元。 五、為激勵本校教師,長期致力於重要領域課題之原創性研究,充分發揮研究潛能,期使在尖端及重要領域研究上具有領導之地位,徵求學術研究生涯發展計畫(深耕型計畫及桂冠型計畫)。110年度深耕型計畫核定補助共計39案,合計為新臺幣29,651,369元;桂冠型計畫以配合科技部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110年度核定補助共計66案,合計為新臺幣21,160,545元。 六、為鼓勵學院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依據「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發放110年度第1學期學院補助款,本款項限撥付本計畫在領學生,補助名單、金額及人數由學院自訂,共6個學院符合申請資格,各學院受補助人數為理53人;工79人;生農18人;公衛3人;電資30人;生科17人,總計核撥3,072,000元整。 七、農委會為協助解決大陸110年9月20起暫停臺灣釋迦輸陸問題,及拓展鳳梨釋迦新興外銷通路,函請本校無償授權運輸保鮮技術以利其甄選外銷業者運用,協助國家維護農業發展。本校已依無償授權流程於110年12月6日完成校內審核並與農委會締約,後續將於授權期間內蒐集本案相關數據資料,作成本校USR個案成果。 八、本校110年度截至110年12月7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347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8億6,196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110-1學期國際學位生共計424人完成註冊,較去年同期282名成長50%。為鼓勵於本校就讀之優秀國際學生繼續於本校攻讀碩、博士班,設立臺大境外學位生續讀獎勵金,預計自111學年度起實施。 二、出國雙聯學位計畫110學年度計有28名。為鼓勵學生參加雙聯學位計畫,設立出國雙聯學生獎學金,補助出國雙聯學位生機票及生活費,且針對弱勢學生提供額外生活費及學雜費補助,預計自111學年度起實施。 三、為配合雙語國家政策並鼓勵教師以英語授課,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持續辦理英語授課補助計畫。除原先服務性、通識、模組及國外學者密集課程,另擴大領域專長課程及系訂必修2類英語授課補助類別,並提高補助金額(新開課程由原先每門補助新臺幣4萬元,提高到每門5萬元;續開課程由原先每門補助新臺幣2萬元,提高到每門3萬元;倘最終修課人數達80人,則提高1.5倍補助金額)。 四、開辦全臺第一個專為國際生打造的師徒制實習計畫—「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特別邀請政府部門、駐臺外國機構、企業、新創公司、商會、研究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等機關(共計67間),提供國際生暑期實習,並由組織高層擔任國際生之導師(共計87位)。參與機構開放之職缺超過156個。為了讓臺大國際學生能更充分瞭解本計畫的實施內容及申請相關辦法,藉此在正式申請日期開放前,規劃舉辦了2場英文、1場中文共3場的說明會。 五、因應疫情影響實體招生活動辦理,積極推出國際學生線上招生教育展,首次以虛擬實境平台呈現,自110年11月開展起,已有近90個國家,超過3,000名觀展者上線互動,展期預計將維持1年,持續更新學校與學院的教研亮點,強化線上資訊的曝光。 六、2022哈佛臺北書院(Harvard Taipei Academy)已確認住宿及教室場地之需求,及本地教師之招募、各項活動行程及地點。雙方合約預計於111年1月完成初稿,並預計於111年3月由哈佛大學確認學員名單。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0年9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共計新臺幣54,050,108元、美金230,890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0年9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共計新臺幣67,150,000元、美金857,500元,皆已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111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國內外經濟雖仍處高檔,惟仍須觀察國內外最新病毒變種疫情、通膨影響經濟發展程度、中美政治與FED升息時程等情勢,密切注意貨幣寬鬆政策與原物料價格波動幅度,另因應低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持續增加資金配置至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 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 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首次展開研究生校友募款,針對EMBA校友,以「創校百年願景基金」募款為主軸,分別於110/11/26舉辦「臺大93校慶EMBA重聚募款餐會」及12/10「創校百年願景餐會」,深化與研究生校友的連結。未來持續進行「臺大拔萃講座」留才攬才募款,以協助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並精進「校園護樹計畫」與「創校百年願景基金」之定期定額募款專案。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本校參加110年度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表現傑出,榮獲36金27銀25銅佳績,並有2項打破大會紀錄,成績為非體育校院第1名。其中游泳隊拿下20面金牌,更有兩個項目打破大會全國紀錄,而目前就讀運管碩士學程的黃渼茜選手,更是代表國家參加東京奧運為國爭光。田徑隊亦拿下3面金牌,女排也創下隊史三連霸紀錄,而男籃更是以一般生的拚勁,勇闖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一級的最高殿堂;本校在大專教職員工的各項競賽亦獲得許多佳績,包括網球青年組亞軍、長青組殿軍,羽球壯年組冠軍、壘球季軍。 二、全校運動會於110年12月3日及4日在校總區田徑場辦理完成,參賽人數5,470人,活動開幕以「動一片初心美好 迎向力與美的人生」為主題。於學生女子組的賽事,在200公尺的比賽中,獸醫系洪逸璇同學以26秒52的成績,打破高懸25年的校運會紀錄(26秒65),創新歷史篇章。 三、推動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共計20名,每位每週授課時數至少16小時,其中9-10小時為開授全校性或全院性共同修習課程,餘由主聘單位統籌。110學年度第1學期業聘任10名,共計開設55門課,其中33門通識課程、25門英授課程,16門課程開放100人以上選課,共計提供3,900名學生選課。110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2名,均屬STEM基礎學科,其餘名額持續積極辦理徵聘。 四、「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共補助111門課程(119個班次),含討論課程31門、實習課程9門、一般課程58門、語文類課程12門、大班授課1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65人次。另關於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亦有補助教學助理共計17人次。 五、辦理線上年度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主題聚焦於「停課不停學:疫情時代下對教育的挑戰與因應」,探討受疫情衝擊影響下改採全面線上教學,學校、教師及家長面對的挑戰、因應與創新做法,透過經驗分享及直接對話反思其對當前教學系統的衝擊、啟發與改變,同時段參與人數至多達202人。 圖書館方面: 一、圖書館於110年11月12日至12月26日於日然廳辦理「臺靜農先生百廿誕辰紀念特展」,並於11月12日下午舉辦開幕式暨紀念專輯發表,展覽內容以臺大圖書館、中文系及臺先生故舊師友之原件收藏為主,區分為五類主題:「書畫、篆刻、手稿、信札、文物」,除精選篆隸、行草、簡牘等各體書作,以及梅、蘭、松等花草畫作外,並藉由詩文、書信,概略展示臺先生之行迹與交遊,具體而微地彰顯臺先生關切時代的精神與懷抱。 二、圖書館於110年9月1日至11月15日舉辦『萬LINE聚集』總圖原創貼圖大賽,邀請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一同設計融合圖書館元素的專屬LINE貼圖。高達52位讀者設計了872張優秀貼圖作品,於12月中完成評選作業,將輔導前三名獲獎作品於LINE原創市集上架,並授權圖書館後續利用。 三、擴大行動支付使用範圍,圖書館於110學年度推出線上支付繳費服務,除了悠遊卡繳費外,提供「街口支付」和「LINE PAY」兩種電子支付繳費服務,師生可隨時隨地使用電腦或行動裝置繳納逾期各項罰款與長期寄物櫃租用服務等,不須親臨櫃台辦理,提供讀者快速便捷之服務。 四、深化領域網絡分析服務,圖書館結合社會網絡與引文分析技術推出領域網絡分析服務(Domain Network Analysis Service),依據所分析的服務對象不同,分為「教師研究支持服務」、「機構決策支援服務」及「學科領域分析服務」3種面向,透過視覺化的圖型呈現領域內主題發展現況,辨識研究典範及新興趨勢,並發掘潛在合作對象。 五、研究資料管理專業課程國際合作計畫:圖書館於109年6月起與Harvard Medical School、Harvard Library、Simmons University等多個學術機構共同合作圖書資訊專業學術計畫—「研究資料管理圖書館員學程(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Librarian Academy,簡稱RDMLA)」。110年11月於Canvas平台正式推出RDMLA中文版課程,免費開放給全球華文世界之研究資料管理進行自主學習。11月12日舉辦「研究資料管理實務線上工作坊」,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針對研究資料管理闡述相關知識理論,與館員進行RDM服務及課程應用之實務分享。 六、提升館舍進出安全機制,本學期更新總圖書館1樓及自習室進出閘門,汰換舊型手動式推門,出入口皆採用數位自動展翼閘門,並與原安全系統介接,提升讀者出館之便利性,減少接觸維護防疫安全,同時避免未持證件或持無效證件之人員尾隨進出。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推動電子表單開發平台,已開發完成26項表單系統,8項系統正在開發中。利用表單快速開發模式,使得在開發「學務處臺大身心普查研究問卷」及「THE Impact Rankings填報系統」可快速產生介面雛形,發揮敏捷軟體開發之優勢,能快速與靈活面對業務單位的需求變更及建立良好的溝通橋樑,大幅減少程式設計師因業務單位需求不確定時額外增加的系統開發時間。 二、為提升本校行政效率,開發研究助理e化統一報帳作業,計畫人員聘僱系統於人員聘僱時,可申請委由校方自動報薪;於委託期間e化帳務系統將按月產生報帳資料,Email通知計畫主持人,確認無異議後自動報薪。目前已完成系統所需自動報薪申請介面、「e化帳務系統」相關配套之校務系統,正在進行內部測試。配合人事室年底業務作業需求,預計於111年2月進行系統小規模試營運。 三、校務系統與公文系統維運:預計更換4台伺服器以及2台資料庫,以及添購All Flash儲存設備,提供全校師生更好的校務系統環境,另透過WSUS管理、審核與發佈校務系統與公文系統之Windows安全性更新,即時掌握作業系統更新狀況,並達到無任何服務因更新系統而導致服務中斷之情況,不僅提升作業系統方面的安全性,同時也提升服務的穩定性。 四、NTU VM雲端虛擬主機租賃服務:為了提供更好的雲端運算、儲存環境供教學、研究、行政所需,透過雲端服務讓IT資源使用更好的分配,也讓教學、研究團隊將心力集中核心業務,虛擬主機租賃服務已新添加一台伺服器主機,提供更高的計算能力和更好的服務品質。目前教學/研究單位租賃144台、行政單位租賃77台、總租賃單位台數289台以上。 五、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802.11ac(1.2 Gbps)的4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0年12月7日止共有3,339顆無線基地台(AP)。另提供全校無線網路服務即時統計資訊,內容包含校區即時資訊、建物即時資訊及流量即時資訊。校內無線網路於110年9月7日至110年12月7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博雅教學館、普通教學館、公衛系館、新生教學館、共同教學館、基礎醫學大樓、綜合教學館、管理學院一號館;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21,000人(無線裝置數)。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101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1101A1)存查。 貳、確認110年10月23日及12月25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0年10月23日及12月25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110學年度第1學期1次臨時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101B)存查,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01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7(各單位書面報告)第19-1頁。 本委員會於110年12月23日召開會議,安排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2月17日,計收到3件提案,包括校長交議案1件及學院提案2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及程序表照案通過。 本次會議亦討論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程序表、選票樣式、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補充規定及投票注意事項,經委員討論後決議:請秘書室依報教育部備查之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選票樣式及注意事項,並將相關檔案傳送各委員。若有委員認為係重大修正,則需再召開程序委員會討論;若無重大變動,則無需另召開程序委員會,俾將注意事項提送111年1月8日校務會議報告。(補充說明:查110年12月25日臨時校務會議中對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之3處修正無涉及遴委會組成及產生方式,即補充規定及投票注意事項尚無需作連動修正,爰於12月28日前獲得16位委員回覆同意,將補充規定及投票注意事項提送本次校務會議報告,且不另為2月19日臨時校務會議召開程序委員會。)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肆、校長遴選事務報告 秘書室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簡報檔如11101F3.pdf)。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於111年2月19日(星期六)舉行,當日投票時間自上午9時至下午2時止,地點在校總區第1會議室,校務會議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補充規定及投票注意事項請參考資料編號11。 請於今日校務會議推選監票人員(由校務會議各學院代表各1名,非屬學院單位代表、研究人員代表、助教代表1名,職工代表1名,學生代表1名擔任),並由校長自監票人員中指定1名為監票組長,推選結果請於今日中午11:00前送交秘書室工作人員。2月19日上午8:30先請監票人員至第1會議室檢查投票箱、圈選處、彌封投票箱、檢查並清點各組票數。 人事室林主任忠孝補充說明(簡報檔如11101F4.pdf)。 伍、選舉 一、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  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及進修推廣學院院長。    (二)推選委員:      1.教師委員: 院    別 姓               名 新任委員(任期2年) 尚有1年任期委員  文 學 院 李賢中  教授 朱秋而  教授  理 學 院 周泰立  教授    社科學院 吳慧菁  教授    醫 學 院 謝松蒼  教授 錢宗良  教授  工 學 院 闕蓓德  教授 林沛群  教授  生農學院 林裕彬  教授 葉德銘  教授  管理學院 林世銘  教授    公衛學院 鄭雅文  教授    電資學院 吳忠幟  教授    法律學院 李素華  教授   生科學院 董桂書  副教授          2.職員委員:康美華 秘書 (任期1年)      3.其他委員:李坤培 教授 (任期2年)      4.學生委員:張承宇 同學 (任期自110.8.1至111.7.31) 二、教職員宿舍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總務長、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 (二)推選委員:  1.教師委員:  院    別 姓               名 新任委員(任期2年)   尚有1年任期委員  文 學 院 李文良  教授 林瑋嬪  教授  理 學 院 林立虹  教授 莊振義  副教授  社科學院 周桂田  教授 張錦華  教授  醫 學 院 沈麗娟  教授 錢宗良  教授  工 學 院 周雍強  教授 鄭如忠  教授  生農學院 王淑美  副教授 劉力瑜  教授  管理學院 林嬋娟  教授 林姿婷  副教授  公衛學院 陳家揚  教授 黃耀輝  教授  電資學院 吳忠幟  教授 洪士灝  教授  法律學院 黃詩淳  教授 謝煜偉  教授  生科學院 丁照棣  教授 李承叡  副教授   2.體育室、研究人員、助教代表互選之委員:藍弘旭 助教(尚有1年任期) 3.職員委員: (1)新任委員:吳義華 專門委員 (任期2年) (2)尚有1年任期委員:寧世強 組長 陸、報告案 一、編號:110116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報告:檢具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1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3),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43條,研究學院應擬定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報管理會審議、經監督會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及主管機關備查。 (二)本案業經本院管理委員會第4次會議、本校監督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 決定:重點科技研究學院111年度經營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柒、討論提案 一、編號:110113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修正案。 決議:本案緩議,請副校長召集法務處、人事室、主計室等相關處室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釐清法務處之功能、職掌及定位,如有結論再提會討論。 二、編號:110114 醫學院提:醫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博士班。 決議:照案通過。醫學院112學年度增設「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博士班。 三、編號:110115 公共衛生學院提:公共衛生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健康數據拓析統計研究所」碩士班。 決議:照案通過。公共衛生學院112學年度增設「健康數據拓析統計研究所」碩士班。計畫書請納入與本校統計碩士學位學程、理學院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等單位之合作發展及本身重點之說明。 主席宣布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監票人員推選結果,並指定林致廷教授為監票組長。 單    位 監票人員姓名 單    位 監票人員姓名 文 學 院 李賢中 教授 公衛學院 江東亮 教授 理 學 院 王慧瑜 副教授 電資學院 林致廷 教授 社科學院 林照真 教授 法律學院 黃詩淳 教授 醫 學 院 陳佳慧 教授 生科學院 李宗徽 教授 工 學 院 吳文方 教授 非屬學院單位、研究人員、助教代表 衛強 研究員 生農學院 張芳嘉 教授 職工代表 王慧茹 組長 管理學院 楊曙榮 教授 學生代表 汪柏辰 同學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中午12時23分)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101A 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101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1101B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110學年度第1學期1次臨時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101C 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1-12-25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25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1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謝謝大家在寒冷的天氣撥冗參加臨時校務會議,今天會議主要任務是討論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案。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3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9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4分,開始開會。 貳、程序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3。 本委員會於110年12月6日召開本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會議,討論臨時校務會議程序表,經委員討論後通過,並決議:考量本次校務會議僅討論1個提案,建議本次臨時校務會議每人發言以3次為限,每次3分鐘。請秘書室於行政會議周知主管,有關教職員工生針對本次臨時校務會議提案如有意見,可至校務會議提案討論區網頁(https://mis.cc.ntu.edu.tw/aca3_meeting )提出討論交流。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補充說明:本次校務會議因僅討論1個提案,每人發言以3次為限,每次3分鐘。) 參、討論提案 主席:身為現任校長,我個人覺得不應再參與任何與下任校長選舉相關的討論-包括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後續的討論將請羅副校長代為主持。 管校長離席 羅清華副校長代理主席 一、編號:110112 人事室提: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案。 本案經討論及修正後[註1],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三點至第二十四點條文修正如下: 三、本會置委員二十一人,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其組成如下: (一)學校代表九人,含編制內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以下簡稱教研人員)代表七人,行政人員代表一人及學生代表一人。又教研人員代表中,教師不得少於六人。 (二)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九人。 (三)教育部遴派代表三人。 學校代表、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委員十八人,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應占]學校代表、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產生方式如下: (一)由各學院編制內講師或相當講師級以上教研人員以普選方式選出具教授或研究員資格之教研人員代表候選人一人、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一人,再由校務會議代表以每人連記至少十一名候選人之投票方式,選出得票最高之七位教研人員代表,及該七位教研人員代表所屬學院之外票數最高之四位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代表。 校務會議代表選出之教研人員代表、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行政人員代表十二名中,任一性別不得少於[至少應有]四名,不足額時,依各學院教研人員代表得票高低,自得票最低四學院中,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得票較低且該性別委員人數過多者,自其候補人選順序名單中,調整少數性別委員候補人選為該學院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當選,原候選人調整為該學院候補人選。 非屬學院之編制內講師或相當講師級以上教研人員,共同教育中心及教務處教研人員併入文學院,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教研人員併入理學院,各依該學院辦法規定參與選舉。 (二)其餘五位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由校友總會推薦四名、行政會議推薦六名人選,再由校務會議代表票選決定校友總會推薦代表二位、行政會議推薦代表三位。校友總會、行政會議推薦人選及校務會議決定之二類代表,均應含不同性別。行政會議推薦人選之產生,宜邀請校內外各相關團體推薦,其辦法由行政會議自訂之。 前項第一款之教研人員代表及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之提名及選舉辦法,由各學院院務會議依相關要點訂定後報行政會議核定。各學院依核定之辦法有客觀窒礙難行時,得由行政會議核定補救措施。 行政人員代表一人,由全體職員(含助教)以普選方式就曾任組長或秘書以上職務者選出男女候選人各二名,再由校務會議代表選出一人擔任。 學生代表,由校務會議代表自本會組成時之本校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中選出一人擔任,當選資格應隨職務交接時嬗遞。 各學院送交校務會議教研人員代表與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時,應另分別明列其候補人選男女各二人,由校務會議在第二項第一款代表選出後,依其類別分別加以認可。 其餘各類代表於推選(薦)時,應酌列候補委員。行政人員代表、學生代表以校務會議推選時得票最高者當選,得票較低者列為該類候補委員。 各類代表候補委員,依其選舉辦法以得票數高低決定候補人選及優先順序。但遞補人選造成任一性別少於三分之一者,以遞補不足額之性別為優先。 本校現職專任人員,不得被提名為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代表。 同一人連續受聘擔任本會委員,以一次為限。但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擔任之次數,不列入計算。 四、本會委員同意為校長候選人者,當然喪失委員資格。 本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一)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二)與候選人有第十六點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訂[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 (三)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 (四)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本會委員有依第十六點第二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與第三項規定應揭露之事項及依第十六點第四項規定自行揭露之事項者,應提本會討論,作成是否解除委員職務或迴避之決議。 本會委員有應解除職務之事由而未解除職務,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教育部得以書面送交本校轉請本會議決;候選人或本會委員並得以書面舉出其原因及事實,向本會申請解除其職務。本會議決解除職務前,應給予該委員陳述意見之機會。 本會委員喪失資格或經解除職務[前二項]所遺委員職缺,按身分別依第三點規定遞補之。 五、依第四點第二項第二款應解除職務之本會委員參與決議者,該決議當然違背法令而無效。 第四點第二項第二款以外應解除職務之本會委員參與之決議效力,本會應於委員遞補後開會議決。 六[五]、本會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執行下列任務: (一)決定候選人產生方式。 (二)決定遴選程序。 (三)審核候選人資格。 (四)選定校長人選由本校報教育部聘任。 (五)其他有關校長遴選之事項。 本會應就二人以上之合格候選人審議,始得選定校長人選。 七[六]、本校應組成工作小組,協助本會執行第六點所訂任務(包括遴選作業細節性規定之擬訂、候選人遴選表件資訊揭露及資格之初審、遴選程序進行、法規諮詢及其他遴委會所提協助事項)。 前項工作由本會邀請秘書室、人事室及法務處各推派一至三位成員組成,本會並得推派本會委員一至三位參與工作小組工作,並由主任秘書負責工作小組之運作。 工作小組各項相關事宜之結論,應提本會討論確認。 本會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但校外委員得依相關規定支給出席費,並視需要酌支交通費。] 本會為執行相關任務所需經費由本校支應。 [本會行政事務由本校秘書室負責。] 八[七]、本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或提供相關資料。 九[八]、本校應於聘任本會委員次日起三十日[產生後二十日]內由現任校長召開本會第一次會議[集]。 本會第一次集會時,由委員互選一人擔任本會召集人暨會議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本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本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十[九]、本會就下列事項[有關人事事項之決定]應單獨列案逐案審查,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作成決議:[行之。] (一)依第四點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作成解除委員職務或迴避之決議。 (二)依第五點第二項規定議決應解除職務之本會委員參與決議之效力。 (三)依第六點第一項第三款與第四款規定審核候選人資格及選定校長人選。 十一[十]、校長遴選過程,在遴選結果未公布前,參與之委員及有關人員應嚴守秘密。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本會依法決議予以公開者,不在此限。 十二[十一]、本會召集人得指定委員一人擔任發言人,依本會決議代表本會對外發言。 十三[十二]、本會成立後,應即公開徵求校長人選,請各界依下列方式推薦: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內外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含退休)二十人以上之連署,得推薦一人。 (二)各學術專業學(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一人。 (三)本校校友總會、各地區校友會、學生會、研究生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一人。 本會委員亦得主動推薦;推薦辦法由本[遴委]會自行決定。 第一項公開徵求並接受推薦應公告一個月以上,受理期間以兩個月為原則。第二項之推薦亦應於前述受理期間內為之。 十四[十三]、推薦校長人選前,應先經被推薦人書面同意。被推薦人應符合國立大學校長任用相關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 。 (二)具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 (三)處事公正並超越黨派利益。 校長被推薦人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十五[十四]、被推薦人[者]應[向本會]提供[被推薦人之]個人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著作目錄、榮譽事蹟與成就[,]、治校理念與抱負等資料。 推薦者代表並說明推薦理由。 推薦所需書表格式,由本會另訂之。 十六、被推薦人應於參加遴選之表件揭露下列事項: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定大學校長資格之學經歷。 (二)聲明未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定消極任用資格。 (三)學位論文名稱及指導者姓名。 (四)遴選表件收件截止日前三年內,曾擔任營利事業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執行業務之重要職務。 (五)其他經本會決議應揭露之職務、關係或相關事項。 本會委員與被推薦人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委員應向本會揭露: (一)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二)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三)遴選表件收件截止日前三年內,曾同時擔任同一營利事業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四)遴選表件收件截止日前三年內,曾同時擔任同一營利事業決策或執行業務之職務。 (五)遴選表件收件截止日前三年內,曾同時任職於同一機關(構)學校,且曾有聘僱或職務上直接隸屬關係。 (六)其他經本會決議應揭露之職務、關係或其他相關事項。 遴選表件收件截止日後至遴定校長人選前,被推薦人或本會委員有前二項規定應揭露之事項,亦應向本會揭露。 本會委員與被推薦人間有前二項所定應揭露情形以外之事項,亦得自行向本會揭露。 十七[十五]、本會於公開徵求截止後,應就被推薦人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得請被推薦人提供補充資料或說明。 凡資格符合者,由本會進行個別投票,獲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至少二人為校長候選人。 十八[十六]、校長候選人產生後,本會應將校長候選人名單向全校公告,並附完整之候選人資料分送本校校務會議代表。 本會應就候選人之條件或事蹟對相關人士進行訪談,分別邀請候選人於校內公開作治校理念說明,並安排時間逐一面談。 面談完成後,由校務會議對個別校長候選人進行推薦投票,獲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應產生二人。校務會議推薦投票時每一候選人均單獨列名一張推薦票,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之候選人即為通過,通過或不通過均停止計票。 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之校務會議代表於推薦投票時應迴避。 第三[前]項推薦投票結果低於二人時,校務會議應於四週內就得票數低於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之候選人再次進行推薦投票,經校務會議再次推薦投票後,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若仍低於二人時,本會應依本要點再次公開徵求校長人選後依程序再由校務會議進行推薦投票以補足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二人。 候選人遴選過程如發生特殊事件,由本[遴委]會決定是否請候選人提供書面或蒞會說明。 十九[十七]、本會應對個別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進行投票。先選出二名得票數較高之候選人,再以每位委員圈選一人方式,以獲出席委員過半之支持者為校長當選人。 若無法依前項規定產生校長當選人,則本會應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再依本要點第十三[二]點規定重新徵求校長人選,並進行遴選事宜。 二十[十八]、校長當選人因故無法就職時,由原校長職務代理人代行校長職權,並由原遴選委員會重新辦理遴選事宜。 二十一[十九]、校長當選人確定後,本會應即公告並由本校報請教育部聘任之。 二十二[二十]、本會應於成立七個月內完成校長遴選。校長就任前之遴選爭議,本會應於三個月內作成決議確實處理之[,並於新任校長就職後自動解散]。 本會於校長就任後自動解散。但本會無正當理由怠於執行第六點所訂任務,或未於前項所定期限內確實處理遴選爭議者,經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提案,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解散。 本會經校務會議依前項規定解散後,本校應於二個月內重新組成本會。 二十三[二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或疑義時,由遴選委員會議決補充或解釋之。     本要點如有窒礙難行之處時,得由臨時校務會議補正之。 二十四[二十二]、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 附帶決議:請人事室詢問教育部有關「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訂定學校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提案解散遴委會之緣由。 註1 1.吳瑞北教授提修正動議:第3點第2項第2款修正為:其餘五位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由各地校友會以及學術專業學(協)會議決或二十名以上校友聯署推薦,經校務會議互選代表各院推選一名及學生代表三名組成之評選委員會挑選出十位人選,再由校務會議代表票選決定。推薦人選中各性別至少三分之一,且應涵括一定比例人文及藝術領域代表。相關辦法由評選委員會訂定之。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45票、反對69票否決。 2.張承宇同學提修正動議:第4點第4項修正為:本會委員有應解除職務之事由而未解除職務,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教育部得以書面送交本校轉請本會議決;候選人或本會委員並得以書面舉出其原因及事實,向本會申請解除其職務。本會以外人士亦得具名並檢具具體事實向本會申請。本會議決解除職務前,應給予該委員陳述意見之機會。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19票、反對94票否決。 3.張承宇同學提修正動議:第7點修正為: 本校應組成工作小組,協助本會執行第六點所定任務; 工作小組置委員五至七人,除人事室主任及主任秘書為當然成員外,其餘成員由遴委會委員互選產生。 工作小組應協助遴委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 遴選作業時程規劃及遴選作業細則之研擬。 (二) 候選人遴選表件資訊揭露及資格之初審。 (三) 遴委會委員與校長候選人間資訊揭露與利益迴避事宜。 (四) 遴選程序進行。 (五) 法規諮詢。 (六) 其他遴委會所提協助事項。 工作小組各項相關事宜之結論,應提本會討論確認。 本會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本會為執行相關任務所需經費由本校支應。 本會庶務工作,由秘書室主辦,其他相關單位協辦。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33票、反對79票否決。 4.張承宇同學提修正動議:第13點第1項修正為: 本會成立後,應即公開徵求校長人選,請各界依下列方式推薦: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內外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含退休)二十人以上之連署,得推薦一人。 (二)各學術專業學(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一人。 (三)本校校友總會、各地區校友會、學生會、研究生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一人。 (四)自我推薦。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46票、反對66票否決。 5.吳瑞北教授提修正動議:第14點修正為: 推薦校長人選前,應先經被推薦人書面同意。被推薦人應符合國立大學校長任用相關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 。 (二)具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 (三)處事公正並超越黨派利益。 校長被推薦人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四)爭取及運用資源之能力。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34票、反對77票否決。 6.張承宇同學提修正動議:第15點修正為: 被推薦人應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著作目錄、榮譽事蹟與成就、治校理念與抱負等資料。 推薦者代表並說明推薦理由。 推薦所需書表格式,由本會另訂之。 修正動議通過。 7.張承宇同學提修正動議:第18點修正為: 校長候選人產生後,本會應將校長候選人名單向全校公告,並附完整之候選人資料分送本校校務會議代表。 本會應就候選人之條件或事蹟對相關人士進行訪談,分別邀請候選人於校內公開作治校理念說明,並安排時間逐一面談。 面談完成後,由校務會議對個別校長候選人進行推薦投票,獲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應產生二人。校務會議推薦投票時每一候選人均獨列名一張推薦票,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之候選人即為通過,通過或不通過均停止計票。 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之校務會議代表於推薦投票時應迴避。 前項推薦投票結果低於二人時,校務會議應於四週內就得票數低於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之候選人再次進行推薦投票,經校務會議再次推薦投票後,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若仍低於二人時,本會應依本要點再次公開徵求校長人選後依程序再由校務會議進行推薦投票以補足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二人。 候選人遴選過程如發生特殊事件,由本會決定是否請候選人提供書面或蒞會說明。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50票、反對48票通過。 8.吳瑞北教授提修正動議:第19點修正為:本會綜合校務會議推薦投票及各項資料審查結果,對校長候選人進行投票,經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為校長當選人。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11票、反對72票否決。 9.吳瑞北教授提修正動議:第22點第2項修正為:本會於校長就任後自動解散。但本會無正當理由怠於執行第六點所訂任務,或未於前項所定期限內確實處理遴選爭議者,經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提案,校務會議代表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解散。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50票、反對26票通過。 10.張承宇同學提修正動議:增訂第24點為:本會委員,遴選期間不得為被推薦人或校長候選人個人辦理任何有關遴選之活動。遴選完成後,於新任校長第一任任期內,不得擔任由校長指定之行政主管職務。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21票、反對54票否決。 肆、散會(下午2時3分)
2021-10-23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39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0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3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8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2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學校過去一年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010F1.pdf、11010F2.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為有效整合跨行政與學術單位之永續發展事務,宣示本校落實永續發展的決心及推動「實踐永續,驅動未來」之願景,特設立「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為推動永續發展政策,進行永續校園治理與對外發揮社會影響力,特設立校級功能性「永續辦公室」。 二、本校依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設立「國立臺灣大學重點科技學院」,並研提「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書」,已經教育部通過審查,並核定15名專任教師員額,期程為110年8月1日至120年7月31日,共計10年。已成立「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籌備處,積極籌辦各項相關事宜。共有4家合作企業承諾長期(10年)挹注資金總計每年近1億元,進行前瞻研發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將設立3個領域的碩士與博士學位學程,3個碩士學程已參加111學年度碩士甄試招生,預計錄取75名,逕讀博士與國際生招生積極進行中。 三、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舉辦臺大創創2021春季第16屆孵化器/第6屆加速器DemoDay暨企業創新論壇,為新創出場策略及面對疫情如何加速吸引對創新議題有興趣之企業前來參與,藉此對接相關企業未來合作機會,提供更多資源給新創團隊。本次以線上虛擬展會軟體Gather舉辦DemoDay成果展,讓與會者可聽見創創中心本期團隊上台Pitch,更藉由虛擬攤位的設計,和團隊進一步互動,直接於線上洽談。 (二)邀請平台夥伴學校如日本、韓國、新加坡及以色列等國家之一流大學與亞洲國家駐台代表處負責科技、學術及產業承辦主管及人員共6國、19單位共同擴大推動亞太地區之合作聯盟,於110年7月12日舉辦「技轉-產學合作-智財的亞洲大聯盟序幕會議」,盼能提升臺灣及亞洲在世界學研界研發成果智財和產學合作能見度。 四、創新設計學院啟動未來大學行動方案包括: (一)未來大學發表會:於110年8月11日線上辦理,以「探索未來,定位自己」為主軸分享臺大未來大學執行近況,並首度公開《國立臺灣大學未來大學》白皮書。 (二)探索學習計畫(原:流浪學習):110-1學期總計110位學生參與說明會,9位學生申請,錄取7位學生。每位學生皆與課程導師完成媒合,並於110年9月16日完成期初交流會。 (三)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原:空白學程):110學年總計128位學生參與說明會,23位學生申請,錄取10位,並於110年9月7日完成期初交流會。 (四)設計你的課程(原:自主學習課程):110學年度執行1門課程。 (五)設計你的大學:於110-1學期開設此門課程,邀請對未來大學方案有興趣的師生與行政同仁共同參與。   (六)產業學苑:產學議題將重新聚焦於「描繪對未來人才的想像」、「探      索產學間多元的對話形式」以及「以跨領域思維回應產業議題」。      110年9月至111年2月將架構與重新定義產業學苑欲探索問題。 (七)實驗沙盒:於110年8月正式轉型為兼具教學與研究性質之功能性學院,以「創新、創業、創生、未來」為發展主軸作為臺大未來大學之創新教育實驗沙盒。 五、國際學院除了設立跨領域全英語國際學位學程,並強化與國際著名大學連結,推展國際學術合作,已獲得教育部臺灣優華語計畫支持,與國外夥伴學校合作推展華語文教學,主要項目:薦送華語教學教師/助教赴海外、夥伴學校學生來臺大學華語、線上一對一華語口語練習課程,第一期(110年5月至112年12月)合作學校:美國印地安那大學、哈佛大學、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及天普大學;第二期(111年1月至114年7月)預計合作學校: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英國聖安德魯斯大學、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等。已於9月28日與印地安那大學簽訂合作意向書。 六、推動雙語計畫,成立雙語教育中心(Center for Bilingual Education, CBE),與本校各學院、國際處、教務處、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共同教育中心、寫作教學中心等緊密合作,整合並共享資源,以EMI創新教學法培訓並鼓勵EMI教師,增加英語授課師資,進行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課程盤整和中長程規劃,以增加全英語授課之領域專長與學位學程,強化國際鏈結,增加國際學人/學生以加速本校全英語環境之形成。本校申請教育部第一期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之「重點培育學校」計畫,於110年9月獲教育部核定,110學年度獲7,500萬元補助,110及111學年度共外加雙語師資員額至多10名。 七、積極留才攬才,在彈性薪資方面,增加特聘教授申請之彈性,增訂「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6款比照第7款(具備各學院自訂之)資格者,得報校專案核定,以利各學院積極攬才。也增加授予彈性薪資教師榮銜,對於教學、研究或服務良好且符合各學院及共教中心自訂之資格條件,依「教研人員彈性加給給與作業要點」支領彈性加給之教研人員,可同時獲頒「年度績優」榮銜。 八、校務研究暨社會責任辦公室:出版109年大學社會責任報告書,以「抗疫防疫的成果」、「永續校園的治理」以及「社會影響的亮點」三大單元,闡述本校因應新冠肺炎之防疫措施,以及教學、研究、服務、治理等面向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多元成果。該報告書中文、英文版已於110年7月公開上線。另永續校園治理計畫聚焦能源、交通、建築、水資源、空氣、廢棄物、飲食、景觀與生物多樣性等八大議題,研搜超過20所國內外大學之治理目標與行動方案,邀請多名校內教師及其研究團隊參與工作會議,根據本校治理缺口與議題鑑別,提出適合本校校園情境之永續校園治理架構。例如針對校園回收水議題,於9月1日與總務處、環安衛中心、校規小組、水工所共同討論雨水回收流量統計與中水回收設施之建置評估。 九、臺灣大學系統:「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跨校修讀雙主修及輔系辦法」業經教育部同意備查。三校優勢學門各有不同,在地利之便以及互補性強等優勢下,近3年來已有48個學系,開放三校同學跨校輔系修習機會,包括臺師大教育、特殊教育、設計、表藝等,臺大機械、化工、人類、社會等,以及臺科大營建、建築、財務金融、智慧財產權學位學程等,合計186人取得修讀跨校雙主修及輔系資格。 十、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已通過新竹縣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本案之細部設計修正版已於110年9月9日建築師公會協審建築執照後送縣府建管處,於110年10月20日辦理細部設計審查委員會。 (二)雲林分部: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由本校與衛福部、國家衛生研究院三方合作,於9月22日完成契約書簽署與公證。本校與國衛院組成之籌備小組持續討論該研究中心建置之相關事宜,於7月30日共同參與「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計畫」之綜合規劃報告書暨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查會議,110年8月26日函復行政院有關機關(單位)意見修正之「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計畫書。8月24日衛生福利部函轉行政院納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於6月11日行政院函復原則同意,110年7月22日衛生福利部許可申請新設虎尾醫院設置急性一般病床453床及精神急性一般病床100床。另雲林分部前瞻農業試驗場新世代農業示範基地規劃案,有關校區內灌溉排水走向規劃,水利署雲林管理處於7月13日辦理「埒內分線分水設施工程」現場會勘。推動「植物醫院雲林分院」植物醫學診斷服務諮詢窗口案件統計共計63件,累計輔導面積為45.3673公頃。「動物醫院雲林分院診療中心」有關家畜類:抗體診斷服務792件;駐場疾病防治及診斷技術服務共18場;組織病理診斷、分子生物診斷、微生物分離鑑定及要務敏感試驗工608件。禽類:抗體診斷服務30件。 十一、推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關懷本校教職員工在身、心、靈、關係等各方面之健康促進及不同人生階段的全人需求,於今年開辦以使用者為中心,以個案管理模式,提供平時健康促進、突發事件陪伴、病時照顧支持與善終全人規劃等四大範疇之關懷服務,並發展教職員工互挺互助之關懷服務社群。以積極回應需求服務設計來滾動式修正,因應疫情服務調整,線上實體並行,提供跨單位合作互助共惠成長共好之貼心服務。至110年8月,已有457位老師與同仁完成健檢;辦理7場校內聯合健康諮詢服務,提供心理諮詢暨多元諮詢共206人次;另辦理實體及線上共49場休閒體驗、藝文欣賞、運動健身等活動,共1,733人參與。 十二、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0萬7,754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1萬8,199張,並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協助籌辦B76三十重聚及111年將舉辦之B66四十重聚。另策劃將於11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舉辦B55、B56、B57校友五十重聚。 教務方面: 一、教育部核定111學年度招收學士班3,467人,碩士班3,870人,碩士在職專班530人,博士班678人,合計8,545人;並核定本校增設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智慧聯網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資訊安全組及藥學系博士班產學研發組等7案。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學生數共有:學士學位班17,534人。碩士班12,570人。博士班3,890人。外籍生:學士班444人;碩士班508人;博士班369人。僑生:學士班1,424人;碩士班323人;博士班62人。陸生:學士班15人;碩士班406人;博士班90人。本校109-2學期學士班畢業人數3,039人;碩士班2,064人;博士班177人。 三、110學年度第1學期繼續實施學生安心就學措施,提供無法入境新生線上註冊服務,學士班學生按其所選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免繳雜費,碩博士班學生繳交學雜費基數,並請授課教師視實際情形,提供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課程,協助學生修習課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110-1學期開學後前三週全面採遠距教學,提供選課彈性作法,人工加簽、停修、超減修及解除擋修,受理紙本或線上方式申請。109-2學期畢業離校手續網路辦理,畢業證書郵寄,碩博士學位考得採視訊方式辦理(口試日期採彈性處理),碩博士學位論文繳交延至10月31日止。 四、推動領域專長:今年7月以線上海報展展示109-2學期通過之167組領專課程。7月30日起開放領專查詢系統供查詢課程資訊與修課紀錄,並提供懶人包影片、常見問答集。第二波計畫書徵件採隨到隨審,截至10月1日已收到43組計畫書,待110-1校課程委員會審查後可於110-2學期實行。 五、自109學年度起實施學士榮譽學程,有8個學系通過:醫技系、經濟系、社會系、財金系、工管系、醫學系、地理系、公衛系,將持續拜訪學系,協助擬訂辦法。另邀請數學系分享經驗,影片已發布於臺大YouTube EDU頻道。 六、本校為協助學生適性發展,培育具創造力之跨域人才,特訂定國立臺灣大學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學生得依其需求申請修讀院學士學位或校學士學位,修讀院學士學位之學生,其畢業資格由各學院審定,修讀校學士學位學生,其畢業資格由共教中心提審查小組審定後,再送請教務處據以製發學位證書。本準則已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於提10月22日教務會議確定後,報教育部備查。 七、成立學習規劃辦公室,以建立學生個人化自我探索空間,串聯各領域專家智庫協助引導,使其在學習過程中充分了解自我、發揮最大潛能,實現個人學習目標。並提供學校多元化學習路線諮詢,整合各方學習路線,引導學生制定符合志向、興趣的學習計畫,讓學生掌握學習自主權,為自己的學習做決定。 八、修正「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要點,為鼓勵優秀人才就讀博士班並發揮潛能,提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除科技部名額外,並由學校出資增列學校獎項及名額。 九、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110-1學期至110年10月13日有3,637門課程於NTU COOL開課,團隊持續監控伺服器設備相關設定,並調整系統架構,以「負載平衡」提供系統總體承載量,維持平台流暢及穩定,以協助師生順利進行線上教學。更新數習網站疫情專區資訊,包含課程評量線上化、混成教學指引、運用NTU COOL公告課程資訊與協助加簽作業等,並持續提供錄製設備、攝影棚借用及數位教學工具/技術諮詢服務。U Meeting與U Webinar PRO帳號已自動展延授權期限至111年1月25日。另持續追蹤協助院系所建置未來教室;規劃建置共同教學館未來教室,舉辦VR教學成果發表會、培訓說明會。 學務方面: 一、為建立學生事務相關事項諮詢及建議之機制,以提升學生事務之運作效能與制度精進,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於110學年度成立「學生事務諮詢委員會」,以主動瞭解院系所及老師端的意見,必要時亦就相關議題成立小組,與老師端及學生端進行深度討論,以精進政策研擬與業務推動。首次於9月8日召開會議,就110-1學期推動之方案,包括學輔中心與駐院學輔專員、推動導師精進方案,請委員提供諮詢建議及交流。 二、因應學生輔導工作的挑戰,學務處積極推動成立學輔中心與駐院學輔專員。經過專責小組召開討論會議,並分別與社科學院、法律學院、文學院、管理學院、生命科學院、生農學院、學生代表(學生會、學代會及研協會)進行交流,拜訪臺師大汲取專責導師制度優點。於6月19日校務會議報告學輔中心規劃,正式通過學輔專案。經公開徵聘及三階段遴選,聘用駐院學輔專員3名,於9月6日到任。 三、實施導師精進方案 (一)設立系所關懷導師:推動各系所設立至少1名關懷導師,由系所推薦熱心導師擔任,協助處理特殊狀況之學生,進行聯繫晤談或輔導轉介。 (二)推動成立導師社群:鼓勵本校導師自發性組成社群,推動同儕學習、導師增能及導師成長團體,彼此共學及交流。由本校專任導師4人以上組成,並得邀請學生共同參與。 (三)學生暖心關懷輔導講座:各學系針對轉系、轉學、雙主修、離島、繁星、希望、體育績優、特殊選才等學生,主動辦理輔導座談。 (四)優化導生綜合資料系統:增修完成導師(系主任、所長及一般導師)查詢檢索學生經濟狀況之新介面。 四、推動臺大夢田深耕計畫,由高教深耕計畫及臺大清寒永續基金支持的「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全照顧計畫」,於110年度正式更名為「臺大夢田深耕計畫」。同時訂出110至111年計畫,涵蓋「領導力、就業力、身心力、文化力」四大面向。110年推出7項創新方案,並首度納入照顧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為積極瞭解本計畫對學生之成效,啟動輔導實踐研究,以更完善就學協助機制及調整夢田深耕計畫的下一步方向。 五、訂定防疫工作指引及補助學生防疫費用 (一)除依循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相關防疫規定外,亦訂定相關指引: 1.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餐飲內用準則與國立臺灣大學教室內用餐食防疫管理措施自我查檢表。 2.國立臺灣大學校內學生確診個案處理作業流程。 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在宿學生確診個案處理作業流程。 4.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立臺灣大學境外入境住宿生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住宿及入住宿舍前採檢措施。 (二)補助學生防疫費用 1.110年國立臺灣大學住宿學生防疫安置費用補助計畫。 2.110學年度新僑生生活學習扶助金。 3.補助清寒僑生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費用。 六、110學年度新生學習入門書院:因應疫情轉由線上手冊、Podcast及線上直播等方式辦理。線上手冊及Podcast指引新生選課及生活資訊,線上直播於9月14日辦理(中、英文各1場),以戲劇、談話節目介紹臺大資源,並穿插影片、歌曲等學生創作。另110學年度新生開學典禮於9月15日舉行,因應疫情變化取消實體改全面線上播映,典禮內容創新多元,如訂定主題「新生‧好野」;攝製多部精彩影片歡迎新生。今年上衣發放結合生活魔法書、環保筷組、書院環保袋組成「新生大禮包」,歡迎新生加入臺大。 七、推動食品安全,除了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外,自110年3月2日起,每週抽檢校園內餐食攤位10家之販售肉品,於膳委會網頁公布前次檢驗結果,至9月13日止已抽驗260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全數合格。 總務方面: 一、因應防疫減少公文紙本傳遞,除特殊情況外,皆改採校內電子公布欄形式發出,在不影響送達成效下,此措施將持續沿用。並因應疫情變化擬具「公文信箱交換實施方案」,以鹿鳴堂1樓為交換地點,內建置各單位公文交換信箱,各單位以信箱為交換標的、以達成間接交換目標,減少人與人間直接接觸,並請各單位在門禁管控之限定時間內,分批、分流放置交換公文於信箱內進行交換,交換期間將採實名制和人流總量管制及其他如測量體溫等相關防疫措施。 二、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在不需要重新進行再利用計畫變更前提之下,依原訂期程於110年9月將因應計畫及細部設計送文化局審查,並就日式房屋本體及再利用工程的部分,希望以1,800萬元為上限,進行後續細部設計與規劃。另臺北市政府委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執行之「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業於110年9月4日於本校體育館舉行說明會,邀請大學里與龍坡里長及二里里民、地方民代、文化局科室代表及文資學者蒞臨意見交流。本校希望能針對溫羅汀場域部分日式宿舍,集中資源、永續發展,規劃成立「臺大當代文化中心」,已建議保有日式宿舍原有樣式,保留未來內部空間使用彈性,加強臺大與社區的連結,落實大學社會責任。 三、本校檔案館為籌劃本校百年校慶活動發想,分別從百年記憶、慶祝活動、卓越精進等三大主軸結合檔案應用平台進行規劃,運用檔案展示平台,將規劃百年百件檔案線上特展,另將口述歷史成果彙整後,規劃校長口述百年校史影像媒體紀錄等,內容精彩豐富。 四、因應疫情,帳務系統薪資報帳提早於每月10日起,受理次月薪資之線上申報,並擴增線上繳費系統虛擬帳號組數,提升收款效率。 五、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計畫:6案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工程之建造執照均已取得,如招標順利本年度即可正式動工,俟工程決標確認工程費用及貸款方案後再提宿舍委員會討論。另再通案辦理11筆(原8筆追加3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案,已提送110年8月25日第1次教職員宿舍委員會討論,同意總務處依11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之可行性評估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挑選適合興建之基地送教育部審查,惟送審前應以書面報告委員。未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之可行性評估案仍請總務處送委員會同意後再送教育部審查,惟如遇急需送教育部審查案件,得經書面取得委員同意後改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六、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使用房地案:該中心110年4月9日提出和解方案,願依更二審判決不當得利金額每月321,930元,給付本校自99年7月1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建物騰空返還之日止之不當得利,雙方110年7月7日於最高法院簽署和解筆錄,本校110年7月14日收受和解筆錄,該中心於7月15日匯款給付。本訴訟案已完結,該房舍收回後現提供醫學院護理學系及學士後護理學系作為運轉空間使用。 七、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實際進度達95%。人文大樓:2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64.5%,機電標進度2.6%。學生宿舍新建工程:統包工程經3次上網公告皆無廠商投標、流標,已請PCM進行預算檢討及報部調整預算作業。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全案6處基地興建計畫已通過教育部審查,並皆已取得建照,已陸續進行工程招標作業,受疫情及物價波動影響,亦同步進行預算檢討及報部調整預算作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技服基本設計進行中,預計10月進行校內審查作業。卓聯地下劇場工程:於9月8日召開第2次細部設計審查會議,9月底提交細部設計成果。 研究發展方面: 一、提高逕讀博班獎助金,自110學年第2學期起,逕讀博班獎助金由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補助3年;並刪除獎助金名額限制。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經審查會議核定補助新申請100名,續領201名。新申請案與續領案成長率各為27%與88%。 二、擴大拾玉計畫申請資格,110年起拾玉計畫增加教授/研究員符合資格   者可申請,預計核撥33件。 三、為簡化整合各項新進教師補助之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等經費),110年起到職之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可逕自MY NTU教職員專區,使用計中帳號登入「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系統進行申請;110年到職之新進教師,已申請經費補助者總計46位,已核定申請補助之總金額為3,590萬元。 四、舉辦線上「學術生涯發展研究計畫(深耕型計畫)暨新進教師跨領域交流會」,計有150位師長與會,其中34位深耕型計畫主持人分享計畫成果,各類研究主題精彩多元。亦邀請4位資深教授與48位新進教師經驗交流,分享申請校內外計畫心得及研究歷程,建立研究能量。 五、舉辦線上「產學服務組產學合作業務說明會」,就「產學合作規範重點介紹」、「民間產學合作計畫綜覽」、「計畫申請及投標用印系統」與「校內研究空間申請」,進行宣導與意見交流。另製作「建教合作計畫重點規範介紹」、「民間產學合作合約重要事項」、「計畫申請及投標用印系統」等共3部教學課程影片,已上傳本校「教職員數位學習平台」;並依據課程內容,增修民間產學合作計畫相關題庫約計30題,上傳至平台考題資料庫。 六、製作研發處各項業務懶人包置放網頁,包括教師兼職借調步驟、非政府機關(構)產學合作流程、專利及技轉流桯、新創、育成中心進駐流程等,便於師生了解及申請研發處各項業務。 七、科技部109年度「傑出研究獎」,本校獲獎人員共22位;110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本校獲獎人員共12位;「109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研究創作獎」,本校共計有31位學生獲獎。 八、本校110年度截至110年9月17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123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1億8,367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學生招生方面,國際學位生:110學年度第1學期兩梯次總計1,341人(1,789件)申請,錄取592人,線上報到率86.32%,較去年成長55.75%。其中學士班線上報到146人,碩士班線上報到286人,博士班線上報到79人。僑生(含港澳生):本校總計錄取628人。陸生:延續去年政策,今年僅限招收於臺灣就讀之應屆畢業陸生申請碩士和博士班,本校總計錄取110人:碩士班86人,博士班24人。 二、推動國際學生照顧輔導:國際學生專案入境,109學年度第1學期共協助185名,109學年度第2學期共協助38名,110學年度第1學期預計至少264名學生。新冠協力專案:109學年度第2學期186人,110學年度第1學期40人。另因應全球疫情與配合校內防疫政策,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學生迎新週相關活動於9月1日至9月14日以NTU COOL進行,以期學生入境後得以順利融入校園生活。相關活動包括:迎新組員招募、臉書選課社團成立與迎新破冰活動規劃、校園導覽及迎新說明會。 三、本校以AEARU主席身分,於第46屆理事會議串聯國際高校一起開發線上課程平台(Global Learning Initiatives Program),109-2學期與110-1學期成功開授共48堂課,並有216位學生參與,讓學生在不能出國的情況下能持續進行國際交流與學習。 四、強化線上境外招生媒介與平台,建置境外招生網頁,加強數位行銷,整合招生及入學資訊單一入口,自7月14日正式上線,3個月內累計境外瀏覽人次超過16萬。並規劃線上招生教育展,以虛擬實境全新平台呈現,提供創新互動體驗,並在獲取資訊時增添趣味,以吸引學生參與,預計11月正式推出。 五、國際合作種子計畫提供國際交流補助,鼓勵本校教研人員與海外姊妹校教研人員進行交流合作,57件申請件,20件獲選,計畫執行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共同種子計畫:為發揚平等互惠合作、共同協力促進及支援國際合作的理念,本校協同波爾多大學共同種子計畫補助3件合作計畫,計畫執行期間預計至111年12月31日。110年起新增與日本京都大學的共同種子計畫,預計110年12月開始申請,計畫預計執行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 六、推動「哈佛台北書院」計畫,自108年本校即與哈佛大學開始洽談送學生來校學習華語的合作,原本計畫自109年開始實施,但因疫情緣故,延至111年暑假再啟動。預計60名學員將至本校修讀為期8週的中文課程,並搭配參訪景點及文化活動等,希望在臺大自由學術氛圍中,為優秀的哈佛學員奠定穩固的中文根基,同時在與本地學生的課外互動,也可以提升本校學生的國際視野。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09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共計新臺幣120,637,941元、美金1,278,318.63元,已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111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國內外經濟雖已從疫情低點緩步回升,惟仍須觀察國內外病毒變種疫情與疫苗取得與施打率、國內經濟解封程度、中美角力與FED縮表時程等政經情勢,密切注意貨幣寬鬆政策、通膨情況與原物料價格,另因應低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持續增加資金配置至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與基金,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推動網頁改版,9月15日全新上線臺大捐贈網站,提供更便利及完善的服務。持續進行「臺大拔萃講座」募款以協助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及精進臺大校園護樹計畫與臺大創校百年願景基金之定期定額募款專案,累積穩定小額重複性捐款基礎。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本校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共計20名,110學年度第1學期業有9個單位新聘10名教師,開設55門課,其中33門通識課程,25門英授課程,16門課程開放100人以上選課,共計提供3,900名學生選課。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本學期共補助116門課程(132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1門課程、實習課程共9門課程、一般課程63門課程、語文類課程12門、大班授課1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65人次,其中包含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補助教學助理共計31人次。 三、舉辦「體育課程線上教學工作坊暨兼任教師座談會」,邀請本校數位學習中心及體育室老師進行演講,以增進體育室專兼任教師對遠距教學之知能。 四、與中華應用統計學會合辦「2021臺大馬克松」,「馬克松」為市場+馬拉松(Market + Marathon)組合字,即以團隊馬拉松概念進行密集長時間之行銷研究/市場分析培訓,透過有限資源與方法,訓練學員們分析、判斷、創新能力之活動。因受疫情影響,於7月5~9日改採線上方式舉行。 圖書館方面: 一、圖書館今年購置自助還書系統,於總館入口處設置自助還書機,取代傳統還書口的功能,讀者可自行操作還書,不受開館時間限制,並與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即時介接,有效掌握還書紀錄,提升圖書歸還之便利性,加強服務品質與維護館藏安全。 二、鑒於行動服務的便利性,圖書館於本學期同步推出「行動借閱證」與「行動支付」兩項創新服務。透過APP或LINE綁定個人帳號,即時申辦行動借閱證,提供本校師生借書及入館服務,減少實體接觸,並提升服務效率。在圖書館各項費用支付方面,除了現金與悠遊卡繳費外,增加街口支付與LINE PAY電子繳費方式,讀者可自行線上繳款,不須臨櫃辦理。 三、優化本校博碩士學位論文服務,依據教育部定型化契約修訂本校學位論文授權書,並更新學位論文上傳系統功能。希冀改善論文上傳速度,同時鼓勵和呼籲同學同意授權,藉以提升學術曝光度。圖書館於今年7月推出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簡稱NTUTDR),已匯入本校7萬多筆學位論文資料,以系統化的方式管理已授權本校的博碩士論文。將持續聯繫與鼓勵畢業生及校友踴躍授權,展現本校豐碩的學位論文成果,促進學術傳播。 四、開設圖書館利用指導英語課程,因應本校雙語化政策及國際招生策略,為國際生開設以英語授課的圖書館利用課程「NTU Library F.I.R.S.T. Workshop: Foreign Student Must-Learns: Information, Research and Search Techniques」,本學期開設4場次,分別為:圖書館資源介紹「Learning & Research Resources of NTU Library」、綜合型資料庫「Academic Search in EBSCOhost databases」、引文索引資料庫「Enhance your research with Web of Science &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及歷史人文期刊全文資料庫「Historical and Literature Research using the JSTOR database」。課程透過Webex平台以線上方式進行,並同步錄影後續製作數位課程,逐步建立豐富的英語學習課程。 五、啟動圖書館空間改造計畫,進行「總圖書館空間改造細部設計案」,希冀解決管線老舊、光源不足之問題,打造嶄新使用空間,提供學生優質的閱讀環境。透過空間重新配置,改善24小時自習室的開放範圍,有效節約能源,同時搭配門禁設備便於管控進出人員,以維護學生使用安全。 六、訂於11月12日至12月26日辦理「臺靜農先生書跡手稿特展」,展品以圖書館與中文系之收藏為主,預計展出臺靜農先生之書畫、手稿及書信等,藉以展現臺先生之行跡與交遊,彰顯臺先生關切時代而沉潛以學、從容於藝的精神與懷抱。 七、因應學習典範趨勢,改造簡報室為未來教室,本學期正規劃進行社科圖2樓簡報室改造計畫,使之能具備「智慧學習教室/未來教室」之資訊應用環境,強化學習者為中心之學習和多元教學模式,以符合與滿足師生需求,提升社科圖的服務品質。 八、撰寫「舊總圖書館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初版,校史館座落的「舊總圖書館」為臺北市市定古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需繳交「古蹟管理維護計畫」。經校史館營運組聯繫館舍內其他單位多次會議討論說明、現地勘查與溝通,彙整各方資料與意見,於7月28日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同意備查。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推動電子表單開發平台,已完成25項表單系統,9項系統正在開發中,因應疫情,協助各單位將眾多常態性表單升級為E化作業,包括配合110年9月開學,於短期間內開發「新生開學典禮報名三階段報名系統」、「新生大禮包調查表」、「新生體檢評估表」等,不僅讓學生可線上即時填報,系統更可快速產生統計人數、統計圖表等,便於行政人員快速獲取相關資訊,提升行政效率。 二、遠距教學系統設備升級,以因應5G通訊發展及4K/8K高畫質時代來臨,以及臺大國際化、未來大學之目標,規劃提升遠距網路教學系統視訊服務品質,匯流統整各種格式資訊,並透過平台管理即時參與會議或教學課程,發展7x24隨處取用(U-Learning)之學習環境,增進國際課程教學互動與國際交流合作。設備升級為4K/HDMI,以符合國內外高解析度內容訊號傳輸規格,主要更新項目為4K電視牆、4K HDMI矩陣、4K/NDI專業導播機(含直播及錄製系統)、遠端/語音環控系統、HDMI資訊講桌、網路機櫃等。 三、電子郵件系統更新,建置新Windows 2016之目錄服務伺服器(AD),以取代舊版Windows 2008 R2伺服器,提高網域防護等級;購置端點防駭套件,提供即時資安防護;完成儲存空間擴充升級,已使用空間百分比由92%降至47%,藉此增加磁碟緩衝空間,以提高系統運作效能及穩定度。 四、提供NTU VDI臺大虛擬桌面系統,利用最新的雲端運算提供跨平台的桌面虛擬化服務,讓使用者不受空間、地點、設備的限制裝置輕鬆存取計資中心所提供的各類軟體資源及服務。NTU VDI系統另提供GPU系統,讓使用者可以利用中心所提供的顯示卡資源做大量的圖型化運算,方便師生們做學術研究。NTU VDI系統提供跨平台、裝置的連線方式,使用者可以利用任一種瀏覽器連線至NTU VDI,或是在使用者的任一裝置上安裝VMware Horizon Client,即可全功能使用。 五、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802.11ac(1.2 Gbps)的4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 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除了新增也升級基地台,至110年9月22日止共有3,328顆無線基地台(AP)。另提供全校無線網路服務即時統計資訊,內容包含校區即時資訊、建物即時資訊及流量即時資訊,及提供加值服務: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Webex雲端會議服務。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010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1010A1)存查。 貳、確認110年6月19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0年6月19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010B)存查,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010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頁。 本會109學年度分別於109年10月7日、12月24日及110年3月3日、6月2日共召開4次會議,安排各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 本會另於110年10月7日召開本學期第1次會議,安排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0年10月1日,計收到4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5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4件及代表連署提案1件。經委員討論後,110109案改列為第4案,110110案改列為第3案,其餘提案順序不變,程序表照案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秘書室順帶報告:有關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未兼行政職務校務會議代表選舉結果,本案經本校未兼編制行政主管職務校務會議代表(68位)於110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至本校投票系統投票(每位代表至多圈選3人)。投票結果:正取3名當選人:電資學院電機工程學系顏嗣鈞教授(21票)、醫學院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林淑華教授(18票)、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陳炳宇教授(13票)。備取2名為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王安邦教授(12票)、法律學院法律學系李素華教授(11票)。本次選舉投票率78%。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0101 本校「校園紛爭調解處理委員會」聘任委員。 校長提名:曾宛如教授(法律系)、孫效智教授(哲學系)、林世銘教授(會計系)、沈瓊桃教授(社工系)、李達源教授(生農學院)、高雪專門委員(工學院)及江昱霆同學(研究生協會會長)等7位為本校「校園紛爭調解處理委員會」委員,任期二年。 決定:本案同意。 二、編號:110102 本校「第18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委員。 黃脩閔(法律所)、歐孟哲(社會系)、郝思傑(法律所)、劉之筠(哲學系)、周秉滽(農化系)為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任期至111年7月31日止。 決定:本案同意。 三、編號:110103 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第一屆委員。 校長提名:產業代表:史欽泰院士(工業技術研究院前院長)、徐清祥董事長(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校專任教師代表:副校長陳銘憲教授、稽核室主任林仁光教授(均係依職務聘兼之);校外學者專家:蘇炎坤名譽講座教授(國立成功大學)等5位為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0年11月1日起四年。 決定:本案同意。 四、編號:110104 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遴選委員。 校長提名:曾宛如教授(法律系)、侯楷文同學(財金系)。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10105 財務管理處報告:檢具本校111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0年度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 決定:111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二、編號:110106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籌備處報告: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業經110年9月28日第3103次行政會議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監督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條文如下: 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監督本校「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簡稱本院)之運作,特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設「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監督會),並訂定本組織及運作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監督會置委員十五人,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委員互推之。 本監督會委員包括政府代表、本校研究生代表、本校學生會代表、產業代表、本校專任教師代表及校外學者專家。其人數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政府代表:五人,由教育部經審議會審議通過之人員聘(派)兼之,並得依實際需要改派之;其中一人應具本校專任教師身分。 (二)本校研究生代表:一人,由本校研究生協會推派。 (三)本校學生會代表:一人,由本校學生會推派。 (四)產業代表:二人,由校長提名經校務會議同意。 (五)本校專任教師代表:五人,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三人,由校務會議教師代表相互推選產生;其餘二人由校長提名經校務會議同意。 (六)校外學者專家:一人,由校長提名經校務會議同意。 本監督會委員,至少一人應具稽核專業背景及相關工作經驗。 三、本監督會之任務如下: (一)同意本院管理委員會委員之聘任。 (二)同意本院院長之聘任。 (三)審議本院院長之不適任。 (四)訂定本監督會之運作、績效考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五)訂定本院稽核人員之設置、運作、迴避事項、績效考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六)訂定本院院長監督及考核事項。 (七)審議創新計畫之變更。 (八)審議本院年度經營規劃及績效報告書。 (九)本院經管理委員會認定經營規劃及績效不佳情形改善計畫之備查。 (十)審議本院依績效報告書提出之改善計畫。 (十一)本院續辦、停辦計畫之審議或提出及不續辦計畫之審議。 (十二)本院管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之備查。 (十三)本院每年研發成果收入一定比率提供本校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及其他校務發展之備查。 (十四)本院採購作業規定之備查。 (十五)本院有關學生事務規定之備查。 (十六)本院人員聘任、薪資、兼職、借調、資格審查、解聘、停聘、不續聘相關人事制度規定之備查。 (十七)本院風險管理制度實施規定之備查。 (十八)本院預算編製、執行與決算編造及相關財務收支管理規定之備查。 (十九)本院教學品質保證機制、評鑑及相關事項規定之備查。 (二十)前十九款以外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規定應由本監督會審議或備查之事項。 (二十一)其他有關本院監督事項。 前項第四款規定,應報本校校務會議備查。 四、本監督會應置稽核人員一人至數人,查核本院之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及評估其經營績效,並作成年度稽核報告。本院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前項年度稽核報告所列缺失或異常事項,經本監督會審議通過後,稽核人員應定期追蹤至改善為止。 五、本監督會應定期開會,會議需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議決。 六、本監督會於每年度三月底前應提交本院之前一年度監督報告。 七、本要點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備查。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10107 稽核室提:本校「稽核室設置辦法」第一、二、八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稽核室設置辦法」第一、二、八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一條 本校為強化內部控制及確保其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作,以提升校務基金之治理效能,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七條、第十七條之一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稽核室設置辦法(以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設稽核室,負責校務基金各項內部控制稽核業務事項,置主任一人,由校長自本校相關專長領域之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遴聘之,任期一年,得連任;另置職員、約用人員或研究助理若干人,由本校內部遴選或外聘操守公正、誠實信用、具有稽核工作經驗及相關專業背景之人員擔任。 稽核人員應由校長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由學校進用之。 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之成員、學校總務、主計及行政主管相關人員,不得擔任稽核人員。 第八條 稽核人員應將本校開源節流計畫之執行情形,納入年度稽核計畫,定期追蹤其改善成效,並作成年度稽核報告。 本校各項稽核工作應依下列規定及期程辦理: 一、年度稽核計畫應於前一年度終了前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二、每年二月底前作成前一年度稽核報告,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 前項第二款年度稽核報告,應完整記錄稽核情形,並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稽核項目、稽核內容及說明。 二、稽核方式。 三、稽核發現及稽核結論。 四、改善措施或具體興革建議。 二、編號:110108 吳瑞北等提:針對三樓或以上有行動不便住戶之老宿舍,請全面建置或補強無障礙設施。 決議:請總務處與八角樓住戶溝通,了解其對於升降設備之意願,於下次校務會議報告。 三、編號:110110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要點」第四十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要點」第四十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四十條  申請人或行為人對本校之申復結果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向所屬學校[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員申訴委員會或技工、工友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四、編號:110109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籌備處提: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籌備處申請111學年度增設「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碩士學位學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博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碩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博士學位學程」、「奈米工程與科學碩士學位學程」、「奈米工程與科學博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籌備處111學年度增設「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碩士學位學程」、「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博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碩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博士學位學程」、「奈米工程與科學碩士學位學程」、「奈米工程與科學博士學位學程」。 五、編號:110111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之一、第四十條、第四十六條之三、第二十五條附表三修正案。 決議: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之一、第四十條、第四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如下: (研究學院設置) 第十二條之一 本大學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設立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其組織規程另訂之。 第四十條 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 三、校區、分校、分部、學院、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學位學程、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研究中心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合併與停辦。 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五、有關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 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七、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 (共同教育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之三 共同教育中心因研議、規劃共同必修課程、通識教育、體育教學及師資培育等政策,得設共同教育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包括學生委員一名,由校長聘兼之。 (二)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五條附表三「國立臺灣大學及學院附設機構組織系統表」新增「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柒、臨時動議(無) 最後,主席管校長做以下表示:  今天會議開始時的校務報告,事實上是總結過去2年9個月的工作成果。相信大家從報告中可看到這段時間行政團隊做了非常多事情,也開啟很多改變學校的工作,比如未來大學及許多制度上的改變。在整理這些成果時,我也同時思考我們未來還要做些甚麼,以及我自己的生活要往哪個方向發展。經過深思熟慮,也與家人討論後,我決定不尋求校長續任。依學校的規定,校長不擬續任必須在任期屆滿14個月前向校務會議表示,今天的校務會議就是到期前的校務會議。所以,我在此向所有校務會議代表報告這個決定。我考慮的一個主要因素是年齡,因為如果我通過續任,在續任任期屆滿時,我的年齡已太大,甚至依照學校規定,我不可能把第2任任期做滿。另外,過去2年來,我有機會認識更多老師,我看到他們的能力與創意。所以,我相信臺大應該更早開始世代交替,讓年輕的老師帶領學校走向創校百週年。我在意外的情況下當選臺大校長,很榮幸有機會為這偉大的學校服務,也很榮幸得到行政團隊成員、校內各級主管與同仁的支持,沒有這些支持,我們不可能完成這麼多工作。未來一年多,我們還可以做很多事情,我們還會對校務全力付出,也請所有行政主管及校務會議代表繼續支持我們的工作。我也會請主秘依學校規定,準備啟動新校長的遴選工作。謝謝大家! 捌、散會(上午11時50分)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010A 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010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1010B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010C 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1-06-19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0年6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Webex Meeting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52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111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1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006F1.pdf、11006F2.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因應「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以創新專法協助國立大學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鬆綁各項法律,賦予研究學院組織、人事、財務、財產、人才培育及採購等事項之彈性運作空間,本校基於全國頂尖大學之社會責任,配合國家長期人才策略發展,擬依據此創新條例設立「國立臺灣大學重點科技學院」,並研提「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書(草案)」。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啟動未來大學行動方案,創新設計學院業經5月11日第3093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成立為兼具教學與研究性質之功能性學院。 (一)未來大學交流會:由D-School與教務處共同舉辦,邀請長期投入未來大學規劃的師長、推動工作小組成員與各執行方案的目標學生,一起延續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未來大學計畫,由學生分享「設計你的課程」、「探索學習計畫」及「校學士(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三個方案的相關想法和可能的實踐。另未來大學核心團隊與Iowa State University(Professor Peapche-Hjeltness)線上交流兩校未來大學相關資訊。 (二)新創教育論壇:由創創學程社會創新專案小組舉辦「臺灣偏鄉教育,新創還能做什麼?」論壇,邀請長期關注臺灣偏鄉教育組織現場短講與沙龍,包含TFT為臺灣而教影響力發展部總監、Ibu原鄉兒少生涯教育協會創辦人及因為所以教育協會理事長,分享目前現況以及未來解方,並期許學生們可以更了解偏鄉教育並攜手一起努力解決問題。 (三)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 1.累積新增會員數已達80家。 2.NTU-MIT Consortia大聯盟:於5/11舉辦第一場線上研討會,主題聚焦ESG及永續發展,由本校及MIT教授擔任講師,邀請企業會員一同參與,探討學術界如何攜手企業共同達成符合ESG之永續發展目標。 3. 科技部整合萌芽及價創計畫為「科研成果創業計畫」,改以「科研產業化平台計畫」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ILO輔導提案申請共27件。 三、校務研究暨社會責任辦公室:2020年大學社會責任報告書預計7月中旬發布,規劃以「抗疫防疫的成果」、「永續校園的治理」以及「社會影響的亮點」三大單元呈現本校社會責任作為。另經盤點已確定本校可透過積極的森林管理與節能手段達成「2028年50%碳中和,2048年100%碳中和」,並由原先的「碳中和」目標改為更加積極的「淨零碳排」目標。 四、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業務:108-109年度執行完畢之11件計畫成果報告已於110年3月全數繳交並彙整公開於聯合辦公室網頁;網頁亦已更新歷年創新性合作計畫之執行概況,提供未來計畫申請人參考。 五、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已召集校內相關單位討論細部設計修正版。原訂於110年5月22至23日舉辦2天之春季科學實驗班已暫緩舉辦。科學夏令營活動已分別規劃於110年7月5日至9日與7月12日至16日,分別舉辦國小1-3年級與4-6年級之夏令營,將持續視國內本土疫情發展決定是否照常辦理。 (二)雲林分部:設立國家級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經行政院及國發會跨部會協調,決議由三方合作,並簽訂「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合作協議書」。業經本校110年4月13日行政會議通過,三方完成簽署。國衛院向本校租賃土地興建研究中心之土地租賃暨建物移轉契約書已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另研究中心可行性評估報告已經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綜合大樓及醫護宿舍新建工程」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初審意見,修正先期規劃構想書送教育部轉國發會審查。雲林分部球場興建案於110年3月26日順利舉辦球場捐贈暨揭牌啟用典禮。 六、推動本校電子公文取代紙本方式並積極開發各單位所需各種電子表單,為因應疫情發展所滾動推出之各項彈性措施除了公布於學校臉書或發送訊息外,也於各單位網頁公告周知。 七、推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已有243位老師與同仁完成健檢,並由專案同仁後續服務關懷;華人0800諮詢專線與每月聯合健康諮詢,提供心理、健檢報告、營養、運動、職場健康等諮詢項目,至5月底共服務124人次;辦理13場休閒體驗、藝文欣賞、運動健身等活動,共466人以上參與。另方案網站(www.care.ntu.edu.tw)與LINE帳號已正式上線。疫情期間持續規劃,以提供多元諮詢、衛教文章、線上課程、心理測驗等服務,幫助同仁安定身心。 八、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0萬2,819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1萬5,867張,持續提供應屆畢業生及校友重聚辦證優惠。協助籌備B76三十重聚、B66四十重聚分別於110年10月及11月舉辦,B55、B56、B57校友五十重聚將於明(111)年4月下旬舉辦。 教務方面: 一、推動防疫措施,109-2畢業離校手續網路辦理,畢業證書郵寄,碩博士學位考試得採視訊方式辦理,口試日期採彈性處理,論文繳交日期延長到10/31。另因應指考延後3週辦理,已規劃試務防疫配套及全體學生預計延後至9/22開學。110-1新生註冊手續網路辦理。 二、推動領域專長:檢視校課程委員會領域專長提案計畫書,共計收到39個教學單位提167個領域專長,待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於110-1實施。6月底前完成領域專長資訊系統測試並規劃宣傳事宜。另辦理線上未來大學交流會,以促進本校教師與業界進行領域專長相關議題交流。 三、自109學年度起實施學士榮譽學程,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的管道。已通過6個學系提案:醫技系、經濟系、社會系、財金系、工管系、醫學系。地理系及公衛系申請中。並擬訂本校「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草案。 四、本校於107年3月以實施多年的「教學研究單位評鑑」機制,向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申請「大專校院自辦品質保證」認定,其中「機制審查」部分業已通過,目前已進入5年期的自辦階段,預計於111年將106至110學年度受評系所學位學程之評鑑結果相關資料,提送「結果審查」。請各受評單位務必保留評鑑作業相關文件(例如各項作業及會議紀錄等),以利作為評鑑結果佐證資料提報該中心。教務處預計於6月發函通知108學年度受評單位繳交「結果審查」系級資料。 五、推動全校服務學習課程評鑑,自109-2起納入期末教學意見調查,但不作為教師課程評鑑值。 六、推展數位學習 (一)防疫課程數位化業務 1.更新數習網站—疫情專區,包含綜合教學館自動錄播系統資訊等,並持續提供錄製設備、攝影棚借用及數位教學工具或技術等諮詢服務。 2. U軟體服務:5/13完成發放每位授課教師及一級行政單位會議承辦人U Meeting與U Webinar帳號。 3.提供數位TA申請,109-2計有20件申請案。 (二)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1.NTU COOL:協助教師於平台開設課程,截至6/3共有2,328門課程開課,共計逾1,300位教師、26,421位學生於平台進行課程教與學;109-2主要進行文件預覽(Predoc)功能改善、WAF 防火牆版本升級與測試,並改善canvas-lms CI/CD流程;另進行影片模組2.0功能設計與開發,預計110-1上線,並依109-1使用者調查結果,進行成績冊功能與介面改善規劃;同時研議影片字幕功能之使用者研究,並規劃CEIBA退場與NTU COOL接手之時程與工作。 2.未來教室:5/31~7/9開放110-1第一輪排課申請;持續追蹤協助院系所建置未來教室;完成綜合教學館未來教室VR設備採購;規劃建置共同教學館未來教室。 3.課程自動錄播系統:109-2於綜教館21間教室啟用服務,47門課申請錄影;另亦著手規劃於共同教學館建置系統。 七、110學年度招生 (一)學士班: 1.個人申請一般生本校錄取(經校內聯合分發後)1,639名,備取1,102名,經甄選會統一分發後至本校1,620名(含希望組41名)。原住民外加名額本校錄取(經校內聯合分發後)27名,經甄選會統一分發後至本校21名。離島外加名額本校錄取(經校內聯合分發後)29名,經甄選會統一分發後至本校25名。 2.學士班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一般生錄取359名,外加原住民生錄取3名。 3.學士班特殊選才入學招生錄取共35名。學士班希望計畫入學招生正取50名、備取5名。 4.學士班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1,431名(尚未加入回流後缺額)。 5. 學士後護理學系錄取30名,備取30名。 6.國防學士班通過正取生錄取4名(4學系)。 (二)碩士班甄試招生報名人數10,308人,較109學年度8,920人增加1,385人,錄取人數2,499名。碩士班考試招生報名人數15,797人,較109學年度14,564人增加1,233人,錄取人數1,739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管理學院EMBA班錄取人數164名。碩士在職專班錄取人數397名。管理學院GMBA班錄取人數31名。博士班招生第1梯次錄取177名,另核定逕修博士85名,第2梯次錄取205名,逕修博士29名。 八、推展華語文教學合作計畫,與美國夥伴學校,第一梯次包括印第安納大學(將合作設立海外學術合作中心)、哈佛大學、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天普大學合作,以促進與國外姐妹校華語師資之雙向交流、協助國外姐妹校華語教學並吸引其學生來臺學習中文。將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臺灣優華語計畫,自110-1學期起開始推動。 九、國際學院以功能性學院增設,將於8月1日正式成立。 學務方面: 一、成立學輔中心:已於5月25日行政會議通過學輔中心設置辦法。將於6月19日校務會議報告,預計110-1學期正式啟動。 二、啟動「臺大學生『身心健康評量系統』的建立」研究,藉由系統建立,發展新生、大學部、研究生各階段需求對應量表,從入學追蹤到畢業,持續於不同學習階段填寫相同或不同量表。依據測量結果,於各學習階段,找出高關懷學生予以個人輔導。同時藉由了解學生需求,設計適合之活動,並提供學校執行政策之參考。 三、NTU aCARE(學習預警暨輔導追蹤系統)手動提報功能已於 5月初上線。 四、訂定「國立臺灣大學校內學生確診個案處理作業流程」、「防疫衛教1號懶人包」及「防疫衛教2號懶人包」,於5月24日校級防疫小組會議通過、5月25日於行政會議報告,並轉知本校防疫群組及張貼於學務處網頁。 五、畢業典禮:原訂於6月5日(六)於綜合體育館3樓主球場辦理,將延期至6月26日採線上方式辦理。活動主軸規劃為「實踐永續 驅動未來」。 六、執行「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豬肉牛肉食品品質管理計畫」,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原產地標示、肉品原產地證明文件、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原產地標示。自110年3月2日起,每週抽檢校園內餐食攤位10家之販售肉品內乙型受體素。至5月14日止已抽驗110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全數合格。 七、學生防疫紓困,依據教育部紓困方案,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助」,以協助因疫情影響經濟之同學;訂定「國立臺灣大學補助清寒僑生及國際生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費用辦理原則」,補助109-2學期教育部專案申請入境之新生、復學生及交換、訪問或修習雙聯學位返臺之清寒僑生及國際生;訂定「國立臺灣大學住宿學生防疫安置費用補助計畫」,協助因接觸確診個案或疑似症狀接受採檢之住宿生,轉置合適住宿地點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並補助其住宿費用。 總務方面: 一、推動客座學人宿舍結合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為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舒適優質的住宿服務,特與校外住宿旅館業者洽談合作方案,提供飯店式管理服務及多樣住宿類型供符合資格之客座學人入住申請,已完成與3家業者簽訂合作契約,並訂定校外飯店式公寓租賃申請分配要點,於110年3月24日起開放租賃申請。 二、推動電子公文系統支援居家辦公,開放臨時憑證簽核功能,緊急支援各單位線上簽核作業,並配合主計室開放本校計畫助理人員可於公文系統,辦理電子公文線上簽核報支薪資,以維持校務運作。 三、推動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已依110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第134次會議」紀錄修正計畫書後再提送文化局,於4月22日業獲文化局同意核准。為精簡本案作業期程,已同步進行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監造技術服務委託。為配合募款經費,未來工程執行將採二階段方式,第一階段本體修復工程需控制於111年11月完成;第二階段完工日期暫依建築師表訂日期(於112年9月)完成。 四、推動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計畫:6案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工程已取得建造執照,俟工程決標確認工程費用及貸款方案後再提宿舍委員會討論。基地2已完成捐贈契約簽訂,捐贈方進行估價作業中。另辦理11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已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並經總務處110年5月4日審查會議討論後,擬續提送教職員宿舍委員會討論。 五、由臺北市政府委託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執行「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其涵蓋範圍恰為本校當代文化中心區塊,故除於研究期間積極配合及掌握進度外,具體作為擬待調查研究結果提出再利用方向之可行性評估後進行。 六、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辦理外牆及室內裝修等工項,工程實際進度達88.33%。禮賢樓(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室內裝修工程已結案。人文大樓:2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61.7%,機電標進度2.1%。學生宿舍新建工程:統包工程採購案預計7月29日開資格標。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已決標。卓聯地下劇場工程已提送細部設計修正版。 研究發展方面: 一、為減少計畫主持人填具校內表單作業及用紙減量,並簡化產學合作計畫審議程序,業於110年3月23日以校研發字第1100016045號函公告科技部計畫校內申請流程之簡便措施。 二、為簡化整合各項新進教師補助之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等經費),110年起到職之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可逕自MY NTU教職員專區,使用計中帳號登入「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系統進行申請;110年2月到職新進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9件,總金額為765萬元。 三、109學年度第2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審議通過新申請案25人(補助期間110年3月至7月),續領案223人(補助期間110年2月至7月),總金額23,408,000元。另修正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已於4月29日發文公告。 四、教育部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本校推薦12領域申請案,經該部初審以及簡報審查後,核定通過語文學、法律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圖書資訊學共7案,總補助金額為2,760萬元。 五、本校衍生新創亮點:有重大進展如台灣奈微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全球首次可以量產矽光子中紅外光源與極寬光譜偵測晶片,性能超越化合物半導體光源,而且是全世界第一家感測IOC設計公司;智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創新的Jubo長照機構數位化解決方案,首創完整整合IoT推車、智慧護理系統、智慧管理/決策輔助系統的照護平台,目前已攻進全臺12間長照機構,一千三百個床位採用,是臺灣首屈一指的智慧照顧平台。 六、本校110年度截至110年5月18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544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32億4,031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學位生兩梯次總計1,341人申請,包括學士班411人、碩士班747人、博士班183人,較去年成長55.75%。 二、強化國際招生,深耕重點姊妹校,客製化辦理專場線上說明會以吸引菁英學生,並善用招生管道,積極參與各項線上招生活動,如:澳洲雪梨大學線上教育展、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線上分享會等。也積極爭取外部國際化資源,提高專案獎學金名額,以鼓勵來本校就讀。 三、推動國際學生照顧輔導,已於博雅教學大樓1樓及圖書館地下1樓設置共3間穆斯林祈禱室並開始啟用。另國際生第二導師專案已召募20名中、外籍教師加入此專案,將對55名提出需求之國際學生進行輔導協助。與懷恩堂合作辦理接待家庭專案,端午節假期原已媒合22組,後續將依疫情狀況評估執行方式。 四、規劃並宣傳2021國際視野培訓工作坊(2021 Global Vision Workshop),預計於7月13日至15日舉辦,本次課程將邀請5位臺大教授授課,內容包含:後疫情國際經濟發展、東亞國際關係、全球創新的原理與實踐、全球化浪潮與發展、國際發展V.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國際非營利組織分享。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0年2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共計新臺幣24,035,277元及美金229,256元,均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經濟雖已從疫情低點緩步回升,惟自5月中國內疫情轉為嚴峻,國內各項經濟活動受到極大限制,仍須觀察自國外疫苗取得數量與國內疫苗開發進度、中美貿易戰等政經情勢,持續注意各國貨幣政策是否持續寬鬆、原物料與運價等,另因應低利率與永續環保趨勢,增加資金配置至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ETF與基金,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共計20名。STEM基礎學科7名、程式設計5名、全英語專班3名、全英語碩士學位學程4名及共教中心1名,110學年度第1學期預計起聘10名,其餘名額刻正積極辦理徵聘。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體育課配合校方防疫規定,全面採遠距教學至期末,並研議線上教學與期末評量相關配套措施,同時協助所有專兼任教師實施遠距教學相關事項。 三、「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採申請制,依計畫規定辦理審查作業,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共補助109門課程(129個班次),含討論課程30門、實習課程9門、一般課程59門、語文類課程9門、大班授課2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87人次。另外關於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亦有補助教學助理共計58人次。 四、首辦2021統計應用論文獎,為鼓勵本校研究生積極參與統計理論之學術研究與實務應用,培養剖析及解決實務問題之能力,於110年4月首次舉辦論文獎,並依學士組、碩士組、博士組進行總決賽口頭報告。惟受疫情影響,原定於110年5月14日舉行總決賽,將視疫情發展擇日辦理。 圖書館方面: 一、建置臺灣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NTU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Repository,簡稱NTUTDR)於110年6月上線,以系統化的方式管理與典藏已授權予本校的博碩士論文資料。自主開放論文使用,提升機構典藏價值。 二、舉辦利用指導講習課程:為國際生開設以英語授課的圖書館利用課程「F.I.R.S.T. Workshop in NTU Library--Foreign students must learn: Information, Research & Search Technique」本學期共計4場次,內容包含SLIM、EndNote、Web of Science、與Sage Research Methods等研究資源。目前已完成2場課程。 三、拍攝「一分鐘充電站」系列短片,於YouTube頻道每週四推出新影片,藉由簡短的1至2分鐘短片精華,介紹圖書館各種資源,有效率幫助師生善用零碎時間創造學習價值。本學期增加25支短片,YouTube頻道截至110年5月10日訂閱人數共1,792,觀看次數達46,131次。 四、配合教育部函示調整本校學位論文授權書,將依授權對象分為學校、國家圖書館及資料庫廠商個別簽署,並於繳交論文同時提交授權書。 五、跨界合作推展藝文活動,包括:書法特展-由楊儒賓教授擔任策展人,展出45件20世紀早期日本漢學家的書法墨蹟與手稿。舞蹈表演-配合雲門舞集5月1日於圖書館階梯廣場進行之戶外展演活動,於4月28日午後電影院播放雲門舞集作品《關於島嶼》,藉由活動話題性推廣相關主題館藏。音樂分享-5月6日於日然廳舉辦《留聲曲盤中的臺灣──聽見百年美聲與歷史風情》新書分享會。繪畫展覽-5月12日至5月18日與雅風畫苑合辦「宇荷芳霏—胡宇基九十回顧展」。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推動電子表單開發平台,研發處新進教師經費補助申請系統預計第二期加入英文版介面、行政端線上簽核及系所查詢介面;總務處底價預計金額分析表系統業已上線,更因應疫情防疫政策迅速開發訪客及工作證登錄系統,以及遠距離異地辦公需求開發會議投票表決系統等,電子表單平台可迅速及方便開發小型辦公系統以供行政同仁使用。 二、SSL VPN校外連線服務支援防疫期間遠距上課、異地/居家辦公,基於提高全校防疫措施等級,校內教職員生透過SSL VPN校外連線服務需求大增,已緊急因應向原廠申請臨時使用授權,並配置IP位址區段。 三、網路電話支援遠距辦公需求,自110年5月提升防疫措施,逐步實施異地/居家辦公,為了持續辦理公務,計中提供網路電話服務,可以免費接聽桌上分機及撥打校內電話,讓重要業務不中斷。110年5月12-21日網路電話申請數量,共約713個門號,包含與桌機同號(可共振接聽)及純網路電話。 四、電子郵件系統更新:微軟公布重大嚴重漏洞,緊急更新所有伺服器,並利用微軟所提供之檢測工具完成安全驗證;變更及移轉職員信箱資料庫架構,從單顆磁碟區轉為多顆磁碟區,以分散備份負載,並持續規劃下階段教師信箱資料庫之移轉,提升電子郵件系統的穩定性與安全性。 五、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802.11ac(1.2 Gbps)的4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0年5月14日止共有3,314顆無線基地臺(AP)。另計中網路組自110年1月13日起,提供全校無線網路服務即時統計資訊,內容包含校區即時資訊、建物即時資訊及流量即時資訊。經統計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19,000人(無線裝置數)。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006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1006A1)存查。 貳、確認110年3月20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0年3月20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006B)存查,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006C)存查。 學輔中心陳士元主任補充報告:簡報109122案有關學習調整制度。(簡報檔如11006F3.pdf)。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會議資料夾06-各單位書面報告19.程序委員會。 本委員會於110年6月2日召開會議,安排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0年5月28日,計收到2件同意案、1件報告案及8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6件及代表連署提案2件。經委員討論後,109215、109217案改列為第2、3案,109214、109216案改列為第4、5案,其餘提案順序不變;程序表修正通過。 因疫情關係,本次校務會議以使用Webex線上會議召開,輔以臺大投票系統進行投票,「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線上會議作業規範」經本會討論後修正通過,並請秘書室依委員意見參照辦理。(補充說明:該規範已於會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出列席人員)。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一)「臺大紹南基地A、B、F、G區」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案:醫學院附設醫院王亭貴副院長簡報(簡報檔如11006F4.pdf)。 (二)「雲林分部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案:雲林分部籌備小組黃瑞仁召集人、大林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張國松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1006F5.pdf)。 肆、同意案 一、編號:109210 本校「第18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7屆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第16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聘任委員(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為當然委員)。 (一)校長提名:徐婉寧教授(法律系)、賴喜美教授(農化系)、陳佳慧教授(護理系)、陳明汝教授(動科系)、古允文教授(社工系)、陳奕君教授(光電所)、邱靜雯副教授(化學系)、王皇玉教授(法律系)、林奇秀教授(圖資系)、陳俊任副教授(生技系)、胡淑君組長(教務處)、王漢旺工友(學務處)為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 (二)學生委員:因疫情關係,尚待補選,依性平會決議,新委員選出前由前屆委員延任。 決定:本案同意。 二、編號:109211 本校稽核室稽核人員,業經校長提名稽核室主任由法律學系林仁光教授及稽核人員由陳冠至先生擔任。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09212 稽核室報告:檢具本校109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6條,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110年4月16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0年度第1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決議:109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09213 進修推廣學院提: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設置辦法」第四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設置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掌理院務,由校長聘請本大學教授兼任之,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副院長一人,由院長薦請校長就校內具副教授以上資格者兼任之,協助院長統籌院務,其任期與院長同;必要時得聘請專業經理人,協助院長推動行政業務。 二、編號:109215 創新設計學院提:創新設計學院申請於111學年度增設「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創新設計學院於111學年度增設「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 三、編號:109217 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提: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申請於111學年度增設「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於111學年度增設「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 四、編號:109214 楊子昂等提:為促成校內人權建物之完整,於本校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上「三一矮牆」設置說明性文字「紀念一位堅決抵抗國家暴力的勇者」,提請討論。 本案討論後[註1],經線上投票,以贊成74票、反對64票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於本校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上「三一矮牆」設置說明性文字「紀念一位堅決抵抗國家暴力的勇者」。 註1 12時3分黃瑋程同學提「停止討論」動議,經線上投票,以贊成128票,反對4票通過,停止討論。 五、編號:109216 楊子昂等提: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設置說明牌。 本案討論後[註2],經線上投票,以贊成81票,反對42票,通過以下決定: 本案文字部分過於繁瑣,不適合在校務會議討論,請同意交由校規小組就說明牌文字再做討論。 主席宣布:請校規小組召集總務處、學生會及相關教師代表,彙集大家意見並參考本校解說牌的作法,提出適當文字內容,再送校務會議確認。 註2 原提案:於本校陳文成紀念廣場設置說明牌(如附件4)。 12時59分馮燕教授提修正動議:說明牌文字內容依校規小組討論過之版本。 13時15分黃瑋程同學提再修正動議:以學生會原提案文字為準,若技術上文字無法完全置入說明牌,由執行單位向提案人討論文字刪減,並授權後續處理。 13時34分羅清華副校長提請主席裁示:「本案文字部分過於繁瑣,不適合在校務會議討論,請同意交由校規小組就說明牌文字再做討論」。 六、編號:109218 陳銘憲副校長室提:本校向教育部申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 決議: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書(草案)—國立臺灣大學」。 七、編號:109219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二、三十五、四十五條之一、四十六條之一、四十六條之二、四十六條之三、第二十四及三十二條附表二、第四十一條附表五修正案。 決議: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二、三十五、四十五條之一、四十六條之一、四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十一條  本大學設置下列行政單位、主管: 一、教務處:置教務長一人、副教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招生、註冊、課務、教學發展及其他教務事項。 二、學生事務處:置學生事務長一人、副學生事務長一至二人,掌理學生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兵役行政[軍訓]、學生職涯[就業]輔導、僑陸生輔導、衛生保健及醫療、學生心理輔導、學生活動中心管理、學生住宿服務及其他輔導事項。 三、總務處:置總務長一人、副總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文書、事務、出納、營繕、保管、採購、經營管理、教職員住宿服務[、警衛安全]及其他總務事項。 四、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一人、副研發長一至二人,掌理學術研究之規劃、推動、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研究倫理審查及其他研究發展相關事項。 五、國際事務處:置國際事務長、副國際事務長各一人,掌理國際合作交流事務之統籌管理、國際學生之招生及輔導、外籍學者之來校協助等事項。 六、財務管理處:置財務長一人,掌理財務規劃、資金調度、募款及新事業開發、管理、投資等事項。 七、圖書館:置館長一人、副館長二人,辦理蒐集典藏教學研究資料,提供資訊服務等事項。 八、秘書室:置主任秘書一人,辦理議事、公共關係、校友聯絡及綜合業務等事項。 九、稽核室:置主任一人,負責校務基金各項內部控制稽核業務事項。 十、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提供教學、研究、行政等所需之計算機設備、網路及通訊服務等事項。 十一、出版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編輯出版、銷售發行學術出版品及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出版學術著作及期刊業務]等事項。 十二、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中心副主任一人,負責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及]職業衛生及警衛安全等業務事項。 前項副主管之設置依教育部「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規定辦理。 本大學因協助教學、研究、推廣業務之需要,得經校務會議決議設各種行政中心。 第二十四條 本大學各行政單位得設組、分處、室或中心[分單位]辦事,各組置組長一人,各分處、室或中心置主任一人[各置組長或主任一人],職員若干人,其設置詳如本規程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分組名稱、分工、人員資格等,另依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規定訂定,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本規程附表二經行政會議通過,送校務會議備查,並報教育部核定。 組長、主任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組長並得[或依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之一規定]由職員擔任之。 第二十七條 本大學設共同教育中心為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置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各一人,教師、職員若干人,負責本大學共同必修課程、通識教育、體育教學及師資培育等課程之規劃、審核[通識教育課程之規劃、審核,共同必修課程之審核、體育教學及師資培育等]相關事項。 因應體育教學與研究、體育活動、體育場地設備管理及其他體育事項之需要下設體育室,置主任一人,教師、運動教練、職員若干人。為辦理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有關業務之需要下設師資培育中心,置主任一人,教師、職員若干人。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增置副主任一人。 [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於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增置副主任。] 第二十八條 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中心主任,由校長自本大學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中擇聘之;中心副主任由該單位主管於教師中擇一報請校長聘兼之。 中心主任任期四年,得連任一次。 中心副主任應隨同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中心主任去職。 第三十二條 本大學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校級研究中心得設組、分處、室或中心[分單位]辦事,各組置組長一人,各分處、室或中心置主任一人[各置組長或主任一人],職員若干人,其設置詳如本規程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分組名稱、分工、人員資格等,另以「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訂定之,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共同教育中心下設之師資培育中心設置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報教育部核定後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大學各單位所置職員,其職稱如下: 一、一般人員:專門委員、秘書、技正、組長[、主任(分館)]、編審、專員、輔導員、社會工作師、組員、社會工作員、技士、獸醫師、助理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二、醫事人員:醫師、藥師、護理師、營養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護士。 運動教練、稀少性科技人員及專門職業法律所定專業人員之聘用,得不受前項職稱之限制。稀少性科技人員應依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第十條第二項「本辦法九十年八月二日修正施行後,公立大專校院不得再進用資訊科技人員;其於修正施行前已進用之現職資訊科技人員,得繼續留任至其離職為止,其升等仍依本辦法原規定辦理。」規定辦理。 第一項所定職稱之職等,依考試院所定職務列等表規定。 本大學各級附設機構職員職稱,依其組織規程訂定之。 (共同教育中心中心會議) 第四十五條之一 非屬學院教學單位之共同教育中心設中心會議,議決該中心之重要事項。其組成、審議事項與議事規則,由該中心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教務處之各種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之一 教務處因規劃、協調、改進、推動與評鑑全校教務相關事項,得設各種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教務長就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 (研究發展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之二 研究發展處因規劃、協調、改進及推動整合研究資源等需要,得設研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就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 (二)新增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二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 (三)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一條附表五「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各種委員會及專案小組系統表」刪除「校產清理委員會」。 主席宣布:原擬新增之第四十六條之三先保留,110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再把修正文字提出,並附帶詳細的有關法律相關規定說明。 (共同教育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之三 共同教育中心因規劃、協調與改進共同必修課程、通識教育、體育教學及師資培育等課程,得設共同教育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就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 八、編號:109220 財務管理處提: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七]十二人至十五人,校長、副校長一位、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財務長、主計主任為當然委員,並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校長遴選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另應有學生代表一人,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業人士擔任。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下午3時21分)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006A 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006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1006B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006C 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1-03-20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30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1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7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5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003F1.pdf、11003F2.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推動未來大學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開放式大學,已召開3次跨單位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領域專長與不分系、探索學習計畫、產業學苑等等之策略與做法及相關輔導,如設置學輔專員、Academic advisor、業師之構想與分工。 二、啟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第一階段計畫,包括提供全套健康檢查,由好心肝基金會連續4年每年提供900個名額,供全校專任教職員接受愛心健檢服務,配套個案管理機制,於同仁健檢完成後,視需要協助急重症就醫、亞健康管理,及提供平時健康促進之各類活動資源。另推動平時健康促進服務計畫,由華人心理治療基金會自週一至週五,10-22時以0800免付費電話或E-MAIL提供同仁初談、預約面談,包括心理、法律、醫療等專業諮詢服務,今年2月已上線。在第1季也提供2場聯合健康諮詢、1梯次團體運動班、1場運動講座、2場休閒體驗、2堂藝文通識課,專屬網站及line@官方帳號建置,第2季除持續原有服務外,將再提供影展、資源主題展、行動博物館、物理治療、個人健身教練等服務,全方位促進同仁身心健康。 三、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意創業中心:110上半年合計共有44個新創團隊加入臺大創創。 (二)創新設計學院: 1.設計思考工作坊:教學發展中心為提升新進教師與相關行政同仁之創新思維,特別與D-School合作設計思考工作坊,希望能激發成員的創新教學動機,並將此模式融入未來的教學過程中。 2.跨域交流及合作: (1)教學發展中心:持續創新教學研究與實驗之合作,後續將共研未來大學行動方案之校學士計畫及其他相關計畫。 (2)Ha how好學校:擔任「驅動知識生態系論壇」專題演講講者,分享體制內突破邊界的創新教育。 (3)上學之why Podcast:與談關於臺大的未來大學計畫,除了介紹未來大學的規劃,並藉此鼓勵對高等教育的變革有熱誠和興趣之士,一起在生活中、學習時做出改變,大家都可以是未來大學的一員。 (4)為臺灣而教(Teach for Taiwan,簡稱TFT):因未來大學新創論壇交流而進一步與TFT及「教育創新合作社」(Education Colab)相互參訪,希望透過更多對話,發現與帶動更多合作的可能性。 (三)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 1.累積新增會員數已達78家。 2.與臺大產學合作總中心、臺大生技中心及BioGroup生技人才交流平台共同舉辦「臺大智財與創新創業講座」,主題為「全球新創趨勢及臺灣的機會與挑戰」,就國內外新創未來趨勢進行分享和交流。 3. NTU-MIT Consortia大聯盟:新一期計畫之國際鏈結重點目標,於110年3月正式展開。T4 GIP平台聯盟規劃在臺灣及國際共同招募會員及提供會員加值服務,期望透過與MIT合作,引領聯盟會員與校內研究團隊共同進行國際合作、尖端研究及新創投資。 四、召開數次校安緊急應變小組會議,強化學生身心輔導措施,由副校長召集,小組成員包括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秘書室、環安衛中心、學生會與研協會會長、學代會議長等,以共同討論各項輔導政策,並定期追蹤檢討,如:擴充學生心輔中心人力與空間及增加諮商時段、設置校園安心專線、辦理各學院安心講座系列、擴增保健中心身心科門診時段、追蹤檢視學校建物防墜措施等,均已獲得具體成效。 五、進行2020年大學社會責任(USR)報告書規劃與編纂,檢視本校因應新冠肺炎相關防疫措施、教學、研究、服務、治理各面向成果,整合相關策略作為與貢獻,帶動校務永續發展。持續推動永續校園治理計畫,強化NTU SDGs網站之網頁服務功能,建立SDGs相關研究、教學、人力資料標籤化作業程序,以進行跨域整合的循環應用效能,增強本校社會責任影響力。另為規劃本校碳中和路徑,搜集國外大學的減碳手段,評估這些減碳手段在臺灣執行的成本效益,並擬議本校碳中和評估方向與作為。 六、推動運動場館網路訂位及售票系統優化作業,檢討體育場館管理機制及提升服務效能。 七、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都審報告書已函送掛件,細部設計已進行初稿工作會議,由建築師事務所依審查討論內容修正。竹北分部之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包括工業工程所-跨領域整合創新碩士在職專班、進修推廣學院-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BA)、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LBA)、生物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BM),學生總人數約220位。另因應竹北地區家長與學生需求與建議,本著教育推廣與友善校區周邊環境的理念,擬規劃設計暑期國中與高中科學主題活動。 (二)雲林分部:爭取設立國家級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本校與國衛院陸續召開籌備會議及參加由行政院所召開「高齡健康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規劃案」與「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二期醫療大樓擴建計畫」跨部會協調會議。決議由三方共同合作開發,衛福部出資,國衛院興建營運,臺灣大學提供土地租用。110年1月5日教育部召開「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二期新建工程」計畫書審查會議,會中決議正式更名「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綜合大樓及醫護宿舍新建工程」。新設虎尾醫院之先期規劃構想書業經本校109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雲林分部球場興建案預計於110年3月26日臺大醫院雲林分院17週年慶時辦理揭牌啟用典禮。另「植物醫院雲林分院」109年累計執行植物醫學診斷服務諮詢窗口案件共計310件,輔導面積為175.7576公頃;辦理農業技術諮詢講習會共8場,總計輔導學員數848人次;完成植物醫學知識問卷調查535件;設置植醫診斷服務窗口13處。「動物醫院雲林分院診療中心」109年累計執行家畜類:抗體診斷服務3322件,駐場疾病防治及診斷技術服務共28場,組織病理診斷、分子生物診斷、微生物分離鑑定及藥物敏感試驗共1938件;禽類:組織樣材病理診斷41件;水產組織樣材病理診斷10件。 八、今(110)年杜鵑花節活動為減少大型群聚活動,取消舉辦社團博覽會,開幕式與學系博覽會改採線上直播辦理,於3月6日上午8:45起揭開序幕,以直播方式輪流播放各學系之介紹,現場並有負責該時段之各系學生或老師代表於線上即時回覆相關詢問。杜鵑花況與其它相關活動亦詳列於杜鵑花節專網上。 九、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0萬2,506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1萬5,007張,持續提供應屆畢業生及校友重聚辦證優惠。協助籌備B76三十重聚、B71三五重聚、B66四十重聚將分別於110年10月、6月、11月舉辦。另優化校友資訊系統,將與各相關單位透過系統介接、資料移轉及交換,維護校友資料庫;同時透過功能開發,統整校內資源及服務項目,以提供校友便利操作方式,進而吸引校友主動更新聯絡資訊,提升本校校友資料正確性及有效性。 教務方面: 一、推動安心就學方案: (一)受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學生,其選課、註冊繳費、修課、請假均得以專案方式辦理,因疫情延長休學或延長修業年限,延長之學期不計。 (二)為能維持學生受教權,請老師視課程教學內容,提供無法入境或因檢疫無法到課學生,遠距非同步或同步等彈性上課方式。 (三)無法入境學生可修習臺大系統學校提供之開放式線上課程,修課者至少須修習1學分或合併至少1學分之課程。 (四)無法入境學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分費,碩、博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雜費基數。 (五)提供尚未放棄出國交換/訪問學生選課權益,若於110/3/22尚未收到學生放棄出國之公文,則刪除其選課紀錄。 二、電機資訊學院申請增設「智慧聯網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案業於110/2/1報部;體育室申請增設「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理學院申請增設「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碩士班)」、創新設計學院申請增設「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及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申請增設「智慧醫療與健康碩士學位學程」等4案,已於3月15日報部;醫學院藥學系申請增設「藥學系博士班產學研發組」學籍分組及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申請增設「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資訊安全組」學籍分組等2案,已於3月8日報部。 三、110學年度招生 (一)學士班: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名額共360名,個人申請入學核定招生名額為1,629名,加計醫學系(公費生)12名,共計1,641名,外加名額原住民生36名及離島生30名(澎湖離島16名及金門離島14名),第一階段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負責檢定及篩選作業,110/3/31公布符合第一階段篩選名單,第二階段由各大學自行負責指定項目甄試。本校指定項目甄試期間:110/4/14-25,包含4項方案,將於110/5/7放榜: 1.辦理共同考試,降低筆試衝堂:110/4/17-18二天辦理醫學院、工學院AB二群、電機資訊學院之共同試題筆試,考生成績分送該學院採計之學系使用。 2.提供口試時段登記,降低口試衝堂:由臺大校方建置「口試時段登記分配系統」,考生登記口試時段志願序,減少口試衝堂情形。 3.辦理校內聯合預分發:每位考生參與校內聯合分發系組至多正取一系,並保留該正取志願序前之全部備取,減少考生重覆錄取占缺,考生也能獲得「較佳名次」或「由備取變正取」。 4.弱勢生特設「希望組」共7組44個名額:招收110年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已核定為特殊境遇家庭、新移民子女、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考生,除庚組(醫學系)外均採計學測及審查成績,希望組各組均未參加校內聯合分發,各組錄取結果將予保留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開放考生登記分發志願序。 另110學年度本校首度辦理國防學士招生,核定16學系招生名額計17名,將於110/5/7公布錄取名單。 (二)碩士班考試招生名額為1,675名,報名人數共15,797名,較109學年度(14,564)增加1,233名。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名額為404名。博士班招生名額為580名。109學年度學士暨碩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共計152名,較108學年度增加1名。110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錄取新生共計有334名錄取生提前入學,其中碩士生267名、博士生67名,分別較109學年增加66名及19名。 四、為促進國際交流、課程精實及自主學習,本校規劃自110學年度起,學期上課週數自18週調整為16週。本案已於108/12/23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109/12/15及12/25分別於校總區及醫學院辦理全校教職員生說明會,並經行政會議通過。 五、有關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教學創新推動109年度計畫成果報告及110年度計畫書審查作業,已請各學院及中心依審查意見修正110年度計畫書。為不影響各項業務之推展,業於109/12/1暫核定各學院教學創新推動計畫經費,未來將依教務處獲配經費數及審查結果,另函知各學院及中心本(110)年度總核定數。 六、推動領域專長課程模組,鼓勵跨院跨域學習,第一波徵件,全校34學系參與,共提出145個領域專長,第二波預計6月徵件,開放研究所、學院、校級教學單位提出申請。另自109學年度起實施學士榮譽學程,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的管道,已通過醫技系、經濟系、社會系、財金系4個學系提案。 七、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NTU COOL於2月完成Canvas系統進版,提供教師「自行複製過去COOL課程」功能與操作說明與協助複製CEIBA課程內容服務,共計819門課程使用。綜合教學館21間教室安裝自動課程錄播系統並與NTU COOL串接,共計39門課程申請錄播服務。兩間未來教室(綜合401與博雅406)共計安排21門課程、合計58授課時數;另持續追蹤協助院系所建置未來教室,幫助各單位設備升級。另規劃英文版之線上課程選課平台,並於選課系統增加授課教師標註提供線上課程欄位。 學務方面: 一、規劃增設學輔中心及學輔專員,於學生學業及專業指導之外,多一層防護諮商資源,強化校園初級預防工作,落實校園關懷文化,建立學生輔導關懷的前哨站,透過學輔專員駐點服務,協助應變學生生活輔導相關的種種課題,提升學生輔導網絡維度及細緻度。為推動本案,除與學院及學生代表交流座談徵集意見外,並成立學輔專員專責小組委員會,已召開第1次會議,擬訂學輔中心(Center for Student Well-Being)設置辦法,據以辦理中心各項方案與活動。 二、規劃導師制度精進方案,已進行各院系所導師制度問卷調查,並與學生代表座談及辦理關懷導師交流座談會,蒐集相關意見和建議;另訂於3月25日舉辦各系所主管座談會。初步擬定精進方向包括:推動各系所設置關懷導師、強化導生綜合資料系統功能、補助各系所辦理導師制度創新及學生關懷輔導方案等。 三、推動高教深耕提升高教公共性與協助弱勢等計畫: (一)臺大夢田深耕輔導獎助計畫:撕去弱勢標籤的第一步,將原「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全照顧計畫」正式更名,開啟新篇章。全力輔導同學勇敢造夢、勇於深耕,築夢踏實。 (二)達成四大力跨域思維目標,透過六大類多元輔導機制,培養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具備領導力、就業力、身心力與文化力,引領學生勇於發展不同面向之生涯規劃,扭轉未來。 (三)推出7項創新方案,以支持年輕學子倡議自主規劃學習的冒險精神,及敦促學子正視身心健全的重要性與平常性。 (四)啟動輔導實踐研究,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輔導實踐研究,經研發處倫理審查作業程序後,邀集學生參與成效評估,研究結果將完善協助機制,進而調整夢田深耕計畫的下一步方向。 四、「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豬肉牛肉食品品質管理計畫」已核定實施: (一)管理層面:本校與餐飲廠商之合約內容,皆要求餐飲業者需遵守教育部、衛福部及本校膳食衛生安全管理辦法,符合膳食衛生安全規範,執行食材分流管理,落實豬肉、牛肉及其可食部位之原料原產地標示。違反規定者,可依本校規定立即議處。 (二)執行方式: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並執行肉品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抽驗工作。依風險等級,每週採樣10件,委送經衛福部認證之檢驗單位檢驗。每週公布前次查驗結果,執行1年預計達成各式樣本520件。3月上旬即有第一批受檢結果公布,不合格品項除公布廠商名單,並將結果通報政府權責管理機關,同時要求餐食廠商立即停售該項產品,並將該廠商列入「超高風險」名單,提高查驗頻率。 總務方面: 一、110年1月啟用車牌辨識系統取代抽取票卡人工計費模式,校總區暨水源校區各出入口已完成停車設備升級,並建置系統提供申請會員臨停優惠,提供多元行動支付、自動繳費機及悠遊卡等繳費方式。 二、推動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保留臺老師當時入住時存在之增建空間,計畫已於110年1月15日送文化局審查會議審查,並依會議決議修正,於2月9日複審,2月19日舉辦說明會,2月26日續送文化局「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審查通過。 三、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計畫:6案貸款興建宿舍案工程基本設計已分別向建管處掛件申請建照,預定110年上半年辦理工程招標後正式動工。另通案辦理11筆校外土地貸款興建宿舍之可行性評估技術服務,預定110年上半年完成後一併提送宿舍委員會討論。 四、總務處與藝文中心、戲劇系共同推動執行「卓聯地下劇場工程」,已完成劇場初步設計,進入細部設計階段。 五、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現正辦理外牆及室內裝修等工項,工程實際進度達82.6%。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室內裝修工程已完成驗收作業。生物電子資訊教學研究大樓(學新館)已驗收完成與點交。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國家理論中心室內裝修工程已完工,並於去年12月完成驗收及結案。人文大樓:1樓結構體及鋼構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60%,機電標進度1.9%。學生宿舍新建工程於110年2月25日召開招標前評選會議。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部審查修正中,並同步辦理技服招標作業。 研究發展方面: 一、為協助新進教師迅速建立獨立的研究環境及整合各項補助之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等經費),110年起到職之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可逕自MY NTU教職員專區,使用計中帳號登入「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系統申請,金額依學院及身分別一次補助。包含(一)空間建置經費(二)教學研究經費。109年依原模式辦理新進教師經費補助共為3類:(1)創始研究經費,補助共75件,總金額約1,713萬元;(2)創始計畫申請,補助共59件,總金額約1,680萬元;(3)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48件,總金額約1,742萬元。 二、擴大核心群計畫,推動「核心研究群計畫:臨床合作型」計畫。鼓勵本校教研人員與附設醫院醫師共組團隊,跨領域研究新議題。110年度全校申請案共計35案(含1件加入現有計畫案),經初審及複審決議,補助20案(新申請19計畫案,共100子計畫,含1件加入現有計畫案),通過率57.1%,補助經費新臺幣7,780萬元。 三、調高遠學計畫補助金額,以鼓勵博士生赴國外移地研究,並因應科技部千里馬計畫1年補助金額由新臺幣60萬元調高為新臺幣90萬元,遠學計畫補助期間為7個月至1年,等比例調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52萬5千元以上90萬元以下(免稅)。另推動逕讀博班獎學金,109學年度達138人,較106學年度79人成長70%。 四、精簡校內申請科技部計畫流程,減少科技部計畫表單作業,簡化產學計畫之校內提案審議程序。產學合作總中心已完成業務簡介影片製作(含英文字幕),約6分鐘短片。未來將積極用於專利技轉及新創育成業務推廣和宣傳。 五、本校110年度截至110年2月19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106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21億4,317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學位生第一梯次申請,共計602名報名,較去年同期成長約26%,錄取283名。另本校辦理「109-2新冠協力專案」,共226名申請(含82名續讀生),224名錄取,213名註冊報到。 二、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方面,109學年度全校出國學生總計221名:交換學生176名,訪問學生17名,短期/實習學生12名,海外暑期課程學生16名。 三、規劃於博雅教學大樓101教室外兩間房間,以及圖書館B1調整的空間改裝為祈禱室,預計於本學期結束前可竣工並啟用。另推動國際生第二導師專案,已有20名具熱誠之中、外籍教師加入專案擔任國際學生第二導師,進行第一階段配對作業。本專案全年開放,本校教師隨時加入國際生第二導師團隊,學生亦可以隨時提出申請第二導師,將視學生需求,持續進行配對作業。 四、本校於AEARU中提出之線上教室專案(Global Learning Initiatives Program)於109年第2學期首次開課,本校共開設3門課程。亦陸續與其他校內教師洽談110學年度課程開設相關事宜。 五、推動Minerva專案:Minerva學生因疫情無法來臺,故本校與Minerva 2021年之交流專案暫緩,採非正式學生交流,由Minerva主辦Sonder Play線上交流活動,兩校學生相互分享各自的生活與故事。擬於2021年下半年重啟實體交流課程與活動籌備。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共計新臺幣24,728,029元及美金137,533.12元,均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國內外經濟持續復甦,已開發國家已開始施打疫苗預期疫情將獲得一定控制,配合美國選後大規模紓困案通過、財政刺激政策持續施行與英國脫歐底定等,持續注意各國經濟情勢,將資金配置至具ESG概念與高殖利率之股票與基金,並處分漲幅已高、無成長性之標的,以實現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4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修訂「國立臺灣大學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及研擬捐款修繕校舍空間之命名事宜。另配合3月臺大杜鵑花節,推動「臺大校園護樹計畫」,並舉辦《臺大故事我來拍》募款微電影徵選活動,依據不同捐款主題徵選「微電影」,用影像創意創造影響力。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規劃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每週授課時數至少16小時,除9-10小時為開授全校性或全院性共同修習課程外,餘由主聘單位統籌。各主聘單位正積極徵聘作業中,預計於110學年度起聘。 二、新建風雨球場可行性評估案,已辦理評審會議並擇定符合資格之廠商,刻正辦理後續議價程序。決標後廠商需於60日內提出評估報告初稿,體育室續提報校發會初審討論。 三、協辦全校「教職員工全人關懷專案」之運動健康促進活動,定於3/10起辦理第1期8週教職員工運動健身課程、3/17舉辦運動健康講座,及3/15提供個別化運動諮詢服務。 四、因應當前雙語潮流趨勢,師資培育中心分別舉辦「雙語教學動起來~CLIL教學實務工作坊CLIL Teaching Practice Workshop」及「雙語教學動手做~CLIL即學即用教學實務工作坊」。研習活動邀請專業師資群闡述CLIL 課室語言應用,並邀請在教學現場積極實踐雙語教學著有成效助之實務教師分享雙語教學實踐經驗。 五、「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採申請制,本學年度第2學期共補助118門課程(127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2門課程、實作實習課程共14門課程、一般課程共63門課程、語文類課程共9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219人次;另外關於新生講座課程及兩門大班授課課程等個別課程之需求,亦有補助教學助理共計63人次。總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282人次,分別為博士級83位、碩士級121位、學士級78位。 圖書館方面: 一、提升館際合作之優質服務,圖書館於109年度更換門禁設備讀取晶片之規格,更新為符合規格之感應式卡片,於本學期開放臺師大、臺科大師生改用感應卡片方式入館,取代原有條碼掃描,提升三校師生入館之便利性,強化臺灣大學系統之「三校圖書館一卡通用服務」。另圖書館之期刊文獻快遞服務(JADE),為支援校內師生學術研究,於今年評估開放「圖書章節文獻複印傳遞服務」,計價方式比照期刊文獻複印申請,擴大館際合作的服務範圍,便於師生更易取得國內外的研究資料。 二、營造紓壓與療癒閱聽氛圍,圖書館在總館1樓設立「輕閱讀區」,打造放鬆紓壓環境,並推出各類型館藏推介服務。於辜振甫先生紀念圖書館2樓設置舒適溫馨的閱讀空間,提供具情緒療癒之相關繪本及心理自助書,供學生閱覽,透過文字與圖畫的力量,協助學生釋放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從中獲得解決心理困境的方法。 三、更新「臺灣大學網站典藏庫(NTU Web Archiving System)」,重新規劃及撰寫臺灣大學網站典藏庫系統,使歷經多年完整蒐羅的臺灣網站典藏庫能更有系統化的整理、檢索及呈現,以做為臺灣最大的學術研究圖書館為歷史、政治社會及文化的脈動留下發展流動的軌跡,也為史料研究者提供最好的見證史料。 四、與國家圖書館合作建構臺灣鏈結資源系統平台,以優化臺灣各圖書館的書目品質及控制,同時使臺灣的研究能量能更快速且直接的呈現給所有的研究者,預計於5月前完成第一階段主機平台的架設及測轉;8月將進行API撰寫及介接。 五、自2021年起與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CUP)簽訂Open Access(OA)期刊免費投稿協議,支援本校師生免費投稿CUP OA期刊(原單篇均價1,950元英鎊)。2021年起納入免投稿費的CUP OA期刊共計373種,主題涵蓋多元領域,逾七成收錄於具學術聲譽的SCIE、SSCI、AHCI引文索引資料庫。為加強宣導此服務,建置中英文說明網頁、製作OA概念短片與部落格文章,並辦理說明會及院系宣導,以廣泛週知並鼓勵師生以開放取用方式發表研究成果,期能進而提升本校學術能見度。 六、優化校內圖書代借服務:將現有代借系統整併至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中,以單一系統簡化申請及管理流程,將代借申請紀錄與預約紀錄整併,同時降低讀者及館員於異質系統操作上的負擔。 七、建置總圖書館24小時自助還書系統:規劃於110年5月讀者將可自行操作還書,且不受開館時間之限制,並與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即時介接,有效掌握還書紀錄,大幅提升圖書歸還之便利性,加強服務品質與維護館藏安全。 八、推動總博物館設置,展開設置總博物館籌備事宜,包含進行校內各系所文化資產訪查計畫、規劃臨時庫房、建立視覺識別系統和網站、規劃學分學程、舉辦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培訓活動等。並推動博物館群典藏管理升級計畫(第1期),向文化部專案申請動物博物館、植物標本館、地質標本館及校史館等4所成員館之典藏管理制度完備、典藏空間設備改善、藏品整飭與數位化等業務優化補助。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遠距教學系統設備升級:因應5G通訊發展及4K/8K高畫質時代來臨,以及臺大國際化、未來大學之目標,規劃提升遠距網路教學系統視訊服務品質,匯流統整各種格式資訊,並透過平台管理即時參與會議或教學課程,發展7x24隨處取用(U-Learning)之學習環境,增進國際課程教學互動與國際交流合作。設備升級為4K/HDMI,以符合國內外高解析度內容訊號傳輸規格,主要更新項目為4K電視牆、4K HDMI矩陣、4K/NDI專業導播機(含直播及錄製系統)、遠端/語音環控系統、HDMI資訊講桌、網路機櫃等,109-2學期正式啟用。 二、電子表單開發平台由計資中心內部推展試營運,逐步向各單位推廣,已開始使用的表單有2組,包括中心內部工作月報表及資安檢核表,協助其他單位開發完成並上線使用之系統有2組,分別為學務處生輔組的109傑出導師候選人調查表,和研發處企劃組的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系統。 三、建置本校中英文網站製作平台,發展全校跨院系所網站內容知識整合管理平台(CMS),網站風格趨於一致化並兼具系所之獨特性(可自訂版型),除建立臺大風格之識別性,並提升國際形象。將提供RWD模版,快速建置靜態網站整合校務資源,包括SSO帳號登入、校園公告、教授網站(基本資料/課程/著作)、網站自動上版(homepage、VM),更完善之自動介接服務等。 四、SSL VPN校外連線服務改為線上申請制,為加強保護網路資源避免遭盜用,SSL VPN從109學年度第2學期改為線上申請制,預計將分別從110年3月、4月、5月分批啟動大學部學生、研究生、教職員帳號,啟動當日起,已申請啟用VPN權限者才能夠使用VPN,未來使用者可隨時申請開放或關閉個人VPN權限。 五、電子郵件系統更新,新增Windows Server 2016網域主控站DC伺服器,升級網域安全性架構;成功移轉Exchange 2010舊服務至Exchange 2016;部分信箱帳號搬遷至新建置之信箱伺服器群組內,以分散既有之信箱伺服器負載,持續提升電子郵件系統的穩定性與安全性。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於109年底導入WiFi 6(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802.11ac(1.2 Gbps)的4倍。另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0年2月18日止共有3,297顆無線基地台(AP)。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003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1003A1)存查。 貳、確認110年1月9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0年1月9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003B)存查,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003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19-1頁。 本委員會於110年3月3日召開會議,安排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0年2月26日,計收到6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5件、學院提案1件。另外,提案截止收件後又收到1件學院提案(109207案),須經3月5日醫學院院務會議及3月9日行政會議通過始得完成行政程序。經委員討論後,109207案列入正式議程(討論提案第7案),惟該案若未獲3月5日醫學院院務會議及3月9日行政會議通過,則本次校務會議不列入,視為撤案(補充說明:該案業經3月5日醫學院院務會議及3月9日行政會議通過);其餘提案順序及程序表照案通過。 本會另針對委員臨時提案-本會是否具提案內容審查權限進行討論,決議:本會職掌就提案手續完備之審查,係指本會組織及議事規則第七條所列之提案標準,本會僅應基於程序性理由作提案之處置。附帶決議:本會組織及議事規則第五條第一款是否修正,請秘書室評估後再向本會報告。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設立計畫案:雲林分院黃瑞仁院長簡報(簡報檔如11003F3.pdf)。 肆、選舉 校產清理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總務長(主任委員)、各學院院長、圖書館館長、主計室主任、 附設醫院院長、總務處保管組主任。 二、推選委員: (一)各學院推選之委員:               院   別 姓        名 院    別 姓        名 文 學 院 梅家玲 教授 管理學院 吳學良 教授 理 學 院 謝志豪 教授 公衛學院 蕭朱杏 教授 社科學院 馮  燕 教授 電資學院 吳瑞北 教授 醫 學 院 錢宗良 教授 法律學院 王皇玉 教授 工 學 院 黃義侑 教授 生科學院 楊健志 教授 生農學院 葉德銘 教授     (二)法律系推選之2位委員、會計系推選之1位委員及森林系推選之1位委員: 系    別 姓               名 法 律 系 孫迺翊 教授 謝煜偉 副教授 會 計 系 林世銘 教授   森 林 系 袁孝維 教授   伍、討論提案 一、編號:109201 教務處提: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十八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十八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條  [副教授及]教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而欲申請免辦評鑑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簽報所屬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後,由所屬學院向校方推薦為免評鑑教師: 一、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國家講座者。 三、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經本校認可者。 四、獲聘為本校特聘教授者。 五、曾獲本校教學優良獎十五次者(一次教學傑出獎等同本校五次教學優良獎、一次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等同本校十次教學優良獎)。 六、曾獲頒科技部(原國科會,以下同)傑出研究獎二次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七、曾獲科技部等獎項或執行研究計畫,折算後累計達十分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八、其他教學、研究或服務表現傑出,曾獲國際傑出獎項且相當於上述一至六款資格,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議討論通過,送校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決議採計者。 各學院教師免辦評鑑申請之審查,除符合第一項各款申請條件之一外,並應就其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綜合審查,且其各項審查標準及所占比例,應自訂於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 第一項第七款獎項與計畫之採計與折算方式,於審議作業要點另定之。 第十八條 本準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但第十條規定,自110年8月1日施行。 二、編號:109202 管理學院提:本校「管理學院院務會議規則」第二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管理學院院務會議規則」第二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院院務會議由左列出席代表組成: 一、當然代表:院長、研究所所長、學系主任。 二、教師推選代表:由本院專任教師以無記名連記法選舉產生,其人數應較當然代表人數多三位,每系至少應選出一位,至多三位。 三、助教推選代表一位。 四、職員推選代表一位。 五、約用人員推選代表一位。 [五]六、技工工友推選代表一位。 [六]七、學生推選代表二位,由研究所及大學部各推選一位。 推選代表產生辦法另定之,經院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院長得指定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編號:109203 學生事務處提:本校「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三、七、八、九、十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三、七、八、九、十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三條  學生個人之獎勵方式如下: 一、嘉獎。 二、小功。 三、大功。 學生個人之懲處方式如下: 一、書面告誡。 二、申誡。 三、小過。 四、大過。 五、勒令退學。 六、開除學籍。 為前項懲處時,得建議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轉介身心科門診之附帶決議。 學生個人之獎懲記錄,記嘉獎三次視同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視同記大功一次;記申誡三次視同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三次視同記大過一次。 第一項所列獎勵與第二項所列懲處不得相抵。但學生初犯本辦法之規定而未達記大過之處分者,得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消過實施要點」消過。受懲處學生違反第三項附帶決議者,不得申請消過。第四項「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消過實施要點」另訂之。 第七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誡: 一、擔任學生社團幹部或自治幹部,怠忽職守致生損害。 二、毀損或妨害合法張貼之海報。 三、未經許可私自挪用他人物品。 四、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 五、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而未釀成事件發生。 六、違反網路使用規範。 七、以跟蹤、電子郵件或其他違反他人意願之方法干擾他人日常生活[或有其他不受歡迎之追求]之行為,情節輕微。 八、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情節輕微]情節輕微,並移送懲處。 學生個人有前項各款情形,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依第十二條之規定減輕其懲處者,得予以書面告誡。 第八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考試作弊,情節輕微。 二、侮辱、誹謗他人。 三、意圖干擾他人,公然為猥褻之行為。 四、有公然賭博之行為。 五、冒用他人證件或將己有證件借與他人使用。 六、住宿生未經室友及宿舍管理人員之同意而留宿他人。 七、私自頂讓學校宿舍床位。 八、毆人或與人互毆。 九、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 十、毀損公物或他人之物。 十一、管理公物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生毀損、滅失、短少,或管理公款有浮報、挪用、帳目不清之情事。 十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十三、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造成災害傷及自身或他人。 十四、違反網路使用規範,情節嚴重。 十五、製造噪音,情節嚴重。 十六、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情節嚴重。 十七、違反學術倫理,情節輕微。 十八、以跟蹤、電子郵件或其他違反他人意願之方法干擾他人日常生活[或有其他不受歡迎之追求]之行為,情節嚴重。 十九、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情節嚴重]。 二十、親密關係暴力行為,且經法院核發有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者。 第九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考試作弊。 二、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 三、竊盜、侵占、詐欺。 四、偽造、變造文書。 五、於校園內不法儲存危險物或違禁物。 六、不法持有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七、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情節嚴重。 八、私自頂讓床位並獲取不當利益、霸佔學校宿舍床位、或排斥他人合法住進。 九、惡意侵入電腦網站破壞系統、資料或發送郵件炸彈危及電腦主機安全、干擾他人電磁紀錄之處理。 十、利用電腦網路或以其他方式販售、提供、或教唆製造不法商品。 十一、管理公物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生毀損、滅失、短少,或管理公款有浮報、挪用、帳目不清之情事,情節嚴重。 十二、毆人或與人互毆,情節嚴重。 十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嚴重。 十四、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輕微。 十五、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者。 十六、違反學術倫理,情節嚴重。 十七、[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情節嚴重,並移送懲處。 十八、性侵害,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 十九、親密關係暴力行為,情節嚴重,且經法院核發有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者。 第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一、毆打師長。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四、蓄意傷人,情節嚴重。 五、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六、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七、積滿三次大過。 八、性騷擾、性霸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情節極為嚴重,並移送懲處。 九、性侵害,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情節嚴重,並移送懲處。 四、編號:109204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案暨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停止適用案。 決議:修正通過。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十八、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二、三十五、四十一、四十六、四十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八條 學位學程主任由校長自共同設立學位學程之學院、學系(科)、研究所之院長、副院長、系(科)主任、所長、共同教育中心中心主任、體育室主任或與該學位學程相關專長之副教授以上教師中擇一聘兼之。 學位學程主任任期以三年為原則,得續任一次。續任由校長經徵詢程序後續聘之。 學位學程主任因重大事由,得由校長於任期屆滿前免除其聘兼職務。 第二十一條 本大學設置下列行政單位、主管: 一、教務處:置教務長一人、副教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招生、註冊、課務、教學發展及其他教務事項。教務處因規劃、協調、改進與評鑑全校教務相關事項,得設各種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教務長就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委員會設置辦法經行政會議或教務會議通過後生效施行。 二、學生事務處:置學生事務長一人、副學生事務長一至二人,掌理學生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兵役行政[軍訓]、學生職涯[就業]輔導、僑陸生輔導、衛生保健及醫療、學生心理輔導、學生活動中心管理、學生住宿服務及其他輔導事項。 三、總務處:置總務長一人、副總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文書、事務、出納、營繕、保管、採購、經營管理、教職員住宿服務[、警衛安全]及其他總務事項。 四、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一人、副研發長一至二人,掌理學術研究之規劃、推動、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研究倫理審查及其他研究發展相關事項。研究發展處因規劃、協調、改進及推動整合研究資源等需要,得設研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就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 五、國際事務處:置國際事務長、副國際事務長各一人,掌理國際合作交流事務之統籌管理、國際學生之招生及輔導、外籍學者之來校協助等事項。 六、財務管理處:置財務長一人,掌理財務規劃、資金調度、募款及新事業開發、管理、投資等事項。 七、圖書館:置館長一人、副館長二人,辦理蒐集典藏教學研究資料,提供資訊服務等事項。 八、秘書室:置主任秘書一人,辦理議事、公共關係、校友聯絡及綜合業務等事項。 九、稽核室:置主任一人,負責校務基金各項內部控制稽核業務事項。 十、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提供教學、研究、行政等所需之計算機設備、網路及通訊服務等事項。 十一、出版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編輯出版、銷售發行學術出版品及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出版學術著作及期刊業務]等事項。 十二、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副中心主任一人,負責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及]職業衛生及警衛安全等業務事項。 本大學因協助教學、研究、推廣業務之需要,得經校務會議決議設各種行政中心。 第二十四條 本大學各行政單位得分單位辦事,各置組長或主任一人,職員若干人,其設置詳如本規程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系統表」[分組名稱、分工、人員資格等,另依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規定訂定,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本規程附表二經行政會議通過,送校務會議備查,並報教育部核定。 組長、主任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組長並得[或依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之一規定]由職員擔任之。 第二十五條 本大學及學院設置之附設機構如附表三[二]「國立臺灣大學及學院附設機構組織系統表」。 本大學及學院增設、變更或停辦附設機構,應經校務會議之決議,並報教育部核定後為之。本規程附表三[二]應於教育部核定後隨同變更,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本大學及學院附設機構之組織規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校務會議訂定之。 第二十七條 本大學設共同教育中心為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置中心主任、副中心主任各一人,教師、職員若干人,負責本大學共同必修課程、通識教育、體育教學及師資培育等課程之規劃、審核[通識教育課程之規劃、審核,共同必修課程之審核、體育教學及師資培育等]相關事項。共同教育中心因規劃、協調與改進前開課程,得設共同教育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就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 因應體育教學與研究、體育活動、體育場地設備管理及其他體育事項之需要設體育室,置主任一人,教師、運動教練、職員若干人。為辦理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有關業務之需要設師資培育中心,置主任一人,教師、職員若干人。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於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增置副主任一人。 第二十八條 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中心主任,由校長自本大學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中擇聘之;副中心主任由該單位主管於教師中擇一報請校長聘兼之。 中心主任任期四年,得連任一次。 副中心主任應隨同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中心主任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大學及學院設置之研究中心、館、所、委員會如附表四[三]「國立臺灣大學及學院研究中心、館、所、委員會組織系統表」。 本大學經校務會議之決議,得增設、變更或停辦各種校級研究中心。 校級研究中心各置中心主任一人,學院級研究中心、館、所、委員會各置主任、館長、所長、主任委員一人。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增置副主管。 學院所屬研究中心、館、所、委員會應受相關學院院長指揮監督。 第三十條 校級研究中心中心主任由校長自本大學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或相當等級之研究人員中擇聘之;副主管由該中心中心主任於教師或研究人員中擇一報請校長聘兼之。 學院級研究中心、館、所、委員會之主任、館長、所長、主任委員,由學院院長自本大學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或相當等級之研究人員中擇一送請校長聘兼之;副主管由該主管於教師或研究人員中擇一送請院長報請校長聘兼之。 副主管應隨同主管去職。 第三十二條 本大學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校級研究中心得分單位辦事,各置組長或主任一人,職員若干人,其設置詳如本規程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系統表」[分組名稱、分工、人員資格等,另以「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訂定之,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共同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設置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報教育部核定後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大學各單位所置職員,其職稱如下: 一、一般人員:專門委員、秘書、技正、組長[、主任(分館)]、編審、專員、輔導員、社會工作師、組員、社會工作員、技士、獸醫師、助理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二、醫事人員:醫師、藥師、護理師、營養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護士。 運動教練、稀少性科技人員及專門職業法律所定專業人員之聘用,得不受前項職稱之限制。稀少性科技人員應依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第十條第二項「本辦法九十年八月二日修正施行後,公立大專校院不得再進用資訊科技人員;其於修正施行前已進用之現職資訊科技人員,得繼續留任至其離職為止,其升等仍依本辦法原規定辦理。」規定辦理。 第一項所定職稱之職等,依考試院所定職務列等表規定。 本大學各級附設機構職員職稱,依其組織規程訂定之。 第四十一條 校務會議設立之各種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如附表五[四]「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各種委員會及專案小組系統表」。 校務會議必要時,得經大會之決議,增設或停設各種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處理校務會議交辦事項。 第四十六條 本大學設教務會議,由教務長、副教務長、學生事務長、學院院長、進修推廣學院院長、研發長、國際事務長、圖書館館長、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中心主任、專業學院院長、學系系主任、學位學程主任、研究所所長、教務分處主任、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中心主任、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及各學院學生會會長組成之,教務長為主席,討論教務重要事項及教務相關章則。 教務長得邀請其他單位主管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教務會議由教務長召開,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 第四十七條 本大學教師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四級,從事授課、研究及輔導等工作。各級教師之聘任,依相關法令規定,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 本大學教師應依法令規定及聘約,履行義務。 違反聘約或相關法令規定時,本校或所屬單位審酌個案之違反情節,得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或相關法令規定,為下列之處分或處置: 一、解聘、不續[停]聘、停[不續]聘或資遣。 二、停止晉薪、停止升等、停止評鑑、停止免評鑑權、停止其參與本校各級委員會或代表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或停止本校各級會議與委員會之出席與表決權。 三、不同意延長服務、擔任導師及本校各級教評會委員或各單位行政主管,或停止本校所給予之各種禮遇。 四、停止本校所提供之福利設施,包括停止配給或續借本校宿舍。 五、不同意借調或在外兼職或兼課;不同意休假研究;不同意出國講學、研究、進修。 六、其他依法令規定或聘約約定所得為之處分或處置。 前項除第一款外,有關教師違反聘約或相關規定而為之處分或處置規定,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送校務會議報告後施行。 教師因[經本校]解聘、不續[停]聘或終局停聘案尚在處理程序中,予以[不續聘,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暫時繼續聘任者,除依第三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處置外,並不得接受獎勵。 本大學研究人員分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從事研究工作,其聘任準用教師規定。 本大學得設講座,由教授主持,其辦法由行政會議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本大學為教學及研究工作,得置助教協助之,助教設置、管理及申訴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本大學得延聘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其聘任作業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二)新增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二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系統表」。 (三) 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五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及學院附設機構組織系統表」修正為附表三。 (四) 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九條附表三「國立臺灣大學及學院研究中心、館、所、委員會組織系統表」修正為附表四。 (五) 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一條附表四「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各種委員會及專案小組系統表」修正為附表五。 (六) 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停止適用。 (七)有關是否增列第四十六條之一相關問題,請共同教育中心與人事室討論並邀請相關單位參與,提下次會議。 五、編號:109205 人事室提:本校「各學院(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六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 (一)本校「各學院(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六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六條 教師升等之評審應包括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其審查細則各學院(中心)應自行研訂。 [送審著作應由各學院(中心)教評會複審。]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於審議升等案件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評審標準: (一)對於教學、研究、服務之評審應訂定客觀之標準。 (二)送審之著作應以經嚴謹之學術審查而發表者為原則。 二、評審程序: (一)各學院(中心)於辦理學年度升等時,應將有關升等辦法轉致升等當事人。 升等教師對於各級升等辦法或現行條文有所疑義時,應於各學院(中心)辦理升等前三個月依程序提請釋示。 (二)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應組成學術成就審查委員會及教學服務評鑑委員會,分別針對學術成就(含送審著作)、教學服務進行審查。前開委員會全部或部分成員應為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在辦理各項審查作業時,如有必要應組成三人以上小組進行之]。 (三)[送審著作應由]前目委員會辦理審查完畢後,應提送各學院(中心)教評會[複]審議。 (四)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應自行訂定辦法,促使委員盡到詳閱升等資料責任。辦理學年度升等時,於開會通知加註請各委員應詳閱升等資料。 (五)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或代理人出席升等會議時,應全程參與,始得參與投票,如有爭議時由主席裁定。 (六)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得]應予升等申請人到場說明之機會。 (七)對升等未獲通過之案件,除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外,並應以具體文字敘明理由。就學術研究部分,與外審判斷意見不同時,應提出足以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與正確性,具有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書面通知應載明升等申請人如不服決定,得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八)教師升等經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審議通過而校教評會不通過時,關於升等之各項程序再次提出時應重新向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申請。 (二)本校各學院(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依通過後條文統一適用並修正發布,得免依規定報送相關會議通過或備查。 六、編號:109206 學生事務處提:望樂樓中庭命名案。 決議:望樂樓中庭命名為「未央庭」,英文名稱送校規小組討論。 七、編號:109207 醫學院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組織規程」及廢止本校「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組織規程」。 決議:照案通過。 (一)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組織規程」條文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以下簡稱本院)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二十五條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以下簡稱總院)組織規程第十一條規定,訂定本院組織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 第二條 本院之任務如下: 一、提供以病人為中心、全方位與高品質之癌症及相關疾病之診療、照護及預防保健服務。 二、促進癌症及相關疾病之研究及發展。 三、培育及訓練各級醫療暨相關專業人員。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並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教師兼任;得置副院長二至五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並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教師兼任或由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室、中心,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綜合內科部:綜合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急診科。 (二)重症加護科。 (三)心臟科。 (四)胸腔科。 (五)消化科。 (六)腎臟科。 (七)神經科。 (八)身心科。 (九)內分泌科。 (十)免疫科。 (十一)感染科。 (十二)復健科。 (十三)家庭醫學暨緩和醫療科。 二、腫瘤內科部:腫瘤內科各類癌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頭頸腫瘤內科。 (二)乳房腫瘤內科。 (三)胸腔腫瘤內科。 (四)上消化道腫瘤內科。 (五)肝膽胰腫瘤內科。 (六)大腸直腸內科。 三、血液腫瘤部:血液腫瘤及細胞治療之相關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血液腫瘤科。 (二)細胞治療科。 四、綜合外科部:綜合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眼科。 (二)牙科。 (三)整形外科。 (四)腦脊髓神經外科。 (五)婦科。 (六)皮膚科。 (七)心臟血管外科。 (八)耳鼻喉科。 (九)泌尿科。 五、腫瘤外科部:腫瘤外科各類癌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頭頸腫瘤外科。 (二)乳房腫瘤外科。 (三)胸腔腫瘤外科。 (四)上消化道腫瘤外科。 (五)肝膽胰腫瘤外科。 (六)大腸直腸外科。 (七)泌尿腫瘤外科。 (八)骨與軟組織科。 六、放射腫瘤部:放射腫瘤各類癌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組: (一)質子治療科。 (二)光子治療科。 (三)醫學物理組。 (四)放射技術組。 七、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影像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心肺影像科。 (二)腹部影像科。 (三)神經影像科。 (四)肌肉骨骼影像科。 (五)乳房影像科。 八、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核子診療組。 (二)放射製藥組。 (三)核子裝備維護組。 九、醫療服務部:各類癌症化學治療、綜合檢查、國際醫療、癌症病友資源服務及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化學治療組。 (二)綜合檢查組。 (三)國際醫療服務組。 (四)癌症資源組。 (五)營養組。 十、檢驗醫學部: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生化免疫組。 (二)血液鏡檢暨血庫組。 十一、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外科病理科。 (二)細胞病理科。 (三)分子病理科。 十二、藥劑部:藥品管理、製造、調劑、化驗;臨床藥學服務、教學與研究以確保藥物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設下列各組: (一)一般調劑組。 (二)特殊調劑組。 (三)藥事行政組。 (四)臨床藥事組。 十三、護理部: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個案管理、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四、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疼痛治療科。 (二)心血管及胸腔科。 十五、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財產、出納、事務、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管理等有關事項;統籌空間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工務設備及醫療儀器之維修保養、改良及管理,醫療儀器之研發等相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總務組。 (二)工務組。 (三)醫學工程組。 十六、教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教學規劃訓練、人才儲備及癌症診療照護相關之臨床試驗及基礎研究等事項;醫學相關實習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及各相關醫事人員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及管理等有關事項;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分設下列各組: (一)臨床研究組。 (二)實驗研究組。 (三)教學組。 (四)圖書組。 十七、企劃暨管理室:經營管理、年度工作規劃、成本績效之分析及執行、管考及稽核制度之建立及執行;公文研考、文書處理;新聞發布、客服中心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等有關事項;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企劃組。 (二)行政組。 (三)資訊組。 十八、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 十九、醫療事務室:住院手續、帳務結算及健保申報、病人基本資料維護及資訊查詢、病歷各項管理及疾病分類統計及資料利用、門診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醫事組。 (二)病歷組。 (三)門診行政組。 (四)社工組。 二十、品質管理暨感染管制中心:提升醫療品質、推動病人安全,及規劃品管教育、品管競賽;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品質管理組。 (二)感染管制組。 第五條 本院各部、中心各置部(中心)主任一人,按業務需要得置部(中心)副主任若干人,各科各置科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同意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前兩項屬醫事部門之部(中心)主任、部(中心)副主任、科主任、組長係由教師兼任者,應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中心)主任、部(中心)副主任、科主任、醫事單位中之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六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依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醫師、牙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 二、依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秘書、技正、專員、技士、社會工作師、組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三、依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 非專任教職之醫師、牙醫師及醫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第七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人員之派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人員之派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院員額編制表由本院擬訂,報請總院、醫學院核轉大學轉請教育部核定,職員員額編制表應函送考試院核備。 第十條 本院設院務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中心主任及主治醫師(牙醫師)代表、住院醫師代表組成之,院長為主席,討論全院重要決策,並將決議陳總院院長,會議規則另定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第十一條 本院設醫務暨行政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及中心主任組成之,院長為主席,商討醫務及行政重要事項,會議規則另定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第十二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推動各項專業事務,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第十三條 本院辦事細則另定之。 本院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院另定之,並報請總院核備。 第十四條 本規程經本院、總院及醫學院院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二)廢止本校「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組織規程」。 陸、臨時動議 一、編號:109208 楊子昂等提:「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修正案。 本案經討論後[註1],以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66票、反對17票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授權秘書室召集相關人員(含提案人)研議其適法性及妥當性。 註1 原提案:「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修正如下: 本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財務長、主計主任、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為當然委員,並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校長遴選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業人士擔任。 12時45分吳瑞北教授提修正動議: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二至十五人,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財務長、主計室主任為當然委員,校長為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校長遴選本校教師、校內外專業人士及學生代表一名,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 12時55分羅清華副校長提付委動議:授權秘書室召集相關人員(含提案人)研議其適法性及妥當性。 二、編號:109209 教務處提:為學期上課週數自18週調整為16+2週案,提請討論。 決議:自110學年度起,學期上課週數自18週調整為16+2週。 柒、散會(下午1時20分)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003A 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003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1003B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003C 94~109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1-01-09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0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34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18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7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4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001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109年11月15日舉行創校92年校慶大會,會中頒贈2位名譽博士學位者為鄭崇華創辦人與黃仁勳創辦人,及表揚8位傑出校友,分別為人文藝術類:林滿紅教授;學術類:何文壽院士、莊炳湟院士;工商類:陳五福董事長;社會服務類:林瑞祥教授、楊台瑩博士、羅一鈞副署長;綜合類:孫元成博士。同時頒發「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予關懷社會、發揮利他精神的醫學院學士後護理系王文宜同學、全球衛生與服務學習社及防疫森友會;並頒發臺大優秀青年、傑出表現獎學金及傅鐘獎學金。會中也分享臺大榮獲世界雙百大殊榮,並啟用「新增形象識別」,彰顯臺大「思辨、連結、影響力」的精神,以及充滿自由多元、勇於創新改變的特質。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意創業中心:與世界最大的新創加速器TechStars共同主辦臺大創創x TechStar Take off Summit 產業交流論壇。另帶領合作企業及輔導團隊,參加亞洲最大創新創業嘉年華,集結各方創業資源與鏈結,由臺灣最具影響力的科技財經媒體數位時代,結合長期經營的最大創業社群創業小聚,也拓展創創中心的能見度。 (二)創新設計學院: 1.創創學程第12屆學生組成「臺灣話」,致力推廣臺語落實於中小學教育,透過桌遊將教學遊戲化;另領導學程學生團隊「Refugee Network Taiwan」希望提升敘利亞難民兒童基本教育。兩組學生團隊透過參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與全世界30個不同國家的國際組織聯結,並從26組專案中脫穎而出,獲得「成果競賽績優獎」。 2.舉辦未來大學新創論壇:邀請各新創領域創辦人/專家以創業經驗、臺大校友身分討論未來大學計畫相關方案與推薦作法,並辦理未來大學高峰會,藉由學生學習分享、未來大學願景/策略/推動說明與跨界對談未來人才,以喚起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未來教育思潮,引領各界啟動因應新世代環境的高等教轉變契機,總計超過500人與會。另將發布包含未來大學願景、使命、目標及行動方案之未來大學白皮書並啟動未來大學行動方案。 (三)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本校與臺科大、臺師大及長庚大學聯盟組成T4 GIP(Global Industrial Program)共同提案申請新一期「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計畫,已獲補助約7,800萬(含專利維護費用)。另主辦臺灣大學-京都大學數位健康國際聯合論壇:NTU-KU Joint Symposium on Digital Health,大會主題為「AI & Smart Medicine for Digital Health」。分享本校COVID-19相關經驗,兩國學術及產業界先進及逾200位來賓(含日本線上參與者)共襄盛舉。 三、本校於第3屆GCSF全球企業永續論壇榮獲「大學永續綜合績效獎」、「企業永續報告獎–白金獎」,並分別以〈植醫行南、學術下鄉〉與〈氣候變遷教學聯盟〉二方案獲頒「大學USR永續方案獎」之金獎與銅獎。另編製《2019 SDGs Report》,彙整本校治理、教學、研究、服務面向成果,推展永續發展作為。該報告書可於NTU SDGs(臺大永續發展目標)網站下載。 四、110年度「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共通過13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為110/1/1-111/12/31,合計第1年雙方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第2年將視執行成果及經費狀況再決議補助金額。 五、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校際選課」,自103-2學期554人次至109-1學期3,858人次,歷年總計已有32,800人次。出版「全球通識講座課程」兩本專書,內容濃縮本校《認識全球》和《決策者的危機處理》兩門課程精華。110年年輕學者創新性研究計畫,三校共補助6件,每校各補助新臺幣150萬元。 六、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業經討論決議,校門廣場樹種選用草坪設置方案。110年1月1日起臺大醫院新竹分院、生醫分院及竹東分院3家分院整併為新竹臺大分院。另將於110年1月25至29日舉辦5天不過夜的科學冬令營活動,對象為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雲林分部:「學士後護理學系」第1屆(107級)同學將於110年1月畢業。有關爭取設立國家級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行政院秘書長於109年10月28日及30日兩次召集相關部會協調討論,朝向由國家衛生研究院與本校共同規劃之方向設計,由公共建設經費支助研究大樓於本校雲林分部興建,另由科技預算支應未來人員聘任所需費用。109年11月12日衛福部與國衛院至雲林分部參訪了解研究中心用地與範圍。109年11月26日於臺大醫學院進行「高齡健康與長照研究中心」設置第2次會議。109年12月5日行政院長蘇貞昌至本校雲林分部視察「國家級高齡醫學暨健康研究中心及臺大雲林分院虎尾院區二期工程預定地」,裁示大力支持這兩項建設,雲林分院二期擴建計畫所需經費盡量予以適當比例補助,所提擴編員額部分,請行政院秘書長召集國發會、教育部與本校盡速進行盤點,讓經費、員額、管理等一次到位。另「植物醫院雲林分院」協助植物醫學診斷服務諮詢窗口案件共計289件,累計輔導面積為161.5059公頃;本年度講習會總計輔導學員數848人次;完成植物醫學知識問卷 516件;設置植醫診斷服務窗口13處。「動物醫院雲林分院診療中心」家畜類:抗體診斷服務2,655件,組織病理診斷、分子生物診斷、微生物分離鑑定及藥物敏感試驗共4,305件;禽類:組織樣材病理診斷31件;水產組織樣材病理診斷10件等。 七、本校行政品質評鑑自民國90年開辦至今近20年,有效支援校務之整體運作與發展。另鼓勵受評單位勇於接受國際標準認證,爰本校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學務處住宿服務組及秘書室,已分別於109年通過AFNOR及BSI認證ISO 9001:2015行政品質管理,以建置國際管理系統,導入PDCA循環,使業務流程更臻明確、整合及優化,有效控管風險及因應,透過「績效評估」與「顧客回饋」永續維持及改善行政品質。 八、推動臺大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提供同仁身心健康與全人發展需求,結合校內各單位現有資源有效盤整運用,分階段進行,於110年1月開辦。以個案管理模式,並發展同仁關懷服務社群。第一階段優先推動平時健康促進及突發事件陪伴相關服務。 九、為增進效率,統一事權,校園安全工作專業化,將規劃整併總務處駐警隊與事務組交通小隊暨改隸環安衛中心,以有效運用人力,單一指揮調度、通報等工作並優化本校緊急事故應變尖兵。 十、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0萬1,262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1萬3,941張,持續提供應屆畢業生及校友重聚辦證優惠。為提升校友系統整體運作效率與品質,於109年12月進行校內資源盤點,並與各業務單位討論系統整合之可行性,規劃以單一入口方式,提供校友相關的服務及福利。 教務方面: 一、本校預計111學年系、所、學位學程增設案,藥學系博士班產學研發組案已完成校內流程;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資訊安全組、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等3案提校務會議。 二、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於109/11/4及11/18放榜,正取生2,499名、備取生1,931名。備取生共遞補553名;碩士班考試計有118系所,招生名額合計1,675名,109/11/30-12/07報名,110/2/1-2/2(星期一、二)兩天分別在臺灣大學及臺南二中等地舉行筆試,2/3-2/9閱卷,3/8及3/22分兩梯次放榜。 三、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NTU COOL系統建置改善,已通過ISO27001資安認證,提高系統安全性與穩定度,並持續進行網路架構、儲存架構之調整,以提升系統效能,支援全校師生流暢使用。另完成與登分系統串接之開發及測試,教師109-1學期起可直接從NTU COOL送學生學期成績至登分系統。並從功能設計開發以改善影片教學模組,包括影片播放介面改善、提升影片管理功能、支援匯入舊課程之影片檔案等。博雅未來教室2.0已完成驗收及試用,將開放兩間未來教室109-2學期使用申請。 四、教務政策規劃與研究: (一)學習問卷:研究所新生109年11/13~12/11施測。另研議校友問卷,預計109-2學期施測。 (二)推動領域專長:11/27函請學系提送領域專長模組架構計畫書,徵件至110/1/31止,收件後於110/3/1提供參考建議。 (三)課程成效分析:與統計中心合作以106-108學年度期末教學意見資料進行短量表驗證分析,並研究國內大學量表題目作為參考。 (四)教學發展研究與專業諮詢:持續提供SoTL個別諮詢服務。並與數學系合作分析微檢系統學習成效及規劃相關輔導措施。 (五)設立未來大學推動工作小組,邀請創新設計學院及相關學院參與規劃各項短中程執行計畫,前期以每2週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第1次小組會議已召開,討論各推動目標之具體作法(包含現有法規制度檢視、執行項目、資源整合、分配推動期程及各分工單位等)。 五、推廣開放教育資源NTU MOOC至高中:與師大附中及成功高中簽署MOU,109年12月於師大附中辦理3場講座、成功高中2場講座。 學務方面: 一、校園事件安心輔導相關工作: (一)成立校安緊急應變小組:自109年11月14日起,每週定期召開討論會議,持續推動與改進校園安全與學生輔導工作。 (二)設置24小時「臺大關懷專線」:與國際生命線台灣總會合作,設置「臺大關懷專線(24小時)(02)2717-1995」,於109年12月1日開通上線使用。 (三)增加身心科門診:保健中心自109年12月份起,每月加開兩次身心科門診。 (四)設置雲端安心小棧網頁:提供學生心理輔導相關資源、各種線上緊急諮商以及校園安心相關專線電話資源等,共計41名同學使用。安心班輔共4場次,安心團體辦理7場,安心講座系列辦理18場次。並於心輔中心網頁提供相關教材及各種衛教支持影片。 (五)寄送安心文宣全校信:學務處於109年11月9日、11月13日、11月16日及11月18日發信給同學及導師們,提供輔導資源相關訊息,並請導師主動關懷學生。 (六)增聘6位專任輔導老師(社工師、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及擴增心輔空間,以強化校園三級預防工作並守護全校學生,另協助規劃學院心輔室運作需求,並研議精進導師制度。 (七)與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合作規劃相關課程或活動,以加強本校學生對生命之認知與學習。 二、本校規劃多元輔導方案,以符合學生需求,109年度續辦六大類30項輔導獎助金。於109-1學期新增「獎助經濟弱勢學生學習」方案,獎助大學部低收入戶學生書籍費,須提出申請並繳交學習計畫後,經審核通過,每人每學年可申請1次獎助金3,000元。 三、108-2學期試辦服務學習期末課程教學意見調查,由教學發展中心統計及分析,並於109-1學期持續辦理。109-2學期含寒假非學系開設服務學習課程申請案共53件,經開課審查委員會審查後通過52門課程。 四、執行109學年度新僑生生活扶助安心就學計畫:大學部一年級家境清寒,並配合學校防疫規劃入境,且入住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之僑生(含港澳生),於10月至12月間完成學習單位規定學習時數,每月給予學習獎助金6,000元,共59名僑生獲補助。另由學校募款補助清寒僑生居家檢疫費用,以1天500元,15天共計7,500元,有102名僑生提出申請。 五、自109年12月1日起實施本校秋冬防疫措施,以強化本校防疫工作,維護校園安全。 總務方面: 一、校總區及水源校區各出入口刻正辦理停車設備更新升級服務,以建置車牌辨識系統取代現有票卡功能,提供優惠會員機制,並配合多元行動支付服務、自動繳費機及悠遊卡等繳費方式。另以手機線上繳費後即可快速通關,達到智慧停車場營運管理,110年1月啟用。 二、新版公文系統於109年11月16日上線,採跨平台網頁瀏覽及直覺式操作方式。因應IE瀏覽器將停止支援FLASH,舊版公文系統於12月31日關閉。 三、2020年新冠肺炎肆虐全球,檔案館特別規劃「洛鴻恭年-1945~1951年臺灣大學線上檔案特展」,鏈結不同種類的客群,發揮資訊年代網路社群的優勢,透過線上檔案的呈現,回溯記憶的碎片,探究歷史的軌跡,讓檔案保存的價值更具有時代意義,在疫情的影響下帶來一種檔案創意應用的新契機。 四、提供電動機車充電設施,促進停車場多元化服務,現有設備為5組交流電充電設施。並辦理本校學生公共自行車補貼計畫,已有3,386名學生報名參與,符合請領規定者,以學生證悠遊卡加值補貼儲值金100元。另為方便使用人於本校交通車候車處查看相關資訊,規劃於綜合教學館站更新智慧型站牌服務,使用4G通訊傳輸方式,顯示交通車預估到站時間。 五、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本校為修復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定期每2-3週召開工作會議逾11次,並邀請委託修復再利用計畫之建築師事務所參與會議討論,以強化共識與凝聚未來修復再利用方向。另協助文學院召開相關系所座談會,辦理故居實地現勘,蒐集中文系及文學院師生們意見與建議,提出修復再利用建議方案,獲得文學院師生認同。修復再利用建議方案已提送109年12月14日本校具歷史價值之建築及文物保存維護與活化委員會討論通過,將續送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審議。 六、辦理「校內支付多元化宣導課程」,為提升校內各業務收費窗口知能,與財務處合作辦理「校內支付多元化宣導課程」,課程主題包含「行動支付大未來:您不可不知的FinTech趨勢」及「投資市場分析:疫情下如何打造個人理財計畫」。課後回收問卷非常滿意及滿意達92.9%。 七、協助本校建物頂樓門禁警報設備及高樓防墜措施工作,提供數家廠商資訊供院系所參考及協助相關程序以安裝頂樓門禁、警報設備,並提醒院系所須因應建物特性來規劃消防連動。另提供「建築物防墜安全宣導手冊」至各管理單位,請其配合檢視門、窗、樓梯、陽台、露台、屋頂等空間,是否可設置簡易防墜措施或監視、感應、警報設備等。 八、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現正辦理外牆及室內裝修等工項,工程實際進度達75%。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室內裝修工程已完工並先進行點交,相關驗收結案作業同步進行中。生物電子資訊教學研究大樓(學新館)已驗收完成與點交,進行結案作業中。教學大樓停車場設置新建工程(機車及自行車停車場)現正進行綠建築標章申請作業。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國家理論中心室內裝修工程已完工並完成驗收。人文大樓1樓結構體及鋼構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57%,機電標進度1.7%。學生宿舍新建工程:專案管理PCM廠商研擬統包招標文件,預定12月進行公開閱覽招標文件,並準備後續招商說明會工作。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全案6處基地興建計畫已通過教育部審查,其中基地2已取得建照,五大管線審查中,餘5處基地申請建照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方案通過校發會,可行性評估報部審查修正中,並同步辦理技服招標作業。 研究發展方面: 一、教育部109年12月18日公布第24屆國家講座得獎人共7名,本校有2位教授獲獎,分別為生物及醫農科學類科:楊志新教授(臨床醫學研究所);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陳文章教授(化學工程學系)。 二、教育部109年12月18日公布第64屆學術獎得獎人共10名,本校有5位教授獲獎,分別為人文及藝術類科:黃慕萱教授(圖書資訊學系);社會科學類科:陳聰富教授(法律學系);數學及自然科學類科:吳逸民教授(地質科學系)、劉如熹教授(化學系);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吳宗霖教授(電機工程學系)。 三、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增刊於109年11月3日公布大學聲望排名,本校獲第40名,為歷年來首次進入前五十。11月19日公布就業力排名,本校獲得第87名,較去年前進8名。QS於109年11月25日公布亞洲大學排名,本校獲第19名,較去年前進1名。 四、辦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與各研究團隊交流會」,彙集本校教師、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及行政人員總逾190人參加。藉由各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國際競爭重點領域人才培育方案及核心研究群計畫共48位計畫總主持人的簡報進行跨領域交流,激盪更豐富多元的研究火花,轉化為新研究議題。 五、已更新網頁版本,並完成校內研究計畫申請、空間租借申請及專利技轉等E化系統,期透過線上申請方式,提升各項服務。 六、新進教師創始研究經費協助新進教師迅速建立獨立的研究環境,並鼓勵展開各項學術研究及執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依「國立臺灣大學補助新進教師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09年辦理新進教師創始研究經費共74件,總金額14,471,813元;創始計畫申請補助共52件,總金額15,599,900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47件,總金額17,186,374元。 七、為落實本校專利申請審查機制,產學合作總中心訂定「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專利申請審議原則」,期提升本校專利品質,於110年1月1日開始施行。 八、為鼓勵學院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依據「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發放109年度第1學期學院補助款,本款項限撥付本計畫在領學生,補助名單、金額及人數由學院自訂,共5個學院符合申請資格,各學院人數為理39人、工72人、醫29人、電資35人、生科15人,學院業務推動補助款部分,總計核撥2,880,000元整。 九、本校109年度截至109年12月10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304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5億3,571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學生招生方面,學位生:109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之新生,計有國際學位生268名、雙聯學位生14名,總計282名,較去年同期276人成長2%。非學位生:校級交換學生入境註冊6名、安心就學方案24名;訪問學生入境註冊11名、安心就學方案2名;另新冠協力專案訪問生204名、短期實習/研究學生1名,總計248名。專案學員TEEP計畫1名,臺法實習計畫2名。 二、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方面,109學年度全校出國學生總計299名:交換學生原677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減為272名;訪問學生13名,短期/實習學生14名。辦理110學年度校級出國交換學生甄選,報名人數共計534名,通過初審之有效件數487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報名人數較往年大幅減少約30%。 三、110學年度學士班海外高中推薦入學招生,由11校聯招改為國立臺灣大學系統三校聯招,強化對外品牌,共1,085人申請,成長43%,本校錄取169名。 四、希望出航獎學金109學年度獲獎生76名,將分別前往36所大學,其中15所為世界百大,因受疫情影響有34名放棄,109-1學期有10名出國。110學年度修正獎學金制度,獎助對象為經濟不利及文化不利(如原住民、新住民及其子女、三代家人無人上大專)之學生,一學期140,000元/一學年240,000元,獎助名額至多30名。 五、舉辦2021/2022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海外教育展,來自各單位、師長及學生代表各國姊妹校設置攤位,並規劃一系列獎學金說明會,包括臺大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臺大希望出航獎學金,以及堉璘-臺大人才培育計畫,全日總計參觀人次逾600名。 六、本校於AEARU第46屆理事會議內提出線上教室專案(Global Learning Initiatives Program)受各理事核准執行。組織會員校於此專案提供共21堂跨領域課程,課程主題包含法律、永續發展目標、研究方法及自然科學。目前已有106名學生報名此專案,課程預計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 七、積極爭取菁英,拓展生源,因應疫情將招生型態積極轉型,除辦理線上教育展,並建置國際學生招生網站強化社群媒體經營。另推動英語授課計畫,補助模組課程、服務性與通識課程及訪問學者開授之密集課程,最高每門可獲得6萬元補助。 八、規劃穆斯林祈禱室,經與校內各相關單位及穆斯林學生開會商議,決議於博雅教學大樓101教室外的兩間房間改裝為祈禱室(1男1女),臨近之洗手間也已裝設淨洗設施。另亦尋找其他適合場域再建置祈禱室。規劃國際生第二導師制:擬邀請具熱誠之中、外籍教師,擔任國際學生第二導師,提供生活輔導,以幫助具相同母語、文化或背景,或來自同樣母國的國際生,適應在臺學習生活。已分別與熱心教師與國際生社團代表開會討論,並收集相關意見,預計於109-2學期開始實施。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09年9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共計新臺幣 12,094,904元、美金114,632.50元及人民幣200元,均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長期投資計畫:國內外經濟已從疫情低點緩步回升,惟仍須觀察各國疫苗開發進度與有效性、中美貿易戰是否會因美國選後主政者更替而有不同發展與英國脫歐等,持續注意各國貨幣等經濟政策與產業循環週期,因應低利率時代,擴大資金配置至投資等級債券、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與基金,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辦理第2次感恩致謝茶會,邀請捐款者(企業)參加校慶酒會,並頒發感謝狀。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本校參加109年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表現傑出,總計金牌數共35面、團體錦標奬項23座,成績斐然,為非體育校院之冠,在147所參賽大學中總排名第四。本校選手游泳競賽屢創新猷,計有2項5人次打破大會紀錄。此次賽會於109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國立高雄大學展開,本校全大運代表團陣容堅強,共計男、女選手263人,領隊、教練及隊職員50人,合計313人與會。 二、本校第71屆全校運動會於109年11月20-21日舉行,109年度起以鼓勵師生活力運動、促進健康為前提,將運動會調整至週五、六日舉辦,同時活動擴增規模為兩日運動賽事,在各單位共襄盛舉之下,參賽人數創歷年新高,共計5,371人參賽。活動以「榮耀桂冠 體育禮讚」為主題,製作My promise主題曲激勵人心,鼓舞師生參與運動,營造健康永續校園。 三、「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採申請制,依計畫規定辦理審查作業,共補助93門課程(104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3門課程、實習課程共14門課程、一般課程共46門課程、語文類課程共9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189人次。另關於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亦有補助教學助理共計53人次。109-2學期課程補助案,共計申請95件,補助95件。 四、辦理「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主題為「X+Y+P=? 大學入學方程式解密與考招新趨勢」,乃108課綱實施後,當前最受關注之教育政策議題之一,透過學者專家及教學現場教師的實務分享,期協助參與者對於臺灣現今大學考招情況有進一步之瞭解,並幫助中學教師們及早儲備知能。 圖書館方面: 一、門禁管理系統與空間管理系統同步上線,完成「門禁管理系統」升級,解決總館與各分館之間讀者資料不同步及無法即時更新等問題,簡化作業流程,大幅提升便利性。另為活化圖書館的空間利用、讓讀者能更便利的使用圖書館空間服務,建置空間管理系統,於109年12月1日正式上線。透過此系統的完成,可提供讀者清楚完整的空間資訊,使讀者更充分的使用圖書館的空間資源。 二、建置鄰近系統即時推播訊息,完成鄰近系統(Proximity System)Android及IOS版的技術開發及運用,2個版本的功能已正式上線。鄰近系統可提供在特定時間推播至範圍內所有讀者的提醒事項、推播讀者逾期館藏、罰款及預約書可借閱訊息,並推播圖書館最新消息,以及定位讀者所在地點與其所需圖書的地圖路徑指引等功能。 三、推出臺大圖書館LINE好友募集活動,在總圖1樓流通櫃檯、參考櫃檯及社科圖櫃檯同步推出趣味戳戳樂活動。讀者可透過Line查詢個人借閱紀錄、預約書即時通知、空間預約、課程預約及圖書館各項資訊等。截至109年12月8日止,圖書館Line好友人數從原先約700人,成長至1,693人。 四、舉辦「歸骨於田橫之島:傅斯年校長逝世七十周年紀念」展覽,展期自109年12月20日起至110年2月10日,12月20日並由校長與時任臺大代聯會主席當年捧著傅校長骨灰至傅園安葬的李德進學長等到傅園向傅校長致意。 五、辦理「圖書館之旅」,分別依據讀者背景及專業需要,辦理新進教師、研究生、國際生及職員「圖書館之旅」活動,以實地導覽與講習方式,介紹各項館藏資源及讀者使用權益,讓不同類型讀者得以快速上手,善用圖書館提供的資源與服務。 六、籌劃「一分鐘充電站」系列短片,於YouTube頻道每週四推出新影片,藉由簡短的1至2分鐘短片精華,介紹圖書館各種資源,有效率幫助師生善用零碎時間創造學習價值。截至109年11月止,共計新增21支短片,YouTube頻道截至11月21日訂閱人數共1,299人,觀看次數達14,276次,並持續增加中。 七、推動臺灣大學系統「三校圖書館一卡通用服務」,已開放臺師大、臺科大師生與本校師生共同使用總圖討論室,採線上申請,以配合三校同學共同選課及討論之需求。109年截至11月為止,「三校圖書館一卡通用服務」總申請人數為9,937人、總進館人次為32,480人、總借書人次為14,299人。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新公文系統已於109年11月16日正式上線,達成跨平台、瀏覽器,且為RWD(響應式網頁設計),能在任何載具(個人電腦、平版、智慧型手機…等)查閱公文。同時自然人憑證管理採用政府跨平台網頁元件,安裝與設定步驟簡便。 二、因應Flash Player停止服務,Adobe於110年1月1日起不再支援,校務系統皆已進行改版,109年12月份前已完成8組(校園徵才、人事管理、活動報名管理、教職員投票與管理、諮商管理、自然人憑證上傳、自然人憑證簽到退、公文管理/線上簽核系統)改版,其餘3組(差勤系統、計畫人員服務證明/線上離職系統)於12月21日至24日間進行測試,並於12月31日前全面改版完成。 三、電子郵件系統更新,於109年10月新購一台HP DL360 G10伺服器,加入電子郵件服務叢集,並擴充原有伺服器之記憶體容量;同時新增2台信箱伺服器虛擬主機,組成資料庫高可用性群組,以分散系統負載,持續提升電子郵件系統的穩定性與安全性。 四、新一代行動化網路電話系統已於109年7月正式上線運作,第一階段使用授權為2,500門,因應防疫措施,已開放校內教職員申請網路電話,同時也保留門號提供學生申請。目前新舊系統並行,後續將逐步通知原VoIP系統用戶轉移至新系統申請,預計110年2月完成。 五、SSL VPN校外連線服務設備更新,計資中心為提供全校教職員生校外連線服務,持續建置及維運網路遠端安全認證/存取(SSL VPN)服務。部分較早期設備已於108年底終止所有軟硬體支援,為確保SSL VPN校外連線服務品質及安全性,已於109年完成新型設備採購並上線服務,提供安全穩定之校外連線。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4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09年12月8日止共有3,275顆無線基地台(AP)。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001A)存查。 貳、確認109年10月24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09年10月24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001B)存查,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001C)存查。 主席宣布:請財務管理處與法務處討論並詢問永齡基金會是否同意本校公布捐贈合約,若捐贈方有意見,請法務處研議以摘要合約重點資訊之可行作法,相關處理情形提下次會議報告。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頁。 本委員會於109年12月24日召開會議,安排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09年12月18日,計收到4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1件、學院提案2件及代表連署提案1件。另外,提案截止收件後又收到1件校長交議案(109124案),經12月22日行政會議通過後始完成行政程序,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照案通過,109124案列入正式議程(第5案),程序表修正通過。 有關109年10月24日校務會議主席宣布:「請秘書室研擬如何於校務會議前徵集代表意見以提升會議效率之作法,提下次會議報告」,為提高校務會議議事效率,已建構校務會議提案討論區及議案執行情形查詢網頁(https://mis.cc.ntu.edu.tw/aca3_meeting/),該網頁除可針對提案提出意見,並可提供90學年度以後歷次校務會議議案執行情形查詢,本校教職員工生可利用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帳號及密碼登入使用。預計於本校發函校務會議代表之公文及e-mail傳送會議資料網址時加強推廣上述提案討論區系統,請校務會議代表多加利用,以提升會議效率。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肆、選舉 一、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及進修推廣學院院長。 (二)推選委員: 1.教師委員: 院    別 姓               名 新任委員(任期2年)   尚有1年任期委員 文 學 院 朱秋而  教授 李賢中  教授 理 學 院   張寶棣  教授 社科學院   古允文  教授 醫 學 院 錢宗良  教授 詹迺立  教授 工 學 院 林沛群  教授 沈弘俊  教授 生農學院 葉德銘  教授 陳林祈  教授 管理學院   林俊昇  教授 公衛學院   鄭雅文  教授 電資學院   吳宗霖  教授 法律學院              謝煜偉  副教授 生科學院              施秀惠  教授 2.職員委員:許孟智 專門委員 (任期1年) 3.學生委員:楊子昂 同學 (任期自109.8.1至110.7.31) 4.其他委員:傅昭銘 教授 (尚有1年任期) 二、教職員宿舍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總務長、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 (二)推選委員: 1.教師委員:         院    別 姓               名 新任委員(任期2年)   尚有1年任期委員 文 學 院 林瑋嬪  教授 張文薰  副教授 理 學 院 莊振義  副教授 周泰立  教授 社科學院 張錦華  教授 宋玉生  副教授 醫 學 院 錢宗良  教授 詹迺立  教授 工 學 院 鄭如忠  教授 王大銘  教授 生農學院 劉力瑜  教授 羅翊禎  教授 管理學院 林姿婷  助理教授 郭佳瑋  教授 公衛學院 黃耀輝  教授 陳家揚  教授 電資學院 洪士灝  教授 趙坤茂  教授 法律學院 謝煜偉  副教授 孫迺翊  教授 生科學院 李承叡  副教授 李昆達  教授 2.體育室、研究人員、助教代表互選之委員:藍弘旭 助教(任期2年) 3.職員委員:                                                                                (1)新任委員:寧世強 組長 (任期2年) (2)尚有1年任期委員:李宏森 組長 伍、討論提案 一、編號:109120 共同教育中心提: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申請111學年度增設「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111學年度增設「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 二、編號:109121 電機資訊學院提: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申請111學年度增設「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資訊安全組」學籍分組。 決議:照案通過。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111學年度增設「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資訊安全組」學籍分組。 三、編號:109122 楊子昂等提:為支持長期、嚴重情緒困擾學生之課業學習,於本校建立學習調整制度,提請討論。 決議:請羅副校長召集教務處、學務處、具相關經驗專長之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成立專責小組研擬作法後,提110年6月校務會議報告。 四、編號:109123 理學院提:理學院申請111學年度增設「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決議:照案通過。理學院111學年度增設「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五、編號:109124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其任期自[前一學年最後一次校務會議通過後自新學年聘任時開始,至次屆委員產生時為止]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委員於任期間因職務異動或因故出缺時,由新任者接任或由候補委員按身分別依序遞補,其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 陸、臨時動議 一、編號:109125 何芊靚等提:本校應確立有效之管理辦法,防堵含有萊克多巴胺之食物進入校園。 決議:在維護全校教職員工生健康並不違反大學法及中央相關法規之前提下,本案授權膳食委員會召集各管理單位、提案代表若干人審視現有各項規範,必要時得訂定或修改相關辦法或契約,執行成果於下次會議報告。 柒、散會(中午12時19分)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001A 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001B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1001C 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0-10-24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40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19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7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4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學校過去一年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0910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首本中英文大學社會責任報告書(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ustainability Report)業於 6月23日正式發布。秉持「敦品勵學、愛國愛人」之核心價值,呼應聯合國2015年發布之17項全球永續發展目標,彙整本校研究、教學、服務與校園治理等四方面的行動與付出,並揭露本校之社會貢獻與校園營運等相關績效。另,本校經 2020年《天下雜誌》評選為「天下大學公民獎」公立一般大學(6000人以上)第1名,肯定本校對永續發展及社會關懷之貢獻。 二、為綜整本校永續發展作為,本(109)年度起由校務研究暨社會責任辦公室主責進行盤點各單位填報資料、友善優化作業流程與更新NTU SDGs 網站等,並持續推動「社會責任與永續校園治理行動計畫」,針對永續校園治理行動方案、碳中和路徑分析、SDGs資料庫等工作項目進行規劃,以提升本校社會責任影響力。 三、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 1.創新教育組109-1開設16門課程,創業教育組109-1開設5門課程,創創學程於今年第13屆招生選出58位來自臺大(53人)、臺科大(2位)、臺師大(3位)學生,總計分別來自10個學院,並於109/8/27~8/29舉辦創創達人營,為每屆開學前之前導課程與團隊合作活動,三天課程包含創業趨勢概論、設計思考、商業模式設計,並於最後一日產生8組跨域團隊腦力激盪後,發表其團隊之創意創業方案。 2.辦理多場未來大學學生學習歷程建構工作坊、未來大學論壇、未來大學新創論壇、未來大學發展策略規劃進度、未來大學法規鬆綁討論會等。 (二)科技部整併國際產學聯盟計畫2.0及發明專利計畫,為新一期「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計畫,執行期間自109/10/1至113/12/31。本計畫需整合三校以上共同提案,目標為整合區域及跨校產學資源,強化跨校人才及技術媒合,並透過共同專利推廣,提升智財運用效益,以達各校間之互補綜效,形成產業聚落。本校與臺科大及臺師大聯盟組成T3 GIP(Global Industrial Program)共同提案申請,期望促成多元合作平台。 四、臺灣大學系統: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共識會議於7月10日及11日舉辦,由三校校長及一級主管、各學院主管及臺大系統文化基金會成員共同參與,就三校未來於推動1.高等教育後疫衝擊的調適 2.系統三校輔系及學程(含學習週數16+2) 3.創新研究方案之研擬及資源爭取等議題,以利在快速變遷的疫後環境下積極應對,以邁向世界頂尖之聯合大學系統為目標。另109學年度臺大系統首度辦理跨校輔系,三校46學系開放申請,計三校共95人申請,錄取58人。 五、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於109年9月23日校發會討論通過,即將進行細部設計及送審作業。風雨籃球場案經拜會新竹縣政府討論後依建議,先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太陽光電風雨球場補助。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109年陸續啟用640切超電腦斷層掃描儀(CT)、磁振造影(MRI)設備、心導管手術與電燒手術室及複合手術室(Hybrid OR),為桃竹苗地區民眾提供醫療服務。第2期研究大樓已通過都市審議、完成細部設計審查作業,目前正在申請建照。竹北分部各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已於109年7月開課,學生總人數約220位。 (二)雲林分部:「學士後護理學系」已舉辦107級(第1屆)實習成果期末報告暨評值會議,108級(第2屆)學生已於臺大會議中心301會議室舉行加冠典禮。農業經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目前學生人數為65人,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目前學生人數為33人,已於109年9月開學。雲林分部智慧示範溫室建置案及雲林分部農場整備室案已辦理驗收。另為善盡大學社會責任與產學合一概念,已成立「植物醫院雲林分院」及「獸醫院雲林分院診療中心」,分別推動各項診斷服務、疾病防治與輔導方案。 六、整合現行對新進專任教師學術研究計畫有關創始研究經費、計畫申請補助、辦公(研究)室及實驗室修繕費用、延攬新進教師儀器配合款等相關補助為一方案,不僅全面提高補助額度,且以單一作業方便新進教師於報到後不須再另填申請表。 七、為增進本校研究計畫人員(含助理)熟悉採購相關作業流程及規範,瞭解經費報支作業,縮短工作流程,提升研究計畫助理報帳之準確性,由計資中心、數位學習中心提供技術支援及平台,協助研究發展處、主計室、出納組、採購組等單位製作數位課程,自109年8月3日起各新進計畫人員(含助理)需線上完成課程及通過測驗,始得登入報帳系統使用。 八、校園E化轉型推動計畫:建置電子表單平台,以整合行動架構,實現服務隨身化。適合使用建置平台的特性為單純獨立、常變動、臨時交辦、需要簽核的表格等,第一階段由計資中心程式師受訓成為種子人員,輔導計資中心與秘書室導入電子表單平台,第二階段推廣至全校,提供線上教育訓練及認證機制,開放取得認證者申請平台帳號,自行設計電子表單。 九、秘書室、計資中心、學務處住宿組共同推動ISO9001認證,並分別接受領導力團隊之輔導。於8月順利通過BSI英國標準協會二階段之外部稽核驗證,相關資料送英國總公司審認中。 十、為加強本校外籍教師、研究人員友善工作環境,除了儘速推動法規文    件等英文化作業外,也提供免費學習華語課程方案及舉辦國際學人茶    會,以提供更多交流管道。另也進行盤點校內合適地點設立穆斯林祈禱室,方便不同宗教需求。 十一、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0萬1,094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1萬2,889張,並持續辦理三十、四十、五十重聚辦證優惠專案。為有效整合校友資料庫(即校友資訊網)及校友證資料庫(含資料清理與介接),校友中心與計資中心合作進行優化校友資訊系統開發,並進行校內資源盤點,預計12月底完成,以提供校友更佳服務品質並提升校友系統整體運作效率。 教務方面: 一、教育部核定110學年度招收學士班3,459人,碩士班3,872人,碩士在職專班530人,博士班675人,合計8,536人;並核定本校增設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永續化學科技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及地球系統科學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等3案。 二、本校本學期註冊學生數共有:學士班17,374人;碩士班12,915人,碩士新生註冊率 97 %;博士班3,799人,博士新生註冊率83 %。外籍生:學士班444人;碩士班403人;博士班289人。僑生:學士班1,424人;碩士班309人;博士班57人。陸生:學士班15人;碩士班490人;博士班85人。 三、本校已與國防部簽署合作於110學年度辦理國防學士班,業經教育部核定本校16學系以外加名額17名,缺額不得流用,學生入學後不得轉系。招生對象報考資格另須符合國防部規定,錄取後與國防部簽暑ROTC合約書,退訓即退學。 四、學士班個人申請希望組將於110學年度增加招生名額至44名,以分組評分增列備取方式辦理,招生對象除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新移民子女外,將首度招收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朝「鄉鄉有臺大人」的理想努力。 五、為保障因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就學之學生就學權益,本校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繼續實施學生安心就學方案,提供無法入境新生線上註冊服務,學士班學生按其所選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免繳雜費,碩博士班學生繳交學雜費基數,請授課教師視實際情形,提供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課程,協助學生修習課程。 六、核定109學年度第1學期基礎暨專業課程教學助理學士生71名、碩士生304名、博士生189名,合計564名,另通識課程教學助理核定學士生50名、碩士生119名、博士生34名,合計203名,總計全校本學期配置767名教學助理。如教學助理獎勵金尚有餘款,擬依教學單位需求,於原核定課程調增教學助理名額。 七、積極建置NTU COOL數位教學平台,強調支援混成教學、線上互動討論及學習足跡紀錄,本學期已有1,147門正式課程使用,並支援教學單位開設20餘門計畫課程。教師可於NTU COOL編輯課程資訊、快速建立課程內容、傳送學期成績至登分系統,以及複製過去的課程內容。另於博雅教學館建置未來教室 2.0,預計 11月完工,以做為各院系規劃未來教室的參考示範場域,今年將輔導和補助各院建置一間未來教室做為學院之系所參考範例,預計年底前可完成醫學院、生農學院(動科系)、生科院(生技系)、理學院(數學系)、社科院等5間教室,明年希望各系所皆可建置一間未來教室。 八、執行教務政策研究,以問卷調查校內課程線上化、學習評量方式執行情形,並蒐集教師對16+2週數意見,已回收290份有效問卷及完成初步報告。另根據課程與教學需要、國外研究型大學案例、教育部多元升等計畫,規劃聘任專案計畫教師方案。每月研討教務年度推動重點並納入院系意見調整,包含:學士榮譽學程、學系內領域專長、大一大二不分系及研擬期末教學意見問卷題庫等。 學務方面: 一、擴大經濟弱勢學生補助方案,為照顧更多有需求之經濟弱勢(近貧家庭)學生專心向學,減輕學生就學經濟負擔,修正本校「希望助學金設置要點」,放寬乙類學生申請資格,由家庭總所得收入全年未超過70萬元,調整至80萬元。即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加開70萬元至80萬元之乙類同學資格申請。 二、109學年度新生學習入門書院分二梯次,分別於9月2日至4日、9月7日至9日舉行,計1,093人參加。並首度全面邀請研究生參與開學典禮,參與人數約3,631人。首次結合「臺大文學獎」的優勝作品作為主題文案,於新生學習入門書院發送給「生活魔法書」給大一新生,內容結合臺大行事曆、生活資訊、校區地圖等實用資訊。 三、擴大新生身心健康量表普查:首度將碩士班新生納入新生身心健康量表普查施測對象,後續將篩選出高關懷學生,追蹤其身心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的諮商服務。 四、推出「高教深耕計畫弱勢生獎助線上申請系統」,透過E化系統整合30餘項獎助資訊,提供學生一站式申請服務,簡化學生申請程序。未來可透過本系統相關數據,作為研究分析及調整輔導措施之參考,以提升及精進本校對弱勢學生之全照顧計畫。截至109年10月7日止,申請使用共1,019人次,已獲補助315人次。 五、執行109學年度新僑生生活扶助安心就學計畫,本校大學部一年級配合學校防疫規劃入境,入住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的家境清寒僑生(含港澳生),每月給予學習獎助金6,000元,合計3個月18,000元。另補助清寒僑生居家檢疫費用:補助費1天500元,15天共計7,500元。 六、自109學年度實施提升中文能力方案,於「國立臺灣大學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中增修,規定大一新僑生「僑生華語文能力檢測」成績未達一定標準者,須參加由校方開設之「國際生華語」課程,加強其中文能力。課程兩學期成績達一定標準以上者,於第2學年起編入「大學國文:國際學生國文特別班」繼續修習中文兩學期。 七、2020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因防疫考量,改為線上校園徵才專區,至7月31日止有187家企業參與刊登招募資訊,總瀏覽人次計191,838人次。已規劃2021年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將於明年3月13日辦理徵才博覽會、3月16至23日辦理公司說明會、3月24至30日辦理公司參訪活動。 八、「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審查會議由校內師長、校外專家、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代表擔任審查委員。本年度獲獎者3名,分別為個人獎:醫學院學士後護理學系王文宜同學;團體獎:全球衛生與服務學習社、防疫森友會。得獎者將於校慶典禮頒獎表揚,並邀請得獎學生代表於校慶典禮致詞。 九、新建學生宿舍案:計畫於基隆路辛亥路口新建約3,750床雙人套房及四人雅房為主之學生宿舍,9月22日召開第2次籌建會議,確認統包需求計畫內容。 總務方面: 一、推動公文管理資訊系統改善,新版公文系統測試版myNTU網頁連結已建置完成。7月辦理2堂新版公文系統說明會,9月底至10月中旬辦理6堂新版公文系統操作教育訓練課程。計畫於10月底新版公文系統上線,並將導入新進計畫人員數位課程及認證制度。 二、推動智慧化校總區汽車停管系統建置案(i-parking),109年9月間開始陸續施作設備並進行測試,預計109年底至110年初間進行系統切換。另規劃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以達到綠能減碳並促進停車場多元化使用及提升服務品質,於辛亥地下停車場B2F部份空間提供電動汽車充電服務,現有設備為3組V3超充(全臺第一處V3超充設施)、1組一般快充、2組J1772公規充電設施,共計6席車位提供充電服務,已於109年6月29日正式啟用。 三、本校立體機車停車場(位於基隆路3段156巷口)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有本校計資中心myNTU帳號)線上申辦機車月證者張貼RFID 晶片,提供一學期(109/9/1~110/2/28)免費停車體驗。 四、本校學生騎乘YouBike2.0補貼試辦計畫:為鼓勵本校學生響應騎乘YouBike2.0公共交通運具,推動補貼試辦計畫,補貼對象限本校大學部、碩博士及在職專班學生,消費累計達500元(含以上),校方補貼100元儲值金至申辦者學生證悠遊卡,每人於試辦期間(109/9/1~110/2/28)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申請。 五、配合推動新進助理線上教育訓練,已製作業務相關教學影片共6支,包括雜支報帳注意事項、查詢報帳進度、所得報帳注意事項、183天如何計算、大批名冊常見問題及繳費單製作等影片,並提供相關測驗題供新進助理施測,期望線上教育訓練能降低退件比例,提高行政效率。 六、推動學雜費繳納方式多元化,以利國內外學生方便使用,除使用銀聯、微信方式支付外,也補助大一境外新生初次來臺首次繳交學雜費,可以外國信用卡繳費之手續費。 七、為推動校園碳中和目標,已盤點本校(含附設單位)公務車輛,研擬未來改以電動車具進行汰舊換新及提供校園交通減碳誘因可行方案。 八、為留才攬才提升學術研究水準與教學績效,總務處提出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計畫以提供優質住宿環境。並積極加速興建效率,已分別掛件申請建造執照,其中基地二已核准預定11月10日前可領取建照。六處基地已於7月31日完成細部設計初稿,9月15至18日完成細部設計審查。預計本年底或明年初可正式動工。 九、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實際進度55%;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室內裝修工程進行中,工程實際進度80%;生物電子資訊教學研究大樓(學新館)已驗收完成,相關設備設施辦理教育訓練中;教學大樓停車場設置新建工程(機車及自行車停車場)已於9月1日開始啟用;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國家理論中心進行室內裝修工程進度98%,現正辦理變更設計中,預計10月完工;人文大樓地下1樓結構體及鋼構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51%,機電標進度1.5%。 研究發展方面: 一、Times Higher Education於109年9月2日公布2020-2021年世界大學排名,本校名列第97名,前進23名。 二、已辦理「研究發展處業務暨新設產學服務組說明會」,介紹研發處各單位主要業務、近期推動措施及新設產學服務組,藉由協助校內教研人員研究發展相關事務之申請與執行作業,促進研究能量之提升,並於綜合討論時間與師長充分意見交流,藉此了解執行計畫的實際遇到問題及需要校方提供的協助與服務,共有教師、研究人員、計畫專(兼)任助理及行政人員總逾100人參加。 三、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經審查會議決議,核定補助新申請93人,續領154名。 四、為鼓勵本校各領域獲較少外部研究經費補助之專任教研人員,持續提升其研究動能,成為本校之中堅世代,特以挹注研究資源方式,推動拾玉計畫。109年度申請案共計26件,通過案25件,核定經費12,644,000元整,計畫執行期間為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五、為加速行政作業及因應未來電子化作業程序需求,由產學中心主任簽核後完成校方立案,並由中心續行程序。待擬委任事務所向官方提出專利申請、以及確認有技轉廠商正式進入技轉程序時,再彙整專利、技轉全案相關資訊簽請研發長核准後進行。並研擬修正「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以建置本校專利審查評分搭配費用補助機制,藉以落實本校專利篩選機制以提升本校專利授權比率。另與本校各相關處室討論建置「本校衍生新創收取之技術股分配給發明團隊」相關流程與系統,以因應二代健保費之收取、繳納,以及發明人所得稅的問題,亦使新創股票之分配有相關作業程序可依循。 六、本校榮獲科技部109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共11位:王驥懋助理教授(生傳系)、白奇峰副教授(材料系)、沈俊嚴副教授(數學系) 、林增毅助理教授(森林系)、徐瑋勵教授(物治系)、康敦彥副教授(化工系) 、張景宏副教授(財金系)、陳和麟副教授(電機系)、謝志昇副教授(經濟系)、張兆恬副教授(國發所)、劉振良副教授(材料系)。 七、本校109年度截至109年9月15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086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0億1,198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學生招生方面,109學年度境外學位生申請入學,總計錄取國際學位生405人、僑生580人、陸生88人。國際學位生申請人數較前一年成長約30%,錄取人數成長約20%。本校辦理「香港專案」,共495人申請,395人來校報到;另辦理「在港就讀港澳生、外國學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來臺入學及轉學試辦計畫」,共45人、126件申請,錄取11人。辦理「新冠協力專案」,共278人申請,275人錄取,204人註冊報到。 二、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方面,108學年度出國學生總計751名:全校交換學生受疫情影響減為698名,訪問學生41名,短期/實習學生10名,暑期學生2名。109學年度出國學生總計392名:全校交換學生受疫情影響減為378名,訪問學生14名。110學年度甄選簡章業已於8月公告,今年之重大變革為增修不可抗力條款,以及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原109學年度出國交換學生無法如期交換者,得保留原甄選成績予以參加110學年度出國交換學生甄選。另為鼓勵本校學生出國交換,規劃臺大出國/希望出航獎學金方案,將於明年新生入門書院活動時介紹海外教育計畫,讓大一新生及早準備。 三、2020臺大國際青年領袖成長營(2020 NTU Plus Academy Enrichment Camp)於8月5日至7日舉辦。參與學員共計22名,來自臺灣、日本、美國等國家。學員背景多元,來自不同體制學校,如康橋國際學校、馬禮遜學校、VIS國際實驗教育高中部,並有已錄取英屬哥倫比亞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加州柏克萊大學、華盛頓大學等校的優秀學子。 四、為推動與波爾多大學實質學術合作,於109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開放申請臺大-波爾多大學共同種子計畫,獲選件將由兩校共同選出,並提供補助。補助項目以國外差旅及在臺國際活動為主。 五、本校今年擔任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AEARU)主席暨秘書處,於第46屆線上理事會議提出線上教室專案(Global Learning Initiatives Program)並獲通過。會員校共開設跨領域遠距英文課程21門,將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首次開課。 六、為增加招生競爭力以爭取更多優秀僑港澳生來校就讀,修改本校海外高中推薦入學僑生及港澳生招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除提高獎學金額度也調整名額分配方式。另為吸引國際學術成績表現卓越之學生就讀本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以促進校園國際化,提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修改國際優秀研究生獎助辦法,由國際處補助學雜費,院系所等提供每月獎助金補助,自110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財務管理方面: 一、首辦感恩致謝茶會,於7月1日向捐贈方衷心感謝他們以實際行動來支持學校及學院發展,讓臺大可以在各領域有卓越的表現。也希望有愈來越多個人、基金會及企業,用各種不同方式來幫助學校。 二、小額捐款自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共計新臺幣64,094,398元、美金826,431.65元、日幣100,000元、港幣16,161元,已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三、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110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世界景氣已從3月疫情低點緩步回升,明年惟仍須觀察疫苗開發進度、中美貿易協議、美國選後與英國脫歐等經濟情勢,而消費型態因疫情產生巨變,密切注意各國貨幣等經濟政策與產業循環週期,處分漲幅已高與未來成長性有限之標的,並擴大資金配置至低利率受益標的,如投資等級債券、配息穩定股票與基金,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5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四、降低本校財務成本與增加利息收入,持續與各金融機構洽談優惠存款、借款利率與降低證券手續費用。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為利管理,體育室將原「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委員會」及「綜合體育館指導委員會」合一為「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後續將持續將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綜合體育館實施細則合併。 二、體育場地設備租借費用已自9月1日起開啟悠遊卡支付功能,將持續開啟多元支付方式,增加使用者付費之便利性。 三、「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本學期共補助93門課程(104 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3門課程、實習課程共14門課程、一般課程共46門課程,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189人次。另關於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亦補助教學助理共計47人次。 四、臺大女排勇奪二連霸后冠,在預賽便奪得先機,複賽雖受疫情影響延宕,並沒有鬆懈備戰,仍按表操課、維持隊員最佳狀態,以及團結一致、朝同個方向努力向前心態。最終以三比一的成績取得勝利,成功蟬聯大專排球聯賽一般女子組冠軍。 圖書館方面: 一、開發行動支付管道,109學年度推出線上支付整合平台,讀者將可於任何時間內線上繳納滯還金、賠書款等款項,初步先整合LINE Pay付款,未來期望可導入臺灣Pay、悠遊付或信用卡等支付管道,提供師生更便利的服務。 二、研究資料管理專業課程國際合作計畫: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Librarian Academy(RDMLA)是由Harvard Medical School、Harvard Library、Simmons University等多個學術機構共同合作的圖書資訊專業學術計畫,已與RDMLA正式簽訂合作備忘錄,進行RDMLA正體中文課程計畫。目前已完成「第七單元-編碼工具」、「第八單元-平台工具」之內容翻譯與課程網頁編排,預計於110年6月全數完成。 三、推展「臺大學術典藏」,臺大學術典藏(NTU Scholars,簡稱NTUS)為本校研究產出的整合平台,匯集各院系教師及研究人員簡歷,導入研究成果,結合ORCID認證及資料同步,展現本校學術能量。於學期初更新教師簡歷,透過Scopus資料庫、研發處計畫資料庫及其他管道主動徵集教師著作,並主動向教師徵集全文。迄今已收錄2,870位研究人員簡歷、347,000筆著作書目、73,000筆計畫資料及68,000筆全文檔案。此外,優化平台服務,增加多元格式之著作及計畫清單匯出功能(含著作被引用次數),供教師作個人彈性化運用。 四、推展數位學習,更新數位學習網影片,將所有經授權之主辦講習,於課程結束後,剪輯成自學資源影片,置於圖書館數位學習網,方便使用者不受時空限制自我學習,計完成37段影片更新。並籌劃「一分鐘充電站」系列短片,於YouTube頻道每週四推出新影片,藉由簡短的1~2分鐘短片精華,介紹圖書館各種資源,有效率幫助師生善用零碎時間創造學習價值。YouTube頻道截至9月12日訂閱人數696,觀看次數達9,355次,持續增加中。 五、配合學校教職員開放申請眷屬卡,提供持眷屬卡讀者憑證入館,並可攜入個人背包及書籍。眷屬卡讀者首次入館時,需至流通櫃台建檔,以利自行刷卡入館。 六、館際合作之期刊文獻快遞服務(JADE),於109年6月試辦擴增服務對象至「畢業校友」和「退休教職員」,協助校友及退休人員離校後能繼續進行學術研究,加強與學校之聯繫。文獻複印計費方式與校內師生相同。 七、自動化書庫服務中心營運:進行館藏盤點、修補、更新條碼,以及搬遷入藏自動化書庫作業。共完成316,824冊圖書入庫工作,書庫整體典藏量累計達724,201冊。為優化書庫管理與服務品質,納入讀者建議調整服務,並建立各項業務之標準作業程序。除了受理參觀申請,亦推出「自動化書庫大解密」等導覽活動。期間辦理參觀導覽總計44場,計458人次參與。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為強化行政人員法規熟悉度與強化業務專業,建置「ntuMoodle教育訓練平台」供本校行政人員進行線上教育訓練。其中已建置主計、研發、總務與資訊4大類課程共計15門課,已選課新進職員544人。期望能增進本校行政人員熟悉採購、經費報支與計畫聘雇等相關作業流程及規範,縮短工作流程,提升行政品質及效率。此外,平台更串接「新進計畫人員教育訓練數位認證平台」,新進助理欲辦理經費報帳、採購與計畫聘僱相關業務,需完成線上教育訓練課程且測驗成績達70分者,方得以使用相關系統;目前已有400名校內助理及42名校外助理登記線上教育訓練。 二、為了提供更穩定與便利的雲端服務,NTU Space完成升級,改善硬體設備的備援架構,並且在升級後新增線上共同編輯功能,支援文件(odf, docx)、簡報(odp, pptx)與試算表(ods, xlsx)等文件格式,使用者可以直接在網頁編輯,毋須重複下載、編輯再上傳等繁瑣工作。此外共同編輯者可以立刻看到更改後的文件內容,並可標示每個更改者所編寫的部分,降低同仁們彙整資料所需時間,提升行政效率。 三、因應防疫措施,新一代行動化網路電話系統已於109年7月系統正式上線運作,第一階段使用授權為2,500門,開放校內教職員申請網路電話,同時也保留門號提供學生申請。後續將逐步通知原VoIP系統用戶至新系統申請,預計於109年底全部轉移。 四、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持續進行新增或新增基地台,至109年9月24日止共有3,264顆無線基地台(AP)。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19,000人(裝置)。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0910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0910A1)存查。 貳、確認109年6月13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09年6月13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0910B)存查,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0910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孫主任秘書效智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頁。 本會108學年度分別於108年10月3日、12月19日及109年3月5日、5月28日共召開4次會議,安排各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 本會另於109年10月7日召開本學期第1次會議,安排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09年10月5日,計收到2件同意案、4件報告案及13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10件、學院提案2件及代表連署提案1件。經委員討論後,109107、109110、109116案因同屬與委員任期相關之條文修正案,改列為第3、4、5案,109108、109109案改列為第1、2案,其餘提案順序依序調整(109111、109112、109113、109114、109115案分別列為第6、7、8、9、10案);程序表修正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最後,請勿任意對個別代表進行拍照或攝影等侵犯其隱私或自由發表意見權利之行為。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竹北分部「校門與周邊環境工程」及「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案:陳彥儒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0910F2.pdf)。 肆、同意案 一、編號:109101 本校「校園紛爭調解處理委員會」出缺1位學生代表委員(王昱鈞委員畢業),業經校長提名吳依潔同學(心理所三年級)擔任。 決定:本案同意。 二、編號:109102 本校「第17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6屆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第15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聘任委員(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為當然委員)。 (一)校長提名:徐婉寧教授(法律系)、官晨怡助理教授(行社所)、陳佳慧教授(護理系)、陳明汝教授(動科系)、古允文教授(社工系)、陳奕君教授(光電所)、邱靜雯副教授(化學系)、柯格鐘教授(法律系)、林奇秀教授(圖資系)、陳俊任副教授(生技系)、胡淑君組長(教務處)、王漢旺工友(學務處)為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 (二)學生委員:呂亭儀(社會系)、陳薇安(社會系)、黃脩閔(法律系)、黃序立(醫學系)、郝思傑(法律系)為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09103 理學院報告:本院貴重儀器中心設置辦法第七條修正案,業經109年6月23日第3071次行政會議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本校理學院「貴重儀器中心設置辦法」第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  本中心視工作需要,置稀少性貴重儀器技術人員[及]、一般技術人員及校務基金進用人員若干名,負責儀器設備之操作、維護及結果分析,並協助相關研究工作之進行。 二、編號:109104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附表一「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如下,業經教育部109年7月27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98259號函核定,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依規定提會備查: (一)「醫學工程學系」與「醫學工程學研究所」整併為「醫學工程學系」(含碩士班、博士班)。 (二)新增3班別: 1.全球農業科技與基因體科學碩士學位學程。 2.全球衛生博士學位學程。 3.電信工程學研究所產學研發博士班。 三、編號:109105 人事室報告: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第九、十一點修正案,業經109年5月26日第3069次行政會議及109年9月29日第3078次行政會議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第九、十一點條文修正如下: 九、圖書館設採訪編目、閱覽、典藏服務、學科服務、特藏、系統資訊、推廣服務、行政、校史館營運、社會科學資源服務、研究支援、醫學資源服務組十[一]二組,各置組長一人、職員若干人[;另設醫學圖書館,置主任一人,職員若干人]。分別負責辦理圖書收藏、研究資料資訊之提供事宜。 十一、主計室設[歲計]第一組、[會計]第二組、[審核]第三組、[基金]第四組、[綜合業務]第五組,各置組長一人、職員若干人;另設醫學院會計組,置組長一人,職員若干人。分別負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四、編號:109106 財務管理處報告:檢具本校110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09年度第2次會議通過。 決定:110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09108 醫學院提: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改制為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案。 本案充分討論後,經一般同意,無異議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改制為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二、編號:109109 楊子昂等提:校務會議開放媒體入場。 本案經討論修正後[註1],以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58票、反對51票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校務會議開放媒體入場,待開放方式另經秘書室召開小組會議研議後實施。 註1 12時10分官俊榮教授提修正動議一:原則同意校務會議開放媒體入場,待開放方式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12時28分楊子昂同學提修正動議二:校務會議開放媒體入場,待開放方式另經秘書室召開小組會議研議後實施。 主席宣布:校務會議開放媒體入場之具體作法通過後向校務會議報告。 三、編號:109107 人事室提:本校「性騷擾防治要點」第四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性騷擾防治要點」第四點條文修正如下: 四、為處理本校性騷擾案件,設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五至二十一人]十一至十七人,由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組成,校長為主任委員。 前項教師代表及性別平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由校長自教師中提名,職工代表由校長自職員及工友中提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並應酌列候補委員。 [前項各類代表中]本會委員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其任期自[每學年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聘任時開始,至次屆委員產生時為止]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委員於任期間因職務異動或因故出缺時,由新任者接任或由候補委員按身分別依序遞補,其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 12時52分由羅副校長清華主持會議。 四、編號:109110 人事室提:本校「工作場所性別歧視案件處理要點」第五、八、二十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工作場所性別歧視案件處理要點」第五、八、二十點條文修正如下: 五、為防治工作場所性別歧視,處理申訴案件,設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置委員[十五至二十一人]十一至十七人,由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組成,校長為主任委員。 前項教師代表及性別平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由校長自教師中提名,職工代表由校長自職員及工友中提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並應酌列候補委員。 [前項各類代表中]本會委員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其任期自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委員於任期間因職務異動或因故出缺時,由新任者接任或由候補委員按身分別依序遞補,其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每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聘任時開始,至次屆委員產生時為止]。 八、工作場所性別歧視事件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本會提出案件調查申請;被害人外之任何人亦得向本會提出檢舉。本校其他單位於知悉工作場所之性別歧視事件時,應立即將案件移送本會處理。惟如本校校長涉及[性騷擾]工作場所性別歧視事件時,應交由教育部處理。 工作場所性別歧視事件行為人為主管人員時,被害人除依本要點提出申訴外,亦得向臺北市政府提出申訴。 二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一百零九年○月○日修正發布之第八點第二項規定,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五、編號:109116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四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四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七至二十一人,由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組成,校長為主任委員。教師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由校長自教、職員中提名,職工代表由校長分別自職員及工友中提名,學生代表由本委員會委由學生會經學生普選選出五名學生委員,而其中任何單一性別不得超過三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前項學生委員應保障大學部與研究所各一名學生,惟學生代表候選人得票數若低於該選區有效票之百分之五時,則不適用保障名額之規定。 前項學生委員若因故無法選出,由本委員會召開大會討論補選[辦法及]事宜,另行辦理學生委員推派。 前項各類代表應具有性別平等意識,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條 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之。其任期自前一學年最後一次校務會議通過後自新學年聘任時開始[每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聘任時開始],至次屆委員產生時為止。 六、編號:109111 醫學院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組織規程」。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組織規程」條文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以下簡稱本院,下設2個醫療機構,分別為新竹醫院及生醫醫院【含竹北院區及竹東院區】)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二十五條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以下簡稱總院)組織規程第十一條規定,訂定本院組織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 第二條  本院之任務如下: 一、支持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臨床轉譯研究。 二、滿足新竹地區之急重症醫療需求。 三、培育及訓練各級醫療暨相關專業人員。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並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教師兼任;得置副院長四至六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並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教師兼任或由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心臟科。 (二)胃腸肝膽科。 (三)腎臟科。 (四)胸腔科。 (五)感染科。 (六)血液腫瘤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免疫風濕過敏科。 (九)一般內科。 (十)整合醫學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大腸直腸外科。 (三)小兒外科。 (四)心臟血管外科。 (五)胸腔外科。 (六)神經外科。 (七)整形外科。 三、骨科部:骨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骨科。 (二)運動醫學科。 (三)脊椎科。 (四)小兒骨科。 (五)手足外科。 (六)骨外傷科。 四、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婦科。 (二)產科。 (三)生殖內分泌科。 五、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感染科。 (二)小兒神經科。 (三)小兒過敏免疫科。 (四)小兒心臟科。 (五)小兒血液腫瘤科。 (六)小兒消化科。 (七)小兒腎臟科。 (八)新生兒科。 (九)小兒遺傳及內分泌科。 (十)小兒胸腔及加護醫學科。 (十一)青少年醫學科。 六、神經部:神經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神經退化疾病科。 (二)一般神經與腦血管疾病科。 七、精神醫學部:精神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精神科。 (二)兒童精神科。 (三)社區精神科。 (四)心身醫學科。 八、耳鼻喉部: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耳科。 (二)鼻科。 (三)口腔咽喉科。 (四)小兒耳鼻喉科。 (五)頭頸腫瘤科。 九、眼科部:眼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視網膜科。 (二)青光眼屈調科。 (三)角膜暨整型科。 十、泌尿部:泌尿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泌尿腫瘤科。 (二)男性生殖科。 (三)婦女及小兒泌尿科。 十一、皮膚部:皮膚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皮膚過敏免疫科。 (二)皮膚保健及外科。 十二、牙科部:口腔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牙醫科。 (二)口腔病理暨診斷科。 (三)牙體復形美容牙科。 (四)牙髓病科。 (五)牙周病科。 (六)補綴科。 (七)兒童牙科。 (八)齒顎矯正科。 (九)口腔顎面外科。 (十)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 十三、復健部:疾病或傷害引起之生理障礙,其復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骨關節復健科。 (二)神經復健科。 (三)一般復健科。 (四)物理治療技術科。 (五)職能治療技術科。 (六)語言治療技術科。 十四、家庭醫學部: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醫業科。 (二)行為醫學科。 (三)社區醫學科。 (四)緩和醫療科。 (五)預防保健科。 十五、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輔助呼吸器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麻醉科。 (二)婦幼麻醉科。 (三)疼痛治療科。 (四)心血管暨胸腔麻醉科。 十六、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影像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影像診斷科。 (二)心肺影像診斷科。 (三)腹部影像診斷科。 (四)神經影像診斷科。 (五)肌肉骨骼影像診斷科。 十七、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八、檢驗醫學部: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綜合檢驗一組。 (二)綜合檢驗二組。 (三)綜合檢驗三組。 (四)特殊生化暨免疫檢驗組。 (五)特殊血液檢驗組。 (六)輸血暨移植檢驗組。 (七)品質管理組。 (八)微生物檢驗組。 (九)超微量物質分析組。 十九、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臨床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外科病理科。 (二)大體解剖病理科。 (三)細胞病理科。 (四)分子病理科。 二十、藥劑部:藥品管理、調劑、化驗、臨床藥事服務、教學及研究等事項,以確保藥品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下列各組: (一)門急診調劑一組。 (二)門急診調劑二組。 (三)住院調劑一組。 (四)住院調劑二組。 (五)特殊調劑一組。 (六)特殊調劑二組。 (七)臨床藥事組。 (八)藥事行政組。 (九)竹東院區藥劑組。 二十一、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規劃訓練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研究組。 (二)實驗研究組。 (三)規劃訓練組。 二十三、門診部:各部門診醫療、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服務行政組。 (二)綜合管理組。 二十四、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急診科。 (二)緊急醫療及災難醫學科。 (三)復甦重症科。 (四)外傷及毒物科。 (五)小兒急診科。 二十五、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放射腫瘤科。 (二)化學治療科。 二十六、創傷醫學部:創傷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七、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環境及職業對於疾病致因之診療、預防、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八、老年醫學部:老年病患處理及老年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 二十九、品質管理中心:提升醫療品質、推動病人安全、處理顧客意見,及規劃品管教育、品管競賽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指標管理組。 (二)病安教育組。 (三)建言管理組。 三十、感染管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療照護組。 (二)疫情防治組。 三十一、教學部:醫學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育組。 (二)圖書組。 (三)教材組。 (四)技能訓練組。 三十二、醫學工程室:醫療儀器器材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技術一組。 (二)技術二組。 (三)綜合管理組。 三十三、企劃管理室:醫院發展及經營管理、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研擬推動、策略及工程專案規劃與推動、成本績效之分析與執行、管考與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院區營運規劃及就醫服務與環境安全之企劃專案、院區整建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策略發展組。 (二)經營規劃組。 (三)績效財務組。 (四)稽核管考組。 三十四、營養室: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管理組。 (二)臨床營養品質組。 (三)社區營養推廣組。 三十五、秘書室:醫事行政、公文研考、文書處理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行政一組。 (二)醫事行政二組。 (三)文書組。 三十六、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財產、出納、事務、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庶務組。 (二)採購組。 (三)保管組。 (四)出納組。 (五)經營管理組。 (六)配給組。 三十七、病歷資訊管理室:病人基本資料維護及資訊查詢、病歷各項管理及疾病分類統計及資料利用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檔案組。 (二)資料組。 (三)疾病分類組。 三十八、醫療事務室:掛號、收費、住院手續、帳務結算、健保作業、健保政策評估及統計分析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櫃檯業務組。 (二)綜合業務組。 (三)住院健保業務組。 (四)門診健保業務組。 三十九、社會工作室: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服務一組。 (二)臨床服務二組。 (三)醫病關係服務暨綜合行政組。 四十、公共事務室:新聞發佈、話務客服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 四十一、工務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工程管理組。 (二)設計施工組。 (三)機電一組。 (四)機電二組。 四十二、資訊室: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系統網路組。 (二)程式設計組。 (三)教育研究組。 (四)資訊管理組。 四十三、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緊急應變組。 (二)員工安全衛生組。 第五條  本院各部、中心各置部(中心)主任一人,按業務需要得置部(中心)副主任若干人,各科各置科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聘研究人員或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同意兼任或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前兩項屬醫事部門之部(中心)主任、部(中心)副主任、科主任、室主任、組長係由教師兼任者,應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中心)主任、部(中心)副主任、科主任、醫事單位中之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室主任、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室主任、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六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醫師、牙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護士、助產士、醫事放射士、藥劑生、醫事檢驗生、物理治療生、驗光生、職能治療生、語言治療員、呼吸治療員、藥劑生。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秘書、技正、專員、技士、組員、社會工作師、技佐、事務員、書記。 三、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及醫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第七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第三組。 主計人員之派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第三組。 人事人員之派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院因業務需要,得設醫療院區,所需人員在本院總員額內調配。 本院員額編制表由本院擬訂,報請總院、醫學院核轉大學轉請教育部核定,職員員額編制表應函送考試院核備。 第十條  本院設院務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中心主任及主治醫師(牙醫師)代表、住院醫師代表及護理人員代表組成之,院長為主席,討論全院重要決策,並將決議陳總院院長,會議規則另定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第十一條  本院設醫務暨行政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及中心主任組成之,院長為主席,商討醫務及行政重要事項,會議規則另定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第十二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設各種委員會推動各項專業事務,其設置要點由本院另定之。 第十三條  本院辦事細則另定之。 本院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院另定之,並報請總院核備。 第十四條  本規程經本院、總院及醫學院院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七、編號:109112 財務管理處提: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十五條修正案。 決議:修正通過。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校務基金年度概算擬編之審議。 二、校務基金經費收支及運用之績效考核。 三、年度財務規劃及年度投資規劃之審議。 四、[依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之審議。 五、其他關於校務基金預決算、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之審議。 13時12分由校長主持會議。 八、編號:109113 共同教育中心提:本校「共同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設置辦法」第一、八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共同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設置辦法」第一、八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為辦理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有關業務,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七條、師資培育法第[五]六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二條規定,設置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八條  本[要點]辦法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師資培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組織規程等相關規定辦理。 九、編號:109114 教務處提: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 (一)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一、五、六、十一、十四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評鑑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各項成效,特依大學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教師法第十[四]六條規定,訂定本準則。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依大學法[第十九條]及教師法規定,提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惟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第一次評鑑不通過時,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六條 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其評鑑辦理方式如下: 一、為協助助理教授如期完成升等,由學院於助理教授來校服務第三年,通知其就教學、研究、服務各方面之進展提出書面說明送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應就其說明內容進行職涯評量並給予具體建議,並提院教評會報告。 二、各學院應自下列兩種評鑑期程擇一辦理: (一) 於來校服務第五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四年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二) 於來校服務第六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五年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三、各級教評會對前款評鑑不通過之教師,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來校服務第七年進行覆評;覆評時應提請升等,升等通過者同時視為覆評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覆評不通過。在等待覆評期間,提前申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四、覆評仍不通過時,不得再提升等,且依大學法[第十九條]及教師法規定,[由學院]提院、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 五、各學院於評鑑結果確定後一個月內,將評鑑結果及相關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對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教師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教師法或聘書所定教師應負義務,由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學]院[教師]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內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四條 各學院除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評鑑方式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外,其餘各級教師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連同當年度經審查合於免評鑑條件者]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並由學院將核定結果通知受評鑑教師。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教師,得依本[辦法]準則第七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二)本校「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第一、二、五、八、九、十二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教學品質與水準,特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五條第[二]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學院凡依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聘任之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均應接受評鑑。 本辦法所稱各學院除本校各學院外,[另]亦包括共同教育中心[及進修推廣部]。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比照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八條 副教授級及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免評鑑申請與審議,準用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第九條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聘約所定專業技術人員應負義務,由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學]院[教師]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內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二條 各學院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連同當年度經審查合於免評鑑條件者]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並由學院將核定結果通知受評鑑專業技術人員。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專業技術人員,得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十、編號:109115 人事室提: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五點條文修正如下: 五、教師升等著作審查應以校外學者專家為審查人,且不得低階高審,審查人並應提供專業審查推薦意見供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主管或相關升等委員會就所屬每位升等教師提出審查人建議名單得供院長(主任)參考,審查人人選及推薦審查順序由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或推薦教評會委員組成相關審查會議決定。 升等教師不得提出前項審查人建議名單,但得附理由提出迴避名單。 第一項審查人,鼓勵各單位邀請國外優秀學者專家擔任。 十一、編號:109117 人事室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五條之三及第六條、「各學院(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二、五、七條及「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二、五、六、七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 (一)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五條之三及第六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會由當然委員及推選委員各若干人組成之。 當然委員由副校長一人、教務長、研發長及各學院院長擔任之。 推選委員由各學院推選專任教授各二人擔任。但學院內系(科、所、學位學程、 室、中心)總數未超過三個者,推選委員為一人,院系所合一者無推選委員。推選委員推選辦法由行政會議訂定之。 前項推選委員應為學養俱佳、公正、熱心之教授。 各學院之當然委員與推選委員,不得由同一學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授擔任之。 各學院推選委員應為不同性別。但不具資格之不同性別者,不在此限。 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經各學院推選後未達總額三分之一比例時,依組織規程學院順序輪流再推選未達比例之性別委員。 教師於該學年度將出國超過半年以上時,不得被選為推選委員。當選為推選委員後出國超過半年以上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教師[經本校]因解聘、[停]不續聘或[不續]終局停聘[,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案尚在處理程序中,予以暫時繼續聘任者,不得擔任委員職務。 第五條之三 教師涉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或第九款所定之情事]四款至第六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之一者,[所屬單位]性別平等事件受理單位應於知悉三日內,循行政程序專案簽提本會。本會應於三週內召開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後,免報教育部核准,暫時予以停聘六個月以下,並靜候調查;必要時得經本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聘期間二次,每次不得逾三個月。經調查屬實者,[由]於本校報教育部[核准後,予以解聘]後,至教育部核准及本校解聘前,應予停聘,免經本會審議。 教師涉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一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者,相關單位認為有先行停聘進行調查之必要者,應循行政程序專案簽提本會,經本會審議通過後,免報教育部核准,暫時予以停聘三個月以下;必要時得經本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聘期間一次,且不得逾三個月。經調查屬實者,於本校報教育部後,至教育部核准及本校解聘前,得經本會審議通過後,予以停聘。 第六條 本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但解聘、[停]不續聘、[不續]停聘之出席及決議[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本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門檻應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 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當然委員得指定具同級教師資格非本會委員代理,推選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經本會決議請該委員迴避。 本會開會時,校長得出席參與討論,必要時並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二)本校「各學院(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二、五、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各學院(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由當然委員及推選委員各若干人組成之。 當然委員由學院(中心)院長(主任)、學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主任(所長)擔任外,其餘人選由各學院(中心)自定之。 推選委員以學養俱佳、公正、熱心之專任教授擔任為原則,資格不得限定為免評鑑教師。其推選方式由各學院(中心)自定。但人數不得少於當然委員。 各學院(中心)教師於該學年度將出國超過半年以上時,不得被選為推選委員。當選為推選委員後出國超過半年以上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教師[經本校]因解聘、[停]不續聘或[不續]終局停聘[,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案尚在處理程序中,予以暫時繼續聘任者,不得擔任委員職務。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低職級委員不得審查新聘、升等及改聘高職級教師案。 第五條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職掌如下: 一、教師(研究人員)新聘資格、等級、聘期等之審議。 二、教師(研究人員)升等、改聘之審議。 三、教師(研究人員)不續聘、停聘及解聘之審議。 四、名譽教授致聘之審議。 五、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令應經學院(中心)教評會審議之事項。 各學院(中心)基於發展需要,延攬學術研究傑出或特殊領域教師(研究人員),得不經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評會,逕由學院(中心)進行送審,提院(中心)、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聘任。 教師評鑑覆評不通過之教師,其不續聘或資遣程序應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規定辦理。 教師(研究人員)之行為違反教師法規定而未達解聘、[停]不續聘或[不續]停聘程度者,得逕由院(中心)教評會審議處置。 各學院(中心)必要時得就教師升等部分,依第二條規定另組升等審查委員會,專事教師升等之審查。 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評會之決議如事證明確與法令規定顯然不合。或顯有不當時,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得依規定審議變更之,必要時得請當事人或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列席說明。 第七條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各學院(中心)得自訂更高之出席及決議門檻。但解聘、[停]不續聘、[不續]停聘之出席及決議門檻應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各學院(中心)教評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對教師升等案件,得不經投票表決,以審查學術研究、教學、服務等各項表現,依配置得分比例,評分達於規定標準者依總分排序。 [第一項出席及決議人數,各學院(中心)得自訂更高之比例。]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當然委員得指定具同級教師資格非本會委員代理,推選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經決議通過之事項,由召集人附具有關資料提請本校審議。 (三)本校「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二、五、六、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各學院(中心)得自訂更高之出席及決議門檻。但解聘、[停]不續聘、[不續]停聘之出席及決議門檻應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各學院(中心)教評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對教師升等案件,得不經投票表決,以審查學術研究、教學、服務等各項表現,依配置得分比例,評分達於規定標準者依總分排序。 [第一項出席及決議人數,各學院(中心)得自訂更高之比例。]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當然委員得指定具同級教師資格非本會委員代理,推選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各學院(中心)教評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經決議通過之事項,由召集人附具有關資料提請本校審議。 第二條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各教評會)由當然委員及推選委員組成,其成員至少五名。如因專任教師無法組成五人以上之教評會時,應請所屬上級單位協助聘請與該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相關專長之教師組成,其組成辦法應經學院(中心)院務(或相當)會議通過。 當然委員由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主任(所長)擔任外,如有其他當然委員,其人選由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自定之。 推選委員以學養俱佳、公正、熱心之專任教師擔任為原則,資格不得限定為免評鑑教師,其推選方式由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自定。但人數不得少於當然委員。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於該學年度將出國超過半年以上時,不得被選為推選委員。當選為推選委員後出國超過半年以上者,應即喪失委員資格。 教師[經本校]因解聘、[停]不續聘或[不續]終局停聘[,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案尚在處理程序中,予以暫時繼續聘任者,不得擔任委員職務。 各教評會低職級委員不得審查新聘、升等及改聘高職級教師案。 第五條 各教評會職掌如下: 一、教師(研究人員)新聘資格、等級、聘期等之審議。 二、教師(研究人員)升等、改聘之審議。 三、教師(研究人員)不續聘、停聘及解聘之審議。 四、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之審議。 五、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及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令,應經各教評會審議之事項。 教師評鑑覆評不通過之教師,其不續聘或資遣程序應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規定辦理。 第六條 教師之評審應包括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其評審作業要點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應自行研訂。 各教評會於審議升等案件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評審標準: (一)對於教學、研究、服務之評審應訂定客觀之標準。教學、服務通過標準者,始得辦理送審著作之外審。 (二)送審之著作應以經嚴謹之學術審查而發表者為原則。 二、評審程序: (一)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於辦理學年度升等時,應將有關升等辦法轉致升等當事人。升等教師對於各級升等辦法或現行條文有所疑義時,應於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辦理升等前三個月依程序提請釋示。 (二)各教評會在辦理各項審查作業時,應由各教評會全體委員或三位委員以上小組進行之。 (三)各教評會應訂定辦法,促使委員盡到詳閱升等資料責任,辦理學年度升等時,開會通知加註請各委員應詳閱升等資料。 (四)各教評會委員或代理人出席升等會議時,應全程參與,始得參與投票,如有爭議時由主席裁定。 (五)各教評會應予升等申請人到場說明之機會。 (六)對升等未獲通過之案件,除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外,並應以具體文字敘明理由。就學術研究部分,與外審判斷意見不同時,應提出足以動搖該專業審查可信度與正確性,具有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書面通知應載明升等申請人如不服決定,得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七)教師升等經各教評會審議通過而院(中心)教評會不通過時,關於升等之各項程序再次提出時應重新向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申請。 送審專門著作應由校外學者專家[至少三人以上]審查,[並分別填具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份數依學院(中心)之規定,且審查人不得低階審查高階。 第七條 各教評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得自訂更高之出席及決議門檻。但解聘、[停]不續聘、[不續]停聘之出席及決議門檻應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各教評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對教師升等案件,得不經投票表決,以審查學術研究、教學、服務等各項表現,依配置得分比例,評分達於規定標準者依總分排序。 [第一項出席及決議人數,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得自訂更高之比例。] 各教評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當然委員得指定具同級教師資格非本會委員代理,推選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各教評會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各教評會審查或討論案委員人數應扣除前項及第二條第六項情形之委員,扣除後委員人數仍應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決議通過之事項,由召集人附具有關資料提請所屬學院(中心)複審。 (四)本校各學院(中心)、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相關規定,依通過後條文統一適用並修正發布,得免依規定報送相關會議通過或備查。 十二、編號:109118 人事室提: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六、八、九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六、八、九點條文修正如下: 六、聘任本校具碩士學位之博士班研究生[需通過各該學系、研究所之資格考後,始得聘為本校]為兼任講師時,[。並於辦理聘任案時]應併提聘案檢附通過資格考之證明文件。但[不佔缺、不致酬]非以人事費致酬者不在此限。 八、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是否受理兼任教師辦理資格送審,由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教評會自行決定。若欲送審教師資格,兼任教師需任滿該職級一定期限,並應依專任教師標準及程序審議。 前項一定期限由各學院規定之。 第一項任滿該職級一定期限,需符合教育部規定,各學期實際任教滿一學分[,且授課達十八小時],始得申請資格審定。並於辦理資格審定時檢附實際任教學分[及時數]證明文件。 九、兼任教師於[在]聘約有效期間內,涉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四[八]款至第六款、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九]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性別平等事件受理單位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三日內,循行政程序專案簽提校教評會。校教評會應於三週內召開會議審議,[經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院(中心)教評會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暫時予以停止聘約[之]執行六個月以下,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必要時得經校教評審議通過後,延長停止聘約執行之期間二次,每次不得逾三個月。 兼任教師於聘約有效期間內,涉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一款或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者,相關單位認為有先行停止聘約執行進行調查之必要者,應循行政程序專案簽提校教評會,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暫時予以停止聘約執行三個月以下;必要時得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止聘約執行期間一次,且不得逾三個月。 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所定應予終止聘約之[其餘各款]情形者,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經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院(中心)教評會[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於校教評會報告後予以書面終止聘約。 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八[五]條第一項各[第一款至第十三]款情形者,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已聘任者,學校應予以終止聘約,其程序依前項[後段]規定辦理[;有第十四款情形者,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期間,亦同]。 前四項教評會出席及決議門檻應依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編號:109119 人事室提: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決議:修正通過。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部分條文修正如下: 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其]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及本校組織規程第五十一條之規定,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本校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 二、本會委員其名額分配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學校]教師代表:由各學院專任教師擔任之,凡教師人數二百人以上者推選二人,未滿二百人者推選一人。 (二)[教育]學者專家代表:由校長遴聘校外[教育]學者專家一人擔任之。 (三)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由本校教師會推薦一人擔任之;本校無教師會時,由他校大學教師會或台北市教師會推薦[派一人擔任之]。 (四)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由校長遴聘校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擔任之。 (五)學校代表:由校長遴聘本校行政人員一人擔任之。 委員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額]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學院推選二人者應為不同性別。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本會委員。 本會執行秘書由校長就本校人員調兼之。 [本會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學院推選二人者應為不同性別。] 七、本校專任教師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不服本會之決定者,得向教育部再申訴。本校不服申訴評議決定者,亦得提出再申訴。] [前項申訴案件,依法得提起訴願或訴訟者,亦得於各該法定期間內提起之。] 本校專任教師因本校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本校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本校兼任教師對本校有關其個人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及退休金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八、教師申訴之提起應於接獲書面通知或知悉第七點所指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前項期間,以本會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 申訴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第一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本校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申訴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申訴行為。 九、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署]簽名或蓋章,並應檢附原措施文書、有關之文件及證據: (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碼]、服務單位及職稱、住居所、電話。 (二)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碼]、住居所、電話。 (三)為原措施之單位。 (四)收受或知悉措施之年月日、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五)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 (六)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七)受理申訴之單位。 (八)載明就本申訴事件有無提起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其有提起者,應載明向何機關或法院及提起之年月日。 依第七點第二項規定提起申訴者,前項第三款、第四款所列事項,分別為應作為之單位、向該單位提出申請之年、月、日及法規依據,並附原申請書之影本及受理申請單位之收受證明。 提起申訴說明及應具備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書件引述外文者,必要時得譯成中文,並應附原外文資料。所提出之資料為錄音帶、錄影帶、電子郵件者,應檢附文字檔,並應載明其取得之時間、地點,及其無非法盜錄、截取之聲明。 提請申訴不合前三項規定,其情形可補正者,[本會得]應通知申訴人於二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本會得逕為評議。] 十、[在申訴程序中,申訴人、相對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就申訴案件或其牽連之事項,提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訴願或行政訴訟者,應即以書面通知本會。] [本會依前項通知或依職權知有前項情形時,應以書面通知申訴人停止申訴案件之評議;俟停止原因消滅後經其書面請求繼續評議。] 申訴案件全部或一部之評議決定,以[其他]訴願[或]、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者,本會於[得在其他]訴願、[或]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程序終結前,得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停止申訴案件之評議,俟];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教師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後,復依教師法提起申訴者,申評會應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或主管機關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十一、本會會議不公開舉行為原則,惟評議時得經決議邀請申訴人、相對人、關係人及學者專家到會說明,並得偕同輔佐人一人至二人為之。 本會之議決以徵詢無異議、舉手或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其評議過程出列席人員均應嚴守秘密。 前項表決方式及表決結果應載明於當次會議紀錄;採投票表決者,表決票應當場封緘,經會議主席及委員推選之監票委員簽名,由本會妥當保存。 十二、本會之評議決定,除有第十點停止評議之情形外,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 前項作成評議決定之時間必要時得予延長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並通知申訴人。 前二項期間,於依第九點第[三]四項規定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依第十點規定停止評議者,自繼續評議之日起重行起算;於評議決定期間補具理由者,自收受最後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 十三、申訴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附理由為不受理之評議決定: (一)申訴書不合第九點規定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而屆期未完成補正。 (二)[(一)]提起申訴逾第八點規定之期間。 (三)[(二)]申訴人不適格。 [(三)非屬教師權益。] (四)原措施已不存在或申訴已無[補救]實益者。 (五)依第七點第二項提起之申訴,本校已為措施。 (六) [(五)]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七)依第十點第二項規定繼續評議,其原措施屬行政處分。 (八)其他依法非屬教師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 十四、本會委員會議於評議前認為必要時,得推派委員三人至五人審查,委員於詳閱卷證、研析事實及應行適用之法規後,向委員會議提出審查意見。 本會委員會議應審酌申訴案件之經過、申訴人所受損害及所希望獲得之補救、申訴雙方之理由、對公益之影響及其他相關情形,為評議決定。 十五、申訴無理由者,本會應為駁回之評議決定。 原措施所憑之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原措施為正當者,應以申訴為無理由。 十六、申訴有理由者,本會應為有理由之評議決定;其有補救措施者,並應於評議書主文中載明。 前項評議決定撤銷原措施,發回原措施單位另為措施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 依第七點第二項提起之申訴,申評會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單位速為一定之措施。 十七[十三]、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書送達申訴人前,申訴人得撤回之。申訴經撤回者,本會無須評議,應即終結,並通知申訴人及相對人。 申訴人撤回申訴後,不得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十八[十四]、對於教師聘任、聘期、升等、停聘、解聘及不續聘之申訴案件,本會認為申訴人申訴有理由者,該評議書應送原措施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如有上一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者,應同時副知。[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為系(科)所教師評審委員會所為之決定者,送該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為學院或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所為之決定者,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十九[十五]、申訴人對校務會議所議決之事項,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時,經向本會提出申訴而成立者,本會應以書面請校務會議就該事項再議。 申訴人不服該會再議之決定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學校或申訴人不服其決定者,得向教育部提出再申訴。 二十[十六]、本會應依評議之結論推定委員一人草擬評議書,經提出討論通過後成立,評議書應由會議主席署名。 二十一[十七]、評議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碼]、服務單位及職稱、住所及居所。 (二)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碼]、住所或居所。 (三)原措施之單位。 (四)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五)本會主席署名,本會作成評議書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署名,並記載其事由。 (六)評議書作成之年月日。 評議書應附記如不服評議決定,得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二十二[十八]、評議書應以本校名義為之並以足供存證查核之方式,於評議書作成後十五日內送達申訴人、相對人[、台北市教師會]及教育部。 申訴案件有代表人或代理人者,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前項評議書之送達,向該代表人或代理人為之;代表人或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二十三[十九]、本要點未盡事宜,依教師法或教育部頒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四[二十]、申訴人及相對人於本會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再申訴者,評議決定即為確定。評議決定確定後,應確實執行。但評議書建議之補救措施違反第十[四]八點或第十[五]九點規定者無效。 申訴人或相對人如不服本會決定,應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二十五、對本會於程序進行中所為之程序上處置不服者,應併同評議決定依法提起救濟。 二十六[二十一]、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自發布日施行。 柒、臨時動議(無) 主席宣布:請秘書室研擬如何於校務會議前徵集代表意見以提升會議效率之作法,提下次會議報告。 捌、散會(下午1時32分)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代表出列席名單.pdf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0910A 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0910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0910B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0910C 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0-06-13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9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4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 列席人員:2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7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2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0906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109年6月出版本校首本中英文大學社會責任報告書(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ustainablity Report),自主檢視臺大在校務治理、教學研究、環境永續與社會關懷等永續發展面向,推動校務永續發展。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除了線上社群的經營(Facebook粉絲專頁),也透過實體活動與各式交流合作的方式進行推廣,讓更多人認識D-School,藉以提高資源使用率與發揮社會影響力。 1.未來大學聚焦工作坊:邀請多次參與未來大學活動之教師進行核心概念聚焦討論。 2.系統思考工作坊:透過系統思考概念與線上平台的操作教學,以提升資料分析與邏輯思考能力,讓與會者後續利用於學業或工作中。 3.未來大學新創論壇:以產業面向來談「大學教育與人才培育」,促使大學教育產生創新作法。 4.未來大學論壇:分享初步擬定的未來大學核心概念以及教務中、近程規劃,期透過意見交流,讓未來大學計畫更具實踐力。 5.未來大學青年行動方案:希望建構「以學習者為中心」的行動場域,讓學習者主動實踐理想的學習架構,透過自主學習的歷程,以有效促進學習動機與學習行動。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ILO):109年度價創計畫徵案,本校共15隊提案,最終5隊錄取,共獲補助9,400萬,居全國各聯盟之冠。透過成立NTU-MIT Consortia大聯盟,在臺灣及國際共同招募會員及提供會員服務。並組成亞洲產學大聯盟,結合日本、韓國、新加坡及以色列等一流大學的產學合作負責單位,共同進行會員、產學等媒合及交流。 三、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109年度賡續進行雙方跨領域研究之創新性合作計畫計11件,本校核定補助共860萬元,中研院亦補助相同金額,合計雙方共計1,720萬元。已公開徵求110年度計畫書,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四、臺灣大學系統:建置臺大系統三校「跨校學分學程證明」電子資料交換平台,由臺大教務處、師大、臺科大計中共同設計,預定109年6月底完成,三校藉由API程式介面,線上跨校審查成績和製作證書,節省跨校公文交換及審查作業時間,資訊更新快速,降低人工錯誤率。 五、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分部校門與周邊環境及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案已於5月召開籌建委員會議及周邊說明會,簽排校規會中。風雨球場案已於4月提出基地標示文字修正檔案,再與縣府討論後續執行方式。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已於3月開設加護病房,5月開設開刀房,提供鄉親更完整的醫療照護。竹北分部之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包括:工業工程所-跨領域整合創新碩士在職專班、進修推廣學院-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BA)、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LBA)、生物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BM),109級碩士學位學程招生已於5月8日放榜,7月開課。 (二)雲林分部:雲林分部開設之「學士後護理學系」於109年錄取30名,農業經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錄取30人,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錄取20人。爭取設立國家級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於5月19日籌設構想書第3次修改後送教育部。農業推廣中心(鋤禾館)經3月23日實驗林管理處召開開源節流小組會議決議,取消太陽能板案之採購。企業主動捐贈雲林分部球場興建已完成球場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管理、議價與簽約,預計於6月29日於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進行本規劃案設計說明會。 六、本校為提升研究計畫助理報帳之準確性,由數位學習中心、計資中心提供技術支援,協助研究發展處、主計室、出納組、採購組等單位製作數位課程,未來各新進計畫助理需線上完成課程及通過測驗,始得登入報帳系統使用。全案預計於109年8月1日前完成。 七、研擬「教師退休離職財物、研發相關費用及使用空間等點交歸還標準作業流程」,已訂定離退標準作業項目,俾利相關單位有所依循,協助教師辦理離校手續。 八、本校每學年支領特聘加給之特聘教授名額原則為250名,擬分3年增為270名(109學年度258名、110學年度264名、111學年度270名),109學年度特聘教授第7款分配名額原為47名增至55名。 九、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29萬4千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0萬8560張。為有效整合校友資料庫(即校友資訊網)及校友證資料庫(含資料清理與資料介接),校友中心與計資中心進行系統開發,預計7月底完成。 教務方面: 一、本校109學年度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招生一般生名額1,619名,經校內聯合預分發後錄取1,609名、備取1,185名,經甄選會統一分發後至本校1,558名。學士班繁星入學招生一般生名額364名,外加原住民招生名額11名,實際錄取共368名。學士班特殊選才入學招生名額共32名,錄取22名;希望計畫入學招生名額共50名,錄取49名。碩士班甄試招生名額2,420名,報名人數8,920人,錄取人數2,383名。碩士班考試招生名額1,760名,報名人數14,564人,錄取人數1,688名。博士班招生名額569名,報名人數876人,第1梯次錄取人數148名,另核定逕修博士75名,第2梯次於109年6月3日放榜。 二、「國際學院」已於109年5月中旬完成校內初審,擬於109年11月底前提報教育部申請增設;「全球農業科技與基因體科學碩士學位學程」自109學年度起開始招生,新生於109年9月開始上課;「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通過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全球智慧醫學與數位健康碩士學位學程」與「國際防災減災碩士學位學程」刻正進行學程專業內容規劃,預計於6月完成計畫書,開始進行後續增設審查程序,擬於110年3月前提報教育部申請增設。 三、建置NTU aCARE關懷系統,8個學系試行運作(電機、工管、外文、政治、生機、法律、生科、圖資),共計72人,109-1學期擬將所有系所納入。截至5月12日,已接受導師/系辦輔導者(狀態為晤談、轉介、觀察、結案)共計52人,占aCARE整體學生數72.2%(52/72)。如加上已聯繫中案例計有65人,占整體90.3%(65/72)。另持續修正及規劃系統功能,並執行期中預警機制及系統使用意見調查。 四、已訂定「國立臺灣大學推動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實施要點」,透過經費補助及授課時數之核減等措施,鼓勵教師以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授課,有助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 五、已訂定「國立臺灣大學鼓勵優秀教學助理設置要點」,以表揚本校學生協助教師深化學生學習知能,對課程精進之貢獻,鼓勵各學院、共同教育中心及教務處獎勵表現優秀之教學助理。 六、已修訂「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生學位考試審查費、論文指導費、校外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提高校內外委員審查費致贈標準為碩士班1000元,博士班2000元;校外委員支給交通費也提高部分縣市之金額。 七、每月研討教務年度推動重點,包含:學士榮譽學程、課程結構調整(領域專長)、大一大二不分系、教學意見調查改版,並持續參與未來大學論壇,討論教務中近程規劃與未來大學行動方案。 學務方面: 一、因應新冠肺炎相關作為-全校性防疫策略: (一)於臺大校園傳染病管制網上設置「校園健康管理通報系統」,與各館舍門禁系統連線。如被通報人於通報後14天內進入館舍,刷卡時,門禁系統會顯示"STOP"警示字樣及相關資訊,包括姓名、自動量測之體溫紀錄、接受管制之項目(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管制結束之日期時間及上次刷卡紀錄等。 (二)擬訂「國立臺灣大學個人資料安全保密協定」,請各單位防疫聯絡人簽署,保護健康關懷問卷填寫者的個資。 二、推出一站式「獎助線上申請系統」,為落實對弱勢學生整體求學歷程之關照,推動「臺大弱勢學生(經濟或文化不利)全照顧計畫」。並推出「高教深耕計畫獎助線上申請系統」,幫助學生全面及快速搜尋適合自己的輔導獎助方案。系統於4月1日上線使用,整合六大輔導方案:A.增能培力、B.經濟支持、C.學業表現提升、D.國際交流、E.職涯探索、F.文化與社會服務方案,囊括30餘個獎助項目,提供學生一站式申請服務,透過系統智慧篩選,讓學生方便又快速地選擇適合自己的輔導獎助方案。 三、因應疫情考量及配合學校防疫政策,2020年校園徵才博覽會取消,改為「線上校園徵才專區」辦理,依產業分類,分為資訊科技、金融保險、及多元產業三大類別,至5月25日止計有187家企業刊登招募及線上說明會直播資訊。另畢業季在即,為關心學生未來就業發展的動向,預定在109年6月18日舉辦「後疫情時期:人才培育與發展座談會」,除了與企業交流座談,瞭解今年進用新人的計畫及對企業請託,並傾聽各企業在疫情的衝擊下對於未來用人上的要求與期待。透過活動研討,探索規劃人才培育發展的合作方案與服務,期能與企業共同超前部署關鍵人才。 四、新生學習入門書院將於9月2日-9月4日及9月7日-9月9日分2梯次辦理,均為3天。書院課程架構為主題課程(包括「大學新鮮人的第一堂必修課」、「性別友善校園」)、隊輔課程(包括「認識臺大」、「選課指南」、「臺大RPG(Role-Playing Game)」)、行政單位推廣宣導課程、註冊、小隊成果發表會等。 五、國企系陳子奕同學榮獲2020總統教育獎。 總務方面: 一、YouBike2.0於本校及公館和科技大樓捷運站周邊生活圈試辦營運3個月(1月15日-4月15日),本校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針對試辦期間校內教職員工生的使用率及滿意度進行相關評估與調查,並提送第19屆第1次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校內繼續提供YouBike2.0設施及租賃服務。 二、為突破現有校園自行車管理框架,於108年3月舉辦「自行車創意管理方案徵選」,鼓勵同學踴躍參與校內公共事務。「轉吧!七彩停放區」-分區淨空計畫即為得獎作品所提出的概念,將大一女周遭自行車停放區劃設為7區,請停放者依分區號碼於每月1-7日移動其自行車,未移動者則移置至水源校區。自109年度4月開始執行分區淨空計畫,4月移置392輛自行車、5月移置430輛自行車,有效增加流轉率及減少閒置自行車輛,並於淨空後有效清理停放環境。 三、自來水第5期更新工程範圍包括資工、社會、新聞、霖澤、萬才等館舍,暑假施工,年底驗收結案。另正調查各系館參與室內T5燈具更新為LED燈具意願,預計110年開始第1期更新施工。 四、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實際進度46%;生物電子資訊教學研究大樓(發揚樓)辦理驗收作業中;人文大樓地下2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41%,機電標進度1%;學生宿舍新建工程專案管理PCM廠商研擬統包招標需求書作業中;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6處基地興建計畫教育部審查中,另建築師進行基本設計審查程序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方案通過校發會,可行性評估報部審查修正中;教學大樓停車場設置新建工程(機車及自行車停車場)辦理點交作業;植物育種溫室新建工程申請使用執照中。 研究發展方面: 一、因應教育部於109年5月7日進行高教深耕全校型計畫視訊考評,研發處進行成果影片、校內籌備會前會等前置作業,訪視當日包括本校簡報人員訪談及綜合座談等交流,圓滿順利。 二、修正「研究發展成果衍生新創企業實施要點」,以使本校衍生新創授權條件的訂定更具合理性,已規劃調整衍生新創作業流程,未來可視需要請團隊提供技術鑑價報告作為審查參考,並增加新創審議會之專業領域委員多至9名,另刪除本校收益分配(技術股)比例下限,以提高經營團隊對公司控制權的誘因。 三、依109年2月26日財政部令已確認學校辦理產學合作取得之收入,產學/建教合作計畫費用及先期技轉金屬於免稅或非課稅範圍,技轉、讓與案件為應繳營業稅範圍,並明訂簽約日於109年7月1日(含)以後之技轉、讓與案件須繳納營業稅。 四、研提科技部「防疫科學研究中心」計畫,以四年期規劃,經審查推薦後採分年核定多年期補助,徵求重點為:檢疫、治療、預防、公衛流病、社會影響、場域驗證、國際科技防疫合作等,以提升我國防疫科技之實力。 五、本校榮獲科技部108年度傑出特約研究員為鄭安理教授,「傑出研究獎」獲獎人員:朱明文研究員、江昭皚教授、余正道教授、阮雪芬教授、胡振國教授、倪衍玄教授、徐進鈺教授、陳浩銘教授、陳凱風教授、楊宗霖教授、盧彥伸教授、謝志豪教授、魏宏宇教授計13位。 六、本校109年度截至109年5月14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572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32億1,839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學生招生方面,108學年度入學之新生,計有國際學位生285名、雙聯學位生18名、交換學生1,077名、訪問學生101名,總計1,481名。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學位生已完成招生,1,099件申請,錄取458人。 二、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方面,108學年度出國學生總計740名:全校交換學生受疫情影響由723名減為698名,訪問學生41名,短期/實習學生1名,海外暑期課程全數停辦。109學年度出國學生總計441名:校級交換學生437名,訪問學生4名,院/系級交換學生、短期/實習學生持續統計中。 三、接待美國Minerva Schools 96位學生於1月至3月來校,本校約有80名同學參與交流。由本校教師開設「在臺大與世界對話」系列工作坊,包含7大主題,並分別與創新設計學院D-School和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合作,開設專案支援工作坊及籌組國際讀書會。惟3月中旬因國內外疫情發展嚴峻,致雙方交流暫停,但兩校已有共識,未來將持續合作。 四、規劃美國德州大學UT-Austin Maymester program及哈佛臺北書院,含活動規劃、場地預借、住宿規劃預定等行政流程。 五、已公告新冠肺炎疫情之因應措施,開放放棄交換資格免罰則,及屆時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順利於109-1學期出發可選擇延後交換期至109-2學期,現有33所姊妹校取消109-1學期、5所改為遠距教學,共29名學生放棄及26名學生預計延後交換。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含線上捐款)自109年2月16日至109年4月30日,共計新臺幣 7,171,666元及美金236,945元,已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新冠肺炎疫情國內外已漸有緩和現象,惟影響各國就業與景氣不振,主要工業國經濟成長率預估今年均差,為刺激經濟利率與貨幣政策仍偏向寬鬆,中美貿易戰持續交鋒,持續注意疫情控制與疫苗開發狀況與美中貿易戰發展,視經濟發展與產業循環特性,處分未來成長性有限與高污染之標的,並轉移部分資金至降息受益標的,如投資等級債券與配息穩定股票與基金,以確保獲利。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5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降低本校財務成本與增加利息收入,持續與各金融機構洽談優惠存款、借款利率與降低證券手續費用。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透過核予教學助理及學者專家演講費,以精進通識課程品質及鼓勵教師研發新通識課程。於108-2學期共補助92門課程(114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27門課程、實驗實習課程共10門課程、一般課程共45門課程、語文類課程共10門,實際核定教學助理人數共186人次(博士生47人次、碩士生106人次,學士班33人次)。 二、辦理「探究與實作教學設計與實踐分享座談會」,為因應108課綱之探究與實作之課程設計與規劃,以大學端的課程開發為基礎,邀請現任社會領域及自然領域之中學教師分享教學設計與實施經驗,並邀請本校實習簽約學校之教師、本校師培中心實習指導老師、高年級師資生等共同參與,期望透過討論,能促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實踐。 三、舉辦「2020年臺大馬克松」競賽,以馬拉松式團隊競賽概念進行長時間行銷研究/市場分析的培訓,並透過有限資源與方法,訓練學員們分析、判斷、創新能力之活動。該競賽活動主要對象為大學生,預計於本年7月6日至7月10日於本校博雅教學館舉行。 圖書館方面: 一、執行「空間管理系統」建置計畫,圖書館整合總館及法社分館的空間,包含:自習室、研究小間與討論室的預約與管理,建置空間管理系統。預計於109年9月完成,透過系統將提供讀者清楚完整的空間資訊,讀者可更充分的使用圖書館的空間資源及服務。此外,配合升級圖書館之「門禁管理系統」,完成新門禁系統主機設置,透過教職員工生證件之的Mifare卡號,即時更新門禁與空間管理系統之讀者資料。 二、舉辦「殷海光百年紀念贈藏書籍展」,與殷海光基金會共同主辦,聚焦殷先生亮點贈藏及其珍貴原版著作;會場同步展出殷先生所撰《自由中國》被查禁前最末期之社論、圖書館原始登錄簿、老照片等相關文物。展覽提供兩款紀念明信片及設計蓋章活動,以供參觀者留念;並拍攝線上環景導覽,成品將放置活動專頁永久保存。 三、推動研究數據管理中文數位課程,圖書館與Harvard University Libraries、Simmons University等學術機構合作開設之研究數據管理數位課程(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Librarian Academy,簡稱RDMLA)洽談正體中文版本課程內容翻譯合作事宜。於109年4月底完成試行翻譯階段,並據以評估計畫合作之成本效益及所需時程,雙方後續進行具體合作項目及權利義務之協議事宜。 四、規劃「臺大校園導覽暨博物館群線上系統建置」,與訪客中心完成全校性校園暨博物館群導覽線上申請網站建置之前期規劃,統合訪客中心與博物館群辦公室相近業務,對外統一窗口受理校外單位參訪,提高導覽受理和分配的作業效率及增進對外社會服務之效益。 五、執行本校中非大樓歷史研究:本校中非大樓原名為「中非技術合作大樓」,為早期農業外交「中非技術合作委員會」之辦公大樓,提供非洲友邦技術人員來臺學習之館舍,現為昆蟲學系和植物病理學與微生物學系之研究館舍。與昆蟲學系服務學習課程合作,透過昆蟲學系學生進行館舍影像拍攝保存,針對館舍內學生壁畫的作者進行校友口述訪談記錄。 六、開發新一代IR系統(Current Research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CRIS),整合機構典藏(IR)功能,並結合ORCID認證及資料同步,便利使用者於單一平台統整個人學術著作。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自3月2日起升級館舍進出管制,已於3月5日緊急推出【防疫館舍管制系統】,3月23日推廣至全校各館舍,由館舍共享體溫量測結果,簡化重複量體溫管制流程,即時判斷管控隔離名單:包含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名單,從嚴執行拒絕隔離名單者(包含自主健康管理)進入館舍,並保留人員進入館舍紀錄,以備後續疫情追蹤所需。另外,偕同總務處及臺大師生團隊,應用電機系所研發的「防疫一號」於4月21日完成硬體升級,強化收訊與資料傳送功能,及減少量測人員負擔及被感染風險。 二、因應防疫措施,校內各單位異地/居家辦公需求大增,計資中心實測中的「新一代行動化網路電話系統」支援電話總機功能,更適合公務聯繫之用,因此向廠商額外爭取1500個帳號授權,提供校內各單位同仁申請與桌上分機同號之網路電話號碼,以達到與手機App共振的行動辦公室效果。自宣布異地/居家辦公措施後,統計自109年3月6日至109年4月30日,網路電話系統號碼申請數量約新增250門。 三、針對校園無線網路基礎建設持續進行新增或新增基地台至802.11AC(最高速可達1.3Gbps),並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09年5月7日止共有3,230顆無線基地台(AP)。全校無線網路服務使用統計數據,自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新生教學大樓、博雅教學館、普通教學館、公衛系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一號館、共同教學館、農業綜合大樓;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自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期間,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13,000人(裝置)。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0906A)存查。 貳、確認109年3月21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8205案暫不結案,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0906B)存查,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0906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孫主任秘書效智報告: 本委員會於109年5月28日召開會議,安排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至20-2頁。 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09年5月22日,計收到1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4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2件、學院提案1件及代表連署提案1件。另外,提案截止收件後又收到1件報告案(108219案)及1件校長交議案(108220案),經5月26日行政會議通過後始完成行政程序,經委員討論後,108219、108220案分別列入正式議程之報告案第3案及討論案第5案,提案順序修正通過,程序表通過。 本會另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確認上次會議紀錄時主席裁示:「109年1月4日校務會議紀錄除108117案之紀錄請程序委員會比對錄音檔重新確定,並提下次校務會議確認外,其餘部分之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進行確定108117案紀錄之討論,並針對「修訂108117案紀錄,於原紀錄『10時55分施秀惠教授提擱置動議』之後,增加『凃峻清代表提申訴動議,主席裁示不處理』修正案」進行不記名投票表決,決議「108117案紀錄不予修正,維持原紀錄文字確定」。 另外,有關本會職掌-即本會組織及議事規則第5條第1款提案手續完備審查之權限解釋,秘書室為尋求專業意見以釐清案情,於4月22日邀請社科、法律學院院長推薦之3位教授討論,相關結論業提本會報告,摘要:(一)依本校組織規程第40、42、46條對各級會議之規範,校務會議為最高及最終決策會議,涉及相關會議權責之法規宜由相關會議先完成專業審議後,始適合進入校務會議,故程序委員會應有此類提案先不排入校務會議之審查權限。建議將歷年校務會議及程序委員會處理之先例形成審查慣例。(二)建議可參考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有關該會職掌:「關於各種提案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符合本院職權之審定』」之規定;另關於各種提案手續是否完備一詞,因手續就是程序之意思,程序的首要特徵為管轄權及專業分工,審查手續是否完備可解釋為,提案是否於法定之管轄權範圍及是否專業分工。因此,關於各種提案手續是否完備之內涵,應包括內容是否符合本校校務會議職權之審定。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一)本校「校園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修正案 (二)本校「校園規劃原則」修正案 校園規劃小組王召集人根樹簡報(簡報檔如10906F2.pdf)。 肆、校務發展專案報告 「癌醫的現況與展望」專案報告:廖珮真財務長、鄭安理院長、張上淳副校長簡報(簡報檔如10906F3.pdf、10906F4.pdf、10906F5.pdf)。 伍、同意案 編號:108212 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遴選委員,業經校長提名經濟系李怡庭教授擔任。 本案同意。 陸、報告案 一、編號:108213 稽核室報告:檢具本校108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6條,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109年5月7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09年度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 決議:108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 二、編號:108214 教務處報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設置要點」名稱及條文修正案,業經109年5月12日第3068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設置要點」名稱及條文修正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 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審議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申請案及取消免評鑑資格案,依教師評鑑準則第[六]九條規定,設置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本小組由校教評會主席、教務長[及]、各學院院長及共同教育中心主任組成,校教評會主席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三、本小組審議下列申請免評鑑資格案: (一)多次曾獲科技部 (原國科會,以下同) 各種獎項或研究計畫,其情形達下列條件之一,並報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及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後,向校方推薦為免評鑑教師者: 1.曾獲頒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二次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2.曾獲頒科技部甲種 (或教授級、副教授級)研究獎(或優等獎)十次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二)其他教學、研究、服務表現傑出,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及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認定為成果具體卓著後,向校方申請為免評鑑教師者。] 三[四]、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申請免辦評鑑教師,其所獲獎項及依科技部(原國科會,以下同)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依下列規定採計為免評鑑資格: (一)八十九學年度以前所獲一次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得[抵二次甲種研究獎]二分;九十一學年度至一百零五學年度所獲一次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得[抵三次甲種研究獎]三分;一百零六學年度以後所獲一次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得[抵五次甲種研究獎]五分。 (二)九十三學年度上學期以前開始執行之研究計畫,主持或共同主持一年半得[等同甲種研究獎一次]一分;自九十三學年度下學期開始執行之研究計畫,主持或共同主持二年得[等同甲種研究獎一次]一分。折算時,執行完畢之計畫以計畫實際執行期間處理。執行中之計畫,未滿一年部分以一年計,但非整年期計畫至多計算至計畫結束日止。 (三)九十四年度當年獲科技部各處核給三年期最高一級計畫主持費[等同傑出研究獎一次]得三分。 (四)曾獲科技部甲種研究獎(或優等獎)一次得一分。 (五)[(四)]獲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或中央研究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每一獎項得[抵二次科技部甲種研究獎]二分。 (六)[(五)]獲本校教學傑出獎、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一次,得[抵二次科技部甲種研究獎]二分;獲本校教學優良獎三次,得[抵一次科技部甲種研究獎]一分;惟至多以[折算二次甲種研究獎]採計二分為限。 (七)獲本校優良導師獎或服務傑出獎一次,得二分;獲本校服務優良獎二次,得一分。 上列獎項之總得分,至多以採計二分為限。 前項各款以外之獎項與研究計畫得否[折算科技部甲種研究獎及其折抵比例]採計及其分數,應明訂於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 各學院對於第一項各款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四[五]、同期間主持或共同主持二件(含)以上研究計畫時,僅得以一件採計為免評鑑資格。 同一研究案之主持或共同主持經歷及所獲獎項,僅得以較有利方式之一採計為免評鑑資格。 除教學及服務獎項外,以獎項計入免評鑑資格時,其研究計畫之主持或共同主持期間如與該獎項獎助期間有重疊者,重疊之主持或共同主持期間不得採計為免評鑑資格。 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不受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及中央研究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僅第一年獎助期間應依第三項規定處理。 五[六]、各學院依教師評鑑準則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之取消教師免評鑑資格案,經本小組會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及校長核定後,取消該教師免評鑑資格。 六[七]、[依第三點]申請免評鑑教師,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學系(所、學位學程)簽報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後,由所屬學院於每年三月底或十月底前向校方推薦為免辦評鑑教師。 七[八]、本小組會議原則上於每年四月底及十一月底前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八[九]、本小組會議應有全體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但取消免評鑑資格案之決議依第六點規定處理。 九[十] 、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本小組會議時,得由行政代理人代理。 十[十一]、本小組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十一[十二]、本小組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十二[十三]、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三、編號:108219 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報告:本校「生物技術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五條修正案,業經109年5月26日第306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本校「生物技術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五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五條  本中心設教學組、研究開發組、技術服務組、產學合作組、資訊智財組、國際交流組等功能性分組,各組各置組長一人,另置副主任一人,協助主任協調各組業務。以上人員由中心主任遴選教授或副教授,陳請校長聘兼之,任期與中心主任同。 本中心得設置各類[種]功能性核心實驗室或產學合作中心,提昇本中心研發及服務能量,設置要點另訂之[,支援各生物技術相關研究之分析服務項目]。 柒、討論提案 一、編號:108215 教務處提: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五、六、九、十、十一、十四條修正案。 決議:本案修正通過。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五、六、九、十、十一、十四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系、所、學位學程]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依大學法第十九條規定,提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惟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第一次評鑑不通過時,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六條 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其評鑑辦理方式如下: 一、為協助助理教授如期完成升等,由學院於助理教授來校服務第三年,通知其就教學、研究、服務各方面之進展提出書面說明送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應就其說明內容進行職涯評量並給予具體建議,並提院教評會報告。 二、各學院應自下列兩種評鑑期程擇一辦理: (一)於來校服務第五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四年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二)於來校服務第六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五年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三、各級教評會對前款評鑑不通過之教師,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 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來校服務第七年進行覆評;覆評時應提請升等,升等通過者同時視為覆評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覆評不通過。在等待覆評期間,提前申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四、覆評仍不通過時,不得再提升等,且依大學法第十九條規定,由學院提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 五、各學院於評鑑結果確定後一個月內,將評鑑結果及相關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對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審議教師免辦評鑑資格案,本校應設「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其成員包括校教評會主席、教務長、[及]各學院院長及共同教育中心主任,校教評會主席為小組召集人。 審議小組於完成審議後,結果由校教評會主席核定。其審議作業要點另定之,並提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第[九]十條 副教授及教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而欲申請免辦評鑑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學系(所、學位學程)簽報所屬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後,由所屬學院向校方推薦為免評鑑教師: 一、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國家講座者。 三、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經本校認可者。 四、獲聘為本校特聘教授者。 五、曾獲本校教學優良獎十五次者(一次教學傑出獎等同本校五次教學優良獎、一次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等同本校十次教學優良獎)。 [六、多次曾獲科技部(原國科會)各種獎項或研究計畫,或於其他教學、研究、服務表現傑出者。] 六、曾獲頒科技部(原國科會,以下同)傑出研究獎二次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七、曾獲科技部等獎項或執行研究計畫,折算後累計達十分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八、其他教學、研究或服務表現傑出,曾獲國際傑出獎項且相當於上述一至六款資格,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議討論通過,送校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決議採計者。 各學院教師免辦評鑑申請之審查,除符合第一項各款申請條件之一外,並應就其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綜合審查且其各項審查標準及所占比例,應自訂於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 第一項第七款獎項與計畫之採計與折算方式,於審議作業要點另定之。 第十一條 教師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教師法或聘書所定教師應負義務,由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學院教師評鑑小組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內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四條 各學院除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評鑑方式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外,其餘各級教師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連同當年度經審查合於免評鑑條件者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系、所、學位學程]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並由學院將核定結果通知受評鑑教師。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教師,得依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二、編號:108216 醫學院提:醫學院藥學系申請111學年度增設「藥學系博士班產學研發組」學籍分組。 決議:照案通過。醫學院藥學系111學年度增設「藥學系博士班產學研發組」學籍分組。 三、編號:108217 凃峻清等提:建議成立本校校園轉型正義小組,處理校園空間與威權地景轉型、校史之重構與檢討、檔案的開放與徵集及其他工作。 建議(決議草案):應推動校園轉型正義,邀集歷史研究相關教師、校史館代表、學生代表、各學院教師代表,由秘書室召集後推舉一名召集人,共同組成校園轉型正義小組。國立臺灣大學應達成之校園轉型正義任務至少包含歷史事實調查與公開、相關歷史事件紀念與教學規劃、調查並推動清除校園空間所具有之威權意象及保存不義遺址等,以促進轉型正義、去威權化、民主深化,使校園民主健全發展。本小組向校務會議負責,向校務會議說明調查結果,應經校內程序之事務(如校園空間命名),應送交相關法定程序(如校規小組)。 12時9分陳淳文教授提「停止討論」動議,經舉手表決,表決結果:贊成105票、反對1票,停止討論動議通過。 決議:本案經不記名投票表決,表決結果:贊成24票、反對109票,少數不通過。 四、編號:108218 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提: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申請110學年度增設「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國際學院籌備辦公室110學年度增設「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但計畫書仍需依代表意見修正。 五、編號:108220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如下,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第二十一條之一  本校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專門委員、組長、秘書、專員、組員、辦事員等若干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大學各行政單位得分單位辦事,各置組長或主任一人,職員若干人,其分組名稱、分工、人員資格等,另依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規定訂定,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送校務會議備查。 組長、主任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依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之一規定]組長並得由職員擔任之。 第四十二條 本大學設行政會議,由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國際事務長、財務長、學院院長、進修推廣學院院長、圖書館館長、秘書室主任秘書、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中心主任組成之。校長為主席,議決本規程所定事項及其他重要行政事項。 校長於必要時得指定其他單位主管、學生代表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四十六條 本大學設教務會議,由教務長、副教務長、學生事務長、學院院長、進修推廣學院院長、研發長、國際事務長、圖書館館長、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中心主任、專業學院院長、學系系主任、學位學程主任、研究所所長、教務分處主任、非屬學院之教學單位主任、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及各學院學生會會長組成之,教務長為主席,討論教務重要事項及教務相關章則。 教務長得邀請其他單位主管或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教務會議由教務長召開,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 主席宣布:有關學生代表建議行政會議成員增加學生代表乙節,授權主秘成立小組研議,討論時邀請學生代表表達意見。   最後,主席管校長對於108217案做以下宣示:   臺大人最自豪的是堅持學術自由,所以學校支持所有師生秉持自由開放的精神、真誠不偏的態度來探究真理、探索真相,當然也包括校史的真相。學校過去對於四六事件及哲學系事件的檢討,就是學校致力於還原校史真相的努力。 探索歷史事件的真相,並不是件容易的工作,需要更專業、更細緻、更全面的去做。事實上,探索歷史真相和推導科學公式並不相同,科學公式或定理在什麼條件下成立,一清二楚,沒有模糊的空間;但歷史事件往往因時日久遠、資料散失,以至於在不同角度下會呈現不同的面貌,這也是為何大家會非常關心如何可更正確呈現歷史的面貌。但就是因這樣困難,古人說「善未易明,理未易察」就是這個道理。對於歷史事件的探索,我想引用傅斯年校長的兩句話,我們需要「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多方發掘,深入探索,才可能有一些發現。但我也要提醒,即使這樣努力,這些發現仍可能還只是歷史的一小部分,而非全貌。換句話說,對於歷史真相的發掘,我們需要以更多科學、學術研究來達成,這大概不是可以靠大家開會或投票來決定的。 今天投票的結果,並不妨礙大家繼續對校史真相的追求探索。我也期待未來有更多這樣的學術研究,而且這些學術研究能夠排除成見、開放心胸、不私不偏、去偽存真,讓校史得以更清楚的呈現,而這樣的研究結果,也同樣可做為未來修訂校史稿的參考依據。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下午1時3分)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代表出列席名單.pdf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0906A 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0906B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0906C 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0-03-21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9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28人(詳如後附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7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4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0903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109年1月30日成立校級防疫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羅副校長擔任副召集人,主任秘書擔任發言人,成員還包括張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國際長、公衛學院院長、保健中心主任、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已召開8次會議,討論全校性各項防疫相關策略。包括防疫網頁及聯絡人之建置、口罩與消毒物資之盤點、館舍教室防疫管制、大型活動(考試、研討會、杜鵑花節等)之因應處理、辦理學生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推動教師數位課程之規劃、學生就學及住宿相關安心措施,並訂定防治工作綱要、辦理防治相關工作人員加班費報支規範及送餐人員工作費支給規定、因應辦公人力規劃及備援措施及為防疫工作人員投保額外保險案與提供校方轄下校園內外餐飲廠商因疫情影響營運收入之紓困方案等。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 1.辦理3場未來大學論壇及2場未來大學先導工作坊。 2.邀請Stanford d.life lab 的學者討論分享。 3.每月辦理2-3場講座,包含新創企業經驗分享、社會企業、新創機會評估、財務、法務、股權投資、行銷、品牌、群眾募資等內容,以因應學生的進階學習需求。 4.專案支援「無校園大學」Minerva同學進行簡單版設計思考體驗,教練團隊將協助有個別專題輔導的同學進行專業思考引導。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ILO):累積新增會員數已達74家,居聯盟之冠。續約率超過75%(聯盟為40%)。萌芽計畫本校共有4隊提案,3隊入選,在所有大學及法人團隊中錄取率居第一。價創計畫出場老師目前共有3位,出場總數也居全國之冠。已與馬來西亞企業接洽,擬簽訂國際會員合約,並與日本筑波大學、廣島大學及京都大學,以及以色列海法大學進行交流。 三、校務研究暨社會責任辦公室: (一) 2月份已召開「USR報告書資料蒐集工作坊」,請校內單位提供量化數據俾利編制報告書;並擘劃「臺大永續願景與五大目標」,作為本校實踐社會責任之藍圖。 (二)主責推動NTU SDGs網站改版作業,彙整臺大2018年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成果,製作成「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Sustainability Report 2018」供人下載,以利社會大眾了解本校在永續發展及社會關懷之貢獻。 四、臺灣大學系統: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臺大系統網頁增設「防疫快訊」專區,即時彙整三校防疫相關訊息,提供三校教職員生隨時掌控最新資訊。 (二)承接教育部委辦之「臺灣教學資源平台計畫」,辦理「全國椰林講堂」論壇,與會者超過440位,多為各大學與專技校院校長、副校長以及一級單位主管,針對深耕高等教育的對話進行探究與思考。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特辦理為期兩週密集式微學分遠距線上課程,以停課不停學概念,課程為18小時1學分之線上遠距課程。 (三)109年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通過共7件,計畫執行期間為109年3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五、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案於109年2月20日召開第2次評選委員會完成評選。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已於108年12月16日正式開幕營運。急診服務部分已於109年2月12日啟動,六百四十切的高階電腦斷層掃描儀(CT)同步啟用,配合防疫建置有感染病室,服務需要檢疫或隔離的民眾,3月將開設加護病房,提供鄉親更完整的醫療照護。由新竹縣政府提案建請竹北分部建置風雨籃球場案,技服單位進行設計,於109年2月14日提出評估方案。 (二)雲林分部:第1屆「學士後護理學系」學生於109年2月4日至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實習,實習人數共26名。農業推廣中心屋頂太陽能板案規劃上網招標作業。企業主動捐贈雲林分部規劃興建2座籃球場及2座網球場,於109年2月20日進行用地整理。 六、109 年杜鵑花節活動於 3 月全月舉辦,本年以「杜鵑花開現青春  臺大星耀迎未來」為主題標語。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社團博覽會延期至9月份舉行;開幕式與學系博覽會改採線上直播方式,於3月14日上午8:30揭開序幕,並於3月14、15日兩天輪流直播各學系之介紹,現場並有負責該時段之各系學生或老師代表以文字方式即時回覆線上問題(http://event.ntu.edu.tw/azalea/2020/)。杜鵑花況與其它相關活動亦詳列於網站上,藉杜鵑花節專網充分展現杜鵑花之美與人文科學兼備的校園氛圍。 七、為提供境外臺生修習本校課程需求,依現行隨班附讀作業要點,請進修推廣學院發函各系所或教學單位彙整教師課程,經公告後有7位臺生完成報名。 八、行政E化方面,目前規劃四大專案,分別是「教師線上聘任系統(三級四審)」、「iNTU行動網頁平台」、「下一代公文系統」以及「E化轉型」。其中,「iNTU行動網頁平台」已上線,並陸續串接各系統,例如防疫快訊、付款入帳等,依照登入後的身分別而有相對應的應用程式;「E化轉型」則包含緊急通知系統、線上捐贈系統及電子表單系統。多數系統皆可於109年上半年完成上線,以有效推動校務發展,達成校園全方位 e 化之目標。 九、本校畢業校友人數近 29 萬 5 千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 107,679 張。原計畫於3月7日舉辦之B55校友五十重聚,已有約800位校友報名,且超過500人將由海外返臺。但因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考量校友之平安健康,決定延期舉辦。 教務方面: 一、新冠肺炎防疫相關政策: (一)調整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 1.開學日延後2週,自3/2開始上課,仍維持上課18週。 2.選課期程配合延後2週。 3.期末考訂於第16週。 4.第17-18週為教師彈性補充教學時間。 5.4/1及4/6溫書假取消。 6.杜鵑花節開幕式及學系博覽會改為線上直播,校園徵才博覽會延至5月辦理,社團博覽會延至9月舉行。 (二)安心就學方案 1.教務處所轄5棟教學館(共同/普通/新生/博雅/綜合)已完成全館消毒,各館自開學日起,僅留一個出入口,另陸續裝設總務處支援的紅外線熱感應機,實施結合門禁刷卡與體溫量測之數位管制追蹤系統以因應各教學館師生進出。各樓層樓梯及電梯處皆裝設自動消毒液可供隨時使用,廁所亦加強洗手液之補充。 2.受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學生,其選課、註冊繳費、修課、請假均得以專案方式辦理,因疫情延長休學或延長修業年限,延長之學期不計。 3.為能維持學生受教權,請授課教師視課程教學內容,提供無法入境或因檢疫無法到課學生,遠距非同步或同步等彈性上課方式。 4.無法入境學生可修習臺大系統學校提供之開放式線上課程,修課者至少須修習1學分或合併至少1學分之課程。 5.無法入境學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分費,碩、博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雜費基數。 (三)杜鵑花節學系博覽會改以線上方式辦理 1. 109/3/14-15校方於YouTube NTU Campus 校園.臺灣大學 EDU 頻道,以直播方式辦理線上學系博覽會,內容包含開幕式校長致詞、55個學系影片介紹或現場直播各15分鐘,學系於直播時段同步進行線上留言板即時Q&A。 2. 為讓各系學會發揮創意虛擬展示各系特色,請各學系於3/14或3/15另行辦理直播,學系直播由校方進行評比,擇優給獎。 3. 學系博覽會校方依學系辦理情形給予3萬元補助。 (四)防疫課程數位化 1. 將課程數位化教學資源,整理教學線上指引(含軟體教學、設備建議),發布於數習中心網站並寄發全校信。 2. U會議:本校獲贈U會議、U簡報視訊會議與教學直播軟體供遠距教學使用,已依各學院所屬教師人數進行帳號分配並通知各學院申請。 3. 線上直播教學及實體諮詢服務:2/21辦理課程數位化直播教學,由校長參與直播開場;2/24~2/27每日4小時於博雅403室提供諮詢服務。 4. DIY攝影棚:完成建置且於2/24開放本校師生使用。 5. 數位教學助理:公告及審核教務處補助系、所、學位學程1位數位助理(全校共100個名額),已核定18件。 6. 杜鵑花節E化協助:以YouTube EDU頻道直播,並提供相關技術支援。 7.截至109/3/19,共有1,267門課程於NTU COOL上開設,20,753位學生使用,並且有623門課程已上傳教學影片。 二、辦理教學研究單位評鑑,實地訪評仍維持於本(108)學年度辦理。惟國外委員因疫情無法出席實地訪評而請辭,得改邀請國內委員遞補;國外委員無法出席實地訪評,但仍願意擔任評鑑委員者,得改以視訊方式參與受評單位實地訪評的簡報、教職員工生晤談、綜合座談等場次,並請受評單位留下相關紀錄或佐證資料備查。 三、109學年度招生:本校指定項目甄試期間:109/4/15-26,109/5/8上午11:00放榜。109學年度第2階段甄試作業包含四項方案: (一)辦理共同考試,降低筆試衝堂:109/4/18-19二天辦理醫學院、工學院AB二群、電機資訊學院之共同試題筆試,考生成績分送該學院採計之學系使用。 (二)提供口試時段登記,降低口試衝堂:由校方建置「口試時段登記分配系統」,考生登記口試時段志願序,減少口試衝堂情形。 (三)辦理校內聯合預分發:每位考生參與校內聯合分發系組至多正取一系,並保留該正取志願序前之全部備取,減少考生重覆錄取占缺,考生也能獲得「較佳名次」或「由備取變正取」。 (四)弱勢生特設「希望組」共8組34個名額:專收低收、中低收入戶考生,多以採計學測及審查成績為主。並規定「已錄取一般生者,不得再錄取希望組之相同學系」,避免重複占缺,影響弱勢生權益。 四、「國際學院」擬於109/11/30前報教育部申請增設,預計109-2學期正式成立;「生物多樣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於109/3/13向教育部申請增設,預計於6月完成校內補正程序;「全球智慧醫學與數位健康碩士學位學程」目前已完成校內相關領域之英授課程盤點,刻正進行增設計畫書撰寫及授課教師邀約。 五、未來教室已於3月12日舉辦開幕典禮,108-2學期安排於未來教室開課教師計11位。 學務方面: 一、因應新冠肺炎相關作為: (一)全校性防疫策略 1. 1月29日公告全校防疫策略信,發布本校防疫因應措施,並請全校教職員工生積極配合。 2. 1月31日建立全校一、二級單位防疫聯絡人群組,藉由群組互動,即時回應相關問題、強化跨單位溝通與聯繫,並發布最新防疫資訊,隨時掌控校園安全情形。 3. 3月1日發布「國立臺灣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 4. 3月2日發布「國立臺灣大學防疫守則」,以簡要明瞭的文字及色彩呈現,以達宣導效果。 (二)全校防疫會議:由校長召集,學務處承辦,並請教務處、總務處、國際處、人事室、學務處保健中心及臺大醫院簡報。 1.第1次:於2月6日召集本校各單位防疫承辦人或其代理人,說明防疫措施,出席人數計327人。 2.第2次:於2月26日召集各院院長及系所(中心)主任,除了更新2月6日說明的防疫措施外,並說明安心就學方案,出席人數計222人。 (三)居家檢疫及宿舍防疫工作 1.針對住宿生需自主健康管理者,每日健康關懷2次。居家檢疫學生,依教育部指示由學校安排專人專車接送至集中檢疫地點,提供防疫物資、每日派專人送餐、健康關懷,並提供必要之心理支持。自1月25日至3月17日進行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學生計450人。 2.自3月2日起於人流眾多之宿舍餐廳,設置體溫檢測站,指派負責人員對該空間進出人員體溫檢測,如有體溫異常者即予登錄並通報保健中心。 3.宿舍每日使用稀釋漂白水消毒清潔浴廁及公共區域,並提供稀釋後漂白水,宣導學生消毒清潔寢室內部,以維護宿舍安全無虞。 (四)僑陸生輔導 1.陸生:移民署公告自1月26日起陸生就學暫緩入境,僑陸組即於1月28日通知尚未返臺陸生有關教務處安心就學措施及心輔中心自我健康照顧建議,隨時通知陸生最新政策及相關訊息,並將陸生提出之問題,協助反應給相關單位。 2.港澳生及僑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月11日暫緩港澳居民來臺,原訂2月10日由學校集中安排前往隔離場所居家檢疫14日的學生人數由78人臨時增加為145人,僑陸組、校安中心及住宿組緊急聯繫學生接機及處理居家檢疫等相關工作。2月11日後,部分港澳學生具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持外國護照及臺灣有效居留證者,仍可入境,但須居家檢疫14天,住宿組協助安排居家檢疫地點。 3.至3月17日止,由學務處集中安排居家檢疫之學生為165人(港澳學位生139人、21交換生、2外籍生、1馬來西亞僑生、1韓國僑生、1本地生),163人已完成居家檢疫,2人尚在檢疫期(解除檢疫日期分別為3月18日、3月19日)。港澳學位生通報於校外賃居、親友處居家檢疫為35人,均已完成居家檢疫。 4.持續追蹤中港澳學位生人數及未入境人數,本學期中港澳學位生978人。 (1)陸生學位生477人,已入境45人,未入境432人。 (2)港澳學位生501人,至3月17日止,已入境402人,未入境99人(8人辦理完成畢業離校程序,6人辦理休學,餘未入境85人)。3月3日香港專案108-2春季轉學錄取生(港澳僑生)入境1人。 (五)保健中心 1.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消息,依最新疫情及規定報請本校應變小組調整防疫措施。 2.全校健康關懷紀錄造冊表彙整及防疫聯絡人追蹤狀況;截至3月19日止,已通過健康管理14日人數:學生673人、教職員工生64人,合計736人。 3.自2月3日開始於保健中心大門前設立篩檢站,進入中心必須全程配戴口罩並作手部清潔消毒、測量體溫及填寫TOCC調查表、健保卡旅遊史查核,暫停牙科門診及校外人士初診,工作人員落實每日自我健康管理等防疫相關工作。 (六)校安中心:關心自主隔離學生狀況,並與家長、系所保持聯繫,協助相關照護工作。 (七)心輔中心:透過電話關心及輔導居家檢疫學生,截至3月13日中午,總計個案管理人數326位,累計電話訪談次數為499次。 (八)生活輔導組: 1.導師關懷:對於中港澳入境列管為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學生,寄送信函請導師協助以電話、寄信或簡訊等方式,給予溫暖關懷和支持,以共度難關。 2.因應開學日延後之相關措施: (1)各項獎助學措施: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生活餐食津貼及各項公私設獎助學金等,與相關單位聯繫協調,採順延辦理方式,並公告周知及轉知相關學生。 (2)維護學生權益:有關研究生獎勵金之勞僱型兼任助理,各系所應依契約之約定及勞動相關法規發放薪資;生活學習之助學生2月份已參與學習者,其助學金仍照常發放。 (九)課外活動組:提醒學生社團辦理各項活動時,應規劃完善之防疫措施,於活動時前往訪視和輔導。鑒於疫情升高,自3月23日開始至4月30日前暫停百人(含)以上之活動或集會,低於100人之活動,亦應嚴格遵守防疫相關措施;5月後視疫情發展而定。 總務方面: 一、本校與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及微笑單車公司合作之「公共自行車Youbike2.0試辦計畫」,已於109年1月15日開始試營運,該計畫於公館生活圈及本校校園提供102個租賃站、1,808個車柱及500輛新式公共自行車,試營運期間(至4月15日止)並提供前30分鐘收費2元之優惠,歡迎本校師生體驗及使用。 二、財團法人手工業推廣中心使用房地案,最高法院108年11月26日判決本校部分勝訴,該中心應將房屋所有權移轉並騰空交付房屋地下1樓、地上1至3樓予本校,目前依部分確定判決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 三、為延攬優秀教師,提供宿舍協助安定其生活,修正新進教師職務宿舍分配及管理要點第4點,自109年7月起(不含未到期配住人)配住期間延長為5年,行政會議通過待教育部核備後實施。 四、卓越聯合大樓1、2樓商場全面提供服務,1樓部分空間經營金融服務,其餘商場包括有7-11、眼鏡行、手機店、咖啡簡餐、中式麵食點心、速食店及中餐廳。 五、推動公文管理資訊系統改善計畫,擬增設系統跨平台瀏覽及擴增一級主管行動簽核,以符合需求。預計109年3月底前完成客製化模組與介接開發,並持續進行各項功能測試及調整,目標規劃6月後更新上線。 六、新建工程方面,學生宿舍新建工程專案管理PCM完成招標,研擬統包招標需求書作業中。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7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工程實際進度42%。人文大樓地下2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實際進度39%,機電標進度0.9%。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6處基地興建計畫教育部審查中,另建築師評選完成,進行基本設計審查程序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教育部審查中。 研究發展方面: 一、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1階段(107-108年)執行成果考評暨第2階段(109-111年)申請計畫書(含主冊及全校型計畫)已於109年1月20日函報教育部。有關第2階段審查時程,教育部已排定本校分別於109年3月10日及17日進行主冊及全校型計畫簡報。 二、有關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全校型計畫-特色領域研究中心107-108年執行成果暨109-111年計畫簡報審查,各中心已分別於3月6日、9日、12日依教育部排定之時間進行簡報。每中心簡報時間10分鐘,Q&A 15分鐘。 三、為延攬及留任具優秀技術之專家,以推展尖端研究技術,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研究專家進用要點」,期延攬及留任具獨到技術之研究專家,協助本校優勢領域關鍵突破,競逐國際。 四、為保障離職退休教師針對其在職期間之研發成果,申請專利、技轉與新創的權益,已修訂「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要點」及「研究發展成果衍生新創要點」,擴大要點適用對象至離職、退休教師,並新增離職、退休教師之在職期間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等相關事項之規定。 五、108學年度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移地研究試辦方案(遠學計畫)申請案(工學院1件)業經109年第2次研發委員會審議通過,補助金額新臺幣35萬元整。 六、本校109年度截至109年2月18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161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21億1,837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處負責住校內宿舍且有居家檢疫需求者之國際生及交換生居家檢疫,自2月27日開始,自3月7日起學生陸續離開,3月14日結束。共有24位學生,包含21名學位生(皆為韓國籍)、3名交換生(美國2、法國1)。 二、108學年度全校交換學生723名,訪問學生41名,短期/實習學生1名,海外暑期課程預計於109年暑假期間開辦,總計為765名。第2學期申請並審查通過校級交換學生299名,訪問學生46名,總計345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共取消97名。 三、本校接待美國「無校園大學」Minerva Schools學生來校交流,已於1月10日辦理迎新,本校教師開授共計9主題工作坊,於1月31日起陸續開課,共計有92名Minerva Schools學生及90名臺大學生參與,擬於4月18日辦理交流成果展。 四、2020國際高中青年科學創新營活動日期訂於8月16日至23日,邀集生命科學、環境工程及社會科學三領域7位教授進行主題式探討及跨領域報告競賽。 五、2021「哈佛臺北書院」預計於110年6月18日至8月14日於本校舉辦,並於本(109)年2月20日前提供New Program Comprehensive Outline予哈佛大學。 六、為積極發展國際型創新研究合作模式,向國際學界介紹本校最新研究亮點及趨勢,規劃Research Highlights 2020,呈現各學院等研究特色,發揮具有社會影響力及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價值,同時國際處首頁將提供電子版以利下載。 七、本校海外高中推薦入學計畫自110學年度起,縮減海推加盟學校,以「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海外高中推薦入學」為名,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兩所盟校合作招生,以增加識別度,並專注資源於本校招生入學業務。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含線上捐款)自108年11月21日至109年2月15日,共計新臺幣22,896,631元、港幣6,000元及美金324,853.80元,已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 (一) 長期投資計畫:新冠肺炎擴散,影響各國產業甚鉅,主要工業國紛紛調降經濟成長率,國家利率與貨幣政策將更寬鬆,中美貿易戰持續上演,中國股市維持低檔整理,持續注意新冠肺炎疫情控制狀況與美中貿易戰發展,視經濟發展與產業循環特性,處分未來成長性有限與高污染之標的,並轉移部分資金至降息受益標的,如投資等級債券與配息穩定股票與基金,以確保獲利。 (二) 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 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5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降低本校財務成本與增加利息收入,持續與各金融機構洽談優惠存款、借款利率與降低證券手續費用。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108-2學期共補助79門課程(90個班次),含討論課程25門、實習課程10門、一般課程44門,初核之教學助理人數共161人次。基本能力課程及新生講座之教學助理補助人數共計16人次。 二、辦理「競技殿堂:奧林匹克賽會場館」特展,由本校體育室、臺大博物館群及國立體育大學體育博物館共同舉辦。展出地點位在綜合體育館2樓藝文走廊,活動於3月13日在綜合體育館大廳舉辦開幕茶會,展覽至4月26日止,介紹現代歷屆夏季奧運會主場館的建築特色。 三、規劃體育學程,已召開會議研訂學程計畫內容有關之課程架構及跨領域資源等。 圖書館方面: 一、《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典藏琉球關係史料集成》榮獲第四十回「沖縄タイムス出版文化賞」最高榮譽「特別賞」,由圖書館與琉球大學合作出版,該獎項以沖繩為主題且具社會性、文化性和啟蒙性的日本國內出版品為參選對象,其中最高榮譽「特別賞」是以研究小組及長期編輯的出版品為對象,此回首次由國外出版品獲獎。 二、開發行動支付管道:圖書館結合多種行動支付開發專屬平台,讀者可選擇包含LINE Pay、Apple Pay、街口支付等付款方式,透過介接驗證登入該平台後,系統可以自動帶出其每筆罰款及賠書款資料,供讀者勾選其所需繳付資料,同時並提供圖書館APP串接行動支付,提供給讀者更便利更符合使用習慣的服務,簡化人工處理的流程和時間。 三、完成鄰近系統(Proximity System)的技術開發及運用,在特定時間推播至範圍內所有讀者的提醒事項,包含:推播讀者逾期館藏、逾期罰款、預約書可借閱訊息,並推播圖書館最新消息,以及定位讀者所在地點與其所需圖書的地圖路徑指引等功能。 四、執行研究數據管理中文數位課程專案計畫,與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Librarian Academy(簡稱RDMLA,為Harvard University Libraries、Simmons University等學術機構合作開設之RDM數位課程)合作,透過中文版RDM數位課程的推出與推廣,協助本校教師及華人世界學術人員能有效獲得RDM相關的知識和技能。 五、辦理傳染病史主題書展:新冠肺炎疫情成為國際重要事件,辦理以傳染病史為主題之書展,展出具歷史性之大規模傳染病如鼠疫、天花、霍亂、SARS等相關書籍,同時收集並展現各重大傳染病相關人物側寫及軼事,期待讀者透過閱讀認識各世代對不同疾病病理、疫情、診療與防治措施之態度,並提升民眾公共衛生之觀念。 六、推廣數位學習:因應新冠肺炎導致延後開學,影響本學期教學之期程,學科館員主動寄信歡迎各系所老師善用圖書館數位學習網,透過數位化教學課程,規劃學生自主學習,作為本學期第17-18週「彈性補充教學」之課程參考。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為提供更穩定與便利的雲端服務,NTU Space已進行升級,改善硬體設備的備援架構,並在升級後新增線上共同編輯功能,期能大幅降低同仁彙整會議資料所需時間,提升行政效率。 二、iNTU Plus Web App: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計畫,已於109年2月4日緊急推出行動裝置版【防疫快訊】及【傳染病管制】兩大服務,提供全校教職員生隨時利用行動裝置,更便捷的掌握校園最新消息。【防疫快訊】可即時通知校內外相關疫情公告,包含校防疫措施、衛教資訊、各式表單、最新疫情、法令規章等資訊。【傳染病管制】則提供查詢最新校園傳染疾病詳細資訊,包含防疫快訊、下載專區、通報系統、防疫聯絡人登錄、防疫小組檢核等功能。3月初增加【線上繳費】及【到勤差假】服務,【線上繳費】可於行動裝置上提供全方位繳費服務,在超商繳款可直接顯示條碼,省去列印繳費單,在行動支付功能上,除提供信用卡線上繳費並結合了熱門的第三支付,目前已簽約的有LinePay,未來可再擴充其他支付服務管道。【到勤差假】為延伸原電腦版到勤差假系統功能,除以RWD響應式網頁設計提供各項申請簽核、申請狀態等線上通知與查詢外,並將於本服務內提供線上簽核的功能,免去以往行政主管及同仁須於電腦網頁上作業的情況;未來亦預計將本校教職員與計畫助理差假申請相關功能陸續改版更新至此,以便有效改善使用者體驗並提升系統之可用性等。 三、遠距教學教室系統維運,維護遠距教室系統作業與連線設備,並訓練專業導播,提高遠距教學或視訊會議畫面與聲音之品質及穩定度,以配合學校同步遠距課程及各類國內外同步學術研討會。歷年累計主播106門,收播71門,國際課程69門,總計課數246門,15,010人次修課,開課總時數為10,835小時。 四、全校無線網路服務使用統計數據,自108/12/14~109/1/13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社會科學院大樓、大一女舍、水源宿舍、博雅教學館、公衛系館、普通教學館、綜合體育館、共同教學館;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19,000人(裝置)。 五、開發結合門禁刷卡與體溫量測之數位管制追蹤系統,館舍進出管制升級,可改良動線,減少重新量測體溫,落實門禁檢查,透過條碼可讀取校內證件(含校友證),以省去重複填寫紙本資料的麻煩,並能追溯過去校內各管制點足跡。 財務規劃報告:廖珮真財務長簡報(簡報檔如10903F2.pdf) 臺大校園藍帶及市府新生南路3段水圳意象案報告:王根樹召集人簡報(簡報檔如10903F3.pdf)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0903A)存查。 貳、確認109年1月4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109年1月4日校務會議紀錄除108117案之紀錄請程序委員會比對錄音檔重新確定,並提下次校務會議確認外,其餘部分之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0903B)存查,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執行情形報告(10903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孫主任秘書效智報告: 本委員會於109年3月5日召開會議,安排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0-1頁。 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09年3月2日,計收到1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5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2件、學院提案1件及代表連署提案2件。另外,提案截止收件後又收到1件校長交議案(108209案),經3月3日行政會議通過後始完成行政程序。 經委員討論表決後,108206案及108208案因涉及教務法規之修訂與創制,依本校組織規程第46條規定,教務相關章則之討論屬教務會議職權,校務會議亦有不受理之往例,故決議不排入校務會議議程,但附帶決議:建請該2案由教務處主動處理,並邀請學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主任出席相關會議。108204、108205、108207案依序列為第1、2、3案,108209案列入正式議程為第4案。會議程序表照案通過。 為防疫需要,本次校務會議改至博雅教學館101教室舉行,未來若疫情嚴峻,研議校務會議採雲端會議方式舉辦。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 此外,校務會議依往例(107年5月12日、106年10月21日校務會議決定),不應作全程錄影或直播。 主席宣布:有關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組織及議事規則之相關討論,請秘書室邀集相關校務會議代表重新檢視其適當性及未來如何進行。 肆、同意案 編號:108201 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聘任委員。 校長提名:李百祺教授(電機系)、周素卿教授(地理系)、葉德蘭教授(外文系)、蔣丙煌教授(食科所)、王根樹教授(公衛系)、曾郁仁教授(財金系)、周家蓓教授(土木系)為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二年。 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08202 學生事務處報告: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辦法」第三條及第七條修正案,業經109年1月13日第47次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辦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三條  本會置委員[13]15-[17]19人,由校長自各學院教師、[職工]行政單位教職員、學生遴聘組成。其中未兼行政職務[者]之教師不得少於總額之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教師代表需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學生代表為學生會、學代會[及]、研究生協會、身心障礙學生權益促進會代表各一人、境外學生社團互推一人,學生代表合計共五人。 本會應有法律、教育、心理學者或相關領域專家擔任委員。擔任學生獎懲委員會之委員或負責學生獎懲決定、調查之人員,不得擔任本會委員。 委員任期除學生委員任期一年外,其他委員任期兩年,每年改聘半數,連選得連任。 委員因故不能擔任職務者,由本會主席薦請校長改聘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各遴聘委員所屬學院或單位,由校長另聘候補委員一名。 候補委員名額與本會委員同。 第七條  本會開會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除評議結論及評議決定書之確認應經本會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外,其餘事項之決議],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如需請假,應由各該學院或單位之候補委員代理出席會議,其他人不得代理。 主席宣布:有關代表所提境外學生社團代表推選方法之意見,請學務處研議。 二、編號:108203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12條附表一「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案,業經教育部108年10月30日臺教高(一)字第1080154250號及109年2月20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09830號函核定,「醫學工程學系」與「醫學工程學研究所」自107學年度起,兩者仍係獨立單位;另「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更名為「生物機電工程學系」、「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與「環境衛生研究所」整併並更名為「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增設「全球衛生碩士學位學程」、「微生物學研究所」碩士班「寄生蟲組」更名為「熱帶醫學暨寄生蟲學組」、醫學院醫學系「寄生蟲學科」更名為「熱帶醫學暨寄生蟲學科」,並自108年8月1日生效。以上修正依規定提會備查。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08204 學生事務處提:本校「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八條及第九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八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考試作弊,情節輕微。 二、侮辱、誹謗他人。 三、意圖干擾他人,公然為猥褻之行為。 四、有公然賭博之行為。 五、冒用他人證件或將己有證件借與他人使用。 六、住宿生未經室友及宿舍管理人員之同意而留宿他人。 七、私自頂讓學校宿舍床位。 八、毆人或與人互毆。 九、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 十、毀損公物或他人之物。 十一、管理公物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生毀損、滅失、短少,或管理公款有浮報、挪用、帳目不清之情事。 十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十三、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造成災害傷及自身或他人。 十四、違反網路使用規範,情節嚴重。 十五、製造噪音,情節嚴重。 十六、在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情節嚴重。 十七、違反學術倫理,情節輕微。 十八、以跟蹤、電子郵件或其他違反他人意願之方法干擾他人日常生活或有其他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情節嚴重。 十九、性騷擾,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情節嚴重。 二十、親密關係暴力行為,且經法院核發有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者。 第九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考試作弊。 二、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 三、竊盜、侵占、詐欺。 四、偽造、變造文書。 五、於校園內不法儲存危險物或違禁物。 六、不法持有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七、不法侵入學校廳舍、他人研究室、或寢室,情節嚴重。 八、私自頂讓床位並獲取不當利益、霸佔學校宿舍床位、或排斥他人合法住進。 九、惡意侵入電腦網站破壞系統、資料或發送郵件炸彈危及電腦主機安全、干擾他人電磁紀錄之處理。 十、利用電腦網路或以其他方式販售、提供、或教唆製造不法商品。 十一、管理公物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生毀損、滅失、短少,或管理公款有浮報、挪用、帳目不清之情事,情節嚴重。 十二、毆人或與人互毆,情節嚴重。 十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嚴重。 十四、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輕微。 十五、污染校產,違反環安衛相關法令規定,情節重大者。 十六、違反學術倫理,情節嚴重。 十七、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屬實並移送懲處。 十八、親密關係暴力行為,情節嚴重,且經法院核發有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者。 二、編號:108205 醫學院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北護、新竹、竹東、雲林分院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 (一)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三、四、六、七條、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條文修正如下: 第三條 臺大醫院置院長一人,商同醫學院院長秉承校長之命綜理院務,由校長諮詢醫學院院長就醫學院教授中聘兼之;得置副院長五至七人,襄助院長處理院務,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就醫學院或相關學院教授或臨床教授中提請校長聘兼之。 第四條 臺大醫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心臟科。 (二)胃腸肝膽科。 (三)腎臟科。 (四)胸腔科。 (五)感染科。 (六)血液腫瘤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免疫風濕過敏科。 (九)一般內科。 (十)整合醫學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大腸直腸外科。 (三)小兒外科。 (四)心臟血管外科。 (五)胸腔外科。 (六)神經外科。 (七)整形外科。 三、骨科部:骨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骨科。 (二)運動醫學科。 (三)脊椎科。 (四)小兒骨科。 (五)手足外科。 (六)骨外傷科。 四、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婦科。 (二)產科。 (三)生殖內分泌科。 五、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感染科。 (二)小兒神經科。 (三)小兒過敏免疫科。 (四)小兒心臟科。 (五)小兒血液腫瘤科。 (六)小兒[胃腸]消化科。 (七)小兒腎臟科。 (八)新生兒科。 (九)小兒遺傳及內分泌科。 (十)小兒胸腔及加護醫學科。 (十一)青少年醫學科。 六、神經部:神經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神經及腦血管病科。 (二)神經肌病科。 (三)神經電子診斷科。 七、精神醫學部:精神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精神科。 (二)兒童精神科。 (三)社區精神科。 (四)心身醫學科。 八、耳鼻喉部: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耳科。 (二)鼻科。 (三)口腔咽喉科。 (四)小兒耳鼻喉科。 (五)頭頸腫瘤科。 九、眼科部:眼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視網膜科。 (二)青光眼屈調科。 (三)角膜暨整型科。 十、泌尿部:泌尿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及泌尿腫瘤科。 (二)男性生殖科。 (三)婦女及小兒泌尿科。 十一、皮膚部:皮膚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皮膚科]一般及皮膚過敏免疫科。 (二)[皮膚過敏及免疫科]皮膚保健及外科。 [(三)皮膚保健及外科。] 十二、牙科部:口腔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牙科]家庭牙醫科。 (二)口腔病理[及]暨診斷科。 (三)牙體復形美容牙科。 (四)牙髓病科。 (五)牙周病科。 (六)補綴科。 (七)兒童牙科。 (八)齒顎矯正科。 (九)口腔顎面外科。 十三、復健部:疾病或傷害引起之生理障礙,其復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骨關節復健科。 (二)神經復健科。 (三)一般復健科。 (四)物理治療技術科。 (五)職能治療技術科。 (六)語言治療技術科。 十四、家庭醫學部: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家庭醫業科。 (二)行為醫學科。 (三)社區醫學科。 (四)緩和醫療科。 (五)預防保健科。 十五、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輔助呼吸器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麻醉科。 (二)婦幼麻醉科。 (三)疼痛治療科。 (四)心血管及胸腔麻醉科。 十六、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核子醫學檢查,影像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小兒影像診斷科。 (二)心肺影像診斷科。 (三)腹部影像診斷科。 (四)神經影像診斷科。 (五)肌肉骨骼影像診斷科。 十七、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八、檢驗醫學部:細胞學診斷、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檢體管理組。 (二)生化暨免疫檢驗組。 (三)血液檢驗組。 (四)品質管理組。 (五)病毒檢驗組。 (六)細菌暨黴菌檢驗組。 (七)輸血暨移植檢驗組。 (八)臨床鏡檢暨細胞學組。 (九)抽血、心電圖檢查組。 十九、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臨床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外科病理科。 (二)大體解剖病理科。 (三)細胞病理科。 (四)分子病理科。 二十、藥劑部:藥品管理、調劑、化驗、臨床藥事服務、教學及研究等事項,以確保藥品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下列各組: (一)門診調劑組。 (二)急診調劑組。 (三)住院調劑組。 (四)化療調劑組。 (五)臨床藥事組。 (六)藥品諮詢組。 (七)藥品管理組。 (八)無菌調劑組。 (九)兒醫調劑組。 二十一、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綜合診療部:內視鏡、超音波、呼吸診療及血液淨化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內視鏡科。 (二)呼吸診療科。 (三)超音波科。 (四)血液淨化科。 二十三、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規劃訓練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研究組。 (二)實驗研究組。 (三)規劃訓練組。 二十四、基因醫學部:優生保健、基因醫學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優生保健科。 (二)基因醫學科。 二十五、門診部:各部門診醫療、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服務行政組。 (二)綜合管理組。 二十六、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急診科。 (二)緊急醫療及災難醫學科。 (三)復甦重症科。 (四)外傷及毒物科。 (五)小兒急診科。 二十七、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化學治療科。 (二)放射腫瘤科。 二十八、創傷醫學部:創傷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九、法醫部:法醫解剖鑑定、法醫病理研究及教學等事項。 三十、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環境及職業對於疾病致因之診療、預防、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一、老年醫學部:老年病患處理及老年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 三十二、肝炎研究中心:各種肝炎之臨床與基礎研究發展事項。 三十三、臺大醫療體系管理發展中心:總分院之業務整合與營運發展、分院之設置或承接其他機構醫療業務之評估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十四、品質管理中心:提升醫療品質、推動病人安全、處理顧客意見,及規劃品管教育、品管競賽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指標管理組。 (二)病安教育組。 (三)投訴管理組。 三十五、感染管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療照護組。 (二)疫情防治組。 三十六、教學部:醫學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與管理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育組。 (二)教材組。 (三)技能訓練組。 三十七、醫學工程部:醫療儀器器材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行政放射組。 (二)診斷生化組。 (三)治療輔助組。 三十八、企劃管理部:臺大醫院發展及經營管理、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研擬推動、策略及工程專案規劃與推動、成本績效之分析與執行、管考與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西址院區營運規劃及就醫服務與環境安全之企劃專案、院區整建規劃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策略發展組。 (二)經營規劃組。 (三)績效財務組。 (四)稽核管考組。 (五)西址院區業務組。 (六)專案計畫組。 三十九、營養室: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組。 (二)臨床營養組。 (三)行政管理組。 四十、秘書室:醫事行政、公文研考、文書處理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項]組: (一)醫事組。 (二)行政組。 (三)文書組。 四十一、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財產、出納、事務、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採購組。 (二)庶務組。 (三)出納組。 (四)保管組。 (五)經營管理組。 (六)配給組。 四十二、病歷資訊管理室:[病人基本資料維護及資訊查詢、病歷各項管理及疾病分類統計及資料利用等]電子病歷、病歷掃描、疾病分類、病歷資料提供及釋出、病歷資料統計分析等病歷資訊管理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門診組。 (二)檔案組。 (三)資料組。 (四)疾病分類組。 四十[五]三、醫療事務室:住院手續、帳務[結算]諮詢及健保作業、健保政策評估及統計分析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櫃檯綜合業務組。 (二)住院健保業務組。 (三)門急診健保業務組。 四十四、社會工作室: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東址臨床服務組。 (二)西址兒醫臨床服務組。 (三)醫病關係服務暨綜合行政組。 四十五、公共事務室:新聞發佈、話務客服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公共關係組。 (二)話務客服組。 四十六、工務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工程管理組。 (二)設計施工組。 (三)電氣空調組。 (四)營繕機械組。 (五)工程行政組。 (六)建設工程組。 四十七、資訊室: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系統網路組。 (二)程式設計一組。 (三)程式設計二組。 (四)程式設計三組。 (五)教育訓練研究組。 (六)資訊安全組。 四十八、圖書室: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分下列各組: (一)[圖書]技術服務組。 (二)資訊服務組。 四十九、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並設警衛隊: (一)系緊急應變組。 (二)員工安全衛生組。 (三)警衛隊。 第六條 各部、室、中心各置部主任、室主任、中心主任一人,秉承醫院院長之命綜理各部、室、中心業務,各部、中心如因業務需要得置部副主任、中心副主任若干人,秉承院長及主管部主任、中心主任之命襄助處理各部、中心業務。 各部主任、中心主任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遴聘醫學院各該系科所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如醫學院各該系科所無適當人選得由本校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各室主任、部副主任、中心副主任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遴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或由醫院院長[就現有人員中]遴聘研究人員或遴選職員,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或[派]擔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部副主任、中心副主任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各室主任由醫院院長就現有人員中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或派任,或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遴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 各科、組分置科主任、組長各一人,科主任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遴聘醫學院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如醫學院無適當人選得由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或由醫院院長[就]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現有]人員[中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組長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就]提請校長遴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中提請校長聘兼]兼任,或由醫院院長[就現有人員中]遴聘研究人員或遴選職員,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或[派]擔任,另醫事單位之組長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及副護理長若干人,由醫院院長遴選本校助理教授以上,並領有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教師或[相當級別]師(二)級以上之護理師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護理督導長及護理長得由曾任師(三)級職務四年以上者兼任;副護理長得由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任用資格,並曾任該職務一年以上者兼任。 [本條第三至六項由醫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本條第三項及第四項屬醫事單位之部(中心)副主任、室主任、科主任及組長係由醫事人員兼任者,應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任用資格。但有特殊情形者,組長得由曾任師(三)級職務四年以上者兼任。 第七條 臺大醫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一)醫師、牙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護士、助產士、醫事放射士、藥劑生、醫事檢驗生、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 (二)義肢裝具技術師、放射物理師、語言治療員、義肢裝具技術員、呼吸治療員。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秘書、技正、總醫學工程師、專員、醫學工程師、臨床工程師、技士、組員、社會工作[員]師、技佐、事務員、書記。 三、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臺大醫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本院於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前,原依公務人員任用相關法律任用之現職住院醫師、護理長、助理護士,仍以原職稱原官等留用至離職時為止。 第一項所列各類人員均由院長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進用之。 醫師、牙醫師除由醫學院臨床各科及相關系所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兼任外,醫院院長得就合於資格者提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任用。 非專任教職之醫師、牙醫師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第七條之一 臺大醫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之二 臺大醫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組織規程」第三條至第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得置副院長一至二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相當級別之]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各部各置部主任一人,按業務需要得置部副主任若干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同意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本條規定由醫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前兩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主任、部副主任、醫事單位中之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室主任、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室主任、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五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士。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秘書、組員、社會工作[員]師、技士、技佐、事務員、書記。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及醫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護理部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第六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三)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組織規程」第二條至第七條、第九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醫療部:各種疾病之診療、服務、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內科。 (二)外科。 (三)婦產科。 (四)小兒科。 (五)耳鼻喉科。 (六)眼科。 (七)泌尿科。 (八)牙科。 (九)復健科。 (十)家庭醫學科。 (十一)麻醉科。 (十二)骨科。 (十三)神經科。 (十四)皮膚科。 (十五)精神醫學科。 二、醫事部:協助臨床各科診治病[患]人、病人膳食、營養諮詢、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公共事務]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藥劑組。 (二)檢驗醫學組。 (三)影像醫學組。 (四)營養組。 三、護理部:門診及住院(含護理之家)與社區病人(住民)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研究等事項。 四、社區醫療暨長期照護部:發展老年醫學及長期照護最佳照護模式、推動居家照護、社區健康管理及社區高齡研究、提供在地化照護服務、發展相關產業等。分下列各組: (一)社區醫療組。 (二)社會工作組。 五、教學研究部:協助本院同仁教學與研究工作,提升本院教育學習及學術研究風氣。 [四]六、綜合事務室:醫療事務行政、病歷管理、掛號、收費、保險業務申報、資訊設置及運作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病歷管理組]健保申報及病歷掛號組。 (二)[掛號收費組]資訊組。 [(三)資訊組。] [(四)社會工作組。] [五]七、秘書室:醫事行政、文書[業務及]、檔案、企劃、研考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行政組。 (二)企劃組。 (三)文書檔案組。 (四)公共關係組。 [六]八、總務室:採購、庶務、財產管理、環境維護、出納、工務、勞工安全衛生及醫療儀器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事務組。 (二)出納組。 (三)工務組。 (四)安全衛生組。 (五)醫工組。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或由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得置副院長一至二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相當級別之]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各部[,]各置部主任一人,按業務需要,得置部副主任若干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同意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各部、室各組各置組長一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院長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中遴選,報請總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條由醫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之規定。] 前兩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主任、部副主任、醫事單位中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室主任、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室主任、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五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驗光師、護士、藥劑生、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驗光生。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秘書、技正、專員、組員、社會工作[員]師、技士、技佐、事務員、書記。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護理部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第六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院設院務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室主任及各科組負責人]一級主管、部副主任、功能性醫療業務中心主任及副主任及基層人員代表組成,院長為主席,討論全院重要決策,並將決議陳總院院長,會議規則另訂之。 院長得視會議需要,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出列席前項會議。 (四)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組織規程」第二條至第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院按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 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心臟血管科。 (二)胃腸肝膽科。 (三)腎臟科。 (四)胸腔科。 (五)感染科。 (六)血液腫瘤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風濕免疫科。 (九)一般內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心臟血管外科。 (三)胸腔外科。 (四)神經外科。 (五)整形外科。 (六)小兒外科。 (七)大腸直腸外科。 三、骨科部:骨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四、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五、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六、神經部:神經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七、精神醫學部:精神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八、耳鼻喉部: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九、眼科部:眼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泌尿部:泌尿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一、皮膚部:皮膚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二、牙科部:口腔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三、復健部:疾病或傷害引起之生理障礙,其復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四、社區及家庭醫學部:社區保健服務及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五、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六、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七、門診部:各部門診醫療、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服務行政組。 (二)綜合管理組。 十八、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輔助呼吸器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九、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影像診斷及治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一、檢驗醫學部: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臨床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三、創傷醫學部:創傷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四、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環境及職業對於疾病致因之診療、預防、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五、老年醫學部:老年病患處理及老年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 [二十六、教學研究部: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學組。 (二)醫學研究組。 (三)圖書組。] 二十六、教學部:醫學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與管理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育組。 (二)教材暨圖書組。 (三)技能訓練組。 二十七、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規劃訓練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研究組。 (二)實驗研究組。 [二十七]二十八、移植醫學中心:器官與組織移植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八]二十九、腫瘤醫學中心:腫瘤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九]三十、急重症醫學中心:急重症病患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三十一、心臟血管醫學中心:心臟血管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一]三十二、胃腸肝膽醫學中心:胃腸肝膽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二]三十三、神經醫學中心:神經系統有關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三]三十四、生技醫療研發中心:生技醫療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四]三十五、婦幼醫學中心:婦幼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五]三十六、感染管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療照護組。 (二)疫情防治組。 [三十六]三十七、藥劑部:藥品調配、藥品管理、檢驗、藥物安全諮詢及臨床藥學之研究、教學、藥事支援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門診組。 (二)住院組。 (三)急診組。 (四)藥品管理組。 [(五)教學組。] (五)[(六) ]臨床藥學組。 [三十七]三十八、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研究等事項。 [三十八]三十九、秘書室:醫事行政、文書、公共事務[、]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行政組。 (二)文書組。 (三)公共事務組。 [三十九]四十、企劃管理室:年度工作規劃、成本績效之分析與執行、管考與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等有關事項。 [四十]四十一、醫療事務室:病歷管理、掛號、收費、保險業務申報、應收帳款及醫療業務統計分析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病歷管理組。 (二)掛號收費組。 (三)保險申報組。 (四)綜合業務組。 [四十一]四十二、社會工作室: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有關事項。 [四十二]四十三、營養室:膳食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組。 (二)臨床營養組。 (三)行政管理組。 [四十三]四十四、總務室:事務、財產管理、環境維護、出納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事務組。 (二)出納組。 (三)採購組。 [四十四]四十五、工務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 [四十五]四十六、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 [四十六]四十七、醫學工程室:醫療儀器器材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有關事項。 [四十七]四十八、資訊室: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及資訊安全等事項。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或具臨床副教授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得置副院長二至三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相當級別]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各部、中心各置部(中心)主任一人,[如因]按業務需要得置部(中心)副主任若干人,各科各置科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聘研究人員或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同意兼任或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本條規定由醫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前兩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中心)主任、部(中心)副主任、科主任、醫事單位中之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室主任、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室主任、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五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 按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醫事檢驗生、物理治療生、護士、驗光生。 二、 按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技正、秘書、專員、組員、社會工作[員]師、技士、技佐、事務員、書記。 三、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及醫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本院為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第六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五)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組織規程」第二條至第七條、第十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醫療部: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內科。 (二)外科。 (三)婦產科。 (四)小兒科。 (五)耳鼻喉科。 (六)眼科。 (七)精神醫學科。 (八)泌尿科。 (九)牙科。 (十)骨科。 (十一)放射線科。 (十二)復健科。 (十三)家庭醫學科。 (十四)麻醉科。 (十五)急診醫學科。 (十六)皮膚科。 二、醫事部:協助臨床各科診治病患、病人膳食、營養諮詢、公共事務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藥劑科。 (二)檢驗醫學科。 (三)營養科。 三、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含護理之家)與社區]病人[(住民)]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研究等事項。 四、綜合事務室:病歷管理、掛號、收費、保險業務申報、資訊設置及運作、社會工作、病人個案與團體之輔導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病歷管理組。 (二)保險及收費組。 (三)資訊組。 (四)社會工作組。 五、秘書室:醫事行政、文書及企劃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行政組。 (二)企劃組。 六、總務室:事務、財產管理、環境及安全維護、出納、工務[、安全衛生]及醫療儀器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 [事務組]採購組。 (二) [出納組]事務組。 (三) [工務組]出納組。 (四) [安全衛生組]工務組。 [ (五)醫工組。]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得置副院長一至二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相當級別之]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各部各置部主任一人,[如因]按業務需要得置副主任[一]若干人,各科各置科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商同[臺大醫院]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臺大醫院]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會]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選職員,報請[臺大醫院]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同意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臺大醫院]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前兩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主任、部副主任、科主任、醫事單位中之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室主任、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室主任、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五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護士]。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秘書]專員、組員、社會工作[員]師、技士、技佐、事務員、書記。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及醫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護理部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第六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院得視業務需要,設各種委員會推動各項專業事務,其設置要點由本院另訂之。 (六)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組織規程」第二條至第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心臟血管科。 (二)胃腸肝膽科。 (三)腎臟科。 (四)胸腔科。 (五)感染科。 (六)血液腫瘤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風濕免疫科。 (九)一般內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心臟外科。 (三)胸腔外科。 (四)神經外科。 (五)整形外科。 三、骨科部:骨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四、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五、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六、神經部:神經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七、精神醫學部:精神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八、耳鼻喉部:耳、鼻、喉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九、眼科部:眼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泌尿部:泌尿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一、皮膚部:皮膚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二、牙科部:口腔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三、復健部:疾病或傷害引起之生理障礙,其復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四、社區及家庭醫學部:社區保健服務及家庭醫學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五、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六、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七、麻醉部:各器官系統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輔助呼吸器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八、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影像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九、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醫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檢驗醫學部: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一、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臨床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創傷醫學部:創傷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三、環境及職業醫學部:環境及職業對於疾病致因之診療、預防、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四、老年醫學部:老年病患處理及老年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五、門診部:各部門診醫療、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等事項。 二十六、教學研究部:教學及研究、圖書管理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教學組。 (二)醫學研究組。 (三)圖書組。 二十七、器官移植醫學中心:器官移植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八、腫瘤醫學中心:腫瘤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九、急重症醫學中心:急重症病患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心臟血管醫學中心:心臟血管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一、肝膽醫學中心:肝膽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三十二、感染管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疫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療照護組。 (二)疫情防治組。 [三十二]三十三、藥劑部:藥品調配、檢驗、藥物安全諮詢及臨床藥學之研究、教學等事項。 [三十三]三十四、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研究等事項。 [三十四]三十五、營養室:膳食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組。 (二)臨床營養組。 [三十五]三十六、秘書室:醫事行政、文書、公共事務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醫事行政組。 (二)文書組。 (三)公共事務組。 [三十六]三十七、醫療事務室:掛號、收費、保險業務申報、應收帳款及醫療業務統計分析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掛號收費組。 (二)保險申報組。 (三)綜合業務組。 [三十七]三十八、總務室:採購、庶務、財產管理、環境維護、出納、庫房管理及物品驗收工作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採購組。 (二)庶務組。 (三)出納組。 (四)保管組。 [三十八]三十九、企劃管理室:醫院經營管理年度規劃及執行管考、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等有關事項。 [三十九]四十、醫療資訊室:病歷管理、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病歷管理組。 (二)資訊組。 [四十]四十一、社會工作室: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有關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臨床服務組。 (二)醫病關係服務暨綜合行政組。 [四十一]四十二、工務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工程管理組。 (二)電氣空調組。 (三)營繕機械組。 [四十二]四十三、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 [四十三]四十四、醫學工程室:醫療儀器器材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有關事項。 第三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由總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得置副院長二至三人,襄理院務,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相當級別之]師(二)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四條 本院各部、中心各置部(中心)主任一人,[如因]按業務需要得置部(中心)副主任若干人,各科各置科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會]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遴聘研究人員或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同意兼任或擔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醫事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本條由醫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前兩項所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指各部(中心)主任、部(中心)副主任、科主任、醫事單位中之醫療、醫學教育或研究部門室主任、組長由師(二)級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由任師(三)級職務三年以上之醫事人員兼任;醫事單位中其他部門之室主任、組長由師(三)級以上醫事人員兼任。 第五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醫事業務需要置: 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物理治療生、護士、驗光生。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技正、秘書、專員、組員、社會工作[員]師、技士、技佐、事務員、書記。 三、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及醫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師(三)級以上之護理師兼任。 [本院為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第六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任]免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主席宣布:有關代表所提校長、醫學院院長及附設醫院院長之位階與層級宜分明之意見,請醫學院研議。 三、編號:108207 人事室提:本校「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七條及第八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 (一)本校「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 各教評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但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決議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各教評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對教師升等案件,得不經投票表決,以審查學術研究、教學、服務等各項表現,依配置得分比例,評分達於規定標準者依總分排序。 第一項出席及決議人數,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得自訂更高之比例。 各教評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當然委員得指定具同級教師資格非本會委員代理,推選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各教評會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請該委員迴避。 各教評會審查或討論案委員人數應扣除前項及第二條第六項情形之委員,扣除後委員人數仍應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決議通過之事項,由召集人附具有關資料提請所屬學院(中心)複審。 第八條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應依本準則訂定各教評會設置辦法及評審作業要點,經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務(或相當)會議及[、]院務(或相當)會議[及本校行政會議]通過,並送行政會議備查後,自發布日施行。 本校有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編制之二級教學或研究單位準用本準則規定辦理。 (二)各系(科、所、學位學程)教評會設置辦法及評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依通過後條文統一適用並修正。 四、編號:108209 教務處提:本校「專業學院設置要點」第四點及第五點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專業學院設置要點」第四點及第五點條文修正如下: 四、專業學院在校內行政層級視同系所學位學程處理,在學院內之運作方式,應與母院協商後訂定之。 五、專業學院之成立,由母院依第三點之條件向教務處提出計畫,並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六]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八款規定辦理。 柒、臨時動議 一、編號:108210 黃義侑等提: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本案經討論後[註1],以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75票、反對28票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註1 12時36分王培祺同學提修正動議:刪除原案全文並替代為「校務會議直播應先登記並由主席宣布之」。 12時42分施秀惠教授提「停止討論逕付表決」動議,經舉手表決,以贊成98票,反對0票通過,停止討論。 修正動議,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34票、反對73票否決。 二、編號:108211 陳泓瑋等提:校務會議不開放媒體入場。 本案經不記名投票表決,以贊成43票、反對26票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校務會議不開放媒體入場。 捌、散會(下午1時30分)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代表出列席名單.pdf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編號 文件名稱 1 10903A 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0903B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0903C 94~10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2020-01-04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9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35人(詳如後附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90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4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0901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本校於108年11月15日舉行創校91年校慶慶祝大會,表揚8位傑出校友,分別為學術類:劉必治院士、沈元壤院士、毛河光院士、賴明詔院士;社會服務類:朱茂男董事長、林攸信董事長;綜合類:林芳郁院長、王榮騰董事長。同時頒發「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予關懷社會、發揮利他精神的社工系學生會社會服務部、世界志工社及地理系楊宇翔同學;並頒發臺大優秀青年、傑出表現獎學金及首度的傅鐘獎學金。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辦理未來大學論壇:行政主管場(108/11/13)、教師場(108/11/22)、學生場(108/12/2),並於109年1月3日辦理綜合論壇。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ILO):本校ILO在科技部108年10月份每季管考評比成績名列第一,除聯盟自籌收入提升,也深化會員服務、槓桿部內資源,三梯次的價創計畫本校共錄取8隊,均居聯盟之冠。並推動國際鏈結,結合臺大校友尤其在東南亞的經濟實力,成立辦事處,創造國際會員、產學合作及新創投資機會。同時組成亞洲產學大聯盟,結合日本、韓國、新加坡及以色列的一流大學的產學合作負責單位,共同進行會員交流、產學合作及人才媒合等合作。未來自主營運規劃及落實做法: 1.會員收入:目標109年度(第4年結束後)會員數可穩定達到累積80家,創造2,000萬元收入。 2. 新創輔導促成:每年價創萌芽總金額約1.5到1.8億元,學校管理費可運用到聯盟的資金約7%。 3. 加入產學研發中心(AIR Center計畫)進行外部產學合作及老師團隊出場,每年金額約1.5億-2億元。 4.期第4年結束後,ILO能夠自主營運。 三、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108年度「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共計通過13件計畫,執行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共2年,合計雙方第1年共補助1,990萬元,本校補助金額共995萬元。108年計畫之期中成果報告已完成審查。109年核定通過共11件計畫,補助860萬,合計雙方109年共計補助經費1,720萬元。 四、推動製作本校2019年度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報告書:為善盡社會責任並擴大影響力,本校將於109年6月首次出版中英文USR報告書,自主檢視臺大在校務治理、教學研究、環境永續與社會關懷等永續發展面向之成果。已組成「USR委員會」並邀請各行政、學術單位及學生會永續部代表組成「USR工作小組」,俾利日後資料蒐集及報告書之製作。並拜訪校內外師長,以瞭解其對於本校未來永續發展之願景與期許,作為研擬臺大永續藍圖之依據。 五、籌備辦理校級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為使大學社會責任融入校務治理架構,並結合校級資源之挹注,推動「校務研究辦公室」轉型為「校務研究暨社會責任辦公室」,以支援並整合本校社會責任之策略與作法,推動校務永續發展。 六、修訂教師服務優良獎決選施行細則,自109年度教師服務優良獎獲獎名額由5位增加為8位,並增加獎金,以肯定及表揚為學校及社會服務奉獻師長們之貢獻。 七、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於108年12月16日上網公告招標。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已於108年10月7日全區竣工,衛福部於108年10月15日同意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及竹東分院整併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生醫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已於108年12月16日正式開幕營運。另由新竹縣政府提案建請竹北分部建置風雨籃球場案已完成預估時程初期規劃及經費預算。 (二)雲林分部:爭取設立國家級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案籌設構想書、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二期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籌設構想書均已陳核教育部。募得企業捐贈分部球場興建經費,數量為2座籃球場及2座網球場,預估所需經費為12,235,205元。 八、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已修正本校各單位分層負責明細表,大幅減少公文陳核之時間成本;並針對各學院業務,新增學院適用之分層負責項目,提供各院系所辦理公文時,清楚明確的流程指引。近期因應法務處之成立,新增法務處分層負責明細表,提供各單位法律服務。 九、為提供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及客座人員之眷屬享有校園優惠,自108年10月28日起接受眷屬卡(限配偶使用)申請。 十、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29萬3,317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0萬6,569張,除持續辦理三十、四十、五十重聚辦證優惠外,今年針對三五重聚及四五重聚亦推出免費辦證專案。校友中心安排校長率團出訪馬來西亞校友會,共約800人出席。 教務方面: 一、因應香港情勢,協助辦理香港在學之學生申請108學年度第1學期專案訪問生,共有746人報名,審查合格者共495人,並於108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報到,共計395人完成報到。教育部在港臺生申請轉學專案,自108年11月22日至12月19日止收件85人,經審查後已函復43人中同意錄取14人,教育部分發至本校6人。 二、本校109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正取生2,382名,備取生共遞補559名。博士班甄試,48系所共錄取正取生 122名,備取生遞補3名。碩士班考試計有117系所,招生名額合計1,562名,109年2月8日至2月9日兩天分別在本校及臺南一中舉行筆試。 三、學士班招生:109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甄選入學(火星計畫)招生名額32名,希望入學招生名額50名,繁星入學招生名額364名,占學士班招生總名額3,468名之10.50%。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名額1,607名,占學士班招生總名額3,468名之46.34%。考試分發入學招生名額1,458名(尚未扣減辦理希望入學招生之50名),占學士班招生總名額3,468名之42.04%。僑生(含港澳生)海外高中推薦入學招生名額210名,錄取137名(含4名國際學位生),僑生個人申請招生名額15名,僑生聯合分發招生名額289名。 四、已規劃電子成績單,以符應環保需求、快速傳遞減少郵寄時間,並規劃研究相關業務,如學習問卷、模組化課程成效等分析,以提供教務政策規劃參考。 學務方面: 一、服務學習課程改革:非學系開課申請,計通過新開課程4門、重新開課9門、持續開課36門。並依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會議決議,將服務學習課程納入評鑑,以了解服務學習課程之施行成效,作為課程改進之參考。經第1次課程評鑑委員會議決議:第1次問卷調查建議以正向的質性問卷進行,再逐步朝量化問卷方向前進。調查結果由各學系自行決定是否公告,並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實施。 二、規劃與學生社團談心時刻,以強化學生社團輔導,建立對學校的認同感;傾聽各方意見,增進與學生社團情感聯繫;促進學生社團永續傳承運作;提升課外組服務品質。 三、2020校園徵才系列主題為「全球智能創新,新世代領航未來」。109年3月7日於椰林大道、蒲葵道、垂葉榕道及小椰林道辦理徵才博覽會,本次規劃增加新創及文創專區。報名企業攤位370個、說明會78場、公司參訪19家均已額滿。因候補企業眾多,已與總務處協調擬擴大辦理範圍,預計增加100個攤位。 四、新建「臺大校園周邊診所電子地圖鏈結」及「臺大校園周邊藥局電子地圖鏈結」QR code,供同仁及需要的患者掃碼導航使用。 五、本校於108年12月2日至109年1月5日香港專案訪問生來臺就讀期間,共安排149名學生住宿(含校內宿舍身障生床位共20人、教職員宿舍共5戶48人、師大宿舍共8人、臺科大宿舍共10人、國際學舍共42人、教職員擔任接待家庭共21人)。 總務方面: 一、辦理全校性「自行車創意管理方案徵選」,鼓勵同學積極參與且關心校內公共事務,並廣納匯集適切的管理方案,供未來自行車政策推動與管理執行的參考依據,本活動共計44件投稿提案,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兩名,108年11月25日公開表揚並於活大一樓展示至12月12日。 二、自來水第4期更新工程,已於108年8月底完工。109年度將續辦自來水第5期更新工程,更新範圍第7、8區,涵蓋漁科所、計資中心、女8女9舍、語文中心、應力所、國發所、社科院、霖澤萬才館等館舍。 三、動科系及國發所建物以屋頂出租方式建置太陽發電設備,動科系建置180 KWp於108年5月23日併聯發電,國發所建置72 KWp於108年10月24日併聯發電。另椰林大道照明於道路兩旁增設10盞相思燈及2處路口增設投射燈測試,於調查師生反應後評估改善效果。 四、本校與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合作「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YouBike2.0試辦計畫案」將於本校校總區、水源校區、長興宿舍區及臺大生活圈(如科技大樓捷運站、公館捷運站及本校周邊鄰里)等區域提供共享自行車運具。 五、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5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工程實際進度32%。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室內裝修設計作業進行中。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部分樓層進行室內裝修作業中。人文大樓:地下2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實際進度30%,機電標進度0.8%。學生宿舍新建工程:教育部已通過可行性評估,專案管理PCM同步招標中。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6處基地興建計畫教育部核定中,另建築師評選完成,辦理決標程序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方案通過校發會,後續尚需討論空間分配事宜。 研究發展方面: 一、教育部108年12月9日公布第23屆國家講座得獎人共8名,本校有3位教授獲獎,分別為社會科學類科:王泰升教授(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數學及自然科學類科:林金全教授(化學系);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傅立成教授(資訊工程學系)。 二、教育部108年12月19日公布第63屆學術獎得獎人共11名,本校有2位教授獲獎,分別為生物及醫農科學類科:吳明賢教授(醫學系內科);工程及應用科學類科:李百祺教授(生醫電子與資訊學研究所)。 三、為持續爭取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本校需於109年1月20日繳交第1階段成果報告(107-108年)暨第2階段(109-111年)計畫書。為期順利於期限內繳交計畫書,本校業於108年12月10日召開計畫書撰寫Guideline會議、109年1月3日召開計畫書初稿會議、預定109年1月14日召開定稿會議。成果報告繳交後,教育部預計於109年3月進行簡報審查及109年4-5月實地訪視(依書審及簡報審結果決定訪視學校)、109年5月公布各校考評成續及核定各校補助經費。 四、本校執行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應於109年1月10日前提報107-108年度執行成果報告及109-111年計畫書予教育部進行年度考評。本次計畫成果考評將分為書面審查、簡報審查(109年3月)與實地考評(109年4月,教育部擇定訪視名單)三階段辦理,預計109年5月公告結果。為利考評順利,研發處業於108年10月17日辦理高教深耕計畫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校內自評(含各中心實地訪視),邀請領域專家提供各研究中心具體建議。 五、109年度「國立臺灣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移地研究試辦方案(遠學計畫)」已於108年12月6日公告校內申請作業,曾於108年申請科技部千里馬計畫,惟未獲通過,並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者,得於109年1月3日前經學院推薦至研發處申請。 六、為鼓勵學院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發處依據「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發放108年度第1學期學院補助款,本款項限撥付本計畫在領學生,補助名單、金額及人數由學院自訂,共5個學院符合申請資格,總計核撥2,592,000元整。 七、本校108年度截至108年12月2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213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5億967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首度舉辦國際姊妹校週,來自世界各地共10國22校27位姊妹校代表來校參與,展開一系列活動包括專題演講、座談、專題式工作坊、海外教育展等活動,並發展未來創新合作。 二、國際學位生:108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生總計937名(學士班400名、碩士班308名、博士班229名)。雙聯學位生:108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生計有29名(學士5名、碩士22名、博士2名)。校級交換/訪問學生:108學年第1學期註冊入學之校級交換學生467名,訪問學生53名,總計520名。 三、因應香港情勢,本校配合教育部「在港就讀港澳生、外國學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來臺入學及轉學試辦計畫」,預計辦理108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及新生入學3項招生計畫。 四、規劃2020國際高中青年科學創新營課程及活動,預計擴大至理工及社科兩大領域,以「氣候變遷下的極端天氣」為主題。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含線上捐款)自108年9月21日至108年11月20日,共計新臺幣12,152,614元、港幣10,161元、日幣100,000元及美金1,130,448.28元,均詳列分配指定捐款,並委請主計室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進行短期資金調度,控管閒置資金,108年1-11月活存佔未兌現支票比率為57%。 三、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長期投資計畫:美國與主要工業國景氣已走緩,國家利率與貨幣政策將趨向寬鬆,中國股市維持低檔整理,持續注意美中貿易戰發展、中國政策與歐洲政經情勢佈局。處分漲幅已高與未來成長性有限之標的,並轉移部分資金至降息受益標的,如投資等級債券與配息穩定股票。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13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四、補充本校109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財務規劃報告書係依照「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 25 條之規定編製,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前一年度12月31日前報教育部備查。109年財務規劃報告書中已提供未來3年可用資金變化情形,本次補充資料為本校校務基金109年度收支預計表與109年重大營建工程。另自110年度起,於本校財務規劃報告書中,將增列未來3年之收支預計表與重大營建工程,以完整呈現未來3年資金來源、用途及可用資金變化情形之財務預測狀況。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採教學助理補助申請制,新生講座課程、基本能力課程如有教學助理需求亦有核定補助,於本學年度第1學期共補助90門課程(106 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29門課程、實習課程共10門課程、一般課程共42門課程、語文類課程共9門,實際聘僱教學助理人數187人次。108-2學期課程補助案,共計申請83件。 二、舉辦「第11屆多重比較程序國際統計學術研討會」,於108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在本校校總區舉行,總計來自16個國家,近120位國內外生統領域之頂尖統計專家、學者註冊報名共襄盛舉,提供近70個演講主題,有助提升本校統計研究品質。 三、辦理「教育理論與實務對話研討會」,主題為「雙語師資的未來:全英文師資培育的新趨勢」,乃當前最受關注之教育政策議題之一,透過學者專家及教學現場教師的實務分享,期能幫助參與者對於臺灣現今全英文政策、中學全英文教學情況有進一步之瞭解,並幫助有志於全英文教學之老師們及早儲備知能。 圖書館方面: 一、提升圖書館個人化智慧服務,於行動APP中導入Beacon裝置,透過藍牙的室內定位技術,提供讀者體驗專屬的個人化服務。讀者踏入總圖書館立即於行動裝置顯示圖書館平面圖定位標示系統、入館推播逾期書通知、待繳罰款通知、預約書到館通知,以及閉館時間提醒等,並將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簡稱AR)嵌入行動APP上,製作360度實景導覽,讀者可於行動APP中體驗圖書館之環景實鏡,提升與讀者之間的互動性。 二、推動「前進系所」活動緊密連接師生,學科館員至系所會議進行圖書資訊服務簡報交流,與教師們面對面接觸,增進與系所及教師的互動,達成提升臺大學術典藏系統(NTU Scholars)能見度之目標,並藉此機會,行銷圖書館針對研究者或院系所量身打造的領域網絡分析服務(Domain Network Analysis Service,簡稱DNA Service)。該服務以視覺化圖型呈現領域內主題發展的現況,產出領域分析報告,提供教師辨識研究典範及新興趨勢,並發掘潛在合作對象。校史館亦透過與系所合作,擴大執行校史與系史之口述歷史作業,期望藉由擴大校史館口述歷史之內容與範圍,留存本校發展歷史,典藏臺大校園記憶。 三、擴大圖書館服務對象及讀者使用空間,配合本校眷屬卡之推行,圖書館提供持眷屬卡讀者憑證入館相關閱覽服務。眷屬卡讀者經過總圖書館閱覽組建檔,即可自行刷卡入館。此外,配合臺灣大學系統3所學校同學共同選課、討論之需求,三校圖書館共同開放三校讀者使用討論空間之服務。 四、研擬設置本校校級總博物館,博物館群工作團隊已拜訪各院院長以及成員館館長溝通參與博物館意向並交換意見,已彙整完成《國立臺灣大學校級總博物館規劃構想》草案,並提校務會議專案報告。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109年教育部將進行資安稽核,因應資安法於108年1月1日施行,本校一般使用者、主管,與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年需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計資中心為此規劃「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與應辦事項簡介」之法規課程和「資通系統分類分級實作」實務課程各兩場。前者依資安法規定說明應辦事項,邀請全校編制內及約用人員務必擇ㄧ場次參與;後者係為各單位資通系統分級實做課程,盤點出單位之核心系統後強化其資安防護措施。 二、iNTU Plus Web App:為擴大校園資訊系統在行動裝置上的支援,提供全校教職員生更便捷的資訊擷取,已於108年11月15日將「iNTU Web App」改版升級上線,本次升級特別依照教師、職員、學生、校友以及訪客等身分別,將校內系統進行訊息、功能及資料整合,推出個人即時資訊通知、個人化常用服務群組等個人化服務,目前已推出個人化訊息有教職員工生入帳通知、學雜費繳費通知,搭配新版的web app,點選入帳通知可直接進入系統查詢薪資,點選繳費通知可顯示條碼至超商繳費不用印出繳費單。另外,配合本校於緊急狀況發生時能將正確資訊即時傳遞給全校教職員工生,本次也新增緊急行動電話通知服務。未來將陸續推出其他功能及創意命名推廣活動,期許提供臺大人更人性化的行動資訊服務。 三、NTU VDI臺大虛擬桌面系統:利用最新的雲端運算提供跨平台的桌面虛擬化服務,讓使用者不受空間、地點、設備的限制裝置輕鬆存取計算機中心所提供的各類軟體資源及服務。系統提供「win7-cht」、「win7-eng」、「win10-cht-GPU」、「win10-eng-GPU」共4種作業系統及多種內裝的應用軟體。其中GPU系統讓使用者可以利用中心所提供的顯示卡資源做大量的圖型化運算,方便師生們做學術研究。NTU VDI 系統提供了跨平台、裝置的連線方式,使用者可以利用任一種瀏覽器連線至https://vdi.ntu.edu.tw,或是在使用者的任一裝置上安裝VMware Horizon Client,即可全功能使用。 四、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計中針對校園無線網路基礎建設持續進行新增或新增基地台至802.11AC(最高速可達1.3Gbps),並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08年11月27日止共有3,207顆無線基地台(AP),包括卓聯大樓、鄭江樓及宇宙學大樓等地點。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0901A)存查。 貳、確認108年10月19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08年10月19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0901B)存查,94~107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0901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孫主任秘書效智報告: 本委員會於108年12月19日召開會議,安排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請參考資料編號6第20-1頁。 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08年12月13日,計收到2件報告案及3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2件、學院提案1件。提案順序及會議程序表經委員討論後照案通過。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 另外,校務會議依往例(107年5月12日、106年10月21日校務會議決定),不應作全程錄影或直播。 肆、校務發展專案報告 一、「國立臺灣大學校級總博物館規劃構想」專案報告: 博物館群副總館長胡哲明教授簡報(簡報檔如10901F2.pdf)。 二、「未來大學發展策略規劃進度」專案報告: 創新設計學院執行長陳炳宇教授簡報(簡報檔如10901F3.pdf)。 伍、選舉 選舉結果: 一、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  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及進修推廣學院院長。    (